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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假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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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个长相温婉,带着和煦笑容的中年女子,上了车。

宁雨汐笑嘻嘻的上前搂住她的手臂:“桃子姐!”

蓝桃微笑:“好久没见啊小雨汐。”

看到乐云,蓝桃伸出手:“你好,我叫蓝桃。”

乐云:“乐云。”

“我知道你,你那曲《致爱丽丝》我特别喜欢。”

宁雨汐:“桃子姐是魔都音乐学院的教授。”

乐云恍然大悟。

难怪,蓝桃的手指上,有茧,这种茧是经常弹奏弦乐才会留下的。

琵琶高手?

车子很快到了燕京体育馆。

燕京有三个大体育馆,其中燕京体育场是最老的。

后面又修建了五星体育场和盛世体育场。

那个盛世体育场在大盛国的地位有点类似于鸟巢。

没去鸟巢开过演唱会,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一线以上的歌星。

张星盛如果开个人演唱会选在燕京,肯定会是盛世体育场。

不过摇滚演唱会,只是选在了燕京体育场。

后台,大明看到乐云一行人:“哎,这儿!正好吃午饭。”

乐云是来学习如何布置演唱会的,所以对后台特别感兴趣:“你们先吃,我去逛一圈。”

后台有很多人都在忙碌。

调试音响,调试灯光。

调试巨幕。

试验升降机。

舞美团队、舞蹈团队、现场乐队、导演团队。

这些都是钱啊。

张星盛每年举办一场摇滚演唱会,基本都是在赔钱做。

不过,赔不了多少。

一圈逛下来,乐云有了明确的认知。

要办演唱会,要不就分包给专业团队,要不就是要在公司内部养一个专业团队。

如果算性价比,肯定是养专业团队便宜。

但是公司现在就自己一个歌手,对比外包,肯定是亏钱的。

再回到休息室,休息室又多了几个人。

宁雨汐:“乐云,过来给你介绍!”

乐云上前。

宁雨汐指着一个长发中年人:“江醇,已经半退隐的老前辈,以前巅峰时期,曾经是天王级的流行歌手。”

旁边有人笑道:“这还需要介绍,谁不认识老江啊!”

乐云:“真不认识。”

一群人愣在当场。

乐云微笑伸出手:“江老师,我叫乐云,以前家里穷,没有电视机,所以……”

江醇笑了笑:“哈哈,这么耿直很难混这个圈子的,不如跟我学做生意吧。”

乐云微笑:“可以一边混圈子一边做生意,一样的。”

“好家伙,老江都不认识,看来我们几个乐云肯定也不认识。”

一个大胡子微胖的中年上前:“我就不要雨汐介绍了,我叫王木,农民。”

宁雨汐:“王木老师是十年前最好的琵琶乐手。”

乐云点头去握手:“你好,王老师。”

大盛国的乐队,有的是玩儿民乐的,所以有很多民乐乐器演奏家也在流行音乐圈子很出名。

王木:“你的《梁祝》写的很好,有机会做一首琵琶曲?”

乐云:“如果到时候做琵琶曲,一定请王老师来首演。”

“好啊!”王木:“就这么说定了!”

宁雨汐:“王木老师可是个弦乐疯子,你这么说,他当真的。”

乐云疑惑:“我也当真啊?”

其他人都笑了起来。

“艺术家嘛,性格耿直一点,不见得是托词,当真也没什么,有机会一起玩儿。”说话的是一个平头,看起来很普通的中年人。

平头中年人上前:“自我介绍一下,你说你小时候家里没电视,肯定也不认识我,我叫唐俭,演员。”

“别那么谦虚啊唐影帝。”

乐云眼睛一亮,和唐俭握手:“我现在经常会有戏,有机会合作。”

宁雨汐用手肘撞了撞乐云:“很贵的,专门拍艺术片。”

“艺术片?”乐云:“艺术片也可以赚钱,不会亏的。”

唐俭:“我倒是看过你的《古惑仔》,除了导向性不好之外,电影本身至少是八分以上的作品,新人首作能到这个程度的,只有每一代导演中最出名那几位。”

其他人听到唐俭的评价,顿时对乐云高看几分。

新人新作,能被专拍艺术片的影帝说好的,那应该是真的好。

现场没看过古惑仔的,都萌生了去看看的想法。

唐俭:“最近在拍什么电影?”

