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蹄子上沾满了灰白色泥泞,除白色的四肢以外浑身嫩黄的皮毛如同初生的雏鸡,双目形若丹凤,额前一点嫣红。形体与山鹿极为相仿,但却无尾,短耳粉嫩,双目若铃铛,黑中泛白。身体散发着异香,像是淡淡的荷花香味,仔细闻闻又有点相仿与女子们常用的胭脂浓香。
徐七追踪这只家伙已经有十日功夫了,在深山中漫无目的,也只有这异香方便了徐七的追寻。
稀奇的事情自然是一路以来没有遇上什么虎豹,就是连野兔也少见,这只家伙看上去那么人畜无害,还是食草的,根本不可能是它把凶兽吓走的,那唯一的可能是它是熟知山脉中的各处危险,能够沿路避行开,也让徐七能一路安全,只需要在乎山林间的泥泞难行。
本就方向感不好的他只能靠着太阳星星认路,可正巧这十几日来又逢上阴雨,深山当中也没有樵夫砍树剩下的树桩子用于查看年轮辨识方向,就是连大半夜的也瞧不见几颗星,徐七也本不是可以静得下来的家伙,偏就在这阴雨天,随着自己的感觉朝那走就是哪了,起初走了两日居然回到了出发点,后头在密林中看见了这只家伙,从未见过从未听闻,观望许久发现还是食草的小家伙,排除了危险的可能,生起了兴致便是一路追寻而来,沿途十日来的景色都完全不同于以往,看上去并未再绕路,可鬼知道自己现如今是不是在更大的范围原地打转着,至少这头家伙是知道自己在跟踪它的,徐七也从未掩饰过行踪,只要不靠这太近这小家伙便已经习惯了自己存在了。
“这一身皮毛……啧…要是丢到黑市上,不知道要卖多少钱了。听说西域的大商最喜好珍奇异兽的皮毛,一匹一匹的几百金砸下去,真他娘的豪气。”徐七眼巴巴望着它,虽说口中如此说道,可实际上并未有如此打算。
他徐七是谁?白面诶!堂堂白面名扬天下,名震江湖,还需要在乎这些蝇头小利?虽说也不是小利,随随便便都够自己吃喝玩乐一辈子的银两,放在谁身上谁不动心?
可惜若是要从这些活物上挣钱,还是夺命的银两,徐七自认是消受不起的,自认是对这些东西厌恶至极的。不说眼前的这只家伙是什么珍奇异兽,之前自己的噬天貂就是倾国财力也无法买来的,它们两只小家伙都被徐七给放走了,想来如今在秦岭,在那软脾气家伙家中,该是过得很舒坦,至少比自己风尘仆仆孤身走天涯来的舒坦多了。
不止与两只小貂,自己这头蠢驴,他始终对它不离不弃,虽然嫌弃蠢驴蠢,嫌弃蠢驴跑得慢,嫌弃蠢驴驮的东西少,嫌弃……可再怎么嫌弃也是一路相伴,自打入江湖一无所知,至今日可以顶着一副白面装装高手,也不过快两年时景,时过境迁,人、物依旧。
“做人呐,还是要有原则的。”徐七自言自语,估计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罢了:“志向不在身外物,本心唯求自在行。”
徐七对自己目前的状态很满意,非常满意,像是给自己灌下了迷魂汤,忘却忧愁,顿时间热血澎湃起来。
“诶哟顶我干什么,蠢驴!”徐七骂道。
在这山路追寻中,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头驴了,徐七不止一次升起把它丢了的想法,可若真这么做,他是做不到的。当然,它给徐七带来的头疼,也不只是丁点。
一路追着的这头家伙可谓是翻山越岭无所不在行,就是矮小的崖壁都能踩着极小的落脚点攀沿而上。
可徐七呢?他自己估摸着是可以追上去的,可是蠢驴就不一样了,照着它的懒散样,估计难走的陡坡都不愿意爬,中间有许多次这小家伙想要甩开自己,徐七便是不得不让蠢驴在原地呆着,自己轻身追上,追得小家伙没了兴致,再是立刻偷偷反身找路,将蠢驴再一路带回。同一段路他可是得走个三遍,任谁都是要头疼烦躁的。
