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顿住了。
他本来已经在心里闪过了几种想法, 暴力、再度的劝说、给出好处或者直接的威胁等等,也在暗加斟酌哪一种会更有用些,紧接着他就看到了那本书。
前世的经历远没有今生来得波澜壮阔, 但它的影响力绝不可以轻易被忽视, 如果说现在的朱标,行为处事和能力都来自这个瑰丽壮阔的世界, 那么他的性格和习惯,却早就奠定下来。
他是一个爱护书籍的人, 家里曾专门买了书柜,也专门买了一些独立架子用来放常用的工具书, 与此同时,朱标的占有欲和领地意识很强, 每拿到一本书, 都会在扉页写上名字和联系方式,以防丢失,且做个标记。
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朱元璋和宋濂、刘基与李善长等人给他送来的书, 他都写了名字,甚至还包了书皮。
红娘手里的那本书实在是再眼熟不过了, 露出来的几张纸上,朱标以超常的目力, 甚至看到了自己的笔记, 那是前几年尚显稚嫩的注解。
“唐史?”
“不错,是一本已经在阳世失传的旧书,你认识?”红娘挑眉问道,显然的,朱标的话题成功吸引了她的不多的兴趣。
“是《则天实录》。”
红娘换了一条腿让孟樵子捶着, 摸了摸书,爱不释手,回道:“想不到你竟然识字,倒也比大多数蠢猫强,勉强算是弥补别处了。”
按照她的意思,弥补别处估计指的是魅惑本领。
朱标没空计较这个,追问道:“这本书你是从哪里拿到的?”
红娘眯起眼睛,眼眶周围骤然浮现出一圈奇特的艳红色纹路,随后又迅速消失,冷冷道:“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还不走?我警告你,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你说不说?”朱标也不装什么小家碧玉了——虽然也从来没有那个样子,同样冰冷道,“我的耐心也不多!”
红娘霍然站了起来,身后火红的九条尾巴冲天而起,条条都有自己的生命似的,对准了朱标。她张开了嘴,一口的好牙齿变成野兽特有的尖牙,额头青劲爆出,俨然是准备动手。
无形的妖力震荡,一圈圈向四周散去,薄木制的窗框与桌子架子们承受不住压力,吱啦吱啦生长出裂纹,轰然坠地。那些轻飘飘的装饰品绸幔与窗纸,更是直接飞了出去。
那一件被汤圆说是红娘会很喜欢的红裙子,皱成一团,像是没人会要的垃圾一样,掉在了门外的泥地里。
孟樵子左看看,右看看,扯住红娘的衣袖,大声问道:“红娘大人,你为什么要生气?”
“嗤——”红娘嘴里吐出一口雾化热气,双目赤红,根本不理她。
她不依不饶,更用力地扯住红娘的袖子,好像想把那截布料揪下来一般,向后拽住,试图阻止红娘接近朱标:“不可以!红娘大人,你不可以杀猫猫!猫猫她……”
红娘一把将她提起来,啪的一下扔在身后,呵斥道:“你别管,给我滚到后面去,没有我的命令不准回来!”
芝麻馅的汤圆还想发出什么抗议,但完全没有作用,只是咕噜咕噜地滚了过去,跌到屏风后面的大床上,一头栽进了绣花被子里去。
红娘高傲了一辈子,小时候被族里的老一辈宠着,长大了被后辈狐狸们供着,从来没吃过亏,哪怕这次势力在酆都有损,遭遇重重困境,却也一直自信自己能够获胜。
像朱标这样对她无礼的行为,她从没遇过,怒不可遏,脸都气紫了,只想着把朱标当场给撕成碎片,以解心头之恨。
可是就在她脸上长出毛发,要彻底妖化时候,突然听见面前的这个黑衣服的小猫妖说了一句话,只是这一句话,就让她愣住了,爪上冒出的指甲都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这本书是白甜甜的,你把它怎么了!”
