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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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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娟对着周家兄妹和老爷子问好,然后开口说道:

“秉昆,家里饭做好了,你先和爸跟哥姐回去吃饭吧,这边我来看着。”

叶晨看到郑娟一脑门儿汗,就知道她是做完饭就忙三火四的来换自己,叶晨用袖子拭去郑娟额头的汗水, 然后问道:

“娟儿,你吃了没?”

郑娟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我晚点儿吃不要紧,下午没事儿的时候我垫吧了一口,现在不太饿。”

老爷子看着夫妻二人和谐的一幕,笑的合不拢嘴, 啥都没有家和万事兴来的让他开心,周蓉则是在一旁撇了撇嘴,对于这个出身太平胡同的女人她也有所耳闻, 她打心底里瞧不上郑娟,觉得只有弟弟这样的土老冒才能看得上这种女人。

龚维则多会来事儿,一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开口说道:

“你们都回去吃饭吧,今晚是我执勤,我就在这一片儿熘达,顺便就帮你们看着了,保准不会出什么纰漏。”

作为一个善于钻营的人龚维则这时就已经显露出苗头了,周家作为光字片儿最有台面的人家,三个孩子都考上了大学,老大周秉义的对象还是住在大院儿的千金,他自然是要极力巴结,因为没准儿什么时候就要求到人家。

周志刚听到龚维则的话就是一愣, 然后赶忙说道:

“小龚啊,那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吗,这怎么好意思啊!”

叶晨则是用玩味的眼神打量了一眼龚维则,然后开口说道:

“龚哥,那就麻烦你了,我回去抓紧爬拉口饭,然后就来替你。”

龚维则哈哈一笑,然后拍了拍叶晨的肩膀,开口说道:

“都是邻里邻居的,这么客气干嘛?赶紧回去吧,难得你们家人都聚到一块儿,不用急着回来,我明早才交班儿,等天黑下来,工人下班儿,我把门一锁就完活儿了。”

兄妹三人对龚维则表示了感谢,然后帮着老爷子拎着行李,前往了郑娟家在太平胡同的住所,刚进院儿,周蓉就发现院儿里摆放着好些盆君子兰,周蓉的脸上闪过一丝讥诮的表情,小声滴咕道:

“写了篇文章,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人了,别的没学会, 附庸风雅倒是学的挺快的。”

叶晨用看傻子的眼神瞥了周蓉一眼, 没再做声,跟这缺心眼儿的货计较,容易拉低了自己的品味。自己几年前让郑娟种下这些君子兰,是为了在过几年的风潮里大赚一比,跟附庸风雅可扯不上半点关系。但是叶晨才不会跟周蓉这种白痴解释,那是在浪费感情,还会让她借机嘲讽自己满身铜臭。

叶晨不计较,不代表老爷子没听见,从回老宅的时候,老爷子就发现周蓉在那里说话夹枪带棒的,这惹得周志刚非常不舒服,只不过当时有外人在,周志刚要给孩子留些脸面,所以才没对周蓉过于苛责,可是周志刚发现自己不说话,闺女竟然有蹬鼻子上脸的趋势了。

周志刚看了眼郑娟和叶晨,干咳了两声,然后对着周蓉说道:

“在那儿滴咕啥呢?大点儿声,让大伙儿都听听!你要是插队的地方远我也就不说什么了,都住在一个城市这么多年,这个家你操过半点儿心吗?

这个家从始至终都是你弟弟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张罗,你不知道感恩,还在那儿一直说怪话,我打小就是这么教你的?刚才在老宅就跟个刺猬似的,说话噎着来,我寻思着给你留点面子,结果我发现你有点儿蹬鼻子上脸了,你想干啥?”

别看周蓉平日里在外人面前颐指气使,嚣张跋扈,尤其是面对她的追随者的时候,气焰更是不可一视,但是在面对自己父亲的时候,骨子里的敬畏还是不能抹杀,她低着头讷讷的说道:

“我也没说什么啊。从现在开始我不说话行了吧?”

周志刚听了女儿周蓉略带不服气的语气,眉毛一挑,就要发作,最后还是一旁的周秉义一把拦住,对着父亲说道:

“爸,大家这么些年没见了,别因为这点小事儿动气,咱们赶紧进屋吧,我一早上到现在都没咋吃饭,就等着回家吃顿团圆饭呢。”

周志刚听见老大这么讲,这才作罢,没再理会周蓉,朝着屋里走去,结果还没等进屋,就在门口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结发多年的妻子,只见李素华微笑着看着自家老头子,开口絮叨道:

“还在屋里就听见你动静了,孩子好不容易回趟家,你别老是发火,他们在家也呆不了几天,就要走了,干嘛弄得大家不愉快啊!”