“也亏得本大爷没把你丢了,荒山野岭的,可不叫你好受。”徐七在裸露的树根脉上使劲蹭着鞋底的泥,身上也是脏兮兮不成样了,脸色也带着苍白,连日的追寻下来,他的身子再怎么说也有点吃不消了。
在包囊中翻了许久,只剩下一块干饼,水囊中新灌的山泉也只剩半袋。“再这么下去,不累死也得饿死了。”
“是时候去捉些野兔之类的充饥了,蠢驴你可以吃着草看爷的窘迫模样,本少要在不找些吃的还真给饿死在你前头了。”
徐七叹了口气,晃了晃发昏的脑袋,干饼咬下一口,在口中缓缓咀嚼,思量着偷偷摸摸走远去哪寻一两只野兔什么的,可惜了附近没有溪流,不然抓鱼还是有点经验的。
“要是小貂在就好了,不愁吃不愁喝,虎豹都避行,哎——”
“天大地大,哪来如此用途的貂?”
徐七耳旁突然传出的陌生人声,惊得他一蹦三尺高,摸着腰间挂着的柳叶刀,就差抽刀砍人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人的动作却叫他想要立马抽刀砍人了:
此人抓着徐七一惊丢出的干饼,一口咬下,两口三口便是出了个干净。
继而从徐七手上接过水囊,仰头灌下。
咕嘟咕嘟的吞咽声。
整片林子都静下来了。
“你是谁?干什么来的?对本少有什么企图?”
“我?忘记了,名字太多记不住。”
“那我怎么称呼你。”
“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你是白面就对了。”
徐七瞪大了眼,心像是跳到了嗓子眼,模样像是被侵犯了领地的野狗。
“行了,我不是紫凌府的小丫头,锦衣卫也和我没关系,我就好像是云游散人,对你没什么兴趣。”
“锦衣卫?”
“你不知道?”
“你要是在山里迷路了快一个月了,你也会知道什么叫做不知道。”
“我?我可不会,你小子可知道这山脉多大?也就四十几座山头,直走走最长的,也只需要三日功夫。”
徐七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刮子。
徐七直视着此人问道:“你也是想要抓这头小家伙卖钱?”
“卖钱?不,我可不缺钱。”此人摇了摇头,见徐七依旧是一副谨慎模样,便是在怀中掏了掏,抓出一大把银票,手上下抖落,说道:“一张五百两,我随身就带了十来张,你说我是会缺钱?”
“不像是。”徐七瞧清楚其人身上的衣衫,皆是针线华美,就连脚上的占了些许泥泞的乌黑碎金靴也被徐七认了出来。“晋商布桩的碎金靴。”
“嗯,晋商的东西总是实在,这靴子穿了半年了还一样的漂亮……”
“停停停,我还在问你,来干什么的。”
“为了它啊。”这人指了指远处的那只家伙。
“你不是说不是为了它来的?”
“什么时候说不是为了它?要不是它我能累的翻山越岭找它么,就是为了它而来,不过不是来要它命的。”
“那为了它做什么?”
“你可知此物?”
“不清楚。”徐七回答的很直白。
“此兽名为嫣鸯,以母居多,寿岁五十载,一生只交配三次,产子绝不过二,本就是日渐稀少,随着哪些富商开出的高昂价格导致猎人的寻捕,现早已经少之又少了。而它的皮毛可用来做香料,肚上蜕下的皮极软弹,可做面具,所谓人皮面具不但保存不易,制作更难,而此物正适合做面具,对于易容师来说,是绝佳的神物,是多少银两都难以买来的。”
“而我正是易容师,名号——‘千魅’。”
林间是一样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