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是冤家。红丝抢匪大概是怕我抢生意,抬枪冲我一顿“踏踏”。但子弹都打在柱子上,上面的瓷砖崩得哪哪都是。如此破坏公务容易引起民愤。当他打空一梭子去换弹夹的时候,我本打算拿个玻璃碴子飞他一镖。可惜老天根本不给我表现机会。我的眼前蓦然一花,那个泊何公社的唐装男便站在了我的身边,“哥们儿,缘分啊。”他的一只手捏着叼在嘴里的大烟斗,另一只手拎着一桶1.8升的橙汁:“喝果汁吗?”
“我......”我到底是得罪哪位小心眼儿的神仙了,我赔不是还不成么,求你别再降倒霉了。遇到抢劫银行的已经够晦气了,再弄一只吸血鬼出来这不是添乱么。他大白天的竟然敢出来溜达,怎么不管管。难道非要把我吓出糖尿病,才肯善罢甘休?
要弄躺三名匪徒不算什么难事,一个玻璃碴子扎死一个,一分钟内解决战斗。在可可西里的时候,场面比现在危险多了,那些盗猎的不但打枪还拿山炮轰。可最后不也拜在我的石榴裙下。哦,形容的有些不贴切。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你让我去哪找硬词儿!领会精神,重要是领会精神。
唐装男的突然出现让形式急转直下。不是我心脏,把漫天的神佛当成臭狗屎,就那个给我穿小鞋的,我倒要问问你,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打是打不过了,人家玩的都是瞬移。那像上次那样说他长的帅给他戴高帽?多昧良心。他今天没带墨镜,那对小眼睛长得......
“喝果汁吗?”
“你是.....”走一步看一步,全当不认识他。
“对啊,你不记得我了。”唐装男把大桶果汁放在我的面前:“总之我救过你的命。”
“你.....”一旁的红丝抢匪装填好弹夹,把枪往唐装男的太阳穴上重重一戳,问了一句我也很想问的话:“你他娘的谁啊,哪......哪冒出来的?”
“这个.....”唐装男扭头跟他说话,朝他的脸上吐了一口烟:“不好说。”
“不好说就别......”红丝抢匪扣动扳机,咔咔咔咔,不知道是不是卡膛了,一颗子弹也没崩出来:“这.....”
唐装男把一只手插进裤袋里摸了摸,掏出了一个小铁棍儿:“撞针在这里。”
“你......”红丝悍匪愣愣的看了看貌似人畜无害的唐装男,又愣愣的看了看自己的枪,咔咔咔,又勾动了几下,见没效果,干脆扔到一边,伸手一摸后腰掏出一把“匪专用”。他刚朝唐装男一指,还不等开枪,唐装男就把左手食指捅进了枪口里。
“砰”
闷响。
嗷。红丝抢匪的惨叫。枪炸膛了,瞬间崩飞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妖怪,妖怪。”他捂着伤手嘶叫起来,转身就往营业厅跑。营业厅那边的两个劫匪见这边出现异状,便背着装满钱的大包朝这边冲了过来,“大哥,怎么了?”
“怎么了,大哥?”
唐装男扭头看了我一眼:“喝光,拜托。”然后身形一晃,唰的一声,我的眼前便只剩下空气了。再往营业厅里一瞧,在这一息不到的时间里,三名劫匪如瞬间丧失了生命力,纷纷倒在了地上。没有外伤,似被打昏了。唐装男蹲在三人中央,拿着烟斗在肉丝抢匪的手枪上磕了磕,除去烟灰放在黑丝悍匪的胸口上,接着抓起红丝抢匪正在飙血的伤手放到嘴边,很享受的吸吮了起来。
“吸.....吸血鬼.....鬼。”我的前方,那位趴在地上幸免于难的女职员呆傻了好半天终于回过神来,却两眼一翻昏死过去。我知道,她是在担心她的屁股。白色的裙子上全是红呼呼的东西!
营业厅的柜台后面,也有几个人昏了过去,但大多数人都满眼惊骇地挤在一起当石雕。一个躲在最后面的戴着酒瓶子底眼镜的胖妹,表情虽然也很惊慌,但看向唐装男的目光中却透着些许的贪婪,不停的用舌尖舔着嘴唇。
我蹲在柱子后面,看了看唐装男,又看了看面前的橙汁,伸手偷偷摸出腰带夹层里的银刀片放进嘴里,吐空肺脏里的空气,拧开橙汁上的盖子,举着大瓶子灌了起来。糖尿病就糖尿病了。现在银行里人家是老大,哪有我不听的份儿。愿他喝完那些人的血就喝饱。愿他让我喝橙汁的目的只是有血喝了,而嫌拿着这个重的橙汁回去太沉。愿他让我喝橙汁不是因为我喝过橙汁后,血液就变成橙汁味道了。如果他打算吸我的血.....主动权根本不在我手里。人家一瞬间就能把我打晕,我只有默默承受。但能不能留条命?
