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羲曾经给自己的的自我评价是,他自我感觉是,至少已弄懂了守城墙的方法。
现在,李孟羲跟关羽学到了守城之时的晋级守城方法——守城之时的反攻之法。
如果只会坚守城墙,这是呆守之法,那么现在,学会反击法的李孟羲, 守城战法更灵活了,如同是龟壳上长了獠牙,更具有威胁性。
以前,还只会守城墙的李孟羲,敌将若来攻李孟羲守的城,敌将是没有生命危险的, 攻不下,直接退却便是。
现在,敌将若攻李孟羲守的城,将有生命危险。既然能派骑兵出城冲杀,搅乱敌军攻城节奏,若是有机会,怎么就不能顺便穿插到敌军后方,直接把敌将砍了?
敌将开始有生命危险。
呆守法,敌军攻城不下,从容退去,其军力虽减,但大体仍在。
有了反击法,攻城之敌军,便不再从容无忧,而是稍有疏忽,就可能大败城下。
攻城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死在攻城战的统帅,不知凡几。比如攻钓鱼城的蒙哥,还有其他人。
这一天, 收获连连, 南门探查完之后,李孟羲怕刚学到的东西忘了,他迫不及待的回去。
中军帅帐,李孟羲找到了一堆布匹,堆在矮几之上,他拿出笔墨,立刻要把所有学到的知识记录下来。
话说,这没什么大事发生的一日,到底学到了什么来着。
李孟羲咬着笔杆,皱眉思索了起来。
今早干的第一件事,好像是过去探查敌城明细。
具体细节,李孟羲想起来了,他想起,自己被挂到竹竿上了。
“井阑为探城器械,然此大型器械,制造耗费工时,时间有时紧迫,可先以木梁搭架,架高叁二丈,而后再找一长竹或长杆, 寻一轻便之人绑缚其上。
若架高叁丈,长竹能有五丈, 便能总高八丈,能高出敌城,便可临城探查。
井阑全体,耗时叁日,徒一叁丈木架,无板无梯,半日即可,省时何止倍余。
又因,要临城刺探,城上守军必箭发如雨,故,杆头瞭望之士,必身穿重甲,手持坚盾护面,”
写到这里,李孟羲略一停顿一下,着重加了一句,“步人甲有胸甲裙甲胫甲,防护周全,唯独脚部,无有甲靴,近城叁十步,箭雨密匝,众矢攒射之下,稍微不周全之处,必见伤。
故,甲靴于步人甲虽是零末部件,可有可无,不必全员配备,然军中需备甲靴数副,以备不时之用。”
“某身处箭雨之中,左右箭啸不止,盾遮掩在前,目不能视,于是不知何时探头观望方能稳妥。
于箭雨中顿悟,于战场之上,眼难关六路,耳倒可明听八方。
老于战阵之人,闻声可知箭近,急躲闪之,于是百战不死。”
“探查敌城明细,只为知敌城构造,以选择最佳攻城点。
至于探城后刻留标记之法,于叁十步外留短刀之法,不堪为用。
因攻城之时,众士抬梯冲锋,过环首短刀所标记处,往前仍需叁十步,地凹凸不平,前又深壕,冲叁十步之远,必生偏移。
冒险探查敌城,本为精巧攻城战法,然则偏移生,精巧荡然无存,前功尽弃也。
故,标识之法,必留于城墙之下,不能远留叁十步外。
近留标识之法,若井阑造成,可使军士居高临下,丛发赤羽箭于标记处,城根一丛赤色,标记明了。
若无井阑,则可用曳射法,使人射绳箭至墙下以绳为醒目标识。
只是,近城叁十步,已至弓弩杀伤之距,城上箭雨连绵,举弓发箭之人,身处险危。
由此,试用一巧法,驻停城上箭雨,妙极。
有草人借箭之法,扎草人百数,夹杂盾阵之中,趋至城下,令军士故意言语激敌,骗其箭矢。待草人遍插羽箭,城上之敌必以为,我军要骗损其箭,是要以待箭空攻城。此时,敌以为识破我计策,必停弓息弩,支箭不发。
如此,敌识破我计谋,则我计谋反成。
