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乐诗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身上的毯子滑落到腿上。一对饱满诱人的胸脯透露着曼妙的曲线,由于两只手臂自然的向两边伸展,将原本就十分健美的身材显露的更加的彻底。从高耸的胸部一道起伏的线条渐渐向着小腹收拢,纤细结实的腰肢盈盈一握,让人不禁想要抱在怀中好好的抚摸一番,盖在毯子下面的两条修长笔直的长腿,绷的紧紧的在使力,一双薄薄的穿在马靴里的纤足,也是挺的笔直,使得两只小脚呈现一种美妙的弓形。美人初醒确实是使人觉得赏心悦目啊!
“嗯?糟了,作晚上我好像睡过头了,都不记得值夜了。”林乐诗直到现在才想起昨晚自己应尽而未尽的职责。不过她马上就又有了新的发现:“咦?这毯子是······”小仙子马上就明白了是谁会这么好心为自己盖上了毯子。
嗯~看起来这家伙还不是这么讨厌嘛!好吧!就算是原谅你吧!林乐诗笑眯眯的决定宽宏大量的饶恕郑伦昨天一天对自己的不敬,一张刚刚睡醒的小脸红红的笑着,就像是一只吃饱了鱼后得意的猫咪。
咦?那个家伙呢?林乐诗坐在那里看了看四周,除了一对燃烧成灰烬的木炭,哪里还有郑伦的影子?
他······他该不会是把我一个人仍在这里,一个人又偷偷的跑了吧!林乐诗想到这里原本笑眯眯的脸蛋立即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那张刚刚还弯弯的小嘴里立即爆发出了一声怒吼。
“郑~广~之,你这个大混蛋!!”
人要是倒霉,真是喝口凉水都要塞牙。
清晨一觉醒来,小王爷郑伦就感到他人生中的大事来临了。于是只好马上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当作临时的“五谷轮回之所”,以便完成他每天早上醒来后的第一件人生大事。
可是谁知道,就在郑伦刚刚准备“将出恭进行到底”的当口,蹲在树丛深处的郑伦突然听到一声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心胆俱裂,震耳欲聋的怒吼,而偏偏这声怒吼中叫的还是自己的招牌字号,这真是让人再也忍不住了,所以我们的小王爷也忍不住了。
终于,郑伦痛痛快快的完成了他今天人生中的大事,急急忙忙的跑出了树丛,去追寻那追魂夺魄的召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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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诗还是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懒得变化,撅着一张小嘴正叫的过瘾呢!
“郑广之,你这个大混蛋!笨蛋!王八蛋!······”
“吃那么多蛋会撑坏肚子的,我的大小姐。”一个优哉游哉的声音从林乐诗背后的树林传出来。
林乐诗惊诧的看着郑伦一步三晃的从树丛走出来,脸上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这到让林乐诗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一早上醒过来,就不见了郑伦的踪影,小仙子立即便郑伦又是不辞而别,趁着昨晚自己睡过头的机会,把自己一个人扔在了这里。所以心里难免生气,忍不住就咒骂了郑伦几声,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来人家并没有走掉而且还回来了。被人家听到自己在人家背后骂人家,林乐诗毕竟不是那种真的不讲教养的女孩儿,一看到郑伦出现,一张原本洁白如雪的小脸顿时涨红的如朝升的太阳一般滚烫。
“你······你没有偷偷跑掉啊?”林乐诗被人家撞个正着,心里一阵羞愧嗫嚅着问道。
“没有啊!”郑伦倒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仿佛刚刚那一句句的咒骂都是在骂别人一样,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噢,那~~那你刚才是干什么去了?”林乐诗可是一点都不觉的自己在多管闲事,反正郑伦现在是自己的仆役,那么自己这个作为主人的问一下自己的仆人刚刚的行踪,这···这不算是过分吧!
郑伦似乎也没有觉得小仙子的问题有什么过分的,十分之理所当然的回答道:“拉屎~~!”