我不喜欢喝橙汁,太甜太齁。费了牛劲好不容易喝光,只想往上呕。我随手要丢掉瓶子,唐装男却唰的一下闪了过来,“别扔。”他抓过瓶子:“谢谢。”
唰。
当看到他又闪回三个抢匪中间,拿起匕首划破肉丝抢匪的胳膊往瓶子里装血,我真想......真想......气呀!你他娘的吸血鬼怎么了,吸血鬼就可以欺负人吗!早知道你要的是瓶子,我把橙汁倒了好不好,喝的满肚子都是,一个劲儿的往上反。
见他在那边专心致志的收集食材,我想趁机溜走,可刚刚站起来,身后就传来连绵不断的爆响。难道后面还有炸弹?我连忙往地上一趴,双手护头。
哐哐哐。
不对,没有气浪,没有冲击波。我正要去看,左后方便响起了一个令我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声音,“往后站站,往后站站。”
刚.....刚哥!
刚哥一定是吃了复活币!此刻正站在吞掉他银行卡的那台提款机前,举着一个灭火器哐哐地往屏幕上砸,浑身上下红通通的仿佛刚打娘胎里出来!他站近了砸不开提款机,便往后退了好多步,依靠助跑的惯性并高高地抡起灭火器......
哐。
咻。
呲——
灭火器拍在提款机上弹飞了,像血葫芦似的刚哥阴沉着脸,瘪着嘴:“嗯——”
我不停的朝他打量,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个伤口。他背部红透了的衬衫被划出许多口子,但那些钉进皮肉的碎玻璃却不知道哪去了。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墙,墙面上那些花白色宛如豆腐似的东西分明是沾了血的脑浆。他没死,此刻还生龙活虎,难道他也是吸血鬼?
啪。
刚哥用灭火器砸不开提关机,竟然拿手重重的往上拍。拍了几下,疼得龇牙咧嘴,后退了半步,抬脚就踹。
“咳。”他的脚远不如提款机倔强,踹坏了拖鞋。他看着拖鞋,憋着嘴:“嗯——”
恍然,眼睛直勾勾不动,沉默了足足有一分钟,刚哥忽然抄起坏掉的拖鞋满眼仇恨的往提款机上抽,啪啪,“出来。”啪啪,“出来。”啪啪啪:“你他娘的出不出来?”
唰。
唐装男提拎着满瓶的红色液体闪到他的身边,伸手抓着他的衣服使劲耸了一下:“犯病了是不是,犯病了是不是?”
刚哥住了手,将拖鞋扔到地上,一脸委屈地看着唐装男:“出不来。”
“什么出不来?”唐装男一脸迷茫。
“卡。”
“什么卡。”
刚哥突然朝着唐装男大吼:“卡?你说什么卡。”他用手指不停的戳着提款机的屏幕,“银行卡,它他娘的吞我银行卡。”
“哦,是这么回事。”唐装男五指成爪,貌似轻描淡写地往提款机上一刨,随之一扬,我便终于见识到天上真的下钱了。
唐装男手里举着提款机的外壳,刚哥将半个身子探进窟窿里,摸索了好半天才退回来,“找到了。”他捏着一张银行卡,笑的像花儿一样:“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我的。”
“那赶紧回家。”唐装男把外壳重重地拍回去,砰——
刚哥双手捧着银行卡朝外走。唐装男冲我眨了一下左眼,我......敌不动,我不动。
唐装男唰的一下闪到营业大厅,从抢匪身上捡回烟斗插进嘴里,鼓腮一吹,滋。
滋——
刺耳。耳膜生疼。宛如把泡沫蹭玻璃的声音放大了一万倍。连空气都仿佛裂开了,让人手心脚心不自主的往外渗汗。心里更是麻酥酥的,那闹心的感觉真想往墙上狠狠的挠上几把。无论是银行里,还是远处那些永远不嫌事儿大多在一辆辆机车后面看热闹的人,都纷纷捂住耳朵。而等声音的激荡结束,那些人眼中的瞳孔或多或少的放大了一些。
“你们从未看到我和.....”唐装男中气十足,放声高喊:“只没看到我就行。”他的声音陡然又是一沉,对呆在银行里的人道:“这自然是一桩性质恶劣的抢劫案。由于三名抢匪争夺装有金条的袋子而发生内讧,后互相动起手来。银行的工作员趁机制服抢匪,每个人为了国家财产都表现出英勇的大无畏精神。行了,大概是这个样子。你,你......”唐装男指点了几名工作人员:“算了,还是你们一块过来,一个叠一个把三名抢匪压住,直至警察赶到。”
说完,唐装男一转身,唰......