“白甜甜?”
朱标皱眉道:“就是一只白色的小老鼠,道行不高,还未化形。你把它怎么了?你抢了它的书,还是直接把它给吃了?”
“你认识白甜甜?”
“这本书是我给它的。”
“你给它的?”红娘本来迅速软化的态度又迅速重新地硬起来,“笑话!你给它这个?你一只猫给老鼠拜什么年?”
朱标差点找不出解释来,但他脑子活,很快道:“我和它是朋友!倒是你,你质问什么?狐狸也是吃老鼠的!”
红娘明明不理亏,却也丢掉了声音似的,结巴道:“我,我也和它是朋友,我们两个的友谊,你懂什么!”
一人一妖面对面站着,气氛本来剑拔弩张,马上就要打作一团,却又因为这突然的尴尬对话而僵持住,多了几分好笑。这个时候再动手,好像总有些不对。
“你先说,你有什么证据?”红娘勉强压制住怒气,决定为难为难自己。
“书上第一页写着字,是应天府朱标。”朱标道,“后面几页还写着送给白甜甜。”
“好,你叫林示,和朱标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朱标。”
“胡扯!”红娘跺脚道,“你明明是猫妖,你骗我!我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
“我没有!”
一人一妖像是幼儿园小朋友在吵架,梗着脖子,一个比一个幼稚。
“你放屁!”
朱标把手伸进怀里,取出橘非的毛团扔在地上,指着它道:“这是妖气的来源,我不是妖。”
“你是鬼?!”红娘诧异道,“那你真是朱标?”
“我是!”
“你死了,变成鬼了?谁干的!”
“这不过是丹药所形成的伪装,过段时间就会失效的。”
狐狸精的九条尾巴彻底软了下去,她僵硬地坐下,拿起书来,又从一地被妖气震碎的狼藉东西中翻出一张破纸,一根短了一截的毛笔,还有半块砚台和墨条,通通扔给朱标,直勾勾地盯着他,低声道:“那你给我写几个字,我看看笔迹。”
她这样子,难道是真的和白甜甜关系很好?
朱标一头雾水,隐隐知道自己是摸清了得到红娘帮助的门路,不再和她吵架,更不会使性子,端端正正写了几个常用的字给她。
字一写好,红娘就迫不及待把纸抓了过来,一手书,一手纸,细细对比,每个笔画都认真看过,看了有那么小半个时辰,然后颓然道:“你真的是朱标。”
“嗯。”
“那团猫毛就是那胖肥猫的吧?”
“……是它的。”
“好。”红娘把纸折好夹进书里,抬手用妖力隔空取物,给朱标送来一个软凳,似乎颇有些尴尬,“你坐下吧。”
她的变化很快,一下子从目中无人到了礼数周到,让人不禁好奇这是什么原因。
“我……”红娘斟酌着用词,“我和白甜甜认识不久,大约只有一年,我们两个用红叶传信,写的信已经有几百封了。”
朱标点点头,不说话,只表达出“然后呢”的意思。
“这孩子不错。”红娘的表情逐渐自然,“我很欣赏它。”
“嗯。”
“你从那肥猫嘴下救了它,又开导它,我得谢谢你。这本书它宝贝得很,即使是我想借,也磨了很久才答应,说是只借我一个月,到了时间就得还。”
这本书是朱标从竹知节那里得到的,前年过节的时候,黄修竹想要巴结朱标,送些礼物,奈何没有那得出手的东西,缠了自己的老朋友一个月,托乌品送来了东西。
朱标先是下意识写了名字上去,看完书才想起自己曾给白甜甜送过一套唐史,让她在那里面学学武则天的手段和思想。
可是武则天到底被迂腐的文人和政客所诟病,官修过的史书,历代帝王为了地位与正统,都做过手脚,很不真实。这本 《则天实录》是吴兢所撰,他为人耿直,敢言敢做,写下的书可信度高,很适合送给老鼠公主。
于是书被送去鼠国,兜兜转转又在酆都鬼城让朱标遇见。
“你是它的恩人,这次我就帮你。”红娘声厉内荏,面上看着冷冷淡淡,心里已经上下打鼓,“只有一条,你不许告诉它今天的事情。”
她怎么这么在乎白甜甜,朱标很是不解,难道说红娘和刘老须有些关系?不,不可能的,它要是认识刘老须,凭着红娘的本事,也不至于求到自己那里去。那么情况就真如红娘所说,她是刚认识白甜甜不久,也是因为白甜甜才向自己妥协。
