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的早上对大多数上班族来说是痛不欲生的煎熬,不过,在经过一个多月不用按时上班的日子后,凌俐一早就起了床拾掇好自己,精神奕奕地挤上往市中心去的地铁。
南之易的案子已经完结,她要开始恢复在呈达所每日按时上下班的正常作息状态了。
随着脚步匆忙的人群进了大楼挤进电梯,等上到律所所在的十一楼,凌俐一踏进办公室,就发现好像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本来她的格子间是最靠近祝锦川办公室的位置,现在,在她旁边不远的地方,又多出了一张更靠近办公室的办公桌来。
凌俐一想就明白了。
律所人员流动性大,每年都有新考取司法资格证的实习律师来挂靠,也会有刚起步做得很艰难的小律师退出竞争,来来去去的起码几十人。这多出来的一张桌子,也许是又来了新人吧。
果然,等九点钟一到,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孩子,穿着粉紫的连衣裙配黑色小外套,踩着双米*跟鞋,走到那办公桌旁边坐下,等放好了包抬起头冲着她微微一笑,“你好,我是戚婉,刚刚到这里工作的律师。”
这姑娘看起来倒是大大方方一点都不忸怩,说话声音也爽脆,让凌俐心生好感。
她也冲戚婉微微颔首,自我介绍着:“我是凌俐,你好。”
听到她的名字,戚婉瞪大了眼睛:“原来你就是凌俐!”
接着马上站起身,兴冲冲几步上前来:“听说你刚赢了一个知识产权案子,很难的那种,你那么厉害,以后可得多多指教我。”
这么大一顶高帽子栽到头上,凌俐不由自主想到之前自己二十四连败的辉煌战绩,很有些心虚。
这妹纸刚来就听到自己的辉煌战绩,其他律师大概也不会跟她提起之前的糗事,只怕人家还真误以为她凌俐这个吊车尾的菜鸟律师,是所谓的精英呢!
她只好站起来含糊说道:“也不是赢,是和解。而且,也并不是我的功劳。”
戚婉自然而然地挽上她的手,笑得眉眼弯弯说:“可别自谦了,听说对方的律师从来没输过的。再说,我们可算是同门了,以后要是我遇到难办的案子,凌姐可一定得帮我。”
她忽如其来的靠近让凌俐有些不自在,可又不好马上抽出自己的手,只好随意拣起一个问题:“同门?”
戚婉看了看几步之外的祝锦川办公室,轻声说:“我们都是祝律师带啊,家里长辈托了好多人,才能进到这里。”
“哦!”凌俐点了点头。难怪她的办公桌离祝锦川那样近,原来她和自己一样,都是他带的新人。
之后,戚婉完全顾不得交浅言深的忌讳,拉着凌俐说了好大一通话,倒是把自己的情况交了个底。
她比凌俐小四个月,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没多久,现在还是阜南大学法学院研三的学生,前年过了司考挂在个小所里实习,今年拿到了自己的执业证,到了呈达所。
如无意外,毕业以后也想留在所里。
听了戚婉的情况,凌俐心里隐隐有些不是滋味。原因无他,别人都是凭本事进的呈达所,几乎都是研究生学历,唯有她一个走后门的野鸡大学非法学专业本科生。
哦,差点忘了,还有祝锦川和她一样。只不过,人家那是能力突出不需要学历装点门面,跟她完全是反着来的。
情绪有些低落起来,不过只一瞬间就处理好。
已经不是二十四连败了,已经连续赢了三场,或者高难度,或者天价标的额,经济上也比之前宽裕了些,工作也越来越顺手。
所以说,何必老是跟别人比妄自菲薄,能在一个个案子里取得进步,不断成长不断弥补自己的短处,有没有那张学历,又有什么关系?
