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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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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宵唱得很专心,连林子里的鸟儿们都被他的歌声吸引住,全部停在树梢,静静的听着。

拿出一块手帕,包起几块看中的石头,家乡的雨花石今生估计是无缘再看到了。那么,偶尔就看看这个星球的雨花石做来想念吧!

一曲罢,四周都没有声音了。大家还没有从刚才的天籁之音中回过神来,他们的脑海还醉在歌声的余音之中。

凌宵也没有叫醒他们,而是安静的坐在树下用草编起了蚂蚱。小时候爷爷带他到乡下治病的时候,跟乡下的孩子学的。那时候他什么也不会,可被取笑惨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小时候的自己挺丢人的,居然连个草戒都不会编,更不要说其他高难度的小动物了。

等自己好不容易学会编蚂蚱,正要向大家学习新的编法时,爷爷看完病就带着他回去了。而自己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新朋友,手里抓着一只自己唯一编成功的草蚂蚱回到了城里。

犹得记他在野外做生存训练时,没有食物只好抓蚂蚱吃。刚开始时吃一只吐一场,吃一只吐一场。越吐越吃,这样直到麻木,最后几只一起吃的时候连脸色都不变一下。小时候何曾想过手中的抓来玩乐的虫子,有一日会成为他的口中粮。野外生存训练一般队长都挺狠,别说口粮了,连火都不准带。而且一旦升火被抓住就算淘汰出局了。为了不让自己出局,除了要避开后面追捕的人,还要想尽办法找吃的。他因为是中医,知道那些树皮草根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所以经常性肚子里装满了一肚子的草和树皮,比起其他的队友们来说要相对好上一点。只是吃了以后,难消化,每次训练完了吧他还得给自己开一副消食的药。

“少爷,这是什么?”列昂是凌宵的侍官,他的责任就是照顾好少爷。就算少爷以后去了军院他也会跟去,去军队也会一直跟着。

“蚂蚱,送你。”凌宵把自己编好的蚂蚱放在了列昂手中,看来大家在他编蚂蚱时候都恢复过来了。

“列昂,你会一直跟着我吗?”凌宵对站在他身后的列昂问道,相处了这么长的时情,相互之间也有了感情,如果临时换人的话他会不习惯的。

“会,除非少爷不要列昂。不然列昂会一生跟着少爷的。”列昂一开始就很愿意做凌宵的侍官,这是他主动向公爵求来的。

“为什么呢?跟着我肯定会上战场,到时候甚至有可能把命都丢掉。”战场上的变化太多了,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到最后。

“即使到了那时,列昂也不会退缩。”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是幸福吧!列昂看着凌宵俊美的脸宠。不同与帝国刀刻般的五官,少脸的脸很细腻精致,有着帝国没有的温文尔雅中还夹带着神秘的气质。这肯定是少爷家乡才有的气质,最起码在帝国和联盟,甚至是其他的种族国家也没有这样的气质。

“好,我会很努力的让自己活到退休的时候,这样你不用死,我也不用死了。”凌宵拍了下双颊,给自己打气。

“少爷加油,列昂会努力成为配得上少爷的侍官。”列昂庄重的起誓,他不但要做一个好侍官,还要保护少爷。

“好,你也要努力哦!”凌宵附送了一记微笑给他,这让列昂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岁月中一直珍藏着这个笑容。

“这样好吗?把列昂放在宵儿的身边?”伊丽莎把一把草药扔进药篓,还用她那双沾染了泥土的手把埃罗尔的脸转向凌宵所在的方向。

列昂喜欢公爵府的小公爵,这是许多公爵府的侍人和亲兵们都知道的,甚至于埃蜀尔他们也有所闻。

“没什么不好,这样他就会尽心心力的照顾好宵儿。如果宵儿喜欢他,那是他的福气。不喜欢,也没有什么。以宵儿的身份要找一个喜欢的女人或者是正君都很容易,只是到那时就不能再让他留在宵儿的身边的。”其实埃罗尔到身份到没有像其他大贵族那样在意,列昂其实很不错。只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凌宵喜欢。不然,就是皇帝来说都没有用。

