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典的脚伤处理的也很快,服务员刚把茶水斟上,两个女生就说说笑笑地推门进来了,从她们脸上的表情和李晓典行走的姿态,都看不出她有任何的不适。
在她们进来之前,服务员征求了一下费同的意见,把多余的椅子都撤掉了,只留下了两把给李晓典和戴娜的椅子,在凌枫和侯智之间。
显然,从距离主位远近的角度出发,挨着凌枫的算是稍显尊贵的位置,而剩下的那个座位和侯智之间就是菜道。
而且,两个女生和凌枫都有点关系,一个是下属,一个是同学,所以,挨着凌枫坐,无疑显得更受重视。
两个女生互相谦让着,都不想占据挨着凌枫的位置。
其实心里怎么想的,别人就不得而知了。
凌枫看着两个女人推来让去不肯入座,别人也不好多说什么,他苦笑着说:“是不是我很讨人嫌,你们都不肯挨着我坐?
“行了,别再推了,小娜,我们俩每天坐一个办公室,你今天就挨着猴哥坐,让晓典坐我身边,快二十年没正式见面了,我还有话要问她呢。”
凌枫一锤定音,两个女生才按照他的安排入座。
古榆市酒风很盛,所以,男生无疑喝白酒,征求女生意见的时候,李晓典没有表态,声言喝什么都行,就是酒量有限,请大家担待。
最后轮到戴娜,小姑娘看了一眼凌枫,故作淑女地说:“我听领导的。”
凌枫满意地点点头说:“你还小,如果喜欢喝的话,过两年再喝白酒,今天就喝点红酒或者白葡萄酒吧,今天以海鲜为主,喝白葡萄酒比较相配。”
费同转头问服务员的时候,服务员却抱歉地说,本店没有白葡萄酒,就只好用红酒代替了。
李晓典见凌枫给戴娜选了红酒,她提出要陪小娜喝红酒。
费同神情有些不悦地说:“李总,我今天可是请你陪凌主任的,既然凌主任和你是老同学,你们同学相见,是大喜事,怎么也该陪凌主任喝几杯白酒吧?”
李晓典蹙了蹙眉说:“费秘书,既然我是来陪凌枫的,应该由凌枫来决定我喝什么酒吧?”
说完她转向凌枫笑眯眯地说:“枫哥,虽然我的名字改了,可是,人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个曾经跟在你屁股后面转的小丫头,那时候,你可是最护着我的,现在不会不管我了吧?”
凌枫无奈地摇了摇头,转向费同说:“算了吧,老费,晓典把小时候的事都搬出来了,我还怎么好意思难为她?她也没说错,那时候,我母亲和她妈妈是同事,两家大人的关系很不错。
“她整天跟在我后面像跟屁虫一样,确实和我亲妹妹一样,只是后来她小我一岁,上学的时候被迫留级了。
“她想喝什么酒就和什么吧,费兄要担心喝不好,我和猴子一起陪你。”
凌枫这话软中带硬,摆明了是要护着李晓典。
费同楞了一下,他终于发现情形和他原来设想的有些不一样。
人确实摆平了,可是,是李晓典摆平了凌枫,还是凌枫摆平了李晓典,却很难说了。
如果说是凌枫摆平了李晓典,他确实表现出维护李晓典的态度,从这一点上来看,分明是凌枫被李晓典摆平了。
可是,看着李晓典看向凌枫的目光,充满了娇憨和情意,那绝不是伪装出来的,而是一种真情的流露,很显然是被凌枫给拿下了。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都可以看得出来,凌枫能来吃这顿饭,十有八九是想放他一马,而且,让李晓典接近凌枫,并把他拿下,本来也是他自己的主意,现在目的应该是已经基本上达到了。
然而,费同的心里却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
一直以来,在费同的眼里,凌枫都是个废物,这一点和李晓典当初看凌枫几乎是一样的。
费同是在凌枫之后担任的常务副市长秘书,两个人先后的角色是一样的,两个人的年纪也差不太多。
虽然费同看起来像是已经三十出头,其实,他的实际年龄只比凌枫大两岁,今年才二十八。
不过,费同比凌枫学历要低得多,他只是中师毕业,他毕业的学校,也就是古榆市官场上曾经毕业生最多的那个学校——古榆师范。
而凌枫则毕业于松江大学法学院,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重点学科。
这也正是费同看不起凌枫的原因之一。
在他眼里,凌枫的命曾经很不错,甚至让他嫉妒。
名牌大学毕业,一毕业就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阚怀仁当秘书,一当就是两年,如果换一个人,最起码也能解决副股级,兼一个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这样的话,即便阚怀仁走了,有人想把凌枫踢出政府办,也要适当考虑一下他的级别,因为他没犯错误,直接就把级别给弄没了,是不符合干部任用政策的。
结果,凌枫跟着常务副市长混了两年,等于是白混了,阚怀仁临走的时候,没有对他作出任何安排,直接就被人家给弄到了档案局。
这还不说,凌枫的岳父就是前任市委书记,如今还是春城市政协的领导。
可是,凌枫竟然一点老丈人的光都没沾上,人家把他弄到档案局,分明是没给老书记面子,而老书记那边,不但没有什么反应,还传出了凌枫和老婆闹离婚的消息。
这说明什么?说明凌枫这个人做人很失败,家里外面都不招人待见。
而他费同只不过是个中师毕业生,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成为一个普通副市长的秘书,却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去年就解决了副股级。
所以,费同自认为已经把凌枫看透了,每次见面对他都是冷嘲热讽,直至昨天中午,他和朋友在一起喝酒,竟然听说,凌枫的老婆,在没有和他离婚的情况下,就出去相亲,还被他碰个正着。
就算受到了这样的奇耻大辱,凌枫竟然连屁都没敢放一个,灰溜溜地走了。
这让费同更加打心底里看不起凌枫。
连一点血性都没有的男人,还配称为男人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