好响亮的回答!好干脆的回答!好~~好该死的回答!林乐诗只觉的自己的身体里一阵滚动的热血直冲脑际,嗡~~的一声,差一点就将脑中的血管冲爆掉。所有的理智和教养在这一刻都灰飞烟灭、轻飘飘的飞到九霄云外去了。只剩下一股火焰,一股强烈之极的火焰燃烧在小仙子的脑海中。
“郑~广~之!你这个混蛋~~!”一阵揪人心魄的吼叫再次响起。
“啊~~~~~~”
哎~!清晨还真是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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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溪镇
一个原本十分富饶又安详的小镇子。因为地理位置十分的优越,正是处于前往陕西省的首府*府的道路要冲。平时的日子里,每天要前往*府的往来人等都会从这里经过。不管你是行脚的商人也好,还是行走探亲的路人也好,反正只要你是要去往*府,那么好,你就得从这里路过。所以别看这里的地方不大,平时每日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真是十分的热闹。
在这个并不算是很大的小镇子上,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饭庄啦、客栈啦、赌场啦、当铺啦,反正就这么说吧!只要是你能够在大城府里见到的娱乐设施,在这里都是一应俱全、应有尽有。所以只要是你有足够的钱财,那么你就能在这里找到你喜欢的地方。
也正是因为如此,潭溪镇,这个小小的毫不起眼的小镇子就成为了方圆几十里以内,最为繁华和富饶的地方。
当然如此的风水宝地,作为大郑国的政府官员们当然要为了朝廷尽忠职守啦!所以,在这里除了那些应有尽有的娱乐设施之外,还有着不逊色与一个正式县城的官方设施。不仅有普通的村镇里应该有的保甲,还有一座十分威风的衙门,在这座衙门里老爷、师爷、书记、衙差全都具备,甚至连牢头和牢役全都有,因为在衙门的后面就有一座正式的官府监狱。可是这里毕竟只是一座镇子,在官方的行政体系中是没有正式的常设官员的,所以在这座衙门里办差的就是一位正式的七品县令。对,就是一位正式的七品县令,只不过不是这潭溪镇的县令,而是福泉县的县令。
其实要说福泉县的县太爷还真是管得到这里,因为潭溪镇本来就是福泉县下属的一个行政镇,只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太过于重要,再加上这里实在是“需要”一位县太爷,所以我们的孙老爷只好“不辞辛劳”的从百里之外的福泉县衙搬到了这里来办公了。
总之,对于潭溪镇就是这么一句话形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做不到的”。
而现在,我们的小王爷和小仙子就要马上来到这个听闻已久,却一直没有来过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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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是乌龟吗?怎么爬的这么慢啊!”林乐诗扭头对跟在后边的郑伦叫道。
这次小仙子倒是没有故意欺负郑伦,因为林乐诗并没有骑在那匹健硕的大马上,而是牵着马的缰绳在前面悠闲的走着。可是外我们的小王爷却是一步一挪的,慢吞吞的跟在后面,这可是太让小仙子着急了。
只见此时的郑伦正撇着一双八字腿迈着四方步,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按着屁股,一张原本俊朗丰神、风流倜傥的粉面上,圆圆的黑着一只眼眶,嘴角上还挂着一条血丝,英挺的鼻子也红彤彤的,苦着一张脸亦步亦趋的跟着林乐诗“走”呢!
哎~~!早知道这只小雌虎不好惹啦!自己还偏偏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图的一时的痛快乱说个什么劲儿啊!自己有没有武松的本事,刚刚在树林里惹得这只小雌虎大发雌威,要不是自己身手敏捷,加上自己多年来练就的一身挨打的本事,恐怕自己这个当今皇上青眼有加,大力提拔的政坛未来之星,御笔亲封的赈灾剿匪钦差,皇族之中的世子小王爷,就要在树林里挂啦!
