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站着两个半老头,看穿着,很得体,又有些老派,不像是工作人员。
王兰陵完全不认识,警惕地问道:“你们找谁?”
来的两人正是萧俊人和黄缙,现在节目结束了,也不需要避嫌了。
黄缙本来是打算明天再过来的,萧俊人担心秦淮明天就走了,黄缙觉得有道理,两人回酒店换了身衣服,就急吼吼地跑来了。
萧俊人笑着问道:“请问秦淮小友住在这里吗?”
“是的。”王兰陵点头,“你们还没说自己是谁,来干嘛的。”
“我们是学民乐的……”
黄缙还没说完,王兰陵马上问道:“你们是来拜师的?”
“咳咳……”黄缙呛了一下,萧俊人失笑道:“不是,我们是刚才比赛的评委。”
“哦,所以,你们是来要好处的?”王兰陵认为自己明白了。
两人同时无语。
同说一种语言的,为什么沟通会这么艰难呢?
“王兰陵,让他们进来吧。”秦淮在屋中说道。
他对这两人有印象,当初在复活赛的时候他们帮着说了好话。
“那行,你们进去吧。不过好处肯定是没有的,我家大舅刚才评委票都输了,不让你们背锅就不错了……”
王兰陵让开位置,小声嘀咕着。
现场的那一幕,他还记得。
给他的感觉就是:评委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萧、黄两人均是摇头,颇有种秀才遇见兵的无奈。
干脆也不跟他解释了,抬脚往里走,冲着秦淮遥遥拱手。
“恭喜小友获得冠军!”
“众望所归啊!”
秦淮起身笑道:“两位老师太客气了,我也就是运气好罢了。”
萧俊人正色道:“这种比赛哪里是运气能决定的?实力太悬殊了,你不夺冠,我敢说今晚不知多少人要骂节目组了。”
黄缙:“自古英雄出少年,你的水平不说在同年龄段,我敢说,就是三十岁往下,都无人能出其右!”
瞧瞧,人家多会说话。
秦淮听得心中舒畅。
这个时候应该是“上茶,上好茶”的节奏,可惜他这没茶,他低头看了了看桌上的吃食,扭脸差遣道:“王兰陵,去找服务员拿两双筷子来……”
“这个就不用了,我们都吃过了。”两人矜持了一下。
秦淮热情劝道:“小吃不算饭,边吃边聊才有气氛。”
两人对视一眼,就坡下驴,“也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王兰陵匆匆出去找服务员要了两双筷子,四人两两而坐,就聊开了。
以前不怎么觉得,跟王兰陵相处了一段时间秦淮才发现,文化人有时候还是很可爱的,至少他们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同一个意思表达,怎样说显得更得体,怎样说听得更让人舒服,他们两个都是老.江湖,在这点上无疑是成功的,秦淮听得很高兴。
萧、黄两人是带着目的来的,说着说着就转到了正题。
虽然委婉,秦淮却也听出来了。
拿他当偶像来捧?
这种事情对普通人来说,肯定是好事。
别人出力,帮他出名,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可是他不是普通人啊,重生穿越加系统,不要太吊!
站在舞台上固然风光,不过,既然是比赛,难免就要面对很多人的评头论足。
说得不好听点,就跟挑货物一样。
你得看人家买家脸色。
这一点很让人难受。
要说国家台这一级别的节目,他还愿意上,毕竟人家的平台大,影响也大。
再次一级的,他现在就看不上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堂堂未来首富,跑到渣渣节目去被人评头论足,跌份。
想到这里,秦淮已经确定不按照他们的想法来了。
不过不能拒绝的太直白,毕竟人家是一番好意。
斟酌了一下词句,他开口说道:“两位老师,谢谢你们这么看得起我。我年纪还小,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而且我的主要精力需要放在学习上,乐器只是我的业余爱好,不能本末倒置了。”
“你们的心思我能明白,不过我认为你们多少有点杞人忧天了。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的,你们看现在民乐式微,再过几十年、上百年,说不定整个音乐行业都式微了。”
“再往远点说,在宇宙的长河里,没有什么是能够永垂不朽的,包括我们人类,都不知道哪一天会灭绝……”
说着说着,秦淮不知不觉越扯越远,说到了人类的起源,说到了不可知的未来。
萧俊人、黄缙瞠目结舌,相互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三个字“假、大、空”,没有一点意义。
意思再明显不过:秦淮不愿意。
两人并没有轻易放弃,只当他是小孩子心性,唾沫横飞地轮番劝说,把前景描绘的无比美好。
秦淮暗自好笑,以前都是他给别人画大饼,没想到这回倒好,大饼飞回来了。
就挺有意思的。
说了一大通,见秦淮完全无动于衷,萧俊人无奈道:“秦淮,能不能把你父母的联系方式给我们?改天有机会我们登门拜望一下。”
既然这孩子油盐不进,就不要在这里死磕了,父母肯定都是望子成龙,从那里大概率能找到突破口。
而且他认为这么大的事情,即使秦淮同意了,最终还是要他父母点头的,倒不如一步到位。
秦淮一听就明白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了,摆手笑道:“别,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我爸妈说了不算的。”
“秦淮,你也是民乐人,作为其中的一份子,难道你就不想为你喜欢的民乐做点什么吗?”黄缙有点急了。
经过思想斗争,他们豁出去了,没想到问题会卡在这里。
之前他还没有这么大的信心,今天见过秦淮的演奏后,他开始跟老友一样:有点魔怔了。
有多大的本事就应该相应的责任感才对。
否则,岂不是暴殄天物、宝珠蒙尘?
萧俊人用腿碰了一下老友,眼神示意让他不要这么激动,和气地接道:“秦淮,以你的水平加上我们的关系,绝对能把你打造成一个‘民乐小王子’,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秦淮嘴里吃着串,含糊道:“那又怎么样,能有多少好处?”
“额…”萧俊人一愣,马上说道:“好处肯定是有的,只要你名气上去了,肯定会有人请你的,到时候不就有钱了?”
“呵呵。”秦淮笑了笑,从旁边拿了张纸擦擦手,轻描淡写地说:“你们可能不知道,我还有一个身份,作家。我的第一部书早就出版了,第二部今天也出来了,明天我得去参加一场签售会。
你知道我现在写一篇小童话多少钱吗?十万!短的千把字就有十万!我要为了钱,写书不比卖弄乐器来的快?至于你说的名气,作家的身份怎么也不比音乐人的身份低吧?”
此话一出,萧、黄两人都有些丧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钱人家不缺。
至于说名气,作家的身份肯定是比音乐人要高大上的。
要搁在以前,能出书的那都是大文豪,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摆弄乐器的算什么?
一流高台二流吹,三流马戏四流推,五流池子六搓背,七修八配九娼.妓
那属于下九流。
混得再好,到顶了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小的宫廷乐师。
古代有些大文人是不写词牌的。
但是传世的文集里却总有一两首,这是告诉世人,他不是不会写,只是不想写。
为什么?
因为词牌是唱的,是流于勾栏的,他们觉得丢人。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两者的身份根本没得比。
现在虽然没有以前那样壁垒森严了,却也暗藏着深深的鸿沟。
让人家放弃写作,跑去玩乐器?
这话,根本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