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玄素这次千里迢迢赶到凤台县,当然不是为了那笔一千太平钱的买卖,也不打算牵扯到庙堂倾轧之中,他是奉命行事,要从李宏文手中拿走一样东西。
于是他借着“客栈”隐蔽身份行踪,同时也在“客栈”中打探消息,终于等到了那个花一千太平钱保下李宏文的汉子,然后又从这汉子的口中得知了李宏文的行踪——青鸾卫竟是玩了一出灯下黑,在县衙拿人之后,便将李宏文一家就地关押在县衙之中,并未押送至百户所中。
虽说那名发布委托的汉子可能是青鸾卫故意放出的一条漏网之鱼,用他当作鱼饵,大鱼虾米一起钓,但齐玄素还是决意前往。
因为他来自于清平会。
如今天下就像一个阴阳双鱼,“阳”是朝廷,“阴”是道门,双方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像“白鱼”中的黑点和“黑鱼”中的白点。
可清平会既不属于朝廷,也不属于道门,它游走于两者之间,是个隐秘组织。
清平会的成员,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而且其成员往往会有两个身份,明面上是朝廷或者道门之人,暗地里则是清平会成员,故而会内成员不以真实姓名示人,而是以词牌名为各自代号。
齐玄素加入清平会已有两年,他的词牌名是“金错刀”。
有人误以为“金错刀”是一种宝刀,其实“金错刀”是指古时的刀币,以黄金错镂其文,也称“错刀”,泛指钱财。
可齐玄素没什么钱,这个词牌名怎么看都有些不大恰当。其实只有齐玄素自己明白,“金错刀”意味着钱,未必是有钱,也可以是欠钱,这个词牌名是在提醒他,他欠了“债”。
齐玄素的另外一重身份是道门弟子,不过是个七品道士,而东华真人则是二品道士,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像县令与尚书的差距,所谓东华真人向青鸾卫指挥使问好云云,不过是齐玄素信口胡诌,混淆视听。
……
此时“客栈”大堂中那个彻底醉死过去的汉子已是长眠不复醒。他如何也没想到,这一醉,就把自己醉到了下辈子。
掌柜来到他的桌子前,看了眼那壶还未喝完的酒,叹了口气:“‘客栈’讲信誉,可是‘客栈’也讲规矩,那就是各地分号不得参与朝堂之事,想要插手庙堂,你得去总号,今天你坏了规矩,便死有余辜。”
说罢,掌柜翻动尸体,使其变为仰躺着,然后伸手从死尸的怀里掏出那张约书,扫了一眼确认无误之后,与“客栈”留底的约书叠放在一起,随手一搓,使其化作飞灰,随风而散。
然后掌柜击掌三次,从一处暗门中走出两个健壮仆役。
掌柜将一千太平钱的官票撕成碎片,随手洒在尸体上,吩咐道:“老规矩,利索些。”
两个仆役沉默着将尸体抬起,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暗门中。
整个过程中,“客栈”大堂雅雀无声,有的人神色如常,视若无睹。有的人面露惊惧,低眉敛目。
掌柜又
回到柜台后面,还是满面和气,不像江湖人物,倒像个笑脸相迎的生意人。
只有许多常在此处“客栈”讨生活的老人才知道,这位掌柜可不是简单人物,手上人命不在少数,否则也不能成为此处“客栈”分号的主事,不过是年纪大了,地位高了,不再打打杀杀,开始讲究人情世故,和气生财,又修身养性,这才养出了几分慈善模样。
可这种慈善也就是流于表面,江湖不是善地,哪有什么善人。
掌柜方才的举动,未尝没有杀鸡儆猴的意思,除了这个不守规矩的汉子之外,那个见钱眼开的年轻人,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先前时候,掌柜已经在话里话外提点过他,无奈他一意孤行,正所谓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怪不得掌柜。
……
凤台县城,县衙正堂。
一个高大身影正在来回踱步,他身上同样穿着青色锦衣,不过比起那位已经死在义庄中的青鸾卫小旗更为华贵,腰带变成了玉带,兽头也变为了吊睛白额的猛虎头颅。
小旗不过是从七品,总旗才是正七品,而此人是从六品的试百户,在一座县城中已经算是真正的实权人物。
