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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的十四夜,街头被出来看灯的人们挤了个水泄不通,仅余下最中间的一条道儿容一队人通过,那是舞龙队的专属之路,街两边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鱼灯笼,镇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重工业,小镇以渔业为主,自然少不了鱼灯。
然而十四夜最最叫人欢喜的是烟花。
渔港中路的公园,填海而建,隔着渔港,对面就是原来乡政府所在的岛,这边先放烟花,稍后对面呼应,两下里的烟花映得整个渔港都亮了起来,海面沉寂着,倒映着天上的烟花,璀璨的往天上飞升,飞到最高处绽放,迅速地散落下来,趋于平静。
在这样的夜晚,林校跟两个同学挤在一块儿在最热闹的地段卖手链,边上还停着一辆卖切糕的三轮车,当时的林校还不知道这东西就叫切糕,还是上辈子看到新闻才晓得这东西就叫切糕,只晓得挺贵,四块钱一两,据说不好吃,看着好吃。
几个人卖的很卖力,结果跟她们想象的不太一样,以为能一下子全卖完的她们最终还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带着将近一半多的手链悻悻然地回家了,也没有跟她们之前定的价钱一样是四块五一条,最高一条卖的是三块五毛,便宜的还卖过两块钱——
跟在学校里不一样,都是同学自己作主买的,而十四夜出来的同龄人都是跟父母一块儿出来看烟花,尽管林校想把住最终的价格,也架不住张明丽跟陈丽与精打细算妈妈们的对峙——
呃,她们面皮还是比较薄的,还是不可避免地降了价,尽管是一脸懊恼,还是架不住嘴利的妈妈们,又把看烟花的机会给弄没了,免不了有些垂头丧气。
“还是学校好卖些,”陈丽跟个大人似的叹口气,跟林校一起收拾东西,“我真是说不过那些人,嘴巴一张的我就挡不住,忍不住就给降了价……”
张明丽也差不多,平时在同学里也没觉得哪个同学能比她厉害,这一上街卖东西才发现自己真是嫩头得很,被人三两句就给绕了进去,迫不及待地就给少了钱,她两手捂着脸,一脸的羞愧样,听到陈丽说的话,她还忍不住点点头。
林校虽然有些失望,也没有怪她们,那没必要,她们只是普通的初中生而已,并没有像她一样还能重生回来,即使她重生,除了记忆力为金手指之外,并没有任何东西叫她有高于她们的优越感,骨子里她还是那个自卑的林校。
“没事呢,四十来条已经不错了,”林校难得还能安慰人,并没有撇下人就走,稍稍在心里一算,大概能估算出今晚的收入,直接将她们两个交到她手里的钱分成了三份,并把其中两份给张明丽和陈丽,“喏,我把成本都算走了,差不多一人有三十五块钱,我们分了嘛,这些手链,也许还能卖得出去也说不定,就算是卖不出去也没什么,要不我们放着当纪念?”
张明丽看看钱,又看看陈丽,眼底的欣喜是那么的明显,谁都不会嫌钱多,“三十五块耶,我自己挣的耶!”
陈丽跟她的反应差不多,手里拿着钱,紧紧地攥着,生怕手一松,钱全掉了,看到边上走过卖糖葫芦的小贩,连忙叫住人,买了三串由山楂串成的糖葫芦,“喏,我请你们吃糖葫芦。”
林校跟张明丽也不客气,直接拿过就啃咬了起来,酸酸甜甜的,就跟她们今晚的心情一样,跟预期要“大杀四方”的目标是有些落差,挣到的钱还是挺叫她们开心,刚好舞龙队从人群中走过来,她拉着两个人就往龙腹部下钻,绕着舞龙人走,据说这么钻一钻长龙,一整年的运气都会变好。
她也想一整年都好呢,毕竟是要中考了呀,这学期最重要的事就是中考——诚如她上辈子那样子,目空一切的以为自己能考入最好的学校,最后连那所学校的边儿都没摸着,摆正心态才是最重要。
林洁不在家,到学校报到了,父母做鱼生意去了,家里只有林校一个人,在年十四的夜里,她一个人听着外面不绝于耳的烟花爆竹声,沉沉地进入梦乡。
新学期的开始,她就给自己定了目标,伟大而坚定的目标,考入县一中。
目标是伟大而坚定的没错,可一看老师发下来的模拟卷,她还真是发愁,试卷都是各种知识点的综合,她是记忆力好没错,记忆力好那是一回事,题目会不会做还是得考验她的知识面,不仅是光记着还得要融会贯通。
