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城。
城主府告示区的通辑榜上贴着数百张红名玩家的资料。
十几个带着“斗笠”身穿红色披风的玩家站在一堆玩家的中间,其中有一个挤到第一排,他只看了一眼,就撕下了其中五张奖励在50两黄金以上的通辑榜,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像风一样的离去,风离开的时候,除了记忆,绝不会给人多留下点什么的,这个红衣玩家给他们的感觉就是如此,他们打探不到他的等级,打探不到他的装备,更打探不到他的名字,他给他们的印象只有四个字:冷漠,神秘。
“天呐!”一玩家惊呼:“他就是神秘榜上的红衣人么?”
“切,”七八个和之前揭榜离开的红衣人一样打扮的玩家不屑的说:“他是个屁,老子才是。”
“滚蛋,”之前说话的那玩家骂道:“就你们这班王八蛋还在这里装,操你老母,你们这么喜欢跟风,有种也揭几张牛X的榜走人哈?”
“你别骂人啊。”
“靠,接就接。”
就有几人撕下了几张榜,奖励普遍在10黄金以下,众人汗颜,大笑,几个红衣玩家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了,屁癫屁癫的走了。
这就是红衣人成名后带动的风潮,现在整个中华区穿红衣服的玩家不下10000名,他们简直把红衣人当成自己的超级超级偶像了。
欢乐城。
在这里,人们常说,只要你想得到,没有享受不到,问题是,您是不是有足够的银子???
飞燕阁。
飞燕阁是一个不久前由玩家创立的侦查机构,他们的口号是:“只要您有钱,我们可以为您打听任何您想要知道的一切。”
“这日子老娘真TMD没法活了,投入几百万,开业都近一个月了,银子花了不少,生意倒一天比一天凄惨,操。”
美女阁主“凤飞儿”和一个瘦得跟竹杆似的锦衣少年正在喝着茶。
叹了口气,那锦衣少年说:“就是,又是一天过去了,别说人,就是来个鬼,我也欢迎得很哦。”
二人正埋怨着这生意实在太差时,就看见一个人缓缓的走了进来,他的脸因为斗笠的原因使人无法看得清,他穿着一袭红色的衣服,比血还红的衣服,腰间带斜挂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长剑,他看上去走得缓慢,但很快就站在了凤飞儿面前。
“又是你?”凤飞儿有些不耐烦的说,刚才还在埋怨没生意,现在却用这种态度对待顾客,实在令人费解这样的人怎么也可以做生意?
“呼”的一声,红衣人将五张通辑榜扔在凤欢儿面前的檀木桌上。
“又是五个?”
这些多余又无意义的话,红衣玩家似乎根本不想搭理,直接来了个“选择性失聪”,他这让凤欢儿很无趣,拿起五张告示就看见五个名字和等级:山大王55级,高手5级,西门吹牛58,铁血狂神60级,寂寞小猪65级。
看完榜单,凤欢儿简直惊呆了,眼前这个神秘的红衣玩家已经光顾过她许多次生意了,虽然每次要打听的人物等级都要比上次高,但这次距离上一次几乎平均高出十级
“老板,怎么了?”那锦衣少年推了推凤欢儿,后者这才反应过来,将红衣玩家左左右右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探了个遍,才说道:“你真的想知道他们的位置?”
“是。”声音有些沙哑,冷漠,苍桑。”真是个疯子。”凤飞儿如是地想,但嘴上却说:“你可知道这些人不是一般人?”
“我知道。”
“那你就应该知道,这个价钱”
“碰,”红衣玩家掏出三锭十两重的黄金放在凤欢儿面前的檀木桌上,“够不够?”
“好,”凤飞儿转过头对那锦衣少年说:“竹杆,这件事你亲自去办。
“十五分钟之内必须有结果。”红衣人说。
“切,”那被称为“竹杆”的玩家拿着五张榜单就准备下去,当看见榜单上的人物时,他忍不住大叫了起来:“什么?你要我查他们的位置???”
“少废话,叫你去你就去。”凤飞儿冷冷扫了他一眼。
“可是”
“没什么可是。”
竹杆叹了口气,他很了解凤飞儿的个性,下定决心的事,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只好叹了口气,转身就走了。
竹杆走后,凤飞儿示意红衣玩家坐下,微笑着给他倒了杯茶,比之从前的态度,真是60度大转弯啊。
“你杀那么多人,是缺钱用么?”凤飞儿问。
“重要吗?”
“你可以不告诉我,但你可不可以把你头上的斗笠给取我下来?”“来”字刚出口,凤飞儿的手就已快如闪电般伸了过去,谁知,她快,他更快,他抓住了她的手,她就只差那么一丁点儿,指间都已经触摸到斗笠周围悬挂的黑丝了。
“我的手是不是又滑又嫩?”凤飞儿这一媚笑起来,倒真是迷人,她本身就是只性感的
狐狸,说话间还故意挺了挺傲人的丰胸。
红衣玩家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脸红了,赶紧就松开了手,不自禁的低下头,就在这一刹那,那只被他松开的手突然就已经将他的斗笠打飞了。
“你”红衣人怎么也没想到这突来的变故。
他,他居然就是龙轩?
