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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抢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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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平生现在没空去管这些宁家军,傍晚时,他去到城外二三十里处的一座小山坡上,在山顶处,由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堆砌成了一座简单的无名冢,坟冢顶上,用石头压着一截早已破损的战袍,在山顶处迎风而飘,仍似染着鲜血一般。

这样一座没有碑文的无名冢,在落日余晖下,看来格外苍凉。

“父亲,母亲,不肖子平儿……回来看你们了……”

任平生立在坟冢前,他打听到,当年宁王将父亲的无首尸身悬挂在城墙上,挂了三天三夜,然后让人扔到了城外喂狼。是当时,北夷族一位将军,将父亲的尸骨带来此处安葬,虽说昔日两军常有摩擦,但北夷族敬重瑾王是英雄好汉,一生光明磊落,不想到头来,却遭奸人所害。

于是,便将他的尸骨,带来此处安葬,这里是两国交界,昔日两军交战的地方,宁家兄弟二人连城墙都不敢迈出一步,自是也不敢来此。

冷风吹起昔年父亲的战袍,这一刻,任平生终于再也忍不住心伤,便是三年前被断经脉,被废双手,那噬心碎骨之痛,他也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可是此刻,再也忍不住。

……

入夜时,整个北荒格外安静,宛若一座死城,城中百姓均已早早入歇,不敢点灯,也不敢出来走动,昔日任家府邸里,此时却载歌载舞,酒池肉林,声色靡靡。

只见舞池中央,竟有十二名女子起舞,而那十二名女子,身上竟是不着寸缕,二月里春寒料峭,尤其是这北荒仍似寒冬一般,十二名女子此刻不知是冻得瑟瑟发抖,还是怕得瑟瑟发抖,总之弦乐未停,她们也不敢停。

外面明月无瑕,府上却是靡靡不堪,觥筹交错里,但瞧殿首坐着两人,一人怀抱一名赤身美女,这二人一胖一瘦,胖的是哥哥宁大,瘦的是弟弟宁七,至于下方两边那些紫衣金腰的人,勉强算是“文武百官”了。

这些年兄弟二人声色犬马,昼夜荒淫,至于这些赤身美女何处找来?当然是北荒寻常百姓家的女儿了,宁家这兄弟二人,把整个北荒,下至十三四岁少女,上至三四十的美女,全都搜刮到了府上来,还远远不止这些呢。

昔日的任家府邸,如今成了乱世淫地,山河凄惨,日月悲泣。

到中夜时,众人酒色兴罢,各自搂着一名美女回去,与此同时,在任家府邸之下,一间不为人知的密室里,看来宁家那兄弟二人,并未找到这间密室里来,不然这里面不知会关押多少美女,成为他兄弟二人昼夜荒淫之地。

可任平生在密室里找了许久,也找不到什么东西,似乎已经有人先他

一步来过这里了,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带走了,石壁之上,也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或是暗格。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懵懂少年,当年祸起宁王,但他知道,事情还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江湖传闻,三百年前,任家祖上曾留下一本旷世绝学“紫炁化无尘,缥缈烟雨剑”。

相传这秘籍里面,隐含绝世天机,即使只参悟点滴,便足以移山填海,翻天覆地,万种神通,无所不能……但是从来无人知晓,这究竟是一本绝世秘籍,还是一本剑谱,因为从来没有人见到过。

而当年,任平生也从未听父亲提起过这样一本秘籍,任家真的有这样一本绝世秘籍吗?

如今他虽有了些前世记忆,但记忆并不完整,零零散散,他也不知,“紫炁化无尘,缥缈烟雨剑”,这十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夜渐深,寻觅无果,任平生只得出去,今晚,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

“宁公子,求求你了,出来时我答应过阿嬷,今晚会回去……你说好的,只要我和姐姐来共舞助兴,你便放了弟弟……”

“呵呵……今晚你还想走?怕什么,都脱光让那么多人瞧见了,现在反倒装起清纯来了不是?”