所以,她很努力。
甚至手链她都不管了,任由张明丽跟陈丽去弄,完全不打算参与,卖手链不过是个过程,她挣了一点儿小钱就收手,没能像给顾景晟做作业一样好挣钱,着实叫她非常遗憾——
上学期末时,她们初三要补课,没见过顾丹丹到学校来,顾景晟嘛,是初一,本来就不需要补课,也没有见过——
还真是件叫人觉得奇怪的事。
她也就这么一想,就是觉得不能挣那么简单的钱而可惜,并没有太往心里去,在乎的只是钱,并不是人。
开学第二个星期,班上来了个转学生洪婷婷,南庄中学的初二学生,念过初三,没考上想考的初中,就被父母送到她叔叔家来重念初三,这会儿还有种奇怪的政策,复读生不管中考成绩考得再好,也不能再报县一中,洪婷婷父母希望她能考入县三中。
县三中是面向城镇招生为主,比起县二中来说分数线要拦得高一点儿,但高考的成绩一向不如县二中,所以才叫三中,不然它就叫二中了。
林校开始还没把这事儿放心上,等到洪婷婷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走入教室时,她才恍然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洪婷婷跟她还有张明丽处得特别好,人比她跟张明丽要稍矮一点儿,还丰腴一点——
张明丽跟她都跟干扁四季豆似的,洪婷婷可不一样,胸前挺得厉害,宽松的校服都能隐隐地瞧出她的轮廓来,皮肤比她们这些长在镇上天天吹海风的人不一样,她特别的白,不是那种能看到皮肤下毛细血管般的白,而是如瓷娃娃般的白,可能是县里过来的缘故,也许是家庭条件也不错,她的衣服比她们班上的女同学都要漂亮些。
洪婷婷性子好,很受人欢迎。
早恋这回事,林校是经历过,如今早就没了早恋的心境儿,就是跟当初暗恋的男生碰到面,都是能心如止水般——真叫她这把年纪了还对着个初中小男起暗恋的心思才是件最最奇怪的事吧。
张明丽非常不喜欢洪婷婷,少女的心思嘛,总是藏不住,每次看到洪婷婷过来,嘴角总是不能控制地往下撇,非要拉着林校走开,“你看看她每天笑得那个样,真烦人,长得又没有小金漂亮,好烦人。”
“她笑归她笑,你烦什么呀?”林校试图将小事化无。
“我看了就烦。”张明丽孩子气地跺脚,往边上一看,见没有人,才挨在林校耳边说,“你没看见她课间都坐在王抗抗的腿上了,我们在读书耶,怎么能那样?”
洪婷婷跟王抗抗要好,好像特别的要好,王抗抗坐着,洪婷婷爱娇地坐他的腿到不是头一回,林校就看见过好几次,——比起她只敢写写酸得不行的情书,洪婷婷比她段数要高明多了。
讲真话,林校以前还很羡慕洪婷婷这样子。
如今,她敬谢不敏。
“你是不是也想坐人家的腿?”她朝张明丽装相地吐吐舌/头,作个鬼脸。
“什么嘛——”张明丽一下子脸就红了,没跟她对视,反而是低下头,没有什么底气地回了一句,“你胡说什么呢!”
“我胡说,我胡说行了吧?”林校很敷衍。
“跟你说话一点意思都没有,”张明丽瞪她,颇有点恼羞成怒的意味,“不跟你说了,你要跟她好,就好去吧——”
这种态度,叫林校有点吃惊,要说起来她上辈子读书时跟洪婷婷算是不错,但跟洪婷婷最要好的肯定是张明丽,这会儿,两个人经过最初的认识期后居然是这样的结果——张明丽竟然不太喜欢同洪婷婷相处。
隔着窗玻璃,她站在教室外头,清楚地看到洪婷婷从王抗抗的腿上站起来,脚步快速地走出教室,以林校两辈子加起来的年纪才能稍稍看得出她的脚步有点乱。
张明丽再懒得跟她讲,一个人去厕所解放一下。
到是洪婷婷走过来看到张明丽气哼哼地走开,她还一脸的疑惑,“她怎么了?”
林校摇摇头。
洪婷婷也没当回事,拽着林校的胳膊晃来晃去,就跟晃什么纸片儿一样,把林校晃得难受,索性想掰开她的手——
“我跟你说,你可不许对别人说!”
她突然间就来了这么一句。
林校疑惑了。
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洪婷婷凑到她的耳边,她的耳朵里传来一句特别的清晰的话,“我刚才坐在王抗抗腿上,他好像硬了!”
“噗——”
猝不及防,正在喝水的林校喷出了嘴里还没有下咽的白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