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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5章(占位章节,剧情无关,酌情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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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时间仓促,拉一个自己之前写的东西占位,真更新会在明天凌晨发。

上次搞这个占位章节的时候有的书友说开了自动订阅,那就这样吧,明天晚上这个时候我看看这一章有多少人订阅了,去群里发个50的红包让全订的老哥们抢一下。

(以下是之前放过的卫星之一)

侦探小姐与驱魔人的志怪笔记

第一章侦探小姐与吴先生的初次见面

以下内容录自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赛丽亚·克里斯蒂小姐的回忆录。

这几则日记记录在我和吴先生接手的第一个案件结束之后,我准备用简略的文字将这段时间的奇妙经历记录下来。

过去的一年对我来说可谓是流年不利,若要展开叙述,恐怕没有几万字不足以表达我内心的愤懑。然而和我接下来想要讲述的故事比起来,它们不够有趣,所以我姑且省去那些一位身处异乡的女士的感怀之词,简单概述一下我和吴咎先生从相遇开始经历的那些故事。

我于格里历2000年这个世纪之交的年份出于某种原因踏上了东方的土地,想要在这里开展自己的事业。然而,我很快发现,在这里,私家侦探的调查活动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我只能行使作为公民知情权的那一部分权利,而这使我的调查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也正因如此,很快我就变得入不敷出,先前的积蓄并不足以支撑我继续像一位精致的贵妇人一样生活下去。所以,经过一番内心的煎熬,我选择了离开自己的公寓,去寻找另一间租金不是那么昂贵的房子。

好吧,我承认我在试图模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我想大概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够被这样记录在册,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

然而,尽管我并不想承认,在接下来的故事当中,具备优秀的推理知识和侦探技巧的我扮演的角色却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约翰·H·华生。而且我认为,即使是那位戴着猎鹿帽的优秀侦探真的来到了我的位置上,他也不能夺走吴先生的主角位置。

你问我为什么?

……

因为,我们遇到的问题是抽丝剥茧的推理无法解决的。它们像一座座巨大的冰山,推理只能为我们揭晓露在水面上的部分,却不能将它翻转过来,暴露出水下那令人畏惧的真相。

……

…………

(日记本留下了大段的空白,因为那里沾上了疑似西瓜汁的痕迹。)

那么,我们书归正传——我为了找一间新的房子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了好几天,直到我看到了贴在电线杆上的一则招合租的广告。

“招合租,男女不限,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水电正常,有良好供暖设施。”

这些记录在红纸上的信息并没有什么特别,硬要说的话,只是它们被记录在一张特别鲜亮的红纸上,让我注意到了而已。真正吸引我的是下面的一行小字:

“可接受宠物,酗酒、抽烟者勿扰。”

看到这些备注的时候,我几乎感动地流下泪来。在当时,尤其是天气寒冷的北方,吸烟和饮酒几乎是每个男性消磨时间的共通爱好了。

然而,我的健康状况让我无法接受烟草的味道,而我个人也讨厌喝酒误事。最重要的是,我还养了一只黑色的布偶猫,这让我被很多房主拒之门外,不得不选择更贵的单间。

抱着忐忑的心情,我乘三轮车来到了通衢路42号。这是这个年代独有的交通工具,由一辆三轮摩托改装而成,上面焊着钢铁制成的框架,中间用塑料薄膜进行铺垫。和出租车相比,优点是空气流通不会晕车,然而缺点也同样明显,那就是冷。

塑料薄膜制成的车身几乎没有保暖作用,而第一次体验北方冬天的我显然低估了它的威力。尽管我的连衣裙带有坎肩和衣领,但还是无法阻挡凛冽的寒风。

等到我终于在目的地下车,掏出两块钱零钱付了车费之后,我的双脚几乎已经冻得僵硬了。

通衢路42号是一栋坐北朝南的红砖小楼,和周围的老旧楼房相比,它鲜亮的颜色显得格外突出。

我沿着水泥砌筑的狭窄楼梯上了三楼,楼梯的拐角处摆放着一个个腌酸菜的大缸。

当我终于敲开那扇贴着倒挂的福字的大门时,我的内心是颇为惶恐的。我担心来开门的会是一个满身烟酒气的家伙,或者有其他我无法接受的毛病,这意味着我一上午的努力再次付诸东流。

来开门的是一位中年的妇女,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几乎把“我有烦恼”写在了脸上。

她的脸上满是忧愁的神色,穿着厚重的棉袄,有几处打的补丁已经发白,手上有着厚厚的老茧,中指上有一圈淡淡的白痕,那是顶针留下的痕迹。结合她平时双手不自然地微微颤动的景象,我马上就得知她是一名纺织厂工人。

如果她就是这里的主人的话,倒也是个不坏的选择,毕竟她至少不会干涉我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坏毛病。但是,就像我一眼就知道她是个纺织厂工人一样,我也立刻就判断出她不是与我合租的舍友。

这间房屋出于市中心地带,即使是合租,每人每年也要少说一千块,而一位纺织厂工人的月薪顶多也就几百,远远不如单位的宿舍划算。从她的打扮来看,显然她不是那种完全不在乎钱的人,也就是说,她来这里是有别的目的,我的舍友另有其人。

就在这时,我闻到了香烟的味道,是那种七块钱一盒的红塔山,似乎有些受潮,烟味很重。让我忍不住皱眉轻轻咳嗽起来。

听到我的咳嗽声,客厅里面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一位披着绿色军大衣的年轻男子从客厅内快步向我走来,同时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烟头掐灭。

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没有用烟灰缸,而是直接用拇指和食指将燃着的烟头碾灭,将烟灰洒在角落里。

见到我的长相,他颇为中式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用语法虽然正确但是口音很烂的英语问道:“Do you speak ese?”

“我会说中文,而且看到了你在告示上说不接受合租室友吸烟的条件。“

我有些恼怒地看着对方,希望他能给出解释。

“我的确不抽烟……这个我不骗你,至于这支烟,我有别的用处,解释起来有点麻烦。“

尽管他的话像极了每一个被老婆抓住偷偷买烟的男人的通用搪塞手段,不过,我仔细观察了一会,还是回答道:“我相信你说的话。不过,你现在似乎有些忙,我可不可以去里屋等待?“

对方对我这么快就接受了这一点显然有些吃惊。从他的表情来看,他已经做好了在这一点上花费大量时间解释的准备。

“您比我想象中还要通情达理。”他颇为直率地夸赞道,“当你身上带着烟盒的时候,想和别人解释清自己不抽烟往往是天方夜谭。”

“我只是更相信自己的观察力。”

我尽可能地保持着矜持,“你拿烟的姿势并不像一位老烟民,更重要的是,你的手指甲并没有像长年累月吸烟的那些人一样变得焦黄。”

“不好意思,请您在里屋稍等一下。“他把我让进他的房间,”我这边很快就好,请您在这之前不要随便调整我房间里东西的位置。“

随后,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一样补充道:“对了,我叫吴咎,三吴都会的吴,无欲无咎的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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