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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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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丘傻眼了。他看到谭华的业绫被从尸体中拔除,被吸进刀叶里去,留下一具不能蒸发的躯壳。而坐在棺材里的姑娘更是冷酷,连瞟一眼都欠奉。

“他们……他们竟然用‘九歌’做业绫的容器……难怪频繁出事故……”墨丘倒吸冷气,如临大敌。他看到谭华头盔在“九歌”面前形同虚设,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如果第二片刀叶飞向墨丘,他会像谭华一样死的干脆利索。

那个冷漠的女人已经接管了这个世界。

牧歌的初衷,可能是不顾一切地用极端手段来复活他的姑娘;墨丘的恐惧,就是他有可能要为牧歌的疯狂买单,因为牧歌复活的姑娘,不一定会饶牧歌不死。崔代理反复强调,业绫能将研究员逼疯,而“九歌”的能力是拔出“业绫”为食,这种愈杀愈强的正循环已经持续了不知道几个世纪,也没看到“九歌”吃饱过,它很可能具备了某种超自然的灵性。如果“九歌”的灵性覆盖了“潇”的人格,那么牧歌和墨丘都难逃一死。

墨丘伸直双臂,努力向复活的女孩解释,像一条砧板上的鱼,努力跟菜刀交谈:“从技术层面说的话,我没有杀过炎夏子民。我的责任是把小队完整无损地带回去,没错我是个失败的队长……”他认出来了,那个冷酷得近乎妖艳的侧脸,正是一小时前在烈日下被献祭的女孩。

女孩坐在棺材里,缓缓回头,“炎夏女王”的傲骨犹存,妖异的红瞳更加动人心魄。墨丘被她的美丽晃花了眼,在恍惚间,听到冰冷而致命的判决:“负罪者,杀无赦。”

空气传来轻微的爆破声,第二枚刀叶直取墨丘眉心。

墨丘非常确定,自己这价值一万铢的一星武神精良制式武士盔会像蜡油一样被“九歌”切开。谭华的死状已经摆在眼前,冷酷的姑娘根本草菅人命,紧急的局面容不得他讲道理。

所以墨丘拔腿就跑。他不惜扭伤自己,用最快的速度进入冲刺姿势,昂着头风驰电掣,在音爆声中,墨丘的速度甚至制造了真空,他逃跑的甬道像抽光空气的注射器。

离开出口大概有两公里。墨丘只要跑出金字塔,他就能向崔代理求救。

恐怕崔代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阵容豪华的狩猎小队会损兵折将,一场残暴的欢宴竟以残暴结束。

墨丘嗖的一声跑了,姑娘却不追,因为陵墓里只剩两个人了——于是她回头看呆若木鸡的牧歌。牧歌意识到自己被盯着,也扭过生锈的脖子,与姑娘四目相对。

那熟悉的容颜,是潇绝对没错。但是那动人身体上蒙着的白裙,早已被诡异的业绫染红。一段鲜艳的业绫在潇的身上荡漾飞舞,像渴望狩猎的杀意,试图挣脱寄主去狂欢;像跋扈跳跃的火焰,追逐杀人如麻新境界。绽放的“九歌”刀叶,飞舞的杀气红绫,朦胧的鲜艳长裙,仿佛有股迫不及待的意志在呼之欲出,可是她的眸子却单纯冷漠,毫无愧疚。

牧歌吞一口唾沫,感觉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潇?”声音没落地,“叮叮叮!”三枚锋刃像闪电般射来,将牧歌的袖子、披风钉在墙上;刀锋太薄,在肉体张弛间都能浅浅地割破肌肤,血滴顺着光洁的刀叶滚动,在“柄”上凝成摇摇欲坠的一滴。

连谭华只值一刀,结果牧歌竟用一个“潇”字换来三刀,顿时叫他呼吸不上来。他被钉在墙上,努力用蓝绫护住肺部伤口,维持内宇宙稳定,然后察言观色,仔细打量“潇”。

可是,他抬眼看时,金棺已经空了;牧歌正警惕四顾,甬道里突然传来惨叫,墨丘的尖叫声纷至沓来:

“顺我者昌!我当然选‘顺我者昌’!我的意思是,顺您,我归顺您!当狗也比死了强……不!!我是说!当炎夏的狗是我的荣幸!所以……请不要把刀锋放在这么危险的部位……”

人在快死的时候能做出什么事?

答案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牧歌见证了三姓家奴的诞生。墨丘有头脑、有速度、有脾气,他先被黑水公司从舰队挖走,又在恐惧的尖叫中向炎夏女王效忠——鬼知道潇会不会一刀杀了他。很显然,潇仓促地做了决定,因为牧歌还在思考,腥甜的香风飘近,潇已经静静地站在牧歌身边,而此时,刀柄上摇摇欲坠的那一滴鲜血,才刚刚坠落,打在潇的食指上。

牧歌两眼一坠,一眨眼的工夫,潇不仅追上了以速度著称的墨丘,还打了一架,做了个决定,回到陵墓,接到牧歌流出的第一滴血,面无表情地含进红唇吮吸、品尝。

牧歌提心吊胆地打量她的眼睛,心想:“潇复活以后,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了吗?那她为什么对我手下留情?”

