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的时间而已,伤口基本愈合……
这在宋茜看来,简直是神迹啊!
“呵呵!那些伤口看着吓人,其实都是小伤口,只是擦破了一层皮而已。好多甚至都是血迹,并没有伤口。”
赵有为淡淡一笑,随口解释一句。
“是吗?”
宋茜有些狐疑,显然不是太相信。
紧接着,她又想到了,绝对不是这样的!因为,好多伤口,都是在赵有为洗完澡之后,她还看到了的,绝对不是沾染的血迹那么简单。
有很多伤口,似乎很深的样子。
不过,不等她多想什么,赵有为已经转移话题,问道:
“这么早,有什么事吗?”
“哦!”宋茜的注意力果然很快被转移,“我帮你买了两件衣服。在早市上买的,地摊货,你不要嫌弃就好。”
说着,把手里的袋子递过来。
俏脸,不由地有些发红。
她还是第一次帮男人买衣服呢!
而且,里面贴身穿的衣物,包括一条小裤衩……
想到早市上那个卖衣服的大妈说的话,她现在就面红耳赤。
早市大妈直接把她当成给老公买衣服,推荐的时候,说话那叫一个热情和开放,甚至号称,只要穿了这种小裤衩,时间能够更长……
宋茜当时尴尬极了,都不知道怎么解释,连砍价都没砍,直接付了钱,拿了衣服,几乎是仓皇而逃。
一路拎着衣服,遇到人打招呼,她都感觉别人看她的目光有异样……当然,这只是“做贼心虚”而已,毕竟,并不是谁都知道她买了男人的衣服。
现在,双手递给赵有为。
赵有为接过了,随便扫一眼,目光立刻变得古怪起来。
宋茜,真是太体贴了。连小衣服都有啊!
然后,表面上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脸色不变。
他知道宋茜脸皮薄,人家帮他的忙,他不能让人家女孩儿尴尬。
“不嫌弃!谢谢你还来不及呢!我穿衣服没什么挑剔的,平时经常穿地摊货。”赵有为呵呵笑着。
他穿衣服,的确不怎么挑剔,偶尔图方便,会从地摊上买。
但是,大部分时候,穿的衣服都是工作室量身定做的,价值远超那些所谓的国际名牌。
“那好,你……休息吧!”
宋茜的目光,躲躲闪闪的,不敢直视赵有为。
赵有为穿着她的那件睡衣,明显显小,雄壮的躯体露了出来,在阳光的映照下,男人气息十足。
这让宋茜心里总感觉有些躁动。
她很漂亮!
她很清纯!
但是,她是女人!二十多岁,正是最美,最成熟的季节。
平时一个人住,也会对未来的老公充满幻想。
现在,面对这么一个阳刚气十足的男人,要是没有任何悸动,那才是不正常了。
“对了!你要不要吃点早饭?”
宋茜刚转身,突然想起什么来,回头问道。
“早饭吗?再给我来一碗挂面就好了。你煮的挂面真香!”
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太饿了,又或许是宋茜的手艺太好,昨天晚上那碗挂面,吃得赵有为大是满足,现在还有些回味无穷。
“好!”
宋茜笑了,点了点头。
阳光下,笑脸比绽放的花儿还要美丽。
关上卧室门,赵有为脱下睡衣,准备换衣服。
厨房里,传来抽油烟机的声音,宋茜开始煮面条了。
袋子里的衣服拿出来。
那条小裤衩,带着洗衣液的淡淡清香……显然,这是刚刚洗过的。
贴身衣物,在买回来穿之前,要先洗。
虽然说,这件衣服赵有为还没穿过,但是,宋茜为他洗了……想来,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这个女孩儿,心细如发,很会照顾人。
赵有为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睡醒的时候,听到外面“呜呜”吹风机响的声音,看来,是宋茜在用吹风机,帮他把这件小衣服吹干了。
一个清纯的女孩儿,能做到这一步,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
赵有为的心里暖暖的,还有对宋茜的感激。
穿上了。
或许是因为心理原因,感觉格外舒服。
再想想,这件衣服是宋茜一点点手搓着洗的,就有些怪怪的。
衣服很合身。
集市上买的,样式自然不敢恭维。这么一穿,立刻多了一股浓浓的乡村风。
推开门走出来。
宋茜正围着围裙干活,小蛮腰被围裙的带子一束,不盈一握。
她人是瘦瘦高高的,身材修长,但是,该丰满的地方,一点都不落下。
能够引起异性的想象,又不至于太过夸张。
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
用这个词来形容宋茜,最合适不过。
客厅明亮,赵有为突然有种家的温馨感。
这种普通百姓的生活,不也很好吗?
