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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临别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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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爬起身来,伏缨这才在他身后落地,等到两人恢复对峙后,朱雀看着得意洋洋的伏缨,首先想到的不是报仇,而是依然没有从震惊中回复过来,他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伏缨说道:“你是说刚才我在空中打横闪开你那一脚么?”

朱雀点了点头。

伏缨道:“这是我的绝技,不妨告诉你,这是一手十分了不起的轻功,名字叫做随风转。”

朱雀喃喃地低声念了几遍随风转,然后他说道:“随风转,好名字,刚才我以为必然能够踢中你,想不到你的人忽然像被风吹走了,让我踢了个空,嘿,刚才我是没有防备,现在既然知道你会随风转的轻功,你还想出其不意,就没有可能了。”

伏缨想想也是,对他说道:“你说的不错,不过你虽踢了我几脚,我也踢了你一脚,咱们就算打平了,不打了,咱们回去接着喝酒。”

其他人看到两人的比试可说是雷声大雨点小的代表了,纷纷发出嘘声,伏缨说道:“有什么好嘘的?有谁不服气,可以过来跟……跟我这位朋友比试比试。”

别人也都看出他在强充好汉,偿若真有胆量,该说谁若不服可以跟我来比比,想不到他竟那朱雀当挡箭牌,嘘声比刚才更盛了。

原本就是比试着玩的,伏缨也不在意大家的嘘声,笑嘻嘻地坐回座位上,仿佛一位得胜而来的将军,他虽然输给了朱雀,可是他对朱雀的怨怼,在随着自己踢了他一脚后,已经烟消云散。

他对魏风烟的喜欢本就是出于少年人一时的冲动,还没有到那种割舍不断的地步,在和朱雀的一场打斗中,已经清醒过来,魏风烟喜欢朱雀本身又有什么错呢?而朱雀也显然对魏风烟毫不在意。

纠纠缠缠,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朱雀也拍了拍身后的脚印泥土,来到伏缨身旁坐下,还打趣道:“好小子,你一直隐忍不发,原来一直在等这个机会,好来踢我一脚。”

伏缨连忙敬酒赔罪,两人一饮而尽后,相视一笑,仿佛一切都在不言中。

晚宴结束后,两人被安排在两个房间休息,朱雀却道:“在这间屋里再加张床,我要和这小子好好说说话。”

两人当晚不但聊了半夜的轻功,还聊了不少江湖轶事,当然,朱雀涉足江湖不久,很多奇闻异事都是由伏缨说起,朱雀在一旁倾听得津津有味,两人一直聊到困得眼皮打架,这才睡去。

此后几日,伏缨随着魏驹练习骑马的技巧,停下来时,魏驹就教导他马的习性,伏缨生性聪明,很快就学得通透,朱雀则在一旁的草原上骑马奔驰,魏风烟时不时跟他一起在并肩驰骋,伏缨心中的酸意也渐渐淡了。

说是在如龙马场只待上两三日,结果两人在马场过了五六日还有些依依不舍,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天吃过晚饭,朱雀就表示翌日离去,他对魏相如道:“看来卫所那边是不会再压低价钱买马了,我们也到了离别的时候。”

魏相如再三挽留,但伏缨也跟着说道:“我们还有事,不能总在这里耽搁,魏场主,偿若卫所的那李英泰再来找你们麻烦,你便想办法将此事宣扬出去,我们得到信儿,就立刻赶过来。”

一旁的魏风烟早已哭得跟个泪人儿一半。

魏家的几兄弟这几日也跟两人打得火热,听到两人要走,自然也是不舍,魏风光更是将自己的马送给了伏缨:“这匹马名为追风,虽比重影略有不如,也是极为难得的好马,朱兄弟骑着,也能省些脚力。”

朱雀也不是那扭捏之人,当下收了马道了谢。

当天晚上,魏风烟来到两人屋里,将一块上好的佩玉送给朱雀,并说道:“希望你以后带着这块佩玉,能够想起我这个人。”

伏缨在一旁打趣道:“咦,你这姑娘好不偏心,好歹我都是你们的客人,帮了你们的忙不说,就连马都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这小子什么都没做,你们又是送他马,又是送他玉佩的,那我呢?”

魏风烟脸上一红,对伏缨啐了一口道:“当然也有你的礼物,呶……”说着,魏风烟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红缨穗来。

伏缨结果红缨穗忍不住埋怨:“你送给我这兄弟的乃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给我的却不过是一个缨穗子,这高下之别,啧啧。”

魏风烟得他埋怨,气呼呼地说道:“不要拉倒,这可是我辛辛苦苦自己编的呢,你不是说你叫伏缨么?所以我给你编了这个红缨穗,你还想怎样?”

