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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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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

尼克的书是他的祖先留给他的,或者说,是他的祖先留给他们家族的宝贵遗产,里面记录了文森的各种各样形态,从常见的松鼠人到老鼠人、狼人、熊人、蝙蝠人、女王蜂……每一个都有其独特的记载,而大部分的杀戮方式都有自己单独的特点。

蝙蝠人真的跟蝙蝠一样能发出超声波,而超声波可以震碎人的耳膜、大脑、眼球,所以必须用特殊的机器来发出古怪的声音去震碎蝙蝠人的喉咙;熊人跟传说中的大脚野人怪很类似,他们捕猎人类取乐,只要有拳头跟斧头,他们就会死得很容易;女王蜂会跟真的蜂后一样让她的后代们去为她寻找食物、杀人、工作,而她们其实并不好战……各种各样的文森怪,这里不过是冰山一角。

除了这些,还有个更为凶残的文森怪,当然,其中难免有些怪物相当恶心。

而黑狮怪比普通的狮子怪要难缠好几倍。

黑狮,黑鬃狮,就算是在狮群里,它们也总是做最凶猛而又阴险的那个,传说在非洲草原上,黑色鬃毛的狮子基本上都是食人狮,而狮子、狼、豹,这些野兽在吃人的时候也非常讲究,一个狮群里的王者,他们首先选择的食物,必然是猎物肚子里的肝脏与心脏――所以,人如果被野兽杀了,先被拿走了肝脏与心脏也是正常。

但是,作案的到底是不是黑狮怪,或者说,作案的到底是不是死者的儿子?

“老天啊老天啊你们又牵扯到了什么古怪的案子了!”门罗尖叫了起来,他根本就不能接受这种设定――儿子杀死了母亲?!

这种说法就算门罗是个狼人他也不接受――绝不接受!

门罗是一个道德感爆棚的狼人,虽然他很高很壮,打架很有本事,但是不代表他是个好战分子!

他这个人就跟他穿着的毛衣一样――软绵绵、毛茸茸,带着一点点儿的扎手的毛茬儿,还有那些复古的图案,那些让人看着就特别的软,软得根本就想不到他会是狼人的衣着……老天,他怎么可能相信会有儿子杀死母亲!

门罗相信有猫人会吃掉鼠人,有狼人会吃掉小红帽,有熊人会抓人类烤着吃,有食人魔会把人扔到锅里煮――就跟那个在林子里的小兄妹遇到的巫婆一样的食人魔,但是哪个孩子会吃了自己的母亲啊,这又不是在上演鬼屋惊魂夜!

因为门罗的尖叫,这件事显然又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无法走出的暗巷里。

实际上,尼克对这件事也是持有保留态度的。

而尼克见过那个安托斯,他被抓起来之后也有过审问,但是,审问的时候明明该是情绪激动的――情绪激动的话,只要是文森就会变身,不过这是第一阶段变身,第一阶段变身的时候谁都看不出来,除了格林――还有文森以及……其他怪物,他们才能看到第一阶段变身的文森,这也是为什么瑞文跟瑞德能够看到的原因。

瑞文是个怪物而瑞德是他的烙印爱人。

于是,安托斯不能变怪物……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安托斯的家里只有他儿子一个人是黑狮怪?那么……他妻子呢?也许他妻子是黑狮怪,或者……他儿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这个想法太过新颖了。

但是瑞德确认为未必不可能。

如果斯蒂文-安托斯不是老安托斯的儿子的话,那么老安托斯那么暴怒到去劫持火车也不是不可能的。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一旦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斯蒂文-安托斯会对自己母亲下手也未必不是没有理由的。

但是,这会是真相?

bau研究的杀人案件基本都是连环杀手,很少有这样一次性的案子,除非这样的案子有特殊的研究价值。

所以,他们找到了那个斯蒂文-安托斯的文森身份之后,回头就要对方老安托斯了。

老安托斯一定是解开谜题的关键所在。

回到警局,按照正常办案程序,两个警察进去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把这个演好了,不管是黑脸的怒吼还是白脸的哄骗,总能让犯人把心里话吐出来的――但是,很显然这并不算顺利。

任何男人都不会顺利地说出自己老婆偷人生孩子的。

所以,老安托斯一直低着头,不肯开口。

“我们试试吧。”瑞文拍了拍尼克的肩膀,转头看向瑞德。

瑞德对他笑了笑,跟着他走进了审讯室。

“我不会说任何事情的。”他们刚推门进去,老安托斯就说话了,但是说出来的事情并不是那么让人满意。

事情的确有些不好办。

如果不是亲父子的关系好得超过亲父子……那么,事情的确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实际上,对于老安托斯的研究,瑞文的确更熟悉一些,所以他坐下来的时候,老安托斯明显地把手放到胸前,摆出了典型的防御姿态。

“安托斯,又见面了”瑞文对他笑了笑,“我们不玩好警察、坏警察那一套,我们是fbi,不是警局里的警探。”他伸手搂住瑞德,“我搭档。”

搭档,这是个好词汇。

在英语里,也有可能用来称呼另一个人――伴儿、对象、伴侣。

随便什么。

老安托斯妥妥儿是个直男癌患者,不然他也不可能咬死也不松口,而且对儿子寄托那么大的希望……因此,他的脸,绿了。

“呃……安托斯先生,我们只是想来跟你谈谈你的家庭……你儿子,其实你知道的,一个人未来的路总是跟他的……家庭有些关系。”瑞德皱了下眉,很轻微的表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可以先来谈谈我的,你再谈谈你的?”

