一群衣着端庄优雅的女士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相互拉着手蹦蹦跳跳,大吵大闹,不这样都无法表达她们激动的情绪。这是新的表演形式,新的艺术。一个崭新的世界!
雷蒙在边上看着她们疯闹,也是蛮感慨的,这是一群可敬的人,或许她们都有过为权贵委曲求全的时候,但是她们对艺术的追求都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雷蒙决定送她们一份礼物,就拍掌示意她们静下来,然后说到“各位为艺术的追求我很感动,所以我决定给大家一份礼物。各位已经是这个大陆上最好的艺人了,何不一起编排一个歌舞剧呢?每个人都饰演一个角色,甚至可以反串的。什么是反串,就是男扮女装,各位自然是女扮男装了。你们来表演一个史无前例的歌舞剧。我这里有个故事,大家听听觉得怎么样“
雷蒙说完之后所有人都心动了。这个史无前例的表演将会成为一个传奇。雷蒙的能力她们已经不需要怀疑,而她们自己则是整个大陆歌舞中最顶尖的一群人。这样的一出歌舞将永载史册,而她们则将被世人所记住。在雷蒙边上的布兰妮再也忍不住了,直接抱着雷蒙就亲了一口。其他人更是有学有样,都跑过来亲了一下。这下子简直将雷蒙镇的手足无措,被十几个绝色美女主动献吻,还有比这更美妙和残酷的事情么?
何况他正是身体长开的时候,这一瞬间就几乎差点崩盘了。赶紧狼狈的跑到楼下去洗脸了,留下阳台上十来个开心打趣的笑声。雷蒙在楼下用冷水清洗了脸上,平复心情之后来到楼上。慢慢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他讲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简直可以无缝对接,名字什么的都可以直接照用,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改动的地方。
爱情为主题的故事总是那么的打动人心,何况是一个悲剧的爱情故事,这简直是对女人有致命吸引力的毒药。一瞬间所有人都被这个故事所打动,每个人都泪汪汪的,有几个干脆直接哭了出来。果然是一群感性的人啊,不过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为艺术献身了。所有人都立刻就讨论起来,各个角色由谁来扮演,每个场景该如何表演,怎么样才能更抓住人心等等。
这些东西雷蒙不懂,也就随她们自己讨论了,不时的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他不懂艺术歌舞,但是很多时候他的提醒都是启发性的。能够给众人带来不一样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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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人都在探讨新歌剧的时候,又来了一群不速之客。雷蒙一看头都有点大了,来的都是大象腿啊。一看就是各个国家的贵族子弟。他可没有装逼打脸的中二想法,在这个阶级森严的社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忍气吞声是必须的。只要没有突破他的底线,他就必须做孙子,这是无比憋屈又无奈的事。
整个二楼阳台并不大,再上来这十几个人,一下子就显得很拥挤了。女士们都很自觉的站了起来给来人让座。不过这群公子哥怎么会不表现绅士风范呢,自然是一阵谦让。
当然,任何时候总有那么二逼的人,没办法。只听一个刻薄的声音说到“这什么破地方?各位美人何必到这样子的简陋地方来,几位王子殿下什么时候来过这样的破地方,害的我们也要跟过来遭罪。”说话的人一头棕色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脸型比较长,脸上涂了很厚的粉,说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捂着鼻子,似乎很嫌弃这个地方的味道。
雷蒙没有说话,跟这种人没办法计较。几位歌舞团的团长也是微微的皱眉,这人说话真的难听,看似讨好。实际上所有人听到这几句话都不会舒服。
一个身材高大的红发男子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对他说“爱隆,你不愿意来那就不要跟过来,没谁强迫你。”说完就向雷蒙走过来。那个刚刚说话的小白脸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最后将眼睛死死的瞪着雷蒙,似乎刚才的屈辱都是他带来的。雷蒙看到这人也是无语了,老子招谁惹谁了?你惹不起这个壮汉,别把火气放我身上好么?
那个红头发壮汉走到雷蒙身边,居高临下的说到“你就是雷蒙?我听说过你,这些团长都说你是艺术大师,我以前是不信的。不过你唱的两首歌我听阿黛米尔重新唱过,还不错。不过我今天来可不是为了这个事,前几天公会传出消息,一个叫雷蒙的四级战士,居然单人独剑杀光了一个盗贼团,里面还有五个白银战士。那人不会就是你吧?”
雷蒙耸耸肩“应该就是我了,运气好而已”
“哈哈,好!我叫博罗米尔,六级白银大剑士。我喜欢勇士,也喜欢战斗,你来和我打一场!”红头发壮汉说完,居然直接从楼上跳到了院子里面。将背上的大剑拿了出来,抬头看着雷蒙。
我靠,这货妥妥的武痴啊,更是战斗疯子。尤其是还是个身份不简单的,能把一个二世祖吓的不敢出声,甚至连怒火都不敢发到他的身上,身份可见一斑。自己估计是躲不开这场比斗了。雷蒙回头看看,十来个英俊的青年都饶有兴趣的看着雷蒙。刚才那个小白脸更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十几位歌舞团的团长倒是很担心他,可惜她们地位太低,根本没说话的份。雷蒙还瞧见屋子的周围已经站了不少的人,全部都是黄金战士。不打斗不行了,而且战斗起来还不能伤了下面的人。真够郁闷的。
没奈何,形势比人强,被逼着也只能做孙子了。你妹的!雷蒙心中也是有点恼怒的,从阳台上直接跳了下去,站在那壮汉的对面,拔出手中长剑做了个剑礼。那人也不回礼,等雷蒙站定之后直接爆发血红色的斗气抡起大剑就是一招当头直劈!雷蒙没办法,也爆出浅浅的银白色斗气,稍后退了一步避开长剑之后猛的前冲,长剑猛的一刺,直逼那人咽喉,快如闪电。
壮汉没想过第一招就建功的,也留了力。看到雷蒙的进攻当下险险避开。站定之后居然兴奋的笑起来。“哈哈哈哈,好,果然有两下子,我们再来!”说完继续进攻。他的大剑长而威猛,斗气血红色,也不知道什么属性,带给人一种勇往直前,嗜血奋战的感觉。大剑长而威猛,招式大开大合,口中还连连呼喝,显得兴奋异常。
而雷蒙则像一条敏捷的猎豹,围绕着大剑的周围跳舞一般。时不时的一道银光闪过,直奔大汉的咽喉,脖子,心脏等位置。每一次进攻都会给大汉造成不少的困扰,让他的招式不能连贯。不过大汉是个强悍的性格,越是遇到这个情况越是兴奋。直有越战越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