想一想,如果被别人知道自己这个钦差大臣,被流寇突袭都没有死,却莫明其妙的死在一头雌老虎的凶残爪下,哎~~!这个脸还真是要丢大啦!
“喂~!你到底听到没有,走快一点啊!”林乐诗看到郑伦依旧慢吞吞的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不禁又催促了一声。
“好了,好了,知道了。”郑伦嘴里答应着,可是这两条八字腿迈起来一点也不见快。
“我刚刚真的出手太重了?”林乐诗看到郑伦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心里不禁一阵歉然,凑到郑伦身边拉住了郑伦的衣袖,小声说道,“好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揍你了,别生气啦~~!再说刚刚谁叫你乱说的,说起来还不是要怪你啊!”
郑伦一阵苦笑,这话是怎么说的,自己都被人揍成这副德行了,还要背黑锅,哎~~这要我上哪说理去啊!
林乐诗也知道自己刚刚一时的气愤,出手确实重了一些,可是看到郑伦的一副惨象不禁又是觉得好笑。林乐诗不敢让郑伦看到自己偷笑的样子,所以赶紧扭头向潭溪镇的街上看去。
“哈!这下好了。郑广之,前面有一家客栈,我们去那里投宿吧!你也好在那里休息一下,好不好?”
郑伦抬头看到林乐诗手指的地方,高高的挂着一副挑幌,上面写着四个明晃晃的大字。
“同福客栈”
明晃晃的挑幌就挑在一栋二层楼高的客栈的房屋角上,白色的底子上四个黑色的大字“同福客栈”,挑幌被一阵阵的风吹动在空中时卷时舒的飘摆,十分的惹人瞩目。
郑伦跟在牵着马走在前面的林乐诗的屁股后面,一步一晃的走到客栈的门口。看的出来这家客栈的年代似乎已经颇久了,两层楼房的外檐上都经过了不少的风吹雨打,点点斑斑的痕迹如今时历历在目。客栈的大门倒是很高大,足足有两人高,两扇红漆的门板向两侧敞开着,门板上各有一只黄铜制造的门环咬在门上的狮子嘴里。郑伦先一步走进了大堂里,一路走向正在迎面的柜台。
郑伦和林乐诗进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左右的时分了,可是虽然是在正饭口的时间,郑伦走进来后却发现整间的大堂里都没有一个人影。郑伦走向迎面的柜台,在三尺半高的柜台里,一个满脸精干的中年人正在里面趴在柜台上算帐。
“喂!老板,来客人了。”郑伦咚咚的敲了敲柜台对着里面的男人招呼道。
“哈~您好,客官您是要住店啊?还是要吃饭?”看来这个男人倒确实是个精干的角色,虽然一时大意没有发现有客人进来,可是现在却能够立即堆起满脸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十分的殷勤,让颇为想要找茬发邪火的郑伦一时倒不好意思起来。
“呃~~”郑伦扭头看了看站在门口外面的林乐诗,然后转头对老板说道,“我们要两件上房,还要在这里吃午饭。”
“好,好,楼上就有干净的客房,早就给您准备好了。”老板继续着殷勤,做生意的人大多数都会有一副好脾气,当然这是要相对于那些有钱来光顾他们的客人,对于那些在街上沿街乞讨的穷人来说,是绝对看不到这些老板们的笑脸的。
店老板的一句话说得好像是早就知道郑伦他们要来似的,早就给他们打扫准备好了住处,说得郑伦心里倒是一阵的舒服,颇有些宾至如归的感觉,再看这个店老板似乎也变得顺眼多了。
“嗯,门外还有一位小姐,你叫个人去伺候一下。”郑伦转头指了指门口的林乐诗。
“是,是,您放心。”店老板马上扭头冲着里面叫了一声,“二子,来客人啦~~!”