“刚哥,等等我啊。”远处传来他的声音。
嗡嗡嗡。远处又传来警车的声音。
警车到来之前,银行外面不管是躲在车里,还是站在树后面的围观群众都不约而同的打了一个冷战。银行内,工作人员争前恐后的冲出来,纷纷扑到三名抢匪的身上。就连我面前不远的那个已经昏死过去的女职员,也如诈尸似的爬起来,双眼直勾勾的冲了过去。而三名劫匪仿佛被打了麻醉剂,没有一丁点的反应。看着他们在那边玩叠罗汉,我从地上捡了一些刚才从提款机里散出来的钱,以当做倒霉中午的精神损失费后,便贴着墙根逃之夭夭了。
我虽然不是吸血鬼,也不是那个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刚哥,但恢复能力还是不错的。从银行出来的时候,手上的被LED屏幕砸出来的口子就已经不淌血了。当我穿街过巷瞎走了一个多小时,找了一个小超市买烟的时候,伤疤便已黏在一起,虽然看着有些狰狞,却也不在乎多这么一条虎老爷们儿的军功章。只是若是让朱萸看到了,一定会感到心疼。她一心疼,我心疼她心疼。于是,她更加心疼我心疼她心疼,我也更加心疼......算了,还是买一张大号的创可贴贴上吧。
我抽着烟,小超市冲门放置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这样一条新闻:我市**路**银行发生了一桩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三名蒙面劫匪为了炸碎银行的防弹玻璃,将自制至少三公斤**的**包丢入银行中,造成多名无辜者死伤。而后又持械打死打伤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幸免的银行工作人员,趁三名劫匪为了争夺装有金条的袋子而内讧的机会,一举将歹徒制服。现三名歹徒以被警方收押,暂对此案进行审理中。相关领导已赶赴现场.......”
领导什么的就不听了。我从小超市里出来,迎着午后火辣辣的阳光。心中却满是阴冷。依旧有些忐忑。无论银行外的围观群众,还是银行里的幸存工作人员,在听见从烟斗里发出的刺耳声音后,似乎都已经不再记得有一个拿着饮料瓶子接血喝的吸血鬼,也不记得有一个用灭火器砸提款机的红人。劫案在他们的眼里,即使性质恶劣一些,依旧只是一个劫案。世界在他们眼中,也还是那个世界。可为什么偏偏我遭遇那个世界的遗弃?为什么偏偏我先后几次都无法被篡改记忆?清醒,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糊涂,才可以如绝大多数那样的活着。为了吃穿,为了家,也了爱。或者为了炫耀,为了堕落。人活着总是要为了些什么。
那我又为了什么活?
昨晚基本没睡,又受到了惊吓。我一思考带有哲学性的问题,脑瓜仁就隐隐发疼。一想到朱萸晚上让我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一些海棠果,便更疼了。这是南方,买海棠果已属不易。还让我回去,回去得路过泊何公社!我是继续装作从来都没有看过怪物呢,还是继续装呢。或许,应该让朱萸搬家。她是有钱人,应该不只有风荷小区一处房子。找个干净而不晦气的地方一住,请些金身的菩萨或钟馗什么的东南西北一摆,打死我我都不出来。我要当宅男,洗衣做饭,脱裤子上床,若闷了就让朱萸生一个。对,就这么干。我打电话给朱萸,连拨了几次,都占线。难道我们又心有灵犀了,她正往我这边打?
我找了一个背阴的地方一坐,等了一会儿,朱萸的电话果真打了过来,“老公接电话,老公接电话啦,老公快点接电话,再不接电话就不让你藏私房钱。”
我刚要接朱萸电话,双眼就被人从后面捂住。
那对小手冰凉,“大叔,你猜猜我是谁?”
戴琳?
戴琳。我这么年轻只有她那么没眼力见叫我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