“你,你……别,宁公子,不要……”

“你不会还是个雏儿吧,哈哈哈……”

宁大的房间里,灯火通明,赤身少女左躲右躲,只能拿一条枕巾,勉强遮住身子,张皇失措地躲避,可入了狼窝,如何还能逃离得出去?

就在这时,“哗啦”一声,门窗忽然被风吹开,一道人影闪身进入,宁大还未反应过来,“嗤”的一声,一根竹杖从他嘴里穿入,脑后崩出,整个墙壁,红白飞溅,屋里灯火俱灭,只有那惨白的月光,照了进来。

“啊……啊!”

少女吓得惊恐万状,连衣服也顾不得拿了,往外跑了去,外面已是尸首狼藉,那些宁家守卫,早已被任平生杀死了。

次日消息传出,北荒所有宁家军,连同宁王两个儿子,一夜全部惨死,王府里血流成河,整个玄朝震惊,宁王更是又惊又怒,立即派人前往北荒追查凶手,可任平生,早已离开玄朝的疆土,往北而去了。

整个云澜境很大,玄朝这一带,可称作云澜古地,往东北方向还有空桑古地,往西北有沧澜古地等等,这些加起来才仅仅只是一个云澜境,放眼整个鸿蒙古地,不知有着多少个云澜境这样的地方,出了云澜境,又是什么地方?

以任平生现在的修为,基本走不出云澜境,别说是他,就是那些神合境的修者,都走不出云澜境,看不见云

澜境以外的世界。

接下来,他要去何处?当然是修炼到天罡境,等他到了天罡境,练成前世那些神通绝学,那么神合境以下,几乎无人再是他对手,一个宁王,一个唐惊风,他一只手就能捏死。

可他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修炼至天罡境,那就只能找一个有着聚灵阵法的宗门。

玄门是不能去了,接下来只能易名改姓,掩藏身份,去魔宗里,在此之前,他不能被云澜天境的人找到,他需要大量的灵气,以及大量的鸿蒙灵玉,他前世逆脉修炼之法虽然逆天,但也需要更加磅礴的灵气来运行,若非三百年前那场剧变,导致灵气稀薄,他也用不着这么麻烦。

数日之后,任平生已经穿过这片北荒沙漠了,小的时候,他总以为,城外便是黄沙无垠,无边无尽都是沙漠,但其实,也就云澜境里的一片小沙漠而已,尺寸之地,但对凡人而言,那可就大了。

穿过沙漠,又见山明水秀,峰回路转,就这样过去半个多月,任平生得知他现在所在,是“七幽宗”的地盘,与他之前所在的七玄宗差了一个字,一字之差,却是魔门与玄门之别。

七幽宗算是这方圆几千里,比较大的一个魔门了,宗内有着几位天罡境的长老,如今天地灵气稀薄,各人为争夺修炼资源,玄门之中往往勾心斗角,隔三差五叫些弟子出来比试,然后按照输赢划分修炼资源,魔门之中则成天是打打杀杀。

据说上个月,虎头帮帮主吃了熊心豹子胆,仗着有冥火教在背后撑腰,居然半道劫了七幽宗一批灵石,七幽宗宗主薛顶阳隔日放出狠话,谁要把虎头帮帮主的项上人头取来,便可换取一个“三品长老”的职位。

三天前,洪大虎的脑袋已经搬家,可这两日,还有好几帮的人在下边抢个不停,抢到了便是七幽宗一个三品长老职位,为了这颗死人头,不知有多少人白白送了人头。

任平生到了一座山谷里,听见前面传来一片喊杀,紧接着一个浑身是血的青年,抱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冲了出来。

青年摆脱后面的追兵,急急忙忙脱下自己的外衣,包裹住洪大虎的头,脸上又惊又喜:“我的了,是我的了……”

可还没等他气喘平,任平生已经走到他面前,冷沉沉的声音,登时教他全身打了个哆嗦。

“把你的头,给我。”

青年被眼前这个冷不丁出现的黑衣人吓了一跳,只觉脖子一冷,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幸好脖子上的这颗头还在,任平生指了指他手里抱着的那颗:“不是你脖子上那颗,是手中这颗。”

这是任平生,第一次学会抢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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