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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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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大师的实验室真的和康斯坦丁想象的有出入,是天与地的差别。他去过艾尔文防线的教堂,在其中一个最不起眼的偏殿喝过一碗冷粥,还没有咸菜就着咽了两个馒头,即使那里给他留下好了很不好的印象,但现在想来也比诺顿的实验室大许多,宏伟许多,可想而知诺顿实验室小成了什么样子。

不算宽敞甚至比赛丽亚家里还要小几分的屋子里却有着各种的表情,诺顿喝下一口炼金液体后有些颓废,那种认真的劲头一扫而空,心不在焉的草草熄火,拿出一个木制的大锅盖,把那锅液体牢牢盖住。

康斯坦丁提到了“发明”这个词,诺顿大师实验失败后的阴霾似乎暂时被他遗忘,随便拿过来几个凳子,自己坐了最高的那个,把袍子一掀,侃侃而谈:“其实我正在研究一种食物,是那种可以喝一口就几天不饿的食物,我本来是想节约时间,能用更多的精力来研究创造。后来我仔细翻阅古籍,发现需要几种珍贵的材料,冒险家手里没有,我就去公国面见了议员阁下,议员阁下很支持我,还给我提了建议。”

“是什么建议呢?”赛丽亚似乎对这方面很有兴趣。

诺顿继续说道:“议员让我把研究范围扩大,并且最好可能实施量化,这样公国内那些流民就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了。”

康斯坦丁心想您这玩意的确能让人不饿,因为实在是太恶心了,喝一口就能好几天恶心的吃不下去饭,自然就节省了粮食。

“可结果你们也看到了,这东西入口就这么苦涩,比我在帝国喝的劣质发酵的麦子酒还难喝,别说果腹,连咽下去都是一个问题。”诺顿突然很好奇,抬头看着他们三个:“对了,你们能喝下去真是个奇迹,怎么样,有饱腹感么?”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讪讪一笑,不知道怎么回答。康斯坦丁想着远方中毒的加尔,想着刚才喝下去的炼金药剂,忍不住开口道:“诺顿大师,这种生理需求真的不是科学能解决的问题,要是魔法能解决我还信,您还是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

正在翻阅炼金古籍古籍的诺顿正在羊皮纸上写着什么,听到康斯坦丁说的话,放下笔,一脸严肃道:“冒险家,科学并不是魔法那种非透明、非逻辑的下等学科,而是一个完美无缺、纯洁高尚、美丽优雅、不可亵渎的一种无所不能的学科。”

听着诺顿一长串对科学毫不留情的赞美,康斯坦丁真想立刻转头离去,但他不能那么做,只能更加恭敬,低声细语道:“诺顿大师,我承认科学是一门至高无比的学科,我等才疏浅薄,不及您万中之一,但我们这次来是有急事的,等我们办完事再回到这里来听您讲科学的奥秘好不好,我定能听上三天三夜眼睛都不眨一下。”

康斯坦丁这招投其所好果然有用,诺顿捋了捋胡须,一副高人模样的点了点头,说道:“冒险家,你很有天分,你们找我这个老头子有什么事情呢?是要给我一些炼金术的材料么?”

见诺顿终于步入正题,康斯坦丁很自然地忽略了前面那句,说道:“诺顿大师,我有一个朋友中了毒,需要毒猫王的心脏才可以,但猛毒雷鸣废墟的毒性太重,一般解毒剂没用,听说您曾帮助毒王路易斯融合毒药,我想买一些您解毒的药剂。”

听到康斯坦丁谈及路易斯,诺顿脸色一变,想起了那个暴力的女人,那段痛苦的往事,很不情愿的回答:“我这里的确还剩一些当初留的解毒剂,路易斯那个家伙真是疯子,当初没用‘免疫胶囊’就敢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赛丽亚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也想起了那到处都是红色嗜血猫妖尸体的森林深处,有些作呕,不知道是刚才的炼金药剂后劲导致,还是以前那种恶心的感觉穿过时间而至。

“那我们需要的解毒剂就是‘免疫胶囊么’?”

听到‘免疫胶囊’这四个字,诺顿脸色一变,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作为帝国以前炼金师协会的一员,他知道很多秘密,也见过那些惨无人道的实验。有一个地方是他绝对不能说出来的,无论是帕丽丝、路易斯还是赛丽亚,这都不是她们能涉及的范畴。

诺顿尴尬的打了个哈哈,掩饰自己的失态,连忙回答康斯坦丁的问题:“不是,我有说过那个什么胶囊么?”

