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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火车上的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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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有人看到一只蟾蜍了吗?纳威丢了一只……”

“框次框次”的火车上,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被扒开的门缝中探了进来,然而在看见了隔间里的主人后,那声音却又戛然而止。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在这个位于火车最后一截车厢的隔间里,坐着一个和她同龄的少年。

他那精致的面容与秀气的五官,仿佛是一尊古罗马的精美雕塑,从历史的长河里重获新生。

唯一不同的,或许是在他那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颇具现代感的金边眼镜,遮住了他那双奇特的暗金色眼眸。

在听见了开门的动静后,少年放下了手中摊开的书籍,略微抬起头来,以一种温和的目光看着对方,但在这个小姑娘看来,那男生暗金色的瞳孔里,似乎饱含着一股洞彻人心的力量。

那种独特的气质与神态,瞬间就让她回想起了小学时候的数学老师,脸上不由的腾起了一抹羞红,就连说话的语气,也不自觉的谦逊了许多,没有那么的自高自大了。

“我在帮纳威找他的蟾蜍。”

小姑娘有着一头浓密的棕色长发和一对大门牙,脸颊上还有一点婴儿肥,看她身上崭新的巫师长袍,应该也是一名霍格沃兹的一年级新生。

她将隔间的门彻底推开,露出了跟在身后的一个圆脸男孩,这个可怜的孩子此刻正眼含着泪水,鼻头哭得通红,应该就是她所说的纳威了。

“我们找了好久,呃,从火车头那边一直找过来,都没有找到,不知道你看没看见?”

面对着这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小姑娘似是有点紧张,说话都变得不那么流利了,这让她下意识的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长发。

“噢~该死的,我早上竟然没有洗头!或许我真应该试试在对角巷里看见的那一瓶速顺滑发剂。”

而那少年在听完了她的述说后,脸上却是露出了和善的笑容,肯定的点了点头,伸手一指。

“如果,你们说的是那只蟾蜍的话,那我想我看到它了。”

两人顺着少年的指示看去,就见到纳威的脚边,正蹲着一只癞蛤蟆,无辜的看着他们。

“莱福,原来你在这里,你跑到哪去了?”

纳威激动的抓住看这只蟾蜍,而面对着他的疑惑,少年倒是饶有兴趣的推了推金边眼镜,开口说道:

“在巫师界中,宠物其实也是神秘的象征之一,不同于麻瓜世界的玩物,魔宠们以一种奇妙的仪式感,和他们的主人达成了某种羁绊,从而在两者之间,产生了一些神秘的联系。

所以对巫师来说,一只魔宠往往会是他们的伙伴、助手。而当主人与魔宠的情感越深时,这种神秘学上的联系也就会越紧密,有的时候,双方甚至会共享对方的某种特质。

例如蝙蝠可以增强主人的听觉,猫头鹰可以提高主人的黑暗视力,而渡鸦则能让它的主人更加聪慧,对金钱的数字更敏感。

据我所知,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先生,就有一只凤凰作为魔宠,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能一直活到今天。”

【叮!你成功的使用‘教育’技能,向对方传授了一些奇特的知识,在不错的魅力加持下,效果拔群,经验+10】

少年无视了眼前突然冒出来的一行消息,又在小姑娘和纳威敬佩目光中,看着纳威继续说道:

“笨拙,平凡,而又默默无闻,让人容易忽视,但在关键时刻,却又不缺乏勇气,总能爆发出来,达成致命一击。这,恰恰就是蟾蜍的特质,当然,或许你的蟾蜍还带有点隐身怪的血统。”

纳威在他的目光下,略微有点儿不自在,很显然,对于面前这个少年不知道是夸奖还是嘲笑的话语,这个腼腆而又内向的孩子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而那小姑娘却是抢着问道:“所以这只蟾蜍其实一直都跟在纳威的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它,对吗?但是,你又是怎么看到它的呢?而且我在书里面,也没有见过你说的这些内容啊。”

看来这个小姑娘还是十分的聪明,听出了少年话里隐藏的含义,那分明就是在说他们的眼神不好,看不见这只蟾蜍。

面对着小姑娘的挑刺,少年冲着她眨了眨眼睛,带着笑意的说道:“毕竟智者总是能透过表象发现本质,看见一些常人无法看见的东西。”

说完,不给傲娇少女反驳的机会,他直接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领口,走到纳威的面前,伸出手来。

他那浓密而又柔顺的黑发,整整齐齐的向后梳倒着,明明是个小孩子的模样,却又穿着一身熨烫得笔挺的黑色小西装,整个人都收拾的十分妥帖,领结、手表一样不缺,一派传统英伦绅士的风范。

“憨厚、忠诚而又坚强,我想你一定就是隆巴顿家的纳威了,我曾在我姑妈的茶话会上,听你的奶奶奥古斯塔夫人提起过你。认识一下,我叫克拉克·普威特,霍格沃兹的一年级新生。”

少年的手指修长而又白净,指甲也是修剪的整整齐齐,这样一双完美的手掌,无论是用来弹钢琴,还是用来挥魔杖,应该都是十分的合适。

而纳威应该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慌忙的将双手在袍子上擦了擦,然后拘谨的握了上去。

“你好,我叫纳威,纳威·隆巴顿,也是刚入学。”

“那么这位可爱而又善良的女士,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在和纳威礼貌的接触了一番后,克拉克又转过头来,向那小姑娘欠身问道,这种十分老旧的绅士做派,很容易就把她逗笑了。

“赫敏·格兰杰,你可以叫我赫敏。”

赫敏是名,格兰杰是姓,称呼她格兰杰小姐,就好像是叫别人张小姐、王小姐,是一种礼貌。而直接叫她赫敏,则好像是叫别人丽丽、晶晶,却很是亲密。

很显然,这位赫敏对克拉克的初始印象很是不错,这才让他称呼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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