瑞德很擅长说服一个人,他知道说服一个人不能编造故事,编造故事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你瞧,”他笑了笑,“我从好几个学校都得到过学位,无论是耶鲁、哈佛、斯坦福、加州理工还是伯克利,我都有认识的人,认识的教授,我每分钟阅读量是两万字,我一共有七个学位――化学、数学、工程学三个博士学位,心理学、社会学两个硕士学位,在修哲学学位,但是现在我在做fbi探员,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是特别探员,因为我没法跟人正常沟通,我没法跟人正常握手,但是,我对你来说,一定是一个成功的人,不用去工地干活,可以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一切,漫天乱飞,研究着那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但是我的父亲给我的只有……他在跟我母亲婚姻期里的一颗米青子,包括十岁前的一些……照顾?当然照顾我更多的是母亲,因为她比较细心,不过她对药物的渴求更为明显――所以――”

瑞德的语速很快,快到安托斯只能从中捕捉到“他爸爸就提供了个米青子”这件事――就提供了米青子就出来了个这么高端的凡人无法企及的天才,所以说,老天绝对是不公平的!

老安托斯都要哭了。

瑞文却接下来继续说:“所以,作为父亲,付出的东西远远要比一颗米青子多得多,就算是小时候有多么的亲密,但是长大之后,如果对孩子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仍旧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父亲――那么,孩子是怎样想的呢?”

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

很多孩子都对亲生父母有着莫名其妙的执念。

但是也有对他们没兴趣的。

在米国,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的人很多,但是不代表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的人不想知道他们是谁。

人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我,是从何而来的。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显然,安托斯父子做了个巨大的莫比乌斯环,然后,他们分开来奔跑,在两条平行线上,飞快跑起来,老安托斯希望儿子在自己身后然后踩着自己过去,可小安托斯却踏上了另一条路――甚至,他们连父子都不是。

瑞德继续说:“所以,你打算就这样,你在监狱里,然后你儿子是第一嫌疑人?”他拿出了犯罪现场照片给安托斯看。

每一张照片都有一个特别的解释。

“你瞧,如果发现自己母亲在地上躺着,你会怎样做?这个时候,人的重心会在前面,因为需要往前跑,心急如焚,所以……脚印应该前深后浅,但是这里的脚印――属于你儿子斯蒂文的――你看得出来?”

混血儿推给他的照片里的脚印特别清晰,清晰得让人心惊胆寒。

老安托斯真的心惊胆寒。

他不懂这些刑侦手段,但是他愿意相信斯蒂文是个好孩子,他也一直这么相信。

“等他离开现场的时候,你看到了吗?”旁边那个天才又推给他一张照片,“脚印,正常的孩子看到母亲被谋杀,死得那么惨,你知道是什么样的步伐?我来告诉你还是让我来给你演示?我觉得演示的话你可能不会注意到脚下的情况――是这样的,

“如果一个人的挚爱的亲人被谋杀,他们离开犯罪现场的时候,基本上总会有一只脚的脚尖向外撇,而收回的时候会在地上蹭――这跟走路习惯没关系,这是因为她们害怕、担心、痛苦、恐惧……这些心理造成了他们会回头看,或者是会回头但是不去看,而在挪动脚步的时候,脚尖很难一起挪动,这就造成了脚尖在地面上会有拖拽的痕迹,但是……这是斯蒂文-安托斯离开时候的脚印,你看清楚了?”

单凭脚印不能说明什么!

老安托斯想要这么喊。

可是他喊不出来。

实际上,他已经被天才的那些可怕头衔震住了,他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普普通通的社区大学毕业的学生都让他觉得头顶光环,而眼前这个天才的那些光环,简直能把他的脑子从头盖骨里闪出去――这样的一个人,他说什么,对于安托斯来说,根本就是神谕!

人不会怀疑神谕。

就因为不会怀疑,他当然不敢反驳……他只能接受这些说法……可是,这不是他想要的,绝不是!

而瑞德之前说了那么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目的就在于此。

于是,他跟瑞文都不说话了,现在,他们等着看老安托斯解释。

大概……有半分钟,老安托斯把一只手拿到桌子上,轻轻的,慢慢的,碰了碰犯罪现场的照片:“我……要见斯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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