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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还不想死啊(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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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啊,醒醒……

怎么回事,他怎么还不醒。

军师……军师,快醒醒。

你们都让开,让我来。

啪……啪啪啪啪……

这是什么情况?李梓涵昨天接到领导的电话,务必将来自澳洲的国贸客户招待舒坦。从机场将客户接回来,李梓涵先客户安排入住万豪酒店,接着吃饭、喝酒、唱K……一条龙忙活下来李梓涵已经心力憔悴。

回到家李梓涵直接累倒躺在床上。全身毫无力气,澡都没来得及洗,便已经呼噜呼噜陷入沉睡。

夏日的天,方才晴朗的夜空,蝉鸣虫唱,转眼之间便雷雨交加,轰隆隆的雷声之后,漂泊的大雨倾盆而下。

李梓涵没有听见,他睡得很香,很沉。

果真是雷打不动。

忽然脸上一阵阵火辣的疼。

是谁?李梓涵捂着脸,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

好疼,谁特么打我?

哎哟,我去,这是哪里?

李梓涵忽然间发现自己躺卧在一堆茅草之上。身侧站满了人,瞧他们的衣着有点像古装武侠剧中的模样,更像山寨里的穷土匪一般,兽皮麻衣、衣不遮体、半个胸膛裸露在外。

在场的每个人都蓬头垢面,多多少少挂了彩,身上的血迹也不知是人血还是鸡血。气喘吁吁,似乎经历了一场大战,又更像是在逃亡的难民。

这些‘难民’手里持着刀剑弓弩,神色慌张。黄土地上,还躺着一些同样衣着的‘难民’。横七竖八的扑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这是一处四方的宅院,石块砌成高高围墙,宅院内有几间石头堆砌的房屋却不知被什么东西砸的支离破碎,只剩满地狼藉!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自己在做梦。哎呀,是不是因为昨天喝了太多的酒,出现了幻觉。要么说国外的洋酒喝不得,一股马尿的味道,价格还贵的很。如果不是能够报销,打死也不叫这种黄色液体的酒水来喝。

得了,下次再也不喝了,这他娘的都宿醉了……

李梓涵想到这里,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不是说验证做梦最好的办法便是使劲的拧大腿么?

疼,钻心的疼……疼的李梓涵‘哎哟’一声大叫。

身旁的一人见李梓涵睁开双眼,连忙凑到身边蹲了下来。

那人皮肤棕黑,脸上一道淡淡的伤痕,渗出斑斑血迹,似乎被什么东西刮伤了脸。那人道:“军师,你可算醒来了。快想想办法吧!兄弟们还盼着你将咱们带出去呢。”

李梓涵听了这话,登时懵圈。军师?什么军师?这人是谁,满嘴大蒜的味道,说话时凑的那么近,熏的人近乎呕吐。

那人见李梓涵面色茫然,伸手在他的脑门上一探道:“军师。你怎么啦,难道刚才那一跌,跌出了魔怔来啦!”

李梓涵躲开那人手背,说道:“你们是谁,我这是在哪里,咱们这是在拍电影么?”

身边的另一名精瘦的汉子闻言,张口喊道:“大当家!不好啦,军师他摔糊涂了。”

他这么一喊,近处便有三十多名汉子都围了上来。一个虎背熊腰,身上披着半片虎皮,满脸胡须的精壮大汉拨开人群走了过来。

他看了一眼精瘦的汉子和刚才那个皮肤黝黑的男子,又看了看李梓涵,声音急切的道:“沈军师。你还好么?”

李梓涵压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茫然望着眼前那个汉子。问:“大哥。您谁

呀,听您这口音,湖南人吧?咱们这是在拍电影吗。难道昨晚是我喝断片儿迷迷糊糊溜达到了摄影棚。哎哟,对不起,对不起。十分不好意思。对不住,对不住。我这就走,我这就走……”

李梓涵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腿,慢慢爬将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着,居然和眼前的众人相似,半片长袍衬着些许兽皮遮住胸口,另外一只臂膀裸露在外,脚上蹬着一双麻布鞋子,居然没有穿袜子,右脚的大脚趾还露在外边

奇怪,是谁换了我的衣服。

李梓涵站起身子的时候,忽然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天地间眩晕无比,什么天,什么地,什么人,什么事儿都想不起来,一段段支离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衔接起来……

天呐,原来我……穿啦。

这样的事似乎只在小说的情节当中出现,却没想到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身上,难道是自己的电视看多了,上帝在给自己开一个玩笑!可是脑海中衔接的那片记忆越来越清楚。而眼前的众人,脸上的疼痛,大腿上的红肿,又不得不让他相信。

穿越,的确是事实一件!