再往上就是正六品的百户和从五品的副千户。至于正五品的千户大人,已经属于青鸾卫中的高层人物,整个青鸾卫也才二十位千户。
周飞龙一只手习惯性地扣住腰间的青铜虎头,另外一只手则是按在腰间“细虎刀”的刀首上,手指轻轻敲击着,黑面白底的官靴踏在黑亮的地面上,发出不轻不重的脚步声。
在不远处的主位上坐着他的同僚,青鸾卫试百户李三辛。
周飞龙停下脚步,不着痕迹地看了眼李三辛。
虽然李三辛去年刚刚升了试百户,但作为深得千户大人信任的心腹,最近已经传出风声,他再过不久就要升为正六品的百户。
李三辛好像对于周飞龙的注视一无所觉,左手端着茶碗,右手用碗盖不紧不慢地撇去茶沫,又轻轻地吹散热气,这才小呷一口。
周飞龙收回视线,心情不由晦暗几分。
这次来凤台县处理李宏文之事,本来只需要一位试百户就够,可千户大人偏偏派来了两位试百户,其用意无非是两种:一是千户大人对他周飞龙不放心,二是李三辛另外奉有密令。
周飞龙是几十年的老青鸾卫了,就连知府都捉拿过,更何况是李宏文这样一个知县,没什么不放心的,所以他料定李三辛另外奉有密令。
至于这个密令到底是什么内容,他没有半点头绪。
就在此时,李三辛放下了手中的茶碗,瞥了眼周飞龙纹丝未动的茶碗,开口道:“这茶不错,用煮沸的泉水一泡,芽尖都竖着浮在茶水里,应该是今年第一茬的新茶,赶在夜里露芽的时候采摘的,仅凭你我二人的俸禄,一年下来也买不了几两,周兄若不喝,岂不是可惜了。”
周飞龙的脸上浮现出点点笑意,坐回椅上,端起茶碗轻轻啜了一口。
“好,是
顶尖的上品。”周飞龙放下茶碗,赞了一声。
李三辛笑问道:“周兄好像有些心不在焉?”
周飞龙端正了面容,沉声道:“正好李兄提起这茬,那我也就直说了。虽说李宏文已经归案,但他的不少余党还在外面,咱们把他的那个亲信护卫给放了出去,用他做饵,引出李宏文的余党,然后再一网打尽。按照道理说,这个计划没什么疏漏之处,毕竟这么多年来都是这么干的,可这次不知为何,我心里总是有些不安。”
李三辛的目光骤然变得幽深,又端起了盖碗,升腾的热气遮住了他的面孔:“周兄多虑了。”
周飞龙也端起自己那碗同样冒着袅袅白雾的热茶,直接一口吞下,眼神晦暗道:“希望如此吧。”
李三辛望向门外的天色,原本灰蒙蒙的天空此时像是被泼上了一盆浓墨。
周飞龙起身来到门口,负手而立,说道:“南边的天气,说变就变,喜怒无常。”
他是北人,不大习惯这边的天气。
“下雨天,从来都是杀人的好时节。”
外面乌云密布,屋内也随之变得昏暗,李三辛的脸庞隐藏在黑暗之中,让人看不真切,他的声音从周飞龙的身后传来,幽幽沉沉,竟是让周飞龙有几分如芒在背的感觉。
周飞龙转过身来,望向这位同僚。
就在此时,惊雷乍起,照亮了天地,也照亮了昏暗的正堂。
在蓝白色的雷光之下,李三辛的面容变得清晰起来。
李三辛朝着周飞龙微微一笑,白色的牙齿在昏暗的环境中有些渗人。
风雷总是相伴。
雷声过后,风走过城池,原本还算寂静的城池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忙着收晾晒衣物的妇人,大呼小叫的孩子,赶忙收摊准备躲雨的小贩,快步往家跑去的行人,匆匆忙忙,脚步纷乱,街道上乱成一片。
无数的声音连成一片,仿佛整座城池都在低低私语。
一场倾盆大雨骤然而至。
黄豆大小的雨滴敲击在屋檐上,发出噼啪的清脆声响,转瞬间便在瓦片上汇聚成一条条细流,沿着檐角飞流而下,挂出一道道银亮水线。
县衙正堂内的两人对于这场酝酿许久大雨无动于衷。
扶刀披甲守在堂外的青鸾卫力士同样也是如此,任凭雨点敲在甲胄上,声声激烈。
衙门外的长街上。
一个戴着斗笠、披着斗篷的年轻人正朝着县衙行来,与这座满是烟火气的小城不太搭调。
年轻人的斗篷也已经被雨水湿透,露出一刀一剑的形状。
下雨天的确是个杀人的好天气,尤其是这样的滂沱大雨,血刚流下来,就会被雨水冲走,雨过天晴之后,什么痕迹也不会留下。
雨水打在他的斗笠上,发出“啪啦啪啦”的声响,雨水在斗笠的斜面上汇聚成道道细流,沿着斗笠的边缘,如线一般滴落下来,竟是在斗笠四周边缘形成了一圈雨帘,好似帷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