只见柜台后面挂着的一块蓝布的门帘从里面一掀,一个年轻的小伙计从里面跑了出来。这个小伙计看样子倒是不大,也就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干干净净、身材瘦瘦弱弱的。身上穿了一件棕色的上衣,高高挽起了袖子,肩头上搭了一条白色的长巾,下身穿一条深蓝色的麻布长裤,裤子洗的有些发白了,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圆口洒鞋,光头没戴着帽子,一块和上衣同色的头巾将头发包到了一起。
此时小伙计走出来到了店老板的身边,点头躬身道:“掌柜的,有什么事儿啊?”
“去,门外边有一位小姐,是和这位爷一起的,你去伺候着。”掌柜的别看在郑伦这个客人面前,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在这个小伙计的面前倒是有些个气派,用手在小伙计肩上拍了一下吩咐道。
小伙计赶忙跑出柜台,先是给郑伦躬身行了个礼,然后转头跑了出去,伺候那位小仙子去了。
“爷,您是先看看房间啊?还是先用餐啊?”掌柜的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问道。
“嗯,等一下吧!”郑伦倒是有自知之明,现在自己也是别人的仆役了,这些事情还是等林乐诗来了再由她作主吧!
就在郑伦准备和店老板闲聊几句的时候,刚刚出去的那个小伙计已经接过了林乐诗手里的马缰:“小姐,您就交给小的吧!我帮您把马给牵到后面的马厩去,您请进去吧!那位爷还在等您的呢!”
林乐诗点了点头顺手将马缰递给了小伙计,迈步走进了店门。一进大堂林乐诗就看到郑伦正站在柜台前和掌柜的闲聊,看样子是在等着自己,小仙子不禁心里一阵得意,走到郑伦身后问道:“怎么样了,都安排好了吗?”
郑伦听到林乐诗在背后的声音,知道林乐诗已经进来了,扭头问道:“咱们是先去看看房间呢?还是先吃饭?”
“先吃点东西吧!”林乐诗说道。
“好,老板,我们就先不上去了,你叫小伙计把我们的行礼放到我们的房间去。”
“好的。”
掌柜的领着郑伦和林乐诗到了侧面的饭堂,招呼两人找了一张干净的桌面坐下。郑伦随便点了几道菜,店老板便退下去了。不大会儿的功夫,刚刚的那个小伙计便端着一道菜上来了:“两位客官请慢用。”小伙计殷勤的将菜放下后说道。
“好,好。”郑伦一早上便被林乐诗修理了一顿,然后又一瘸一拐的跟着林乐诗走到这里,现在浑身上下都是疼痛不已,简直想要散架一样。所以,也没有多和小伙计说什么,随手向林乐诗一伸。
小仙子被郑伦弄得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随即便明白了郑伦的意思,从身上掏出几文零钱递到了郑伦的手里。郑伦就好像是过路的财神一样,银钱随手过、分文不留取,一转手就赏给了老老实实站在一旁的小伙计。
这小伙计看起来倒十分的老实,领了郑伦的赏钱赶紧哈腰谢道:“谢谢爷,谢谢小姐。您二位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林乐诗听到小伙计先谢了郑伦心里不禁有些不乐意,心说这赏钱是我给的,你怎么先谢这个家伙啊!不过林乐诗在外人面前毕竟比较矜持一些,所以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狠狠的瞪了郑伦一眼。郑伦此时那还有力气和他们多说,随意的摆了摆手,示意小伙计下去:“你让厨下里手脚快一点,把菜快点上齐了,我们吃完还要休息一下。”
小伙计连忙答应了一声,转头跑去了厨房,不过心里难免嘀咕:这二位是怎么啦?这刚刚到中午,吃完就休息,也不怕存食啊!不过开店做生意的,无缘无故是决不会干涉客人的事情的,不要说人家吃完了就休息,就算是吃了一半就去休息,店家除了说一声“奇怪”之外,也没人去多管闲事。
片刻之后,郑伦点的几道菜就都上齐了。郑伦和林乐诗走了一上午的时间,肚子里也确实有些饿了,便各自取了筷子吃起来。只是一直到两人快要吃完,这个店里也没有再进来一位客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