周志刚看到老伴儿的那一刻,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怜爱的表情,用他粗糙的手指,理了理老伴儿纷乱的鬓角,帮她别在了耳后,然后开口说道:

“这些年辛苦你了,鬓角的白头发都这么多了。”

说罢,周志刚牵起了老伴儿的手,用自己粗糙的手掌在上面摩挲,二人之间的千言万语一切都尽在不言中。

周家的三个儿女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也都有些动容,从六九年到现在,已经将近是个年头,这还是全家第一次好好的聚在一起,此刻的团圆对于周家而言来的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二天全家再一次的来到了当年拍全家福的东升照相馆,将近十年的光景,照相馆的牌子经过岁月的浸洗,已经变得有些老旧了,周家再一次的进到里面拍了张全家福,当腰坐着父亲周志刚和母亲李素华,周志刚的手里还抱着他大孙子,周秉义把郝冬梅也找了过来,两人站在后排左边,再然后是叶晨和郑娟,郑光明站在他们中间,至于周蓉,则是有些轻浮的姿态站在了最右边。

从周志刚回来的那天开始,老宅的施工现场就再没让叶晨过去看着,按照老爷子的话讲,我是八级瓦工,对于这一块儿我轻车熟路,没人能蒙的了我,你去了你只是看着他们不乱拿东西,我却不一样,能让他们不偷工减料。

叶晨也乐的自在,他这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眼瞅着要走了,他想在走之前去看下曲秀贞和马守常两口子,此去一别,再见的时候只能是下一年的春节了。

当郑娟叶晨带着郑娟来到曲秀贞和马守常这里的时候,曲老太太和老马完全就是喜出望外,热情的招待了两人。马守常看着叶晨,开口说道:

“我前阵子看报纸,真的是不敢相信,你这小子居然成了咱们江辽省的状元,我还一直以为是同名呢,后来在报纸上看到松花江酱油厂的字样,才确认是你,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曲秀贞看着叶晨也是一脸笑容,开口说道: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对于你能考上大学,我一点都没感觉到意外,但是我是万万没想到,你的成绩会这么好,这是你改变命运的起点,作为见证者我非常开心。”

老太太说完回了里屋,没过多一会儿,拿出了一沓大团结过来,塞到叶晨的手里,说道:

“你在北京生活,处处都离不开钱,我知道你可能准备了,但是穷家富路,多带一点以备不时之需,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别因为生活上的事情再捉襟见肘,在那边有什么困难,就给我们捎个信儿。”

叶晨手里握着老太太塞到他手里的钱,开口说道:

“长者赐,不可辞,您的教导我都记在心里了,等年底回来的时候,我会来您这里汇报我的成绩的!”

曲秀贞欣慰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你这一走,周末再没人过来给我做饭,跟我斗嘴了,临走之前,再做上一顿,也算是让我有个念想。”

听着曲秀贞的话,叶晨也有些伤感,但是他还是很快就调节好了自己的情绪,说道:

“好啊,呆会儿咱们一起去买菜吧,你想吃什么我就做什么!”

曲秀贞乐呵呵的答应了下来,这时候只见叶晨沉吟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

“老太太,其实今天过来,我有件事情想请您二位帮忙。”

曲秀贞和马守常对视了一眼,马守常开口说道:

“秉昆啊,咱们爷俩还有什么客气的吗,你有事情尽管说,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我一定帮忙。”

这时只见叶晨开口说道:

“马叔,当初我被木材厂开除的时候,是蔡晓光帮忙出面翰旋,我才能进酱油厂上班,现在他父亲那边落魄了,这次高考他也考上了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可是他们单位不放人,说他不符合上大学的条件,至于原因是什么,我想我不说你们也该清楚。您看这件事情你们方便帮忙沟通一下吗,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再耽误下去,连大学的尾巴都赶不上了。”

曲秀贞听了叶晨的话,脸上露出了笑容,开口说道:

“我还算没看错人,你这家伙懂得饮水思源,这是好事情,放心吧,我跟拖拉机厂的领导还算是熟,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办了,不会耽误他开学的。”

蔡晓光找到叶晨的时候,就提出过让叶晨找她大嫂出面,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叶晨虽然答应帮忙,但是却没选择去找郝冬梅帮忙,这里面叶晨有他自己的考量。因为他深知郝金龙是个爱惜羽毛的人,会对这种事情极为反感。

对于郝金龙来说,这事儿给谁办都行,就是不能给自己家亲戚办。他给别人办可以说成是体恤民情,但只要是通过自己家的人给办事,就很容易落人口舌,落下一个徇私枉法的名声。

再从周秉义这边来说,蔡晓光这事儿办成了,那周秉义这边的亲戚朋友都会惦记着郝金龙的职权,动辄就会请周秉义一家帮忙向郝金龙求情,这让郝金龙对周家会很嫌弃。叶晨懒得去看郝金龙的那副嘴脸,所以对于郝家自然是敬而远之的。

太平胡同的巷子口,蔡晓光正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地上已经散落了好几个烟头了,昨晚他来的时候,周蓉和周秉义因为开学日期临近,已经奔赴北京了,只有叶晨因为家里还有些事情没交代清楚,所以晚走了几天,他把无奈之下,只能把事情跟叶晨说了,叶晨让他今晚等音儿,所以他早早的就来到了胡同口等待。

蔡晓光正焦急等待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自行车轧过土路的声音,蔡晓光急忙把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一脚碾灭,然后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过了没一会儿,就见叶晨骑着车带着郑娟从远处驶来。

蔡晓光急忙迎上前去,开口问道:

“秉昆,事儿办的怎么样?还顺利吗?”

