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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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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天的生意总是那么火爆,似乎永远不用为客源发愁。一楼二楼刚刚过了中午时分便已经坐满了客人,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中间的天井小院空地上的戏台上,一支新来的戏班正在上演着,看来应该是一出武生戏,翻展腾挪、拳来脚去的颇为热闹。台下吃饭、喝茶的客人们不断的喝彩,叫好。有一些客人从钱袋里掏出散碎的银两和钱币,一挥手满天花雨般的扔到了台上。戏台上几个跑茶壶、饮场的龙套赶忙弯折腰,一边点头道谢一边捡起台上的银钱。

“王兄,您今天这是······?”

四楼的一间雅间,房门紧闭连面对天井戏台的窗子都紧紧的关着。房间中几位衣着华贵的年轻公子,团团围坐在桌前,很显然是以其中一位身穿淡青色公子氅的年轻人为首。

这位年轻人倒是长得仪表堂堂,眉清目秀。一双俊朗的双目,英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紧紧的抿在一起。只是原本还算俊俏的脸庞似乎由于某些原因,显得有些血气不足、脸色苍白。正是在围猎行辕中,嫉恨上郑伦的当朝宰相王钧的公子王健。

如果此时能够有熟悉官场和皇城世家的人士在的话,一定能够认出围坐在周边的几位公子,无一不是当今皇城中有名的纨绔子弟,世家公子,此时这几位公子哥正注视着刚刚被问道的王健。刚刚问话的是紧挨着王健坐着的一位公子哥,此时正等着王健回答自己。

“不用问了,王兄一定是又想到什么讨好公主的主意了,对不对?”坐在右手便的公子哥摇头晃脑自作聪明的抢着回答,“说吧!有什么用的到我们几个的,大家义不容辞。”

“多谢钱兄了。”王健脸色阴沉的道了句谢,不过众人都看出他今天一定有什么事情,决不是为了讨好公主来找众人商量的。

“哎哟~~王兄到底有什么事你到是说啊!你想急死我们啊!”

“是啊~~王兄,跟我们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嘿~”王健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后将酒杯“嘭”的一声重重的顿到了桌上,“我也不瞒着各位了,我是喜欢卿月公主,这大家都知道。”

“是啊!怎么~~王兄又吃瘪了?怕什么再接再厉嘛!”

“再接再厉?就怕别人不给我这个机会啊!”

“噢?”那位姓钱的公子眼神一闪,“莫非有人捣乱?”

“嗯~~”王健点了点头。

“是谁?谁敢和我们王兄抢?是谁这么大胆子?”

“当然不是一般人了。”王健扫了周围的众人一眼,“今天我请大家来,是把各位当作自己的知己兄弟,但不知几位觉得王某是不是朋友。”

“那还用说,王兄,不用多说了,你就说是谁吧!我们几个一定帮你把这个不识相的家伙解决了。”周围的几位公子“豪气干云”的应和。

“多谢,多谢诸位了。不管事情怎么样,我先在这里谢过了。”王健给周围的公子行了一礼,“不过要说其这个人,大家一定都认识,就是当今七王千岁的公子,小王爷郑伦。”

“嗯~~”

王健一说出名字,几位公子都眼神迟疑的闪过一丝妒色,而这瞬间的神色都被王健尽收眼底,“看来这小子得罪了不少的人啊!”

“王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哎~~诸位,我王某虽然自知不才,可是我对公主是真情实意、天地可见!”

“是啊!王兄,我们都是见证。”

王健又拱了拱手:“可是这位小王爷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又受到皇上的宠爱,前不久在围场行猎的时候,大肆纠缠公主,举止轻佻、言语轻浮,真是殊为可恶、可耻。只是我人微言轻,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只能眼看着他的恶行却毫无办法,这······这,哎~~”

看到王健痛心疾首,愁容满面的样子,这一帮好友公子可是再也坐不住了,坐在王健对面的一位公子首先叫了起来:“王兄不必这样!小王爷,嘿,就算他是小王爷又怎么样?难道小王爷就能横刀夺爱,拆散鸳鸯不成?”

“是啊!难道没有天理王法了不成?小王爷就能仗势欺人吗?”

“是啊!王兄,我们跟他拼了!就不信难道没有人能治的了他!”