和凌俐说了一阵,戚婉又坐回到自己的座位,收敛起自来熟的气场,这一安静下来倚在窗边的模样,倒把凌俐给看呆了。
戚婉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齐肩长发,剪水双瞳,讨巧的鹅蛋脸,甜美的梨涡,配上娇小的身材,一切都恰到好处。
短短一段时间没怎么来所上,竟然来了这么个清丽脱俗的美人,看她这外表形象,隐隐要抢走吕潇潇颜值担当的宝座了。
欣赏够了美人,凌俐抬起头看到墙壁上的时钟,发现时间都快十点,一个激灵想起一早上什么正事都还没做,赶忙翻看起猥亵儿童再审案的那叠卷宗。
资料显示,被告人袁非,阜南省达城人,男,作案时二十七岁。一审判决他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他提出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一年,检察院以判决量刑畸轻,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再次审判,量刑建议在五年以上。
从一审二审认定的证据来看,袁非利用支教的机会,前后有四次共计对七名女童进行猥亵。而从犯罪的情节来看,袁非的加重处罚情节有: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猥亵三名以上儿童、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加重处罚情形。
而检察院之所以提出再审,是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袁非有三个从重情节,虽然在快速审讯阶段有过坦白,可后来又在庭审上翻供,坦白不被认定。
所以,原判决的四年八个月,确实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了,法院确实判错了,检察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没有启动错。
所以说这个案子,还能怎么打?对猥亵儿童的事实,袁非可是亲口承认而且前后四次供述完全一致的,抠不出任何疑点。
要说法律适用方面,就更加没有打头了。
检察院依职权提出再审,合情合理合法,被改判加重刑罚,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至于钟卓雯那天下午提的什么刑法的谦抑性、上诉不加刑,也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体现了一种慎刑的挂念。
这是因为,刑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罚手段相当严厉,剥夺人们的自由甚至生命。因此,能用民事、商事、经济或其他行政处分手段来有效控制和防范的行为,就不要诉诸于刑法。
可是,袁非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刑罚,被公诉很正常。
至于上诉不加刑,则更加无厘头。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然而这案子是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根本不是上诉,准确说来,还应该是抗诉。
这一通思前想后细细掰了案情下来,凌俐将钟卓雯当时提的这两点,定义为了故弄玄虚。
那小孩,虽然聪明虽然记性好虽然勤奋地自学法律,可毕竟还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以为随意拗几个专业术语就能糊弄一番,结果还是露了怯啊。
不过,否定了钟卓雯的提法后,凌俐也还是毫无头绪,实在想不出能怎么辩护,也就作罢。
这完全没有争议的案子,和极度复杂的案子完全超过她能力的案件,对于她来说结果大概殊途同归,那就是只剩一本正经走过场的份了。
反正,这本来就是法援案子,简简单单地办理,安安心心完成任务,一场庭审走下来事情了结,也不怎么费脑子。这样看来,这案子,还算是轻松的了。
只不过,一想到为了办案,她还得去监狱会见这么个猥亵女童的人渣,好恶心!
她还在感叹运气不怎么好,忽然眼前闪过一到粉紫色的影子,鼻间也传来一阵香风。
凌俐抬起头,看到戚婉又凑到她办公桌前,一手托着腮,眼里是好奇的神色:“凌姐,能给我看看你手里这个案子吗?”
凌俐想了想,又摇摇头:“不好意思,怕是不行的。”
“就看几分钟,行吗?我还没见过卷宗长啥样呢。”戚婉放低了声音,自然而然地眼睛向卷宗上瞅。
凌俐忙合上封面:“我这案子涉及到一些未成年人的隐私,不方便给人当成案例随便观摩的。”
跟之前她带回家的一摞文书不一样,这次她手里的是一二审的全部资料,包括证据的复印件等。
戚婉看她防得这么紧,脸上有些失望的神色:“那好吧。既然凌姐你不方便,就算了吧。”
凌俐总觉得她这句话似乎有哪里不妥,还没大想明白,又听到戚婉压低声音问:“凌姐,师父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被她这句话问到愣住,凌俐好半天回过神:“难道你没见过他?”
戚婉点了点头,有些遗憾的模样:“上周五我才来的,行政给我安排好了座位,不过师父正在出差,只是通了个电话让我先上着班,我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对于戚婉的问题,凌俐倒是真的好好思考了一番,斟酌着应该怎么回答她,才不至于毁坏祝锦川的形象,又不会把小姑娘给吓到。
冷漠?面瘫?还是心思深沉?
仿佛都能挂得上号,又都不是那么好的词。
她斟酌了一番,对戚婉说:“祝主任做事很认真,也很严谨,专业素质也是出了名的。你跟着他好好做,没有错的。”
只是,还有半截话没说出口——如果他愿意带你而不是把你放羊一样养着的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