近叁十步,敌再无一矢,我善射士便可从容射曳绳箭以作标识。
此为大紊小动之策,以大举动为幌,遮掩微小意图。
至曳射之时,因绳箭有绳散绳断之可能,故,绳箭需多备。
绳箭若要射远,则不能系粗绳,当系细绳。
细绳贴地,又难以目视,难起引领标识之效。
故,又有补救之法。
补救之法为,一涂箭绳以赤,二将箭绳绑高,绑高则必须长杆,然徒有钝杆,急切间不能插土而立,故当带枪支为用,既带枪支,不妨带枪旗,旗帜标识更为明显。
而后,绳箭曳射城下,钉楼梯口处,绳牵直,绑旗枪之下,叁十步,红线牵引,此标识法,精准之至。
绳箭又可回收,若一射不中,尚能拔出再射,因而,绳箭可极精准,尤胜赤羽。”
曳射法记完,李孟羲稍作停顿,接下来,该写更重要的内容了。
曳射法不过是一个小的战术,接下来的内容则涉及和弓弩杀伤相关的内在底层规律。
“百人攻城,伤亡竟远小于十人攻城。
攻城人数竟与伤亡成反比,而非人逾多,伤亡逾多,此与常理有异,为何?
此中道理,《吕氏春秋》有述,【万人持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此概率也。
城头敌军弓弩,有数也。我一人攻城,城头弓手百人。我千人攻城,城头可纳弓手亦百人。
一人攻城,百弓射我,则此人必死。
千人攻城,百弓射千人,一弓看十人,则箭雨分散,大降杀伤之效。
由此可知,攻城之时,多多易善,人多,纵不全员参与攻城,亦可分薄箭雨。人逾多,敌箭雨逾散,于是我军伤亡逾低。
于是知攻城之法,能百人攻城,则决计不十人攻城。人逾多,伤亡反而逾小。
知,弓弩杀伤最效之法,为集射也,既百弓射一人也。集射杀伤效率,数倍于弓弩手择敌自射。
进知守城之法,守城之时,城头十人二十人弓弩手若能同射一人,则杀伤效率数倍于散射,杀伤既高,则大利守城。
至于集射之法,恰有一法可用,法为草原冒顿单于鸣镝聚士法,守城之时,可以善射之卒引领诸弓弩士,善射伍长配朱杆红羽鸣镝,伍长鸣镝射敌何处,左近弓弩士见鸣镝所向,立从而射敌。
此一法,便能集射。
集射之法,除能增杀伤之效率,另有数长。
其一,万一危急之时,某处敌军攀城将至城头,此时,叁五张弓,不能拦之,非二十弓聚射,不能止其攻势。鸣镝射,左近二十弓随射,于是便能二十弓聚射一人。于是,危急之时,城头弓弩化解危急之力,添强十倍。
至于第二,在于角度。有时,左侧射敌,敌举盾挡左,左侧弓弩,迟迟不能建功。此时,若左侧射时,右侧若能跟进,则杀敌易尔。鸣镝之用,便在此处,鸣镝可号令左右之士,使左右能配合无间。
鸣镝于守城之时,有此大用,发鸣镝号令众士之善射之士,因其射声聚众,或可称之为,【射声之士】。”
李孟羲又为军中增添了一个还只在字面上的兵种。射声士,或曰射声校尉,为守城之时,号令集火攻击之专职精兵。
李孟羲已明白了一个核心道理,集火射击,杀伤效率数倍于各自散射。
这一条理论能用于守城,能用于攻城,适用于步军弓弩,适用于骑兵骑射,适用于所有远射攻击和远射作战。
集火攻击能提高杀伤效率,这一条理论甚至到火器时代,到大炮和火箭弹时代,都是有用的。
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了统筹和最优解,在武器的表层之下,是数学原理。
鸣镝又有一个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了,鸣镝的作用愈发凸显。
现在再回想起来,鸣镝总共有多少用处了。
第一,鸣镝威慑法,抓俘虏的时候,鸣镝威慑溃兵,止其遁逃。