“你们年轻人比较有朝气,肯定不会拍一部休一年。”

乐云:“我最近正在拍电视剧,应该说是情景喜剧,等这拍完了,才会着手新电影制作。”

“估计到时候会同时启动两部片子。”

“喜剧?”唐俭点了点头:“喜剧的确是相对容易出头的选择,看好你,等到了横城我去你公司看看。”

乐云去逛后台时,他们就有聊过了,所以知道乐云把公司开在了横城。

一般娱乐公司不是燕京就是魔都,直接开在影视城的公司,铁定是要经常出作品的。

乐云:“欢迎欢迎,小萌,你记一下,到时候安排。”

除了这几个人,现场还有一个乐队,坐的距离一群人都很远。

乐队中,几个人正在闷头讨论。

“老沈,那《光阴的故事》还有星盛哥之前排练的歌,就是那个乐云写的。”

主唱沈焘抬起头:“摇滚天才,可惜生错了时代。”

“不是啊老沈,谁说摇滚一定死了,他能写得出一首两首,就能写出第三首第四首。”

“他不是开娱乐公司的吗,直接去问问他要不要人。”

沈焘犹豫了一下:“这么问,很奇怪吧?”

“不奇怪,老沈,你赶紧去。”

沈焘最终起身,走到了乐云面前:“乐云你好,我是沈焘,荒野乐队的第三任主唱。”

乐云和沈焘握手:“你好,你的歌我听过《小湖之春》。”

沈焘尴尬:“那是第二任主唱华新时代的代表作。”

乐云的确是亲自听过《小湖之春》而不是前身的记忆。

当时开始写摇滚的时候,乐云就选过摇滚巅峰时代的乐队的歌来听。

荒野乐队当年算是一流摇滚乐队。

不过摇滚流行的时代,一流乐队何其多?

现在任然没解散的,没几个。

没换主唱的,更是没有。

听到沈焘说《小湖之春》是第二任主唱的代表曲,乐云知道闹乌龙了。

如果这歌版权还在荒野乐队手里,他肯定不会这么说。

“你好你好!”

沈焘:“乐云,听说你建了一家娱乐公司,会经营唱片业务吗?”

“当然!”乐云:“我在公司专门建了十个录音棚,都是用的最好的设备,不久之后就会开业。”

沈焘眼睛一亮:“那,你们还签人吗?”

沈焘补充:“我是说我们整个荒野乐队,如果只是我的话,不愁签约公司。”

乐云思索了一下:“的确缺人……”

沈焘:“如果乐云你亲自写歌,那我们就加入大地娱乐,C级签约都无所谓。”

乐云思索了一下:“你们好歹也曾经是一流乐队,要签约肯定给你们A签。”

“不过,我要感受到你们的实力。”

“放心!”沈焘:“晚上,我们会有一首歌。”

下午的时间匆匆走过,乐云也在思索。

大地娱乐现在签约的就只有几个小演员,唯一出名的就是陈鹤翔。

乐手方面的话,签约的都是器乐乐队,没有真正的明星。

荒野乐队如果加入,到是好事情。

不过……大地娱乐开始做唱片?

只养一组人,全力启动起来很亏啊。

大量招人?

乐云一下午,都在计算方案。

最终觉得,如果荒野乐队的确好的话,可以签下来。

然后再去签约几个有潜力的新人,选拔方式,当然是以公司名义直接到音乐学院去选最靠谱。

至于野路子的歌手,恐怕还得等大地娱乐再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梯,才能去选拔。

野路子歌手基本上良莠不齐,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选拔起来,十分费劲。

演唱会导演进屋子:“各位老师,演唱会开始了,观众都已经入场了,大家可以去贵宾区了。”

“麻烦有节目的老师带一下耳麦,免得到时候人员通知出错,作为通知方式的备选。”

乐云接了一个耳麦和一群人一起到了贵宾区。

所谓贵宾区就是第一排。

除了嘉宾,其他人都是真金白银数千才能买到门票。

现场,五万人欢声雷动。

太震撼了。

光影飞洒,乐队现身,老羊大明几人一人玩儿了一段solo。

随后,张星盛登场。

“一首新歌《假行僧》,送给大家,也感谢帮我们写这首歌的阿乐乐云!”

新歌开场?

现场的歌迷,爆发了,没有尖叫,全是狂吼。

中年人们的摇滚之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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