她闭上眼睛吮吸手指,睫毛睁开时,呼吸已经急促起来,一脸渴望地凝视牧歌。牧歌觉得氛围太诡异,心想我跟墨丘不同,我要死得有男儿气概。然后他义正辞严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钉住牧歌的刀,像雨檐一样滴答、滴答。“潇”用食指接了品尝,迷惘地凝视牧歌:“我……我想留住你,可又害怕伤到你;明明心里恨着你,可是总想看看你。这些强烈的感觉,都找不到缘由,让我好难过。”

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让她自己很迷惘,却句句戳中牧歌的软处,让他的心柔软得没力气跳动。他的表情融化成温柔的笑容,露出百感交集的欢喜:“潇,是你吗?我终于把你找回来了。”

“谁是潇?”女孩问完,自己就嫌麻烦,将毫无头绪的思路搁置,忠诚地听从内心的欲望:“我想和你合为一体,想把你活活吃掉……”

这时候,甬道响起小心翼翼的询问:“喂?女王大人你在里面吗?这是某种对家犬的考验吗,解开绳子观察会不会自己回家之类的……”

看来墨丘对“九歌”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竟然自己摸索着回来找九歌了。

牧歌又欢喜又凌乱,结结巴巴地矜持着:“别,别吧,在这儿怪不好意思的,有人看着呢……”

“我忍不住了。”女孩说着,摸索着解开牧歌的披风。

肩甲“当啷”滚落在地;甲胄下的汗袍被从肩上褪下;女孩冰凉的手指滑过牧歌滚热的肌肤;那蜻蜓点水的触感令人飘飘欲仙。牧歌满脑子想:“潇,这绝对是潇!没错儿!她夜袭我的手感就是这样的!”

“别在这里……”牧歌半推半就。

“我真的忍不住了。”她说完,歪头咬在牧歌肩膀上,埋头吮吸。牧歌的内宇宙顿时循环紊乱,躁动的业绫汹涌闯入,纯净的蓝绫混在血液中,被吮吸而去。他感到女孩吮吸的触感是非凡享受,而业绫冲击理智的震撼却如同烈火灼烧。这种伴随剧痛的快乐,宛如加冰的烈酒,痛快淋漓,令人沉沦。

这种吮吸,第一次给牧歌渴望沉沦的冲动,恨不得像没有明天一样狂欢,只要有彼此就好。

但是这样持续下去,牧歌会失血虚弱。他用尽理智,示意性地推她一下。她鼻息微微地“嗯”一声,竟然听话地退了一步,仰头看他。她害羞地用手背遮住嘴,长睫毛颤动着偷看他。这神态像极了初见时的潇。

“如果是这种合体的话,”牧歌承认,“你还真有可能榨干我。”

“可是好舒服。”她的话变多了,动情的神态和扭捏的样子,都越来越像潇。

“但是会灼痛,好像烈酒灌了一样。”牧歌交流心得,聊得投契。

“又痛又舒服,理智就像冰山渐渐浮出水面,我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少女的目光慌张地飘开,又趁他不注意,再偷偷看他:“刚才我不认识你,是因为九歌的记忆涌进了我的身体,它太杂乱了,像洪水一样把我淹没了,让我不记得我叫潇妃,让我不记得为何喜欢你……”

“?!”牧歌大惊失色:“你何时自封为妃了?”

潇幽怨地盯着牧歌,目光充满责备,好像在说,“你明明喜欢我。”

牧歌放心大胆地从刀锋上挣脱下来,摸着潇的脸蛋,温柔地笑道:“从此以后,天阙是我的家,你是潇夫人。”

潇背着手,低头扭捏,身子摇晃一下,突然张开手扑进牧歌怀里,抱紧牧歌喃喃道:“神君。在梦里,我一直这样叫你。”

牧歌揉她的长发,觉得抱着她真好:“爱上一个失去联系的人,让你很辛苦吧。”

“在孤独的日子里,是你的背影逼我步步向前。虽然很辛苦,却让我达到了凡人无法触及的高度。”潇在他怀里抬头,红唇迷乱地微微张开,目光朦胧地凝望牧歌,稍微踮起脚。牧歌心动的刹那,已经低头满足了她。

“呃,我知道这个时候不方便打扰女王大人,但是这刀片形影不离地跟着我,比较容易发生意外……”心惊胆战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墨丘尴尬地开口打断浪漫——他躲在石壁后面,露出一个脑袋,紧张兮兮地指他头上的悬挂的刀锋。

