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正门处。
师兄李知书拉着老院长的手,挥泪道别。
“老师,徒儿远游江湖两年刚归来没多久,如今又要离师尊你而去了,嘤嘤嘤!”
“没事的,快去吧。”
“可徒儿心中实在舍不得老师您,担心您一人留守书院,吃不饱睡不好……”
“放心好了,只要你这个祸害不在,为师一定会过得很好的。”
“老师,你说这话可就扎弟子的心了!想当年,您先一把屎一把尿将我拉扯大,我后来懂事后,又一把屎一把尿反哺您,我们之间的爷孙情谊,倾世间粪坑都无法比拟……”
“滚!若是你小师弟在外出了意外,你这个当师兄也可以不用回来了,老子没你这个逆徒!”
伴随“砰”一声关门声。
碰了一鼻子灰的李知书,美好心情丝毫未受影响。
哼着勾栏内的流行金曲,腰悬铁剑以小师弟护道者的身份。
美滋滋朝娱乐产业极其发达的苏杭城出发。
“师兄,你回来书院这几日,从早到晚都拉着老师出门相亲,是不是有些太过操之过急了?”
姜达礼勇于提出了自身见解。
这两日,每日书院固定上演的剧幕,就是师兄与老师斗智斗勇戏码。
甚至今晨,为了躲避出门相亲,老师甚至屈身躲入了厨房米缸中。
李知书叹了口气,道:“这师弟你就有所不知了,别看师兄平日里行事很不着调,但在这件事上,我确是很认真很正经的!”
“愿闻其详!”
“老师他年少时,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单相思,可当时只是一个人穷位卑的木讷穷酸读书人,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喜欢的女子,受父母之言,嫁为人妇。自此之后,读书有成的老师往后余生,便刻意不染人间情爱之事,这是他解不开的心结,亦会成为日后的死劫。”
有些事,涉及到院长真实身份,李知书无法言明。
那位老师终生无法释怀的女子,只是世间一寻常女子。
哪怕其后一朝悟道。
也并未鼓起勇气,去打扰那女子。
去吐露那些年少时未曾启齿的话语。
就这么在远处看着她,生儿育女、红颜老去、白发苍苍……
暗中庇佑着对方,无病无恙幸福美好,安详闭合双目离开人世。
此后漫长余生中,再也不沾染尘缘。
也唯有至情者,方能抵达至圣境。
但如此刻意避开。
心与境,始终缺了一块。
十二岁那年。
当人生首次握住剑柄时,知晓未来自己定将是剑道魁首天下第一的李知书。
在天人合一的至高玄妙境界时。
目光跨越时间长河,在院长老师有缺心境的潜伏阴影里,看到了极为恐怖的未来。
文运被至暗侵染,儒道崩塌。
生灵涂炭,人间炼狱。
天人合一,感知大道之音的他,瞬间明了。
自己降生于世间,被院长所捡回这间书院的意义。
应以手中剑,隔绝至暗侵袭,斩断这罪恶的连锁。
弑师!
然后。
他选择松开了手中,那蕴含大意之力,绝对必杀的一剑。
开什么玩笑!
老师可是自己的长期饭票,弑师自己以后去书院外吃土果腹吗?
于是转过头说自己肚子饿了。
如果晚饭餐桌上再吃不到肉,自己就分分钟撞死在一日三餐每顿不落的廉价豆腐上。
结果毫无意外,当然是被踢了一脚屁股。
爱吃吃,不吃自己抱着水缸喝水去。
此后,年少时的李知书便没事去大街小巷上晃悠。
看到不错的大妈就上前搭个讪,说家中有一良师,性情温良古灵精怪为老不尊,赶明儿来书院相个亲……
望着眼前对真相一无所知的小师弟,李知书的眼神柔和下来。
说起来,在十二岁那年看到的人间至暗的恐怖未来里,未曾看到老师与自己心爱的小师弟的身影。
唉,想来一定是小师弟修为太弱了,才未能活到那个时刻……
自己这身为护道人的师兄,任重道远。
而姜达礼,虽然未曾完全明白,疯狂逼迫着老师相亲,与老师年少时的有缺心结有何真正关系。
但看到师兄如同八月飞雪般,难得一见的严肃表情。
终究还是选择了相信,这定是十分重要的正经事。
……
……
因为接受了苏杭城周捕头的委托。
帮忙解决那一行书生,夜宿神庙被嫁衣女鬼谋害之事。
因此几人的行进路线,特意饶了一个大弯子。
越走道路越偏,越人烟稀少。
入夜。
山间道路起了浓雾。
方老道迫不及待召唤出了光球,向佛子小和尚炫耀着自己自创的术法。
小和尚却未曾理会这些雕虫小技。
停下脚步,眉头微皱道:
“我们……似乎一直在原地打转。”
此言一出。
之前无聊得打哈欠的李知书,立马来了兴趣。
根据游历江湖,丰富打野经验道:
“按照正常剧情发展,我们应该表现得很害怕,然后拼命跑啊跑,接着就会看到前方出现一座村子啥的!”
“然后呢?”全场最弱最没底气的方老道,跟着询问道。
“然后我们就装作柔弱无助模样,进入村子借宿,装作一无所知与村子里那些妖魔鬼怪聊聊天谈谈心啥的,在它们露出真面目准备动手时,就给它们来个惊天大反转,一剑把它们团灭了!这样它们搜刮的金银财物,就合理合法被我们给继承了!”
过去游历江湖,因勾栏听曲实在太消耗钱财。
他没事就腰悬看上去破破烂烂的铁剑,半夜去人迹罕至阴气极重的野外。
以身为饵,钓鱼执法。
每次都能收获颇丰。
打野,他是专业的!
听到师兄最后一句,姜达礼眼眸一亮。
立马做出惊恐状:
“师兄,我好害怕啊,我的双拳在控制不住的发抖,不会有鬼怪突然窜出来把我们给吃掉吧?”
想不到师弟也是一秒入戏的同道中人,李知书稍微一怔。
紧跟着,也立马跟着瑟瑟发抖叫囔道:
“师弟我也好害怕,平日里连野狗都打不过的我们,不会不明不白死在这里吧!听说有些妖魔鬼怪,最喜欢以人族为血食了!”
“哇!师兄真的好可怕哦!尤其是我们这里,还有个生得细皮肉嫩的小和尚,吃起来肯定嘎嘣脆,如此美味当前那些吃人鬼怪肯定把持不住的!”姜达礼立马接话,亮出四人队伍的核心优势。
“人家说人越老,吃起来越有嚼劲,老道我平日里每日坚持锻炼,无病无灾身强体健,还每日早中晚都焚香沐浴,身体无垢干干净净,岂不是鬼怪最好的血食?!”
方老道也不甘示弱,将自身作为卖点。
犹如路边卖瓜的老伯。
当街吆喝,自卖自夸。
佛子小和尚:“???”
正准备手捏法印,来一个大威天龙驱散邪雾的他。
看到另外三人,眼眸中闪烁得兴奋的光。
一直吃白食的他,默默放下了手掌。
这一刻。
他觉得深受佛法熏陶的自己。
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仟杯说
最近在梳理大纲剧情。
问大家个问题,觉得本书什么方面最吸引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