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隆重的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薇薇安,近战世家利卡罗斯特家族的长女,“格莱梅的雄狮”称号的现任拥有者……好吧,我知道下面那些废话你们都听腻了,为了追赶进度,我们把那些玩意儿省略吧。
我突然决定再来一遍自我介绍的原因当然不是吃撑了或者闲着无聊,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的头衔团队又迎来了新的成员——亡灵君主。
听上去是不是特别酷炫?感觉自己的格调又上升了呢!
……上升你个龙蛋蛋啊!
种族都变了啊!到底有啥可以高兴的啊!你们谁能去跟作者亲切交流一下,让那个重度拖延症患者收回这个要命的玩意儿啊!
抱怨到此为止,世道艰难,大家都要为那15元一份的盒饭而折腰。
好吧,说句大实话,成为亡灵君主的感觉真的还不赖,除了裙子太短,风一吹担心会走光。
变成亡灵的感觉非常稀奇,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来表达的感觉,在死灵之国的时候我仅仅是觉得身体变得轻了许多,总感觉来一阵风能被吹没影,为绿色出行贡献出一份的力量。可惜,事实证明这只不过属于女性的人生错觉,所有试图通过死亡来达到减肥目的的行为都是在耍智障。
亡灵之国的飓风把那头一直在打盹的骨龙都吹飞了半边身子,也没有撼动爷一分一毫。
难道我比一头龙还重吗?!我拒绝相信这个真相!
格格巫在飓风过后顶着一头乱毛给了我一个热情似火的祝贺拥抱,原本对我答不理的其他亡灵们都放下了原本沉迷的游戏,一窝蜂的涌来抱着我的大腿溜须拍马,仿佛我是天、我是地、我是唯一的神话。
感谢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虽然不经常用但也没生锈的脑袋,在他们的七嘴八舌里,我终于搞懂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爷生前太牛逼,死后直接连蹦十几级,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亡灵君主。
除了还在沉睡的巫妖王,还有常年在人世混的霍华德,整个亡灵之国我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因为也没有别的亡灵君主还活着了。
女妖们放弃了骨龙滑梯,为好听顺口的“亡灵三君主”终于取代了又难听又奇怪的“亡灵两天王”喜极而泣,那美妙的啜泣声足以让在场的所有亡灵恨不得直接去投胎。
讲真的,我觉得他们脑子都有坑。
我似乎找到霍华德哪怕忍受着阳光毒辣的照射也不愿意回到死灵之国的原因了。
也许是我那张惨白的脸上流露出了太过明显的死相,格格巫误以为我是对于自己排在君王最末感到灰心丧气,连忙摆出了长辈的慈范进行安慰。
“他们当了亡灵多久,你才当了多久,谁也没有你的起点高,”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顺便在外套的黑色羽毛上抹了一把过过手瘾,“平心而论,要是论战斗技巧,他们两个近身抗不过你三招,但是架不住这俩人都自带天灾军团啊,巫妖是这么不要脸的生物,老是搞群殴欺负人。”
你说这话的时候考虑过自己也是不要脸的巫妖中的一员吗?
好在这种无语的状态没能持续多久,来自人世的召唤如天籁般在耳畔响起,在我那双自带特效的眼睛里,连那个黑漆漆的通道口都被加了柔光。
话虽如此,我却不能这么简单的回应这个召唤。首先,召唤者的法力强度不足以召唤亡灵君主,第二,回应召唤无疑是给自己找了个主人,好不容易摆脱了“系统”,我是疯了才会再给自己套上头箍。
然而不回应召唤并不代表放弃了回到人世的机会,作为大贤者的弟子,即便我是个肌肉笨蛋,想要多玩几个花样搞点暗度陈仓还是不成问题的。
以亡灵君主的力量,想要打开前往人世的道路并不是难事,他们被困在亡灵之国的根本原因在于神明的束缚——人世与亡灵之国的通道只能由人世开启。
不得不承认,定下這条规矩的创世神虽然在野史里总以不着调的色魔形象出现,但是在保护自己的创物方面真是不遗余力,要是没有这条规则,亡灵早反攻占领世界了。
被这条规则束缚的亡灵君主们只能在这片茫茫的黄沙中相相杀,玩腻了蒙头睡大觉,这些老成精的怪物尚且束手无策,我自然也对它无可奈何,可是现在情况不同,有人已经把道标发送了过来,我需要做的只是顺藤摸瓜。
在召唤失败的前一刻用自己的力量代替施法者支持通道,这对我而言轻而易举,买进空间通道的那一刻,我还在默默地脑补了一下召唤者看到我时一脸懵逼的傻样子。
事实证明,我还是图样图森破。
施法者在看到还是自由之身的我时,确实不负众望地陷入了懵逼之中,然而我比他还要懵逼一万倍。
贸然使用越阶召唤术的人是我那个傻弟弟文森特也算了,谁叫这个傻孩子成天顶着一张“来骗我吧”的脸,这种一个弄不好会被吸干魔力和生命的危险事情,也只有他会被鼓动了。
老师在基础启蒙时再三强调,亡灵与活人是不一样的,亡灵一族的状态绝对不能被称为活着,他们只是死亡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仅留灵魂,反而比任何一位魔法师都更加贴近理解法则。
现在我终于能够亲身体验一回所谓的“贴近理解法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红色和绿色的丝线在空中交织纠缠,与绿色丝线仅仅只是虚虚的环绕在人体周围不同,红色丝线一头直接系在人的躯干上,另一头则是像寄生一样缠绕在绿线上。
这到底是什么鬼?
暗示我这个世界其实是创世神用毛线织成的一件毛绒制品?
那我是什么?长着两条长耳朵的毛线兔子吗?
红色丝线的分布也不似绿色的那么均匀,头顶有着“阿泽”两个霓虹灯名号的玩家身上只有寥寥几条,大部分盘踞在他那颗一脚能踢断的脖子上,真正的接头应该在脑袋上,而我那个傻弟弟呢,浑身被红线缠绕的活像是一根能够行走的毛线棒,真是要多惊悚有多惊悚。
我是兔子,我的弟弟是胡萝卜,这很创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