叶晨也看到了蔡晓光,看了一眼地上的烟头,叶晨对于他的心急如焚已经了然,也没卖什么关子,开口说道:

“回去收拾行李,睡个好觉,准备出发吧,拖拉机厂那边,我已经找人出面沟通了,是我们酱油厂的老领导,你也认识,以前的曲副书记答应帮忙。”

蔡晓光这才算松了口气,他是知道曲秀贞的背景的,他虽然有些诧异叶晨为何会舍近求远,但是也没再多问,目的达到就好,只不过这个人情要记在叶晨的身上了,只见蔡晓光说道:

“秉昆,这次可多亏了你啊,要不然我都不知如何是好了,你看,我嘴角起了一熘大泡了。”

叶晨笑了笑,然后拍了下蔡晓光的肩膀,开口说道:

“我最难的时候,不也是借了你的光了嘛,别跟我见外,赶紧回去准备一下吧,下一次咱们的重逢应该是在北京了!”

蔡晓光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和叶晨紧紧的拥抱了一下,最后转身离去。

处理完了家中一切繁杂事物,叶晨也带着一家人踏上了新的征程。火车上,郑光明还是拿着磨好的瓶底儿靠着窗户看着太阳的方向,他能够感受到微弱的阳光,在他心里,他无比的渴望光明。

叶晨用手掌摩挲着郑光明的短发,喃喃说道:

“光明,等姐夫有钱了,就带你去做角膜移植手术,姐夫一定会让你真的见到光明的!”

郑光明由于视力不好的缘故,对于听力格外的敏感,叶晨的话语声虽然不大,还有嘈杂的响动掺杂,但是还是清晰的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感觉心里真的很暖,坐在自己身旁的这个男人,是除了母亲以外,唯一的发自内心对自己姐俩好的人,郑光明早就习惯了他的存在。

叶晨一家到了北京后,找了个招待所先落了脚,然后叶晨就动身去了学校,跟老大周秉义会面去了,周秉义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拜托周秉义帮他打好前站,在市里帮他找一套宽敞一点的房子租下来,并且给他拿了二百块钱,到时候多退少补。

见到周秉义之后,叶晨开口问道:

“大哥,我让你帮我租的房子,你张罗的怎么样了?”

周秉义笑了笑,然后回道:

“不负所托,我在颐和园路帮你找了个住处,六十多平方,足够你们四人落脚,一个月房租六块二,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

“还是大哥你办事稳妥。”听了周秉义的话,叶晨大喜过望,北大就在颐和园路,这说明周秉义租的房子离学校没多远,这也方便他每天上下学。

安顿好了家里的一切,叶晨也正式来到学校报道,招新的工作人员把他带到了经济系。七七界的北大经济系绝对称得上是藏龙卧虎,这里隐藏着无数后世的大老。毕竟大家都是以平均百分之六的超低录取率来到这个学校的,可以称得上是精英荟萃。

经济系的这些校友,日后有从商的,从政的,还有留校继续任教的,都是日后各个领域的翘楚,甚至还有日后的北大校长,叶晨在他们身旁学习,总有一种见证历史的感觉。

这天叶晨中午刚吃完饭,在水池边刷饭盒的时候,听到身边的同学在那里议论:

“你们听说了吗?文学社要召开第一届诗词大会,到时候着名诗人冯化成会来到现场。”

“真的吗?那我可得早点去,到时候找他帮我签个名,我喜欢他的诗很久了!几点开始啊?”

“下午两点,在学校礼堂!”

叶晨听到这个消息,眉毛一挑,嘴角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许久没坑人的他突然有些心痒难耐了,前阵子家里聚会的时候,周蓉给他添了不少堵,在父母身旁,叶晨作为最小的那个,不好造次,这一次,正好借着文学社开大会,给这个叫做冯化成的杂碎挖个大坑,让周蓉也体会下吃屎的感觉。

冯化成来到北大礼堂门口的时候,身边聚集了一大批他的拥趸,大多是文学女青年,男生很少,一个女生正在用力朝前挤的时候,身边突然有人拽了她一下,女生勃然大怒,回过头来正要发火,却发现是一位长相帅气,气质十分忧郁的男生,只见那个男生有些腼腆的说道:

“学姐,能不能求你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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