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家伙真的是个人物。”李剑锐在卡车顶上暗自说道。既然这样,就更不能放过他。现在匪兵们正在背着小头目向卡车的方向跑来。
吴国云和齐爱国正好卡在半路。李剑锐并不担心他们会拦不住三个匪兵外带一个伤员。
另一边李墨阳的五人小队,已经一退再退。他们开始也打算在雨林里进行伏击,但是同样解决不了茅草的问题。李墨阳本身就没指挥过几场战斗,现在手头只有四个战士,另外三个显然冲到了前方,他也不敢随便让士兵牺牲。
战士们可以牺牲!自从他们进入军队,成为一名军人,发誓效忠祖国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牺牲准备!但是也不能随便就拿去牺牲掉,要牺牲的有价值!
李墨阳最欣赏的一句话就是:“人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这也是他时常教导手下说的话。
现在,还没有找到撤退的路线,被困死在公路旁边,十几人个匪兵正在包围他们。没有突围的可能之下,他的生命和战士们是一样的轻于鸿毛。所以李墨阳非常体恤手下的军人,约束他们,注意安全,不要冒进。
他在等待另外的三个战士前后夹击。
可是他的对手有丰富的丛林战斗经验,一边搜索着一边对着茅草乱动的位置放枪。
挡在身前的于帅突然闷哼了一声,捂着胳膊蹲了下来。后边的战士们也都跟蹲下。
李墨阳说道:“怎么样?”
于帅压低声音,忍着痛,用嘶哑的声音说道:“报告首长!我没事,还能继续战斗!”
“好同志!你先退后,换郑金刚在前边。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们必须向前突围,和其他队员汇合!”李墨阳说道。
郑金刚已经端着95自动步枪到了队伍前方。低声问道:“队长,我们要前进吗?”
李墨阳面沉如水:“前进!保持隐匿行动,和其他的队员汇合!”
这一路边打边退,战士们都憋着一口气。心里窝火。觉得李墨阳太过谨慎,说不好听的,就是胆小。其实这就是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执行追捕任务的人本身就少,所以李墨阳要想尽办法的保存有生力量。不然人还没找到,手下都没了,靠李墨阳自己一个光杆司令,他可没勇气和蒋雨衡对抗。
李剑锐也发现了李墨阳方向的异动。不管风吹雨打,这时候他都不会退缩。只见他用瞄准镜瞄准了右侧的草丛,仔细寻找藏匿在其中的匪徒。
匪兵们的末日到了。五六个匪兵正在搜索着。突然看到前方的匪兵头盖骨被掀开了,鲜红的血液带着灰白色的脑浆泼了出来,就像是刚打开的汽水一样。但是当那个匪兵倒下的时候,竟然还抽搐了几秒钟才死去。
乐平也听到了枪声,心中懊恼。他也冲前两步,瞄准前方五十多米外,一个匪兵扣动了扳机。那个人带着痛苦和绝望看着草绿色的周围,伸出右手,在虚空中想要抓住什么。但是身边的同伙似乎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他只能绝望的握紧拳头,倒在了血泊中。
大概间隔了四五秒的时间,又是一个匪兵背后大腿中弹,躺在了地上。不过他的遭遇可就没有头目那么好了。他一手捂住大腿上冒血的弹孔,一边伸出染血的右手,希望同伴拉他一把。但是没有人回应。他大声说着什么,李剑锐听不到,但是从表情上可以看得出,他在哀求。
李剑锐这才知道,通过制造伤员,是不能给匪军带来什么麻烦的。他们不是我大天朝的士兵,战场上一人受伤,八人来支援。还有一个堵抢眼。
既然这样,那就只有大开杀戒了。李剑锐暗骂:“晦气,浪费老子的子弹!”
他已经用瞄准镜找到了李墨阳的身影。看到走在最前方的就是郑金刚,队伍中间有一个伤员,胳膊上包扎着军用绷带,还渗着血。
乐平端着88式狙击步枪。
李剑锐舒了一口气,想到:还好李墨阳没死!
当匪军进入李剑锐的视线,他就会迅速的瞄准,开枪。看着枪膛中弹出的弹壳,在日光中闪着金光,他才觉得,天气很热。汗水已经胡在他的脸上。但是李剑锐要密切关注前方的战线。
这次训练,连基本的爆破器材都没有准备,让吴国云暂时失去了用武之地。
李剑锐觉得特别遗憾,不然哪用得着这么费力。只要在地上洒满地雷,一切几乎都能迎刃而解。
不过想象归想象,他还在不停的射杀匪兵。匪兵也发现了,敌人不在他们的前边,而是在公路上。唯一能成为射击地点的就是卡车。
右边的匪兵开始大声吼叫着,甚至举起AK-47对着天空开了两枪。左侧的草丛中,正在返回的几个匪军钻出了草丛。这没有马上攻击,而是对卡车指指点点的。
“麻痹的,要糟!”李剑锐骂道。
敌人已经找到了李剑锐的位置。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换地方,一个是把敌人都打掉!
李剑锐焦急的想着:麻痹的换地方,换哪?他四周看看,也没找到更好的制高点。一个人死扛?那他妈扛不住就要死的啊!
没办法,人都被逼的!李剑锐想起黑脸说过的那句话:“在未知的道路上,你不逼自己,就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够走多远!”
李剑锐喊了一句:“拼了!”就开始深呼吸。热带雨林炙热而潮湿的空气在呼吸道和肺叶间流转。他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保持冷静!别他妈热血沸腾,那样的话枪都拿不稳,还能打个毛?
由近致远,逐个清理。装子弹的盒子被李剑锐撕开,子弹倒进口袋里。他可不敢随便放在卡车顶上。现在正值中午,天上太阳火辣辣的,卡车的顶上被晒得滚烫。不知道能不能用来煎鸡蛋。不过除了他一直趴着的地方,李剑锐一点都不想移动。
如果把子弹放在车顶,万一爆炸了可怎么办?
听着黄铜子弹撞击的声音,李剑锐嘴角露出了笑容,他喜欢在口袋里塞满东西,喜欢口袋很多的衣服,喜欢时不时的检查自己的口袋。现在,一百发子弹装满了两个口袋,胀得鼓鼓的。李剑锐的心里很满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