红衣人就是龙轩,龙轩就是红衣人。
{一个月前,龙轩离开白逸后,去了一个叫龙华的地方,那是深圳的郊区,住一个会被虫子亲吻得全身是包的0元一夜的小旅馆,除了睡觉吃饭,就是玩游戏,拼命练级,短短0来天,就升到了44级,44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这本是迷信,但他确实很倒楣,因为他升到4级的时候,正在苗彊的毒王谷打怪,在无心剑诀和飞刀绝技的疯狂杀伐下,触犯了沉睡千年的人形BOSS“毒王”,忽然狂风大作,风起云涌,庶天盖日,大地一片阴沉死寂,几十道闪电在天边划过,黑色的浓雾瞬间布满了龙轩所在地的十里方圆,在阴沉沉的视觉中,龙轩模糊的看到这个人形毒王的样子,身高五尺左右,穿着一件长可及地的大黑袍,披头散发,一对眼睛绿光四射,阴森恐怖,等级高达100级。
也许是机缘巧合,毒王的出现竟让龙轩触动了五毒教始祖“蓝仙儿”的任务,那是中华区十大隐藏任务之一的“替天行道”,任务要做的就是帮蓝仙儿杀死毒王。
100级的毒王BOSS对龙轩而言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龙轩知道,这是一个九死一生的任务,但他同时也知道,就算放弃,自己也根本不可能活著走出毒王谷,所以,傻子也是会接受的,毕竟,奇迹偶尔也会发生,虽然那可能是千万分之一的机率。
龙轩接受任务后,毒王的攻击也就发动了。
那一刻是龙轩最需要朋友的时候,当然,如果在他没死之前,他的朋友能赶到的话。
他想到了白逸,叹了口气。
他想到了阿兴,摇了摇头。
他想到了冷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居然笑了笑,就给冷血发了个消息,加入到了蓝仙儿与毒王的战斗中,毒王施毒,五毒兽却吸毒,但毒王除了施毒外,还有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而蓝仙儿除了吸毒外和闪避速度快,根本毫无攻击,而且,她若死了,龙轩的任务也就失败了。
那一战,也是龙轩武功的一个转折点,他的攻击对毒王根本起不到什么伤害作用,而毒王的随意一击,就差点将他秒杀了,幸好他速度快,赶紧服下疗伤药,一边打一边闪躲,他很快就发现,只要自己比毒王出手更快,毒王就会弃攻为守,狂施毒气,而毒气却又都被蓝仙儿纳为已有,也就是说,只要自己比毒王快,那就可以托住毒王,等待冷血的到来了。
龙轩几乎将所有成功的信念都寄托在了冷血的身上。
人啊,有个信念总是好的,没信念工作泛味,生活枯燥,整天问自己活著意义何在。
话归正题。
龙轩的想法的确很管用,而蓝仙儿的配合也简直就是天衣无缝,龙轩手中的剑快如闪电,偶尔毒王出击,他便赶紧闪开,使出飞刀绝技,飞刀连环过后,剑又至,毒王简直没一点办法,一连持续了十分钟,终于,十分钟后的毒王再也忍不住暴怒起来,速度越来越快,龙轩已是满头大汗,但他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非人能比的顽强意志,毒王快,他也快,基本上已经达到了人的极限,而毒王的极限似乎远不止于此,当他的速度的超越龙轩后,蓝仙儿的大叫:“快坚持住,只要他的毒被我吸光,他就死了,我们很快就成功了。”几乎急红了眼。
“吸光毒王的毒他就死了?”龙轩听到了希望,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冒出了一股奇寒无比的杀气,大脑进入无意识状态,手中剑已经不是剑,而是光影,只是一个刹那间,他就可以刺出了二十一剑,“无心剑诀”进入了一个神奇无比的境界,他只感觉自己身在虚空中,四面八方俱是奇猛绝伦的怪异气流,气流的源头就像是天空中的流星箭雨一般,猛烈地朝自己攻击,他不停的挥舞着手中的剑,抵挡来自四面八方无数次力量强大无比的攻击。
毒王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小小的人类,居然可以挡住自己如此强大的攻击,而且对方的反击的力量像是翻了四五几倍。
十五分钟后,毒王那江河一样的血值居然少了分之,而眼睛的人类(龙轩)居然连一点疲惫的样子都没有,这让他感到愤怒,他可是100级的毒王BOSS,这面子往哪儿挂?
“哼,看来,不让你见识下本王的无敌神功,你这小小的人类还不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了。”毒王双臂一振,周围产生了一股强大的气流,将龙轩和蓝仙儿被气流撞击得倒飞出去,龙轩的血值一下子刷到了底部,幸好他讯速服下几瓶疗伤药才保了一命,这时,他发现毒王周身出现一道红状光环,身体也发生了巨变,变成了一个高达三丈全身冒着火状气焰的恐怖巨人。(全本小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