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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朝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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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州。

星垂四野, 月色寒凉。

草原上一年一回的盛会落幕, 趁着白日里比赛的兴奋劲儿没消,按规矩直接在搭的帐篷边上开宴。大簇的篝火熊熊燃烧, 酒肉管够,加了奶的酒烈而醇厚,喝起来像是生吞刀子, 洗剥干净的羔羊或者獭子在火上一燎,哔哔啵啵地烤出滋滋的油来。

今晚不必守规矩,凡是到场的,管他是将士还是牧民,只管取酒取肉,畅快地玩到天亮,兴起还能找个善舞的娘子一同跳个舞。

李齐慎不爱凑热闹, 他坐在草坡上,远远地看着下边玩闹的人, 浅琥珀色的眼瞳里倒映出熊熊的火。他坐得太远, 身边也没光源,只有下边的火照到身前,混着星光和月光, 照得这少年半身烈火半身风月。

“怎么,到这儿来偷清净,看不上咱们草原上的娘子?”身边一响,有人坐下来,信手把托盘一搁, “我和你说,阿古达木家的乌雅汗和乌恩其家的哈斯其其格,这两个娘子争了三年最美,你一来,全把主意打到了你身上,那些郎君咬牙切齿,恨不得合伙打你一顿。”

李齐慎真不知道李容津提到的那两个女孩是谁,名儿那么复杂,他才懒得记,随口答:“算了吧,还打我呢,学了这么多年骑射,临了还全输给我。我要是他们,用马鞭把自己吊死得了。”

“你这小子!哪儿学来的刻薄话。”李容津作势要打他,到头边上,力气一卸,换成摸了一把脑壳,“说得好,有我李氏儿郎的气魄,草原如何,大漠如何,先祖征战天下,还不是一样用马蹄踏过去。”

李齐慎却只微微一笑,没接这个话:“其实当时我不一定赢,不过是前半场他们以为我是汉人,有些轻敌;后半场再想起来,就来不及了。原本有个郎君,叫哈、哈尔……”

他一时没想起来,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急得李容津一拍大腿:“哈尔巴拉!”

“……哦。”李齐慎点头,“那就他吧。论骑射,我比不上他,可惜他后来急了,连放了三支空箭,但凡我不瞎,我就能赢。”

李容津觉得情有可原:“这也没辙。那小子可连着赢了两年,只等着赢第三年,摘了那金葵花,送给心上人呢,谁知道你一来,这金葵花没了。底下还有人起哄,心慌意乱,哪儿还放得准箭。”

李齐慎没说话,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上了马,心念可得守住,要不然就是个死。”李容津想了想,用手肘捅捅侄子,“我记得你上马,前两箭没放稳,也有人起哄,要你趁早下来,你怎么心思这么稳?”

“无非是说我骑射不行罢了,让他们说呗。”坐得太久,李齐慎换了姿势,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我在宫里让人骂了十五年鲜卑杂种,还不是活到今天。”

他没别的意思,早就习惯了,就是随口一说,李容津却听得心头一颤。

他这人心思粗,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思来想去,干脆屈指在李齐慎弹了个脑瓜崩,托盘一推:“喝酒。上好的獭子肉,便宜你了。”

李齐慎被弹得往后一仰,摸摸脑门,执起银质的小刀,片了片獭子肉下来,就着刀咬进嘴里。

獭子肉和羔羊肉不一样,格外紧实,油也多,一口下去舌尖上全是绽开的油,但并不腻口,反倒像是含了一勺乳酪,再咬就是烤得恰到好处的肉质。牙尖破开表面略焦的那一层,里边全是嫩肉,肉汁混着油脂滚到舌面上,好吃得让人想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借着月光,李容津捕捉到少年的神色变化:“怎么样?好吃吧?”

“好吃。”李齐慎吞下去,又片了一片。

“没人和你抢,都是你的。”

“嗯?”

“我不吃。上年纪了,这玩意油多,还是少吃点,多吃还能上得了马吗?”李容津知道李齐慎在想什么,兀自开了一只酒囊,“我喝酒就行。”

李齐慎不强求,兀自再吃了几片獭子肉,觉得油腻劲儿有点上来了,赶紧也开了酒囊,仰头吞了一口。

好酒,真是好酒,一口下去,腹中像是燃起团火。李齐慎没怎么喝过酒,面上迅速红起来,从脸颊勾到眼尾,倒像是勾了个曼妙的妆。

“怎么,来丰州这么久,还没练出酒量来?”李容津挖苦他,“你这可不行,哪天到阿古达木家里,真要喝醉,醒过来你是娶乌雅汗还是阿丽亚?”