朱标很谨慎,他想要红娘的帮助不假,却不想要这么突兀的帮助。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他紧紧盯着红娘,想要看出她表情中的不对,就算这是演技,在自己的眼睛下也会有破绽。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得红娘躲闪的眼神非常熟悉。
等朱标的余光扫到昏迷在床上的孟樵子,突然懂了什么,一切迎刃而解。
狐族的主事者向来是母狐狸,它们修炼起来比公狐狸容易很多,在族群里更有话语权,红娘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所以人类的帝王中,她最喜欢武则天。
白甜甜正在学习处理鼠国的政事,同时又看着朱标送来的书,行事风格上有些接近,得她心意。它年龄小,和红娘通信时,人难免显得不成熟,像是个孩子,属于小辈。
——红娘的眼神正是马秀英的眼神,她看着朱标,好像是不小心惹恼了孩子的好朋友,怕她跟自己的女儿告状似的。
竟然是这样!
对付万事必须趁自己心意的红娘,果然还是得从感情下手,没有什么物质能够打动她,即使是红色的裙子也不行。
朱标道:“我答应你,你告诉我该怎么混进鬼楼。”
“那个简单。”红娘见他答应了,放下心来,在木制包银的雕花烟斗放了些烟草,抽了一口烟,“你跟着樵子这孩子一起去鬼楼不就行了?”
“我听她说,她是要去……”
“朱元璋和陈友谅的事情我也知道一些,我更也知道高百龄跟在陈友谅身边辅佐他,你既然是朱元璋的儿子,肯定是想毁掉酆都,直接去那所谓的府君身边不是更好?”
“不。”朱标皱眉道,“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让孟樵子去服侍雷鬼,你把她当女儿看吧?”
“不要瞎说!”红娘的九条尾巴都炸了毛,“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小鬼,我是堂堂的涂山九尾狐,我还能看得上她?”
“……即使你看不上她,雷鬼让你送谁你就送谁,难道不丢面子?你们之间的矛盾应该正在激化,这个时候让步,以后想再起来就难了。”
“我……”红娘沉默下来,“泰山府君能控制整个城池的阴气,又把持城门,一道雷劈下来,我难道不该为这楼里其他的狐狸考虑吗?”
她的情绪好像有点激动,但很快压制住自己:“现在车到山前正有路,你来了不是正好吗,你要毁了酆都,我就和你里应外合,你可以把孟樵子从鬼楼里完好无损的带出来。”
朱标深深看了一眼红娘,他才不信红娘什么都不打算做,他只是点头道:“我会把她带出来,请你赶紧准备,机会就在眼前,我得立刻进鬼楼。”
他匆匆关上门,走了出去,打算将这里发生的事告诉外面等着的同伴们。
红娘究竟留着什么别的后手,朱标不得而知,也没有空去想,可他对此却很确定,红娘这么傲慢自负的人,定然不会愿意吃亏。
世事无常,因果轮回,总算被他体会到了。当时他要是没有帮白甜甜,就不会有今天来自红娘的回馈。
白甜甜曾要牺牲自己以患取鼠国的安宁,而孟樵子,竟然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一鬼一妖,相似却又不同,她们的未来都与朱标的努力相交叉,真是个了不起的奇迹。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送书,其实白鼠那个部分有写到,大家感兴趣可以返回去找一下,算是个小伏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