康斯坦丁还是菲特赞,哪怕是亲身去过的赛丽亚都不知道诺顿掩饰的是什么,其实诺顿都不知道这件事的真正内幕,直到康斯坦丁很久以后深入洛兰森林,去了帕丽丝他们去过的更深处,才发现帝国的阴谋。

比尔马克在历史上同样也是颠覆里昂·哈因里希三世执政的一个因素,那是一个导火索,也是那里,他们第一次见到了名为泰拉石的东西。

……

诺顿大师的实验室在三人走后再次陷入了沉静,诺顿大师摇头将那些负面情绪抛在脑后,开始用钢笔书写此次试验的记录,写到材料的时候,诺顿大师皱了皱眉,喃喃自语:“议员给的材料是没有问题的,那是不是我的哥布林手骨粉末放的多了些?或者那些冒险家送来的猫妖指甲我提取的精粹不够纯正?要记下来,记下来……”

康斯坦丁要是知道自己喝的东西里有这么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暴跳如雷,放弃对诺顿大师的尊敬,用火烧他的胡子。但康斯坦丁并没有听见这些,得到防止毒素的东西后心满意足的走了出去,事实上他对烧别人的胡子很有兴趣,又一次他差点烧了另一个老人的胡子。

走出去的三人开始随意交谈,主要是康斯坦丁一直在问,赛丽亚倾听,菲特赞有选择的回答。

比如菲特赞告知了他们自己的境界有问题,却没说自己有生命之危,康斯坦丁到是坦诚,跟菲特赞好生炫耀了一下风振大师对自己的厚爱,不过涉及会长,他自然将会长的那段省略。

菲特赞只能感叹一下康斯坦丁的狗屎运,风拳流秘籍相当于一位武道三阶大冒险家的传承,只要时间充足,进入武道三阶几乎没有任何问题。

街上人流依然熙攘,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们三个也不例外,到了某一个小巷的路口,康斯坦丁问道:“菲特赞,你是和我们一起去还是分开走?既然你的境界有些问题,那你就应该先忙自己的,猛毒雷鸣废墟和箱子我自己去就可以。”

二人都心有灵犀的没说“七日之约”的问题,听到康斯坦丁的关心,菲特赞毫不犹豫的拒绝:“我和你们一起去,鬼知道莎兰说的那个‘复仇灵魂石’在那个怪物身上。再者说来你还是被我从法罗湾叫出来的,怎么好意思让你一个人去?”

一直被二人忽略的赛丽亚不满的开口:“喂喂喂,你们是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格兰之森我很熟悉的!”

自从格兰之森允许外人进入,冒险家们就从未停止过对其的探索,尤其是那场大火过后的三年内,冒险家就像雨后春笋一样络绎不绝的进入,有不以为然的初境冒险家,还有与帕丽丝一样境界的无畏级别的冒险家,去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破境或者发财。当然能或者出来的人寥寥无几,包括那个无畏级别的冒险家,不知道死在了哪个地方。

从那以后,冒险家们只敢去类似于幽暗密林或者幽暗深处那样的外围地区,雷鸣废墟的凯诺无疑是一道分水岭,更里面的猛毒雷鸣废墟领主毒猫王更是恐怖至极的生物,毒素是它最大的武器。寻常的冒险家还没见到它,就被它散发的毒雾毒死,死前他们睁着大眼,想不通为什么。

又是一个分岔口,赛丽亚与康斯坦丁会家中准备需要冒险的准备,菲特赞则走向了通往鬼剑士道馆的那条路,同样回去准备东西。他星夜赶回,还没来得及告诉G.S.D大师一声,三人约定好一个时辰后在赫顿玛尔外城门口集合。

一个时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三人已经在诺顿大师那里浪费了好些时间,第一天已到正午,再晚些就是入夜,入夜的格兰之森比白天要危险的很多,谁也不愿意多碰些危险。所以菲特赞没和G.S.D大师说几句话,就匆匆赶来城口,那里的康斯坦丁和赛丽亚盼首以望,等着菲特赞。

赫顿玛尔的城门有没重兵把守,只是象征地派了两个佣兵当值,即使康斯坦丁与菲特赞各自背着武器,穿着宽大的黑袍,也没人理他们。更没有人试图检查他们的包裹,因为那是一件找死的事。

诺顿大师给他们需要的东西并没有收太多的钱,诺顿也不缺这些,他更想要那些怪物身上的材料,得知他们要去猛毒雷鸣废墟,特意叮嘱他们要‘毒之尘埃’。而菲特赞需要的‘食人魔药剂’更是诺顿的专利,只要了一百枚金币,他怕菲特赞没钱。特意告诉菲特赞可以用怪物的材料来交换。

菲特赞是个穷鬼,除去他昨天卖给夏洛克的凯诺皮毛挣来的一颗灵魂晶石,他身上只有一个金币,自然不能支付诺顿大师看似漫天要价实则是白送,只是象征收成本的一百枚金币。为了解决窘境,他拍着胸脯对诺顿说了没问题。

“我们要收集的东西未免太多了吧?”