一套房子,一个美丽的爱妻,上班之余,做做家务,一起看看电视,假期一起去旅旅游……多么美好而和谐。
赵有为苦笑了一声,摇摇头,将这些想法抛到了脑后。
他的人生路,已经无可改变。
不知道多少人,跟他的命运纠缠在一起。如果这时候他产生退却的想法,那就是对那些关心他的亲朋不负责任了。
“面来喽!”
宋茜干活很利索,挂面很快煮好,小心翼翼而快步走着端过来。
放在餐桌上,立刻嘴里嘶着冷气,把手指头凑在嘴边吹了两下,然后,又放在耳垂上捏了捏……显然,是碗太烫,烫到了手指。
这幅模样,看上去非常可爱。
赵有为忍不住露出微笑来。
宋茜俏脸微微红了一下,转身回厨房。
这个姑娘,很爱脸红。
再出来,这次宋茜端了一小碗挂面出来。
“快吃吧!”
宋茜招呼着,然后,抬头看看,上下打量了一下赵有为。
漂亮的大眼睛里,开始有笑意洋溢。
赵有为苦笑一声。
他知道,他的这身衣服,的确很有乡村风,这是被宋茜给取笑了。
赵有为脸皮厚,当然不会在乎这些。
坐到餐桌边,开始吃面条。
面条喷香,还是昨天晚上那个味道。赵有为吃得非常安心,非常舒服。
宋茜看着,心里也很开心。
平时她自己住,自己做饭自己吃,练就了一手厨艺,但是,没有给人欣赏的机会。
现在,看到别人喜欢,得到了认可,当然非常高兴。
赵有为西里呼噜地吃着。
说心里话,宋茜做饭的手艺,不错那是肯定的,但要说多么惊艳,就不至于了。
赵有为吃过世界各地的美食,比这好吃的,不知道有多少。
他自己做的药膳,更是美味的极致。
他喜欢吃宋茜煮的挂面,更多是因为一种情怀。
昨天晚上,他真的是跌落到了人生的谷底,内力涣散,浑身是伤,连内力都运转不起来。
一整天没有吃东西,饥肠辘辘。
在那种状态下,冲个热水澡之后,再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挂面,卧着两个荷包蛋……
那种香味,直接刻入到灵魂中去了。
赵有为觉得,恐怕一辈子,都难以忘记这种味道了。
没有药膳的营养,比不上药膳的极致美味……但是,在赵有为眼里,宋茜亲手煮的挂面,绝对是天下极致的美味。
这让赵有为又想起了洋子爱喝的牛肉汤。
当时在岛国,跟洋子相依为命。赵有为也是身受重伤,被洋子背着,在一个地级高手的追杀下一路夺命狂逃。
重伤被雨淋湿,冻得瑟瑟发抖,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简直能让人暖到心窝里去。
那份记忆,伤痛中,又有温馨。
天下最好吃的食物,不是出自最优秀的大厨之手,而是有故事,有回忆的食物。
这一碗挂面,对于赵有为来说,就是有故事,有回忆的食物。
对面,宋茜漂亮的大眼睛笑成一弯月牙,修长而白皙的手指拿着筷子,挑着挂面,放在嘴边吹着热气。
晨曦下,这是一幅最美的画面。
……
砰!
砰!
沉寂的山岭中,两声枪响,山坡一丛茂密的草丛中,两声闷哼传出,两道人影滚落一旁。
一身迷彩服,手中握着被迷彩布包裹的枪支……
这是一个狙击手,身后,则是他的伙伴。
沙!
细碎的声响中,一道窈窕的身影走了过来,伸脚,在这个狙击手的身上踢了踢。
这名狙击手的额头中间,一朵血花爆开,眼睛瞪大,显然已经死透。
这道窈窕的身影,手里拎着一杆狙击枪,俏脸上满是坚毅……正是红叶。
距离四五百米远处的一个山坡上,一块石头后面,一道黑影趴在那里,脸上一喜。
在红叶现身的瞬间,他的心跳速度都加快了。
红叶啊!
真要是能狙杀红叶的话,他绝对一战成名!
而对于狙击手来说,暴露了位置,就等于死亡,这是毫无疑问的。
那名狙击手通过望远镜,甚至