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罪孽深重的人,都会被下油锅,想到自己一表人才,潘安的容貌,此时却要被下油锅炸,一世英名,就这般没了,希望将罪孽炸干净,赶快投胎,或许还能碰上三位兄弟,就不知他们还能不能认出自己呢?
想到自己似一个小孩摸样,去找三个身强体壮的兄弟,他们看见自己一定不乐坏才怪,整不好自己老大位置难保,小猩猩早就觊觎已久,到时候还不将自己三两下收拾的没脾气。
此时他心中也只能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反正已经死了,想想乐一下也可以,想着想着,迷迷糊糊便昏迷过去,一直沉睡,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却不知,大长老更是被所发生的一切惊呆,突然红色光芒炙热,让他吓一跳,随即红色光团平地飘起,他连忙数掌击去,‘轰轰轰’巨响,震得他五脏翻腾,震飞出去,远远看着光团朝远方爆射而出。
他连忙追赶,怎奈这光团速度奇快无比,此时他又是元气耗损不少,无法全力追赶,越追越远,眼睁睁看着光团消失。
大长老原地发怔,突然仰天长吼,双掌将周围山石打的稀烂,足足被他击垮一座山头才甘心,无力的望着光团消失的地方,咬牙切齿道;“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老夫也要抓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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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中,罗刀一直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似乎自己不在阴曹地府,似乎没被下油锅,他感觉到心脏已经开始恢复跳动,虽然不如当初那般强劲,但总归在跳动了,一会,他又昏迷过去。
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昏昏沉沉,也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偶尔清醒片刻,感觉似乎有人在挪动自己,周围有些嘈杂,似乎周围有很多人,身体不知躺在那里,摇摇晃晃,让他很不舒服,随即便又昏迷过去。
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人在喂他吃东西,是流食,方便他吞服,隐隐味到一股肉香味,很香,他不知自己多久没进食,此时闻到肉香味,真的很饿,独自几乎前胸贴后背,饿的咕咕想。
突然一个女子声音,在身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并说道;“饿了吗??没见过昏迷的人也知道饿,嘻嘻。”
罗刀没理会她的言语,感觉到嘴唇温热,连忙张开口,一股热腾腾的液体随即流入口中,顺着喉咙一直滑入胃里,顿时觉得浑身舒畅,不停喝,不停吞,片刻便被他吞了干净,只觉得肚子微饱。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说道;“好了,就这么多,你才好一点,不能多吃。”接着听见几声细碎脚步声,渐渐走远。
罗刀喝完一整碗肉汤,肚子舒服很多,不再难受,浑身舒畅,躺在那里,渐渐的睡着过去。
过了不知多久,罗刀觉得身体摇晃的厉害,被摇醒,听见周围吆喝声不断,马匹不断长嘶,车身摇晃的厉害,皮鞭啪啪响起,估计路很不好走。
这次真的无法再睡,感受了一下身体,勉强回复点元气,现在也就三重天实力,身体很多伤势都好的差不多,骨头也自行愈合,这多亏了心脏的奇异功能,才能让他这将死之人活了过来。
想起自己昏迷时,似乎听到一个声音提醒自己,然后让‘噬血棍’吸了不少他的血,之后自己便被一团光团包裹,然后好像飞了很远,突然他双手乱抓,周围没有‘噬血棍’,棍子呢,去哪里了,他大惊。
睁开双眼,四处观看,却并未见到棍子的踪影,自从得到‘噬血棍’之后,便从未离开过自己,怎会不见,难道是救我的人捡了去,可别被他们看出奇异之处,否则不知还能不能拿回。
心中甚是担心,这时,他突然觉得耳朵处似乎有点不一样,伸手一抓。
“这时什么???”他惊讶道,只觉得耳朵上有个东西,他伸手抓到,竟然好似一个耳环,我什么时候有带耳环啊,摸着耳朵上的一个小环,是金属小环,摸在手中有种心血相同的感觉。
“‘噬血棍’怎么会跑到耳朵上去。”罗刀大是诧异,自己清楚的记得,昏迷时,自己没指挥棍子,任由它握在自己手中,接着便昏迷过去,也不知道它怎样了,没想到它竟然自己变成耳环装,挂在自己耳上。
“难道它有了自我意思,难道是产生灵智了不成???”他不由暗道。
这是只见眼前突然一片光亮照入,很久没见到光,感觉微微刺眼,刺的他闭上眼睛,片刻才睁开,看了一下环境,样子似乎自己在马车上,前面的门帘被打开,一个少女正冲他笑。
这名少女惊讶道;“咦??你竟然醒了?”随即走了进来,看了看罗刀,摸摸他额头。
罗刀无语道;“又不是发烧,你摸额头干嘛???”
少女掩着嘴,‘噗嗤’笑了起来说道;“俺是学别人的,见有人生病都是摸摸额头,把把脉。”
闻言罗刀更是无语,这丫头年纪不大,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不过摸样到时生的精致,瓜子脸,小嘴,小鼻梁,大眼睛,很萝莉。
不过就是穿着略微简单朴素了点,没刻意打扮,简简单单的小碎花粗布衣衫,洗的很干净。
罗刀问道;“请问姑娘怎么称呼?”
那少女咯咯笑道;“你别这么客气,叫俺恋花呗。”
“恋花?这名字真好听。”罗刀喃喃念叨,看了看恋花,脸色红润,好比初开花朵般,含苞欲放。
罗刀问道;“恋花姑娘,这是哪里,你们是怎么救我的??”
恋花闻言,顿时来了精神,小嘴巴上嘴皮碰下嘴皮,喋喋不休,叽叽喳喳,将过程一一说了出来。
原来她父亲是专门为商队押送财物的佣兵,这类佣兵一般不接其它任务,专为商队服务,他们所赚取的佣金,比起那些靠接危险人物的佣兵来说,不是很高,也就勉强能过,比起一般的专属佣兵来说,好上很多,也不用在他人屋檐下受人气,相对自由。
这些佣兵由于长期走几条线路,早已熟透线路中的情况,碰到危险会提前绕行,危险度相对很低,是份很稳定的工作。
恋花母亲早亡,父亲带领二十几名手下,长期在外,担心她发生意外,所以也将她带在身边。
原来这一趟他们是要去‘金龙城’,提一个家族运送一批,珍贵的蛮兽晶核与皮毛,在路途中他躺在草丛中,浑身是血,开始还以为他已经死去,打算顺手将他掩埋,结果发现他竟然还有呼吸,便带在了车上,兴许能够救活。
这些常年在刀口上讨生活的汉子,都是些真性情的人,路见不平,在能力范围之内,皆会拔刀相助,也许只是个陌生人,但能够救人一命,也算为自己多积德,出门在外,谁没点磕磕碰碰,谁没点困难。
遇到困难,谁都希望能有人伸出援手,帮助自己,如若谁都见死不救,岂不是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被救最后,恋花父亲也拿出很多珍贵药材,喂他服用,见他伤势相当严重,大家都认为他难渡过当晚,结果没想到,他不但挺过当晚,而且还一天天的活了下来,伤势也不知不觉的好转,大家皆是惊讶,伤成这般摸样,还能活过来,这小子是什么体质,难道是那个大家族的天才人物。
罗刀问道;“你们要去的地方是‘金龙城’??就是咱们‘金龙国’的首府所在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