潇松开牧歌的嘴唇。她身后绽放的四枚刀片立刻掉转矛头,冲向墨丘,像近卫军逼得墨丘高举双手,步步倒退进甬道:“好好好,我明白您的意思,我马上找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没错,我决定坐在这个楼梯上,请女王大人冷静,您记得拿走我头上的刀片就好……”

牧歌笑道:“恐怕你再也不会变老了。”他揩去潇唇角的血,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潇背后悬空绽放的四页刀锋上,有感而发:“差点被你杀了。真险啊。”

潇有点害怕,紧紧牵住牧歌的手,将九歌赋予她的记忆都告诉牧歌:“业绫从杀戮而来,有治愈之力,能够无限修复我的身体,所以神君成功将我复活啦。可是我的灵魂是九歌赋予的,这身体只不过是利刃的傀儡,只有接触到神君体内的蓝绫,我才能够开开心心地跟神君说话。”

“难怪你咬了我以后,就没那么冷漠了。”牧歌恍然大悟,“原来你接触了我体内的蓝绫。”

“蓝绫代表理性和创新。”潇夫人借花献佛,“假如我不听话,那一定是九歌在捣鬼。作为唯一能够征服我的人,神君一定要挺身而出……”

“也就是让你咬一口。”牧歌求证。

“是的。”潇意犹未尽。

“其他形式的……额,身体交流可以吗?”牧歌委婉措辞,“遍体伤痕是武士的荣耀,但是满身牙印恐怕影响不佳。”

潇歪头想了想,然后踮起脚,趴在牧歌耳边嘀咕。

牧歌心花怒放地装作不好意思:“潇,你看,这恐怕不行啊,我就算是铁打的,也遭不住你这么使用啊。”

潇竖起食指:“那好,礼拜天给神君放假。”

牧歌说:“不行。二四六放假,只有一三五七可以碰我。我要抓紧时间补充营养。”

“不行!一三五陪我,二四六七间歇性回来看我,否则我的理智就会被九歌取代。注意,九歌是道具,它不太擅长治理国家。”潇抱着牧歌的胳膊讨价还价。

“好好好。你赢了。”牧歌被潇搂着往外走。他算明白了,潇的“自我”容易被九歌淹没,需要他不断让潇接触炼化后的蓝绫才行。奇怪的是,业绫由九歌做容器来收集,但是蓝绫只有牧歌才能收集。所以牧歌必须不断回家陪潇夫人,只有稳定交公粮,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这都是什么道理?”牧歌自嘲。

潇忽然对牧歌说:“神君,我又想要了。”

“?!”牧歌怀疑她在骗人:“不是刚刚才让你吸了个痛快吗?”

“可人家就是想要嘛。”

“你能不能咬比较隐蔽的地方,比如……”牧歌还没说完,潇就调皮地踮起脚,轻轻咬在他脖子上,发出甜美的啜吸声。

铺天盖地的灼烧感和幸福感又扑面而来。牧歌感觉身体被掏空,精神却前所未有地满足,难以想象世间有这样妙不可言的感官体验,更难以想象失去这种体验的感觉。业绫跑进牧歌的身体,让他乐不可支地躺在欲望的吊床中放松自己,同时完全修复了牧歌的伤势。

潇的嘴唇离开牧歌的脖子,这一刹那给他空虚的感觉。牧歌恍惚地低下头,看见潇舔着嘴唇,得意地宣布:“我要其他女神都能看到神君脖子上的牙印。”

“都说我在神界有女朋友了!”牧歌捏她的脸:“你要造反呐。”

“不管,神君是我的。”潇抱住牧歌的胳膊,把脸贴上去。

他们走出金字塔。潇歪在牧歌身上时,铺天盖地的业绫像血海倒灌甬道,淹没一个个神龛,洗礼着国王的干尸。在血神降世的狂喜中,一具具正襟危坐的干尸猛然睁开通红的眼睛,狂喜着冲出金字塔,见到贵族就撕咬,国王们枯瘦的身体因进食而逐渐丰满起来。

墨丘看得胆战心惊,咬住十指才保持了安静。

根据传说,这些国王保存自己的尸体,就是为了在今日复活。对他们来说,那些死冬帝国的贵族都比他们低了好几辈儿,吃起来毫无内疚感。

牧歌知道,虽然这些干尸因业绫而复活、因业绫而疯狂,但是他们都是血神的奴仆,如果潇不允许屠城的话,这些干尸也只能强忍饥饿。

不管怎么说,在业绫的干扰下,潇还是变了;她变得更冷酷,更有占有欲,更有侵略性,具体表现在,她开始跟高高在上的女神们抢男朋友——在潇的眼里,神的威严已经荡然无存了。

牧歌知道,他也会受到业绫的影响。那是一种放纵本我的呼唤,没有人能够抵挡。牧歌很清楚,他的使命是保持本我和自我的平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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