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3章 荷兰王国(三)
尼德兰统一了,但是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比发动战争要复杂的多,不过张振岳对这些不关心,6月,他拿着自己手里的钱带着军队回到了阿姆斯特丹,来自星城皇家陆军学校的第一批600人的实习军官生已经抵达鹿特丹了,张振岳考虑轮换一批军官回去,毕竟长时间驻扎在外地,就算军官有家眷,士兵可以嫖妓终究也难解思乡之情。
此外就是张振岳把手里的荷兰盾要用出去,这二年的时间里,通过秦浩等人的努力,他成功的从德意志、法国等国家招募到了一万六千多名技术工人,和许多相关的技术,包括炼铁、炼钢、枪械制造,火炮制造,造船等多个方面的技术。
此外宋小鲁在平定南洋地区之后,终于经过东帝汶找到了传说中的鹦哥,也就是后来的澳大利亚。时间是1631年12月,随后宋小鲁并没有返航,而是沿着海岸线继续航行,于1632年元月底到达了澳大利亚的东海岸。
这里是张振岳南洋计划的终点,占据后世那个无比富裕的澳大利亚,才是光复大明,光复华夏的基础。
张振岳在4月底收到宋小鲁的来信就有了经营澳大利亚的意思,至于这个地名自然不能叫澳大利亚了,谁让张振岳先发现这个地方呢!
张振岳立刻回信给宋小鲁:“该地乃我辈复兴大明之基地所在,当从现在起努力经营,在该地设立新华省,三弟为该省总督,迁移汉人入住。该省划为六个州,每州以定居点为核心设立三十个县。州派知府,县设知县。六之名可以取名为西华州(西澳州)、南华州(南澳州)、新扬州(维多利亚州)、新青州(昆士兰州)、新蓟州(北部区)。此外建设几个大城:新洛府(悉尼)、振岳府(布里斯班)、士毅府(堪培拉)、远诚府(墨尔本)、其中新洛府为省府所在,当重点经营,望弟努力为之。”
张振岳也是没有办法,对于南洋,朝廷内部的争论越来越大,已经让钱逼疯了的皇帝是打算把南洋收归朝廷直辖的,而朝廷的勋贵害怕自己的利益受损是不同意这么做的。朝廷六部的文官们则打着扩大自己利益的算盘支持皇帝的做法,并且越来越踊跃的上奏,要求在南洋仿照云贵旧例,设置流官,与土司共治。一句话,都是钱闹得,这些年张振岳从南洋足足捞了三千多万两白银,皇帝不知道不代表皇帝下面的大臣们不知道,谁都想插一手。
根据最新的消息,郑芝龙这个混蛋已经眼红到忘记兄弟情份了,他投靠了东林党,摩拳擦掌盘算着拿下南洋的地盘。他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如果不是张振岳不想跟朝廷翻脸,不想加速大明的灭亡,他早就。。。别的不说,光是宋小鲁和乌恩其手里的军队就是郑芝龙吃不下的存在,更别说还有洪辉、甘旭的水军。
无论怎样,提前防备总是没错的,张振岳思来想去,最终下定决心,把自己这几年赚到的银子狠狠的砸向这个新华省,也就是后世著名的澳大利亚。
荷兰这边,因为一连串的军事胜利,奥兰治家族和执政官个人的威望达到了新的历史顶点。毫无例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些共和国公民向荷兰国民议会请愿,要求授予费雷德里克世袭执政官的地位,张振岳可以百分百的保证,这些请愿的公民百分百是执政官自己组织的。
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得罪如日中天的执政官,然后,然后国民议会于6月26日以明显的优势通过了授予弗雷德里克世袭执政官的职务。从这一刻起,共和国的执政官就跟皇帝差不多了,哦不,甚至更爽一些,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都还没资格世袭,他们得由九个虎视眈眈的选帝侯选举产生,而执政官不需要,他们可以父死子继了,呵呵!
不过别以为这是结束,这只是开始。
世袭执政官的产生直接引爆了民主派对于奥兰治家族的不满,他们虽然力量微小,但是却依然引起了执政官阁下本人的高度重视,因为执政官要当的不是什么世袭执政官,而是要成为未来尼德兰王国的国王,这才是属于贵族的称呼,而不是什么狗屁的执政官这么一个听起来很像首相的职位。
所以世袭执政官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搞出这么个东东完全是要把反对者吸引出来,然后一网打尽。
整个七月,荷兰共和国陷入空前的白色恐怖之中,张振岳接受了执政官给出的200万荷兰盾,然后毫不客气的出动军队,逮捕了1721名反对执政官世袭的人。
八月,建立荷兰王国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反对执政官的人愤怒情绪也达到了一个顶峰。
鹿特丹发生了叛乱,执政官不得不再掏钱,让张振岳出兵去镇压叛乱。
仅仅是在八月,张振岳出动了66次军队,镇压了72次叛乱,处决了5000多叛乱者。
最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张振岳出面促和,要求国民议会和执政官本人坐下来谈谈。
张振岳的方案很简单,执政官家族成为未来荷兰王国的王室,与之对应的,国王放弃一部分行政权力。具体来说,就是效法几十年的英国光荣革命,国王依然享受国家的全权和臣民的供奉,但是国家的治权却必须交出来。
当然,张振岳没打算把活做的那么彻底,国王如果变成一个花品摆设的话估计执政官就要不干了。张振岳建立设立上下两院,上院议员由国王任命贵族担任,下院议员则由国民选举产生。
下院有提案、监督和立法权,上院有审核、监督、批复权。而国王陛下的权力就是通过上院来伸张,同时国王拥有对军队的所有权以及将军以上官员的任免权。
双方估摸了一下,这个提案还能接受,于是各退一步达成了妥协。
1632年9月1日,执政官弗雷德里克在荷兰新教大主教的监督下,正式称为新成立的尼德兰王国国王,史称费雷德里克一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