“我不去他家喝酒,”李齐慎又喝了一大口,“谁都不娶。”

李容津瞥了他一眼,说他“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人想娶还娶不到”,李齐慎就反驳“那您怎么不自己娶”。叔侄俩一边喝酒,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互相拆台,直到后半夜,篝火熄得差不多,底下草场上的人也进了帐篷。

酒太烈,李齐慎真有点醉,不过还能分得清自己是谁,抓着酒囊,舔了最后一滴酒。

“完了,我看你这样子,将来也是个酒缸。”李容津啧了一声。

“你才酒缸。”李齐慎呛他。

“你这人不行,真不行,喝醉了就这么对叔父说话。”

李齐慎懒得理他,封好酒囊的口,往边上一丢。

“你恨我吗?”李容津忽然问。

李齐慎莫名其妙:“嗯?”

“十六年前,我在灵州,做的是朔方节度使。”

酒劲上头,李齐慎脑子有点钝,缓了缓才明白李容津是什么意思,“哦”了一声。

“我阿耶做的就是朔方节度使,一辈子守在灵州,和那帮吐蕃人你来我往,最后死也是死在大漠里。我从没想过回长安,以为自己也和他一样,这辈子就在灵州过了。”毕竟喝了足足一囊的烈酒,又是夜里,冷风一激,李容津也有点上头,居然对着这个鲜卑血统的侄子,絮絮叨叨地提以前的事儿,“那时候我几岁,十六年,十六年前……”

“二十二岁。”李齐慎算了算,但他不确定自己算没算对,“应该吧。”

“……对,二十二岁,是二十二岁。”李容津点头,眯着眼睛,好像隔着今夜风月烈火,又看见了过往的自己,“我二十二岁啊……那个年纪,刚当上节度使,娶了心心念念的人,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觉得这世上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儿。”

李齐慎应声:“挺好的。”

“当时吐蕃人不安分,三番五次试探,甚至动手伤人,我一生气,领着人过去,现在想想真是年轻时候犯傻,天不怕地不怕,要真干起仗,两边打起来,这责任剐了我都担不起。”李容津摇摇头,低头看着自己靴边的草,“我在外晃了两天,没找着那支吐蕃兵,只能回头,等我回去,边帐的吐谷浑人反了。”

李齐慎眼瞳一缩,面上却不显,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这时机倒挑得好。”

“是好,当然好。”李容津接着说,“我阿耶还在时,吐谷浑西部就过来了,说是归顺,这么多年下来,我们压根没防备。结果我这一去,姓慕容的抢了粮草、烧了营帐,杀了营里的仆役,”

他顿了顿,猛地扯断了靴边的草叶,再开口时嗓子发哑,“为了羞辱我,还命人凌.辱我夫人和我妹妹。”

李齐慎一愣。

“我妹妹性子烈,不堪受辱,一根金簪了结了自己。我夫人也是啊,她难道就愿意受辱吗?可她那时候有孕,为了保住那个孩子,不得已啊。”

李殊檀今年才十岁,李齐慎追问:“那孩子呢?”

“没保住,后来还是掉了,连带着让她落了病根。”李容津缓缓闭上眼睛,“生伽罗时血崩,就这么去了。”

眼睛一闭,他眼前不受控地又浮现出当年的场景。那时李容津领着亲兵回城,看见的却是熊熊烈火,满地鲜血,临去前还是活生生的人,回来只剩下残破的尸体。

而慕容呼领着自己的兵马,踩着白骨鲜血,自认无懈可击,肆无忌惮地对着他挑衅,放声大笑,和身边的随从谈论凌.辱两个女子的细节。

“……所以我在他面前杀了帐中所有姓慕容的人,再杀了他。”李容津轻轻地说,“剥皮削肉,总共用了一百二十七刀。”

隔了那么多年,再提起来,那杆枪好像还在手里,滚烫的血从枪尖滴落,他掌心里全是黏稠的鲜血。他确实杀了那么多人,其中有跟着慕容呼作乱的兵士,也有无辜的妇孺,李容津一向不伤女眷孩子,但在那一瞬间他控制不住。

这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方式,所有的怨恨和悲戚都集结在枪上,当着慕容呼的面刺穿他们的胸膛,把犹在跳动的心脏挑出来,混着血甩在慕容呼脸上。

唯一逃出生天的是慕容飞雀,十六岁的女孩,面容冷丽,眼睛却和李容津的妹妹有几分想象。

“你杀了我吧。”她很冷静,像是压根没看见满地的血和火,“血债血偿。”

李容津不记得那天他杀了多少人,他踏平了吐谷浑的营帐,把慕容呼的妹妹当作献礼,可不管他怎么做,都无法挽回,已死的人不会再睁开眼睛。

那个小时候梳着小马尾,跟着他一起骑马,在他屁股后边喊“阿兄阿兄”的女孩,一根金簪刺进胸口;在他出征前替他整理铠甲,夜里点灯为他绣荷包的女人没能实现白头偕老的誓言,连女儿的面都没见到,就永远闭上了眼睛。

李容津喉头一梗,迎着猎猎的夜风,无声地痛哭,像是失偶的雄狼。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我说了,众生皆苦,谁都别想跑(心满意足地躺倒)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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