赛丽亚并依旧穿着绿色连衣缀花长裙,听着康斯坦丁的抱怨,扳着手指头数了数:“我要去找精灵们的踪迹,云天拿到毒猫王的心脏,菲特赞要找到复仇灵魂石和毒之尘埃,你们俩还要找箱子!”

菲特赞扶额,有些受伤,有气无力的道:“别说了,我有些难受,我们怎么要找这么多东西?”

已出赫顿玛尔,官道两旁的树荫浓且密,不再有那些千篇一律的白色住宅,给人一种心旷神怡之感。旷野里有微风,天上的流云随风而动,真应了那句秋高气且爽,所以赛丽亚说出那个在赫顿玛尔堪称禁忌的名字,康斯坦丁并没有太多的不爽,也不担心。

一路鸟语花香,还有色彩斑斓的蝴蝶在野花从间翩然起舞,他们穿过山花烂漫的丛林,实在不像是去格兰之森那种危险之地去冒险的,倒像是康斯坦丁一直念念不忘的郊游。

有了赛丽亚这个漂亮的小姑娘相伴,旅途不再枯燥,反而徒添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欢愉气味,菲特赞想着几天前法罗湾巧遇的康斯坦丁,想着他们一行的视死如归,感觉有些不对,那个叫约翰的小屁孩去哪了?

不懂就要问,这是G.S.D大师教给菲特赞的真理,于是菲特赞发问:“康斯坦丁,你徒弟约翰去哪了?他怎么没嚷着跟来?”

涉及约翰,康斯坦丁淡然一笑,有些伤感的说道:“他一直和查尔斯在一起,这次任务如此危险,我哪能带上他?”

菲特赞不知道康斯坦丁的伤感从何而来,哦了一声就没有下文,赛丽亚是女孩子,女孩子的心里总是细腻的,自然知道康斯坦丁想的是什么,这次不带他,想来以后也不会领着约翰进入冒险的生涯了。

而远处与查尔斯在一起的约翰并不知道康斯坦丁做出的决定,可能是命运的巧合吧,约翰并没有产生那种离别特有的伤春悲秋,也不知道自己即将和查尔斯前往德洛斯帝国执行任务。那是他第一次离开康斯坦丁独自出任务,虽然那是他第一次出任务离开贝尔玛尔,但却不是第一次来到德洛斯帝国。此时的他什么也不知道,正请教着查尔斯,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佣兵。

康斯坦丁的确有些怅然感,离开约翰让他舍不得,舍不得那个可爱的小孩子,但有什么办法呢?约翰是极少康斯坦丁见过没有修行天分的人,不说以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欧贝斯和泰达,就是眼下沉默的菲特赞,也是踏入第二阶的冒险家,虽然自己感觉那个家伙一直有些不正常。

没有了约翰的陪伴,有很多东西他只能自己背着,虽然不沉,但总是影响敏捷程度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康斯坦丁买不到自己最爱的那个牌子的香烟。

他快变成了一个嗜烟如命的人,跟林纳斯那种老烟枪抽烟的速度差不多,没有香烟比杀了他还难受。而且赛丽亚一直厌恶烟雾,某一天他想偷着点一根,却鬼使神差的被赛丽亚发现,差点没把他撵出去。俗话说烟酒不离身,康斯坦丁爱吸烟,酒量却很差,啤酒香槟之类的可以喝一喝,至于白酒,不好意思,一杯就倒。

没有香烟抽的康斯坦丁觉得浑身不得劲,嘴里总想嚼点什么,那是一种说不出感觉的难受,他想做点什么或者说点什么分散注意力,又不知如何开口或者去做,手举起来又放下,嘴唇张开又阖上,只能作罢。

菲特赞看见康斯坦丁上蹿下跳抓耳挠腮像一只猴子,还是马戏团王牌的那种,突然想笑,笑声还未出,就被康斯坦丁用动作制止。

当然康斯坦丁不是有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而是在他的念气感知中,不远处最起码有着十来个人左右的团队,不分敌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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