伏缨一听是她亲手所编,连忙紧紧攥住,不让她抢回去,他说道:“既然是你亲手编的,依我看,这件礼物更胜他的那块玉佩,我得好好戴着。”

魏风烟这才转嗔为喜。

但这边朱雀却拒绝道:“所谓无功不受禄,我已经收了你哥哥的一匹马,怎好再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魏风烟有些生气地说道:“什么无功不受禄,这小伏缨不是说了么,去偷名册和威胁李英泰,都是你的功劳,再说了,这江湖天高海阔,这次你走了,此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临别之际,送你块玉佩又算得了什么?”说到后来,魏风烟的声音有些哽咽。

朱雀听他说得凄楚,不忍再拒绝她,他将玉佩收下道:“好,我会好好保存这个玉佩的。”

魏风烟这才露出笑脸,她又痴痴地看了几眼朱雀,这才告辞出去。

伏缨在一旁打趣道:“这小娘们是看上你了,你难道看不出来么?”

朱雀反驳道:“哦,送块玉佩就叫看上我了?那她还送你礼物了呢,你别瞎说,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没得让你坏了名声。”

伏缨没好气地说道:“怎么,你还看不上人家?这小妮子的眼睛简直就粘在你身上,以你的武功,不会察觉不到,偏偏还要说这话,这小妮子偿若是看上了我,那我还不得高兴地跳起来?”

朱雀听他夹缠不清,懒得搭理他。

伏缨自讨无趣,便把玩起这个红缨穗来,过了一会,他问朱雀:“你说我要把这个红缨穗放在哪里采购威风?”

朱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说道:“若说威风,我看戴在你头上倒不错。”

伏缨说道:“去你的,戴在头上就像个头上插了草标卖身的。”

朱雀道:“你若觉得戴在头上太过张扬,你也可以放在腰间的腰带上。”

伏缨说道:“偿若是你那块玉佩,我挂在腰间倒也合适,哪有人在腰间挂红缨穗的?就连新郎官也没有这么艳俗的。”

朱雀又看了看他,最后指着他腰间的流萤剑道:“如若不然,挂在你剑柄上当剑穗也不错。”

伏缨一听之下甚感满意:“你出的这几个馊主意里就这个还靠点谱。”他将剑抽出,将红缨穗给系在上面,然后拿着剑仔细瞧着,感觉十分满意。

朱雀在他抽剑而出时被他剑身上流光溢彩的光芒耀得有些看不清东西,他讶然道:“你这是什么剑?怎么这么亮?”

伏缨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我师伯冒着性命危险得来的一把宝剑,来历我就不跟你细说了,后来他把这宝剑送给了我,我给它起名为流萤剑,怎么样?还不错吧?”

朱雀道:“你将剑拿给我看看。”

伏缨依依不舍地将剑递给他,朱雀接过来自己看了看后说道:“奇怪,奇怪,这把剑好古怪。”

伏缨问道:“有什么古怪的?”

朱雀指着剑刃和剑柄说道:“你这把剑的剑刃如此油亮光彩,好似刚刚打磨出来的一般,但你这剑柄却给人一种古物之感,还有你那剑鞘,就像放了几百上千年,已经出现锈斑,难道你这把剑是一把什么旧剑换上了新的剑刃?”

伏缨对他推测很是佩服,这把剑乃是秦王宝剑,距今的确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只不过剑身和剑柄剑鞘的材质不同,所有才会有这么大的区别,他得意洋洋地说道:“说你无知吧你肯定不会承认,这把剑当然是一把古剑,这剑刃这么新,是因为这是一把绝世宝剑,经过上千年的岁月,也依旧这么锋利,嘿嘿,羡慕吧。”

朱雀用的剑乃是一把寻常的青钢剑,他将流萤剑还给伏缨,转手将自己的剑抽了出来,然后说道:“我这把剑乃是东吴村吴大刚的手艺,既非什么古物,也不是什么宝剑,可是我却能用这把剑打败你这个拥有宝剑的小子,可见,剑法高下,不在剑而在人,若是武功登峰造极,飞花摘叶皆可伤人,若是武功平平,纵有干将莫邪,又能怎样?”

伏缨听后非但不感到生气,反而笑盈盈地说道:“这是我听过的恭维中最有趣的一种说法,我知道你羡慕嫉妒我有这么一把好剑,所以才装作满不在乎,还找了这么多说辞,嘿嘿,这又岂能瞒得过我?”

朱雀闻言,差点没让他气得吐出一口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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