一时间群情激奋,几位公子摩拳擦掌大有跃跃欲试之态。

“哎~~诸位少安毋躁。”还是那位姓钱的公子拦住了众人一下,“王兄,这位小王爷现在可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啊!要动他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啊!”

“正是啊!哎~~”王健重重的叹了口气,沮丧的把头垂得更低了。

“哈哈~~王兄,干什么这么垂头丧气的,我只是不好动,可没说动不了啊!”

“噢?怎么,钱兄你有什么办法?”王健像是见到了救星般的双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嘿~~这办法吗~~”钱公子冷笑了一声,看了看周围的众人,“我倒是有一个,只要能成功,我保证让这位小王爷吃不了兜着走。”

“钱兄,快说,快说。”王健抓住钱公子的手催促道。

“法不传六耳,王兄附耳过来。”

王健赶忙把耳朵凑了过去,钱公子伏在王健的耳朵上低低的说了几句。

“嗯···嗯···哈哈哈~~”王健一边点头一边听着,嘴中也发出了阵阵阴冷的笑声。

“郑伦,这次我看你怎么死~~!”嫉恨的火焰在王健得意扭曲的眼中熊熊的燃烧起来。

远行的日子终于到来了,皇城东大门外此时是人山人海,虽然这些百姓有的并不知道这只队伍,他们究竟是要去干什么,但是多年来对于大郑军队的信赖和爱戴,都使的百姓们自发的走上街头,夹道欢送。

一万五千名护卫军,排着整齐一致的队列行进在东大门的街道上,盔甲鲜明旗帜招展的士兵虽然说不上气势如虹,但是一个个昂首挺胸样子都是颇为威武。尤其在这列长长的队伍中还有一些身穿短甲内衬红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骑士们,更是引起周围观看的百姓们的阵阵欢呼。因为他们知道这支骑兵队伍,就是在大郑军中享誉盛名的火骑军。

火骑军——在大郑军中被称为最为精锐的兵种军队,所有火骑军全部配备优良的纯种西域良马,出去全身的标准制甲胄之外,另行配备短甲,这是为了用来在长途行军的过程中,减轻马匹和战士的负担。当到达战场或是在接近战场是,才会换上标注的全身重甲。每一名火骑军战士除标准骑兵用长枪和精钢马刀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秘密武器,而这种武器才是火骑军名字的由来。顾名思义这种武器其实就是一种火器,用特制的材质压成外皮,里面包裹有爆破的*和一些铁蛋、碎石,再用长长的链锁系好。使用时只要将引燃的*点燃,挥动长链投掷出去,一旦爆炸后包裹在里面的碎石和铁胆就会四散飞溅,尤其适用于大军团作战,人员密集的战场上,确实是威力不凡,火骑军的人们都称之为“轰天破”。(类似于*和*的混合体)

看到周围的夹道欢送的百姓,和郑伦一起并驾骑在马上,昂然走在队伍前列的王勇不禁笑呵呵的转头对郑伦笑道:“广之,正没有想到这皇城的百姓竟然如此喜爱自己的军队啊!你看这人山人海的,哈哈哈~~真是让人感动啊!想我王勇戍边十几年,成为指挥使指挥军队也有个十来年了,可是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啊!”

“是啊!不要说王大哥了,小弟也是第一次见到啊!”郑伦在马上笑道。

自从那天瑞王爷提醒郑伦以来,瑞王爷的话语始终在郑伦的脑海里回旋。“不要相信友谊,在朝堂官场上,朋友是最脆弱,最不可靠的词”。这些话郑伦始终难以相信。郑伦相信自己不会看错,王勇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一个值得信任托付的朋友,不然自己还为什么要找他来替自己指挥军队?郑伦觉得瑞王爷是人老心老、杞人忧天了。

“广之,你有什么事吗?”

“嗯~~我在想这次陕甘之行,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啊!”

“嘿~~不用多想了,到时候你去赈灾,我去剿匪,咱们双管齐下,必定是马到成功啊!哈哈哈~~”王勇今天确实是非常的兴奋,此时说完就仰天大笑起来。

郑伦听着王勇豪迈,畅快的笑声,嘴角也慢慢泛起了笑意:“是啊!只要咱们齐心协力一定能成功的。”

初升的朝阳下,迎着耀眼的光辉,威武雄壮的军队在百姓的欢呼声中,渐渐的走出了皇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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