他不叫李梓涵,他在这个世界叫沈牧。

其实他并不是很喜欢李梓涵这个名字。但是21世纪初,有太多太多的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梓涵、子轩。他的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民,进城打工一族,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听到别人说子涵子轩的时候觉得这些名字很高端、大气、上档次。于是随波逐流,在出生证上写了这样一个名字。

这名字听起来洋气,但终究太过于精神小伙了些。

李梓涵常常在想:等到老的那一天,大家在街上跳广场舞,正和俊俏的老太太贼眉鼠眼的时候。隔壁的大爷向他招呼。“哎哟,梓涵你也来啦。”想一想这种场景都挺尴尬的。

沈牧——名字虽然不是很好听,但却显得仙气十足。

沈牧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他是云州沈家庄沈老爹家的独子,沈老爹早年因贩卖私盐被官府捕获,入狱后因病而亡。沈牧虽然读了几年书,但却因受沈老爹的案子影响,无法进入仕途。

沈牧年长之后,一开始做点小生意,但受奸人欺诈,本来没有赚多少,到最后连本金都被骗了精光。无奈之下,沈牧只好落草为寇,在五龙山当了个打手。

因为他读了些书,相较于那些浑浑噩噩混吃食的山匪来说,可是难得的人才。五龙山的寨主段超见他心思缜密,便教他做了个筹划参谋。沈牧倒也是个人才,每次他所计划的打劫掠财之事,都能够事半功倍。乌龙山因此逐渐在当地越做越大,从原本的十来个打家劫舍的蔫土匪,聚成了几百号人的大山寨。

沈牧为了方便段超进行管理,便学着官府的样子,将众人分为前后左右四个分寨,每寨都设一人做大档口,段超的主寨设在五龙山的正中央,号总瓢把子,尊沈牧为军师。

五龙山越做越大,自然引起了官府的注意。州府传下令来,令千总胡安领精兵三百,对外号称千军,进山围剿五龙山寨。

山匪虽众,又怎能和官兵抗衡。这一番对阵下来,五龙山损兵折将。只是一个昼夜,外围的四处寨子俱被围剿殆尽,近千号人便剩下了眼前这百十来号,都聚到主寨来了。

沈牧在主寨围墙上观察敌情之时,险被流箭射中。为了躲避箭矢,慌乱中侧身避让,一不小心脚下踏空,自围墙之上跌了下来,脑袋撞到黄土地上,登时晕厥过去。

李梓涵头顶奔过了十万只草泥马。这特么是什么鬼情况,别人穿越,

不是王子就是公主,少数也是没落的贵族后裔,最起码也得是富二代。怎么到我穿越了,却成了山中土匪。更可怕的是,还被官府精兵围剿。

简直是天大的玩笑,正如大家看小说的时候,常常在讥笑那些羡慕穿越的人说:你丫别穿越啦,真的到了古代,你连一天都活不下去。

没想到这句玩笑话反倒应验到自己身上来了。

那些躺在地上的‘难民’并不是在演戏,而是真正的死去了。他们的鲜血依然在汩汩流淌,染红了身边的黄土。

鲜清风徐来,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恶心,想吐……

头一遭见到这么多真真切切的尸体,李梓涵哪里忍的住心中的惊愕恐惧,连忙移开视线。

不料一转头,却发现墙角处堆着一堆“残肢断臂”,有手有脚,有半截的身体,就那样凌乱随意的丢在那里,无数只苍蝇围着那一堆血肉嗡嗡作响,似乎在庆祝这样一顿丰盛大餐……

尸堆的最上方,几颗血肉模糊的脑袋尤为刺眼……有的半边脸已经没了,脑浆正沿着残骨缓缓溢出,有的则是瞪着一双大眼睛,张着大嘴,死不瞑目,有的眼孔之中兀自插着一支羽箭,黑洞的眼孔,紫黑的血液凝成一团……

李梓涵自认胆大包天,可是眼前这一切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吓得他不住后退,胃里的食物翻涌上来,“哇”的一声,吐了个昏天暗地。

段超见沈牧跌跌撞撞,险些连胃都要吐了出来。连忙使人扶住了她,道:“军师,你这是怎的了?若是受了伤,咱叫人扶你先行休息便了。”

李梓涵想要骂人,但却又骂不出来。眼前的一切容不得他破口大骂,因为一张口,酸水又涌了上来。李梓涵只得闭上嘴巴,抓紧时间适应这里的一切!

忽然间一阵呼喝,头顶的噼里啪啦一声,众人抬眼望天,但见几团火球,自空中遮天蔽日砸落下来。

火球是用投石机发射而来,胡安的几百精兵虽然围住了主寨,但是段超在寨子里浸淫多年,城高墙坚,胡安所部竟一时攻取不下。

他只得将山寨团团围住,令人运来四架投石机,就地取材,先是用石块攻击数轮,见无法砸开城墙,便又换了浸满火油的草团,投入山寨之中,只盼引起大火,将山寨中的余匪烧成焦尸。

山寨中的房间,多是石墙木梁,被火球砸中,屋蓬登时爆燃起来。

火球滚动,引燃了更多的地方!

只一瞬,寨内便成了火海一片。

咻,咻,近百支火箭破空射来,城墙之上,当即便有四五人中箭惨呼,带着满身火焰,跌落下来。

一支火箭,恰巧钉在李梓涵脚下,如果那箭矢的力道再大一点,李梓涵便立时一命呜呼了。

饶是如此,李梓涵仍是吓得面容惨白。“妈呀”一声,拔腿就跑。

段超见状,连忙教人架起沈沐,躲在山寨围墙墙根之下,众人边跑边骂,全都聚到墙角躲避火箭。段超又令城墙上守卫的山匪躲好身子,莫在被火箭射中。众人早已矮下了身子,哪有敢露头者。

李梓涵心底早已将全天下最污秽的语言都骂了一遍,但这却又无济于事。若不能想出一个好的办法逃出生天,那么自己便是穿越一日游。

眼下这情况,不是被火烤死,便是被火箭射中,呜呼哀哉。

听说,在这个世界,若是死了,那么,在另外一个世界,也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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