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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很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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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家?很厉害吗?”

来到圣州,常胜天一直很被动,总是被动的做着各种事,只有攻打土匪山头才是主动的。上次所在的矿场就很有实力,光一个种植园就有几十名士兵把手,个个斗争诸侯境以上,要是褚家有那么大的实力,还真不好碰!

“我们家光天子境的武者就有十六名,诸侯境的武者一百五十多名,每个人都有枪,你们几十个土匪,只有几杆枪,绝对不是褚家的对手!我以为原来的土匪头子无知者无畏,我希望你不是这样的人!”

看到常胜天对她的话感兴趣,褚梦便有了信心,开始把自己家的实力摆了出来,他相信,只要常胜天不是没脑子,就不会对自己乱来!甚至会把自己送回去,以便求赏。

谁知道,常胜天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们做土匪的,本来就是在刀口上舔血,为了一日三餐不得不杀人越货,如果每个路过的客商我们都事先调查过,那这行当我们也不用做了!”

“再说了,就算我们知道客商是势力庞大的人物,我们也不会知难而退,难道大鱼我们都不要,只抓小虾吗?哪个有钱人家没有点实力?出来混,干的就是玩命的买卖!”

看到常胜天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做派,褚梦脸上抹过一缕失望,却依然没有放弃,试探道:“你有没有想过做褚家的女婿,到时候你得到的只会比你想象的多!”

“做褚家女婿?你愿意嫁给我?”常胜天笑道:“你觉得你家人会看上我这个小矮人吗?”

常胜天虽然有一米七几,但是在动则三米多高的圣州人看来,那简直就是侏儒,他们会看上自己,让女儿嫁给自己才怪呢,这点自知之明常胜天还是有的!

“男人看的不是外表,只要有本事,自然不怕人看不上,你该不会那么轻视自己吧?再说了,嫁给谁那是本小姐的事,本小姐愿意的事,谁也阻拦不了!”

在家里我行我素惯了,褚梦自然觉得嫁给谁是自己的事,谁也干涉不了。这件事的难点就在于,常胜天会不会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我那不叫轻视,那叫有自知之明,这个世界只配强者拥有,强者享受,高不高的倒也不是很重要,前提是你家人得认可我的能力,问题是你家人都没有见过我,就算见过了我,肯定也会被我土匪的身份吓着,又怎么会把宝贝女儿嫁给土匪呢?”

就算是常胜天,如果他有个宝贝女儿,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土匪的,他又怎么相信褚家会把女儿嫁给自己呢?念及于此,他话锋一转道:“我虽然喜欢你,但也不是个淫贼,就先留着你,跟你好好培养感情吧!”

“你不是说你愿意嫁给我吗?我觉得这只是你的权宜之计,这点伎俩我还是看得出来的,我不奢望你家人会把你嫁给我,却也不希望你离开我,你就留下来陪我吧!”

在常胜天看来,这女人在他面前耍心机,简直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幼稚,不过他却发现自己有些喜欢这名女子了,他决定先留着,跟她正常交往看看,如果实在不能让女子看上自己,到时候再用强也不迟!

“你就不相信我吗?”

看到这个土匪土匪样十足,褚梦绝望了,本能的问起了这句打脸的话!

“我信,那你是真的愿意嫁给我啰?”常胜天索性跟这小妮子玩一下太极,看她还能使出什么花招。说话的人很容易自己打脸的,你只需要顺着她说,就能轻易的揭穿谎言!

“你只要肯用真心对我,我就会喜欢你,嫁给你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对于常胜天的问话,褚梦有意含糊其辞,事实上,她也只能含糊其辞了,因为,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对她都不利!

“真心?你能辨别真心和假意吗?那我告诉你,我真的很喜欢你,你信吗?”

真心的东西,很难说清楚,人心隔肚皮,你又怎么知道我是不是真心呢?常胜天已经知道这小妮子退无可退,只能含糊其辞的敷衍自己了!

“你喜欢我,那你要有表现啊,你这样对我,分明是信不过我,信不过我,又怎么会有真心呢?”

褚梦有自己的逻辑,你这样看着我,像看管人犯一样,这怎么能算是信得过自己呢?信不过自己,又怎么会真心对待自己呢?不真心对待自己,随随便便的说喜欢,只能说明你轻浮,你对我有所图!

“这就是了,你不相信我,又怎么知道我的真心?你要让我表现,只不过是希望我按你说的去做罢了。事实上,我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就是把她给办了,我之所以没有把你给办了,是想给你个机会,给你适应我的机会,仅此而已!”

