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之中传来叫骂声,仿佛是起了争执。
妇人将金币揣进兜里后,见两人的注意力都被对面吸引,不由说道:“你们应该是外地人吧?”
格兰回头,不知妇人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妇人眼睛看着对面,里面充满厌恶:“看在你那么豪爽的份上,我劝你一句,千万不要沾惹上那种东西。”
“什么东西?”
“当然是忘忧草呀!唉,如果不是这东西,我丈夫也不会……”说到一半,她便不再说下去,语气也有了些哽咽。
格兰见妇人神色,也不便再往下问。再次看向那“解忧铺子”,终于明白这名字的真正含义。
所谓解忧,指的不正是忘忧草的功效吗?
只是不知,为何这种好东西会让妇人如此嫌弃。
奥丽莎也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之前在酒店吃饭的时候,她也有听到有关忘忧草的事情,不由问了一句:“难道真的有这种东西,可以让人忘记所有烦恼?”
没等格兰说话,妇人便徒然增高音量说道:“什么忘掉所有烦恼!这忘忧草就是毒药,比酒精还危险!这佤爪国内,不知已经有多少人为此家破人亡了!”
妇人不说还好,她越说,格兰也就越好奇。
按照郑三和所言,这忘忧草本该是极为珍贵的东西,在天启国甚至是专属于王公贵族用的,怎么到了妇人这里,就成了毒药了呢?
他越是好奇,便越想知道忘忧草这东西究竟长什么样子。于是他拉着奥丽莎的手,与妇人道别后,便向人群中间挤去。
在两人身后,妇人还在劝说着:“年轻人,千万别跟这东西打交道啊!”
格兰没有听到妇人最后的话,他一边紧紧拉住奥丽莎的手,一边走到了人群的正前头。
原来人群中间站着一个男人,男人身强体壮,裸着上身,上面还纹着乱七八糟的纹身。而在他面前,则跪着一个瘦骨嶙峋,判断不出具体年龄的瘦弱男人。
后者跪在地上,一边双手拉着壮汉的裤子,一边不停地磕着头,嘴里还说着:“最后一次,求求你了,让我进去吧。”
壮汉神色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眼见人群越聚越多,他猛然一脚踢开瘦弱男人,大吼道:“滚开,臭乞丐!”
瘦弱男人还想爬起来继续贴上去,壮汉背后却已经走出四个人。这四个人将那男人按倒在地,手脚齐用,一顿海揍。
而挨打的男人竟然也不喊痛,嘴里仍叫嚷着:“求求你了,真的是最后一次,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奥丽莎于心不忍,抓着格兰格兰的手不自觉用了些力道。她刚想让格兰上去帮助那个可怜男人,却听到周围响起的议论声。
“唉,听说他之前是一位医生,如今怎么就落到了这个地步呢?”
“这还不是怨他自己控制不住,既然没有那么大的家业,又为什么要染这玩意呢?”
“可不是嘛!我之前还带着儿子找他看过病呢,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人。”
“狗屁!要我说,查尔斯医生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都是被忘忧草给害的,如果没有这玩意儿……”
奥丽莎听到这些议论声,终于还是打消了那个念头。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知道格兰绝对不会为了一件他自己不知道原因的事情,去插手解决。此时旁边的人众说纷纭,根本就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所以就算她说了,格兰也绝对不会出手。
事实也的确如此,格兰一直眯着眼睛看着挨打的男人,耳朵也一直在听周围人的议论,却丝毫没有动手的打算。
刚开始那个壮汉明显也听到了议论声,他咳了两下后,大声说道:“你们听好了,我们解忧铺子是做生意的,可不是来搞慈善的!”
他声音一出,周围的议论顿时减少很多。
壮汉左右看了看,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你们也别怪我们这只认钱不认人,生意就是生意,这是规矩。您要是有钱呢,我们这随时欢迎,好吃好喝并且忘忧草伺候着……”
他说到这,突然收起笑容,脸上表情也变得有些凶狠。
“但你要是没钱呢,就最好赶紧离远一点。如果像他这么死皮赖脸,”他看向挨揍的男人,这才继续说道:“那可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用凶狠的眼光扫视着周围。原先还在议论的人见他这副凶残样子,也都不再说话,反而渐渐走出了人群。
不一会儿,原本热热闹闹的人群便只剩下了格兰与奥丽莎两人。
壮汉自然也是注意到了两人,脸色有些不善。毕竟在他眼里,能聚到这里看热闹的,几乎全都是穷鬼。如果是有钱人,并且也好忘忧草这一口,早就坐到里面去了,又怎么会留在外面看热闹。
“你们两个,为什么还不走?难道是我说的还不够明白?”
壮汉挥一挥手,制止了仍在拳打脚踢的四人,而挨揍的那个男人,此时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双眼麻木地望着天空,躺在地上。
格兰没有说话,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所以轻易不会去找他人麻烦。但如果有人主动来惹自己,那可就怨不了别人了。而这壮汉的语气,明显就是想要激怒格兰。
而他之所以不走,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想要搞清楚,这忘忧草究竟为什么会让一个体面的医生,变得如此颓废下贱。
就当壮汉准备走上前来的时候,他身后突然走上一人,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之后壮汉便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般,脸上露出献媚的笑容。
原来,那个人在上午也去港口看了热闹,自然是知道有天启国大使到访的事情。如今见到格兰两人身上的衣服,一眼便认了出来。
“原来是天启国的贵宾,您二位为什么不早说呢,差点就误会了。”他之所以献媚,当然不是因为格兰的身份。
他虽然从来没有去过天启国,但是却听说过天启国的繁荣盛况。既然这两人是从天启国而来,别的不说,兜里的钱绝对是充足的。
就如他之前所说,只要有钱,在这里便就是大爷!
奥丽莎拉了一下格兰的胳膊,轻声道:“我们走吧,别在这儿惹麻烦。”
格兰看了一眼奥丽莎,拿出钱袋晃了晃:“现在咱可是有钱人。”说完,他收回钱袋,又举起拳头挥了一下:“还是说,你不相信我的实力?”
奥丽莎赶紧摇头。她当然相信格兰的实力,毕竟那个杀人不眨眼的身影让她记忆尤新。不过她不喜欢血腥,每次看到血,她都会想起倒在血泊中的母亲,所以她才不想让格兰进去惹麻烦。
还有一点,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内心深处突然涌出一股不安。她也说不清楚这种不安的感觉是从哪里来的,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当她出现这种预感,就总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而这次不安,却要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更加严重。
格兰伸手在奥丽莎脑袋上拍了一下,轻声道:“你放心,我就是进去看看,绝对不会惹麻烦。”
接着,他拉起奥丽莎的手:“况且有我在,绝对没人可以动你一下。”
奥丽莎犹豫再三,终究还是点了点头。只不过那种不安的感觉,让她抱着那只猫咪的手心,出了一层的冷汗。
壮汉见两人已经下定决心,于是便弓腰在前方领路,准备将两人带进去。
格兰走至门口,不经意间朝后面看了一眼,发现刚刚那位瘦弱的男子已经站起身,渐渐走远。
他那孱弱的背影在黑暗中摇摇晃晃,却始终没有倒下。
只不过,尽管他还活着,格兰却没能再在他身上看见一丝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