“你就不怕他为了宵儿做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老公爵和克拉伦斯侯爵走了过,两人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不怕,我相信宵儿可以应付。而且列昂那孩子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他做不出那样的事来。”那孩子其实一直很自卑,因为他的身世是公爵府中最低的。父亲是杀人犯,母亲是□□加骗子,在他刚成年,双亲就被送进了荒星服刑。如果不是他在学校够优秀的话,根本不可能被招进公爵府做侍官。

正因为这样的家世,让他不会说出自己的感情,会选择默默的陪在凌宵的身边,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幸福。

“也是个可怜人,宵儿会把他当成是亲人,却永远不会爱上他。”凌宵要的一个可以站在他身边的人,而不是一个永远只能站在他身边默默守候的人。

“真想知道,谁会让我们的儿子动心。”伊丽莎是女人,女性天生就比男人感性。

“谁都好,我不会让他(她)那么容易抢走我的儿子。”埃罗尔使劲的扯断一把路边的野草,虽然他希望儿子幸福,最终也会成全他们。可谁也没说过不准他考验考验自己儿子的伴侣吧!如果没有通过他的考验,是不会把儿子交给那样的人。虽然有点□□,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不让儿子所遇非人。

“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支持你。”伊丽莎不用说了,连他们的父亲都完全的站在了埃罗尔这一边。可想而知,以后某位皇太子在面对四大巨头时,不会那么容易抱得美人归的。(情路多坎坷,皇太子你可以走好啊!一不小心,老婆被拐跑了可就不管某鬼的事了。)

“谢谢理解。”埃罗尔居然还幽默了一下,做出了一个很标准的贵族礼节,就是把手放在胸前。

“理解万岁。”另外三人也逗,居然回礼了。老公爵和克拉伦斯是手放胸前,而伊丽莎则是

拎起裙摆微微屈膝。

他们在做什么?凌宵的头上我发誓我看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药采好了吗?采好了的话,我们就要继续前进了。这才走了一半的路程,我们的最终目的地是森林中的大湖。”凌宵翻了番药篓,检查一下大家所采的药够不够标准。虽然不能说很完美,但要是勉强用的话也可以。只是,为何篓中只有身截身体的药草就占了一大半,该称赞他们是天才吗?看着不自知的几位长辈凌宵在心中深深的叹了口气,以后还是不敢劳烦他们动手了。这样下去,再多的药也不够糟蹋啊。

“怎么样,我们可严格要求你教的方法来挖的。”几位长辈一脸的得瑟,而管家三人却是站在一旁垂着头。虽然主子们是按照少爷说的来采,可是有许多要求连根一起采的药只有叶子和半截身体。根什么的都是浮云啊浮云~~

凌宵明白,让这群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来采药,有一半合格都不错了,可让他意外的是连一半合格的都没有。能用的全是列昂和管家他们采来的。所以他把那些不良品挑出来扔了,什么话也没有说。

“儿子,为什么把它们扔出来?”埃罗尔捡起几根作废的药草问道。

“没什么,只是不喜欢而已。”凌宵让列昂背起药篓,他带着大家继续前进。

“这不都是草嘛,有啥喜欢不喜欢的。”别说埃罗尔听了凌宵的话后不明白,就是另外三位听了也不懂。

只有管家他们三个和列昂低头忍笑,公爵大人他们还不知道自己采的药被少爷嫌弃了呢!

因为怕了长辈们的辣手摧花,凌宵在接下来的路程中没有再让众人采药。他真的不想被药草们怨死,被采去熬药起来还起到助人的作用,可要是死在父亲他们的手中就太冤了。

“儿子,还有多久?”太阳都爬到正中了,伊丽莎有些无聊的问。

“马上,大家不要说话。好的风景就在前方,我敢肯定你们会喜欢的。”凌宵也是在采药时偶然发现那里的,然后就立即喜欢上了。有时采药还专门绕路跑来,就是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看那样的美景。

“既然孙子都这么说了,那我可要好好的欣赏一番。”老公爵人老心不老,身体更是比凌宵还要壮,走起路来是虎虎生威啊!这气势,就算是埃罗尔都比不上,果然是老当益壮。

“嗯,穿过这个林子就到了,你们绝对不会后悔来这一趟的。”凌宵对自己的眼光还是挺有自信的,这么美的风景如果没有人欣赏也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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