褚梦的伎俩被常胜天看得一清二楚,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又不是没有地方泻火,饥不择食,他是有压寨夫人的,完全可以晾着这女人十天半个月,让他适应一下自己!

“你——”

褚梦的心思被常胜天看得一清二楚,这让她很难堪,戏已经没有办法再演下去了,好在现在已经不用马上跟常胜天同房了!也算是达到了最初的目的了!

常胜天没有理会她,走出了房间,嘱咐两个土匪把房门守好。安排两个土匪去把步娇接来,自己则走进了人群,土匪们纷纷热情招呼,常胜天走了一圈,最后坐在了一张桌子前。

土匪们很知趣,纷纷给常胜天倒酒送肉,常胜天拿起大碗,示意众人干杯:“弟兄们辛苦了,干!”

隔空碰杯,常胜天开始豪饮起来,跟女子谈得不是很痛快,这样他有些郁闷,喝起酒来一点也不含糊,看到自己的老大那么豪爽随和,土匪们纷纷叫好!

没有什么形象不形象的,常胜天放下空碗,自顾自的拿了一条什么腿,啃了起来。他忽然发现,这样吃肉似乎能勾起他的野性,弱肉强食的野性!动物都是这么吃肉的,人类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吃肉吧?

在这片强者为尊的大陆,活着是不容易的,你必须得冒险,向现在他在喝酒吃肉,如果有人忽然从后面给自己一枪,他还真的很被动,估计难逃一死!

不过,他相信这些人多少能相互制衡一些,倒不至于全部都倒向谁。为了收买这些人,常胜天把这些天抢来的财物统统发给了土匪们,土匪们自然是感恩戴德,试问哪个老大会对他们那么好?

吃饱喝足后,常胜天进了步娇的闺房,看到步娇一直做在床~上,没有睡觉,常胜天直接熊抱过去,或许是荷尔蒙过剩,他居然对这女人没有什么防备了!

“等等——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一身酒气的常胜天扑过来,步娇本能的挣扎起来。

“你是可以杀了我的,但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我死了,谁来震住这帮土匪?他们现在是我的兄弟,他们会放过你吗?”

吃肉总是要冒险的,常胜天可不想因为前怕狼后怕虎而耽误了好事,再说了,自己对步娇也不错,她没有必要杀了自己的!

听常胜天那么说,步娇反而反手抱起了常胜天,戏虐道:“你就是个孩子!”

如果不是因为有枪,他还真不是这女子的对手,人家可是诸侯境的武者啊!步娇如果要劫持他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要想走的话,在车篷山的时候她就走了!

“这里的人修为怎么都那么高啊?他们是不是有什么秘诀啊?”

同样是人,自己苦苦修炼了那么多年,才那么一点修为,在这片土地只能做个仆役,搬砖,看门都不配!难道这里的人比较高等,体能比较好,习武有天然的优势?

步娇若有所思,任凭常胜天抓~住自己的肉团:“可能是这里人的体能比较好吧?我听说你们低阶域面的元气比较稀薄,所以修炼起来自然就比较慢了,长出的生物自然也比较小个!”

如此说着,步娇眸子忽然一闪:“对了,这里的有钱人修炼都有元石的,你们那边应该没有吧?有了元石,修炼的速度要比普通人要快得多!”

常胜天眼前一亮道:“元石?这里很多吗?”

在常胜天的印象中,曹飞是个废人,单靠修炼是很难有武学上的突破的,就是因为他炼化了两枚元石,这才有了现在的修为的,要是自己有元石,现在不知道有多厉害了!

“起码比你们那里多,大户人家都有的!我前夫就曾经得到过一枚元石,炼化了以后他才升级到诸侯境的!”事实上,步娇也沾了那枚元石的光,泄露出来的元气让她功力大增!

“那这里有什么大户人家吗?”常胜天来圣州的目的就是成为武学至尊,既然大户人家有元石,那他自然要去打劫大户人家了,反正都是抢,干嘛不去抢元石呢?

“你要去打劫大户人家啊?大乎人家守卫森严,高手如云,还有很多枪,你这点实力怎么去?”

常胜天之所以能顺利的攻下那么多山头,靠的完全是这几杆枪,要是别人比你更多枪,修为比你高,你怎么抢?

如果直接去跟大户人家干,踢铁板,胜算确实不大,如果先去打劫小户人家,抢钱抢枪,赚大实力,到时候去打劫大户人家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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