第二,鸣镝去箭,作无锋箭,往溃兵头上射,作用等同橡胶弾,威慑之效更强。
第叁,鸣镝往自己人头上射,用于战场号令进退。有了鸣镝,可以跨距离,把命令箭速传达,精准至百夫长个人。一声鸣镝至,前进,再一声至,后退。二进制,只进退两令,鸣镝可让指挥反应速度,快数倍不止。
至于第四,就是今日所得,也是草原雄主冒顿单于的战术,以鸣镝聚众,集火射击,数倍的提高杀伤效率。
军中处处需用鸣镝了,鸣镝至少得有两种,一种用于联络的,用无锋鸣镝,一种用于聚众射击的,此时鸣镝也需要杀伤力,鸣镝应该有箭头。
无锋鸣镝配发传令兵,有锋鸣镝则可配发善射之士,用于守城之时,或是骑战之时。
这一条,集火射击的知识,可能是李孟羲今日所悟到的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一条知识。
关羽教导的,为何百人攻城伤亡反小于十人攻城,除了有分摊箭雨,让敌军不能集火以外,还有另外的原因。
“盾阵。
攻城之时,盾阵为降低伤亡之极有效之手段。
百人可成盾阵,盾阵成,严如屋顶。
然,若只十人,盾不能成,防左则右漏,防右则左漏。
故,百人攻城,盾阵成,死伤微小。
十人攻城,盾阵不成,十人尽死。
此所以,百人攻城伤亡反小于十人攻城者。”
“探查敌城之时,必要多带甲士,甲士多,非只能成盾阵,降低死伤,更有自保之大用。
何为自保之大用?
主帅登井阑近城,以探查敌城详时,此时,敌军若见我兵力薄弱又近城前,见有可趁之机,于是突然大开城门,大队骑兵袭来。
若带兵不足,主帅岂不就此头颅不保?
由此知二,第一,主帅不可轻出,第二,守城之时,守城之军非是缩如乌龟,而是既能缩之如龟,其露獠牙之时,亦能狠厉如狼。
故而,攻城之时,谨防守军出城反击,亦为重中之重。
由此悟,守城之时,只会坚守城墙,保城墙无忧,此只为呆守法。
能守,待时可出,为反击防守法。”
“由此知,围叁缺一之策,当慎用时机。
围叁缺一,不用于城中之敌,兵力充足,士气高傲之时;不用于城外敌军援兵将临之时;不用于我军营寨未稳之时;不用于我军攻城正酣之时。
围叁缺一,只适用于敌军兵力粮草怠尽,敌兵力士气低迷,满城无战心之时。此时,用围叁缺一,敌既已无有守城之心,围缺一角,敌若趁机溃逃,则我军便可直接下城,省却日夜围困粮草损耗。”
“知守城之法之反击守城法。
何时开城门出击,为最佳时机?
敌远道而来,营寨未稳之时?
大雨瓢泼,雨压马蹄,利我夜袭之时?
皆非。
守城之最关键,关键在于城不被敌军所破,城不被敌军所破之关键,在于不使敌军从容大段登城,不使敌军大段登城之关键,一在于我守墙之法,二在于,若墙危急,精骑出而袭扰,断敌攻城后力,解城头之危。
故,城头焦灼之时,此时方为最应出城击敌之时。也只在此时,我守城兵力可发挥最大用处。
若为图杀伤,趁夜袭扰,则属兵力滥用也。
夜叁百骑出城袭敌,纵能杀敌叁千,但骑兵折损过半,此战果虽丰,然亦不值。
若到危急之时,城中骑兵出击,环城冲荡,击碎敌攻城之势,则能立解城头危难,城池多坚守数日未尝不能。
于此危急之时,纵城头杀敌叁千,亦不能解城头之急;而骑兵出城荡敌,虽杀伤不过百数,但荡扫四围之敌,立颓敌军攻势也。
故,若骑兵早早用于他处,用于趁夜袭营,纵杀敌叁千,但至骑兵大为损耗,亏也。
故而,守城之时,不比平地野战,
守城之时,我守城之要,或不在杀伤敌众,而在不使敌破城也。
守城之核心,诸般方略,应全为【不使敌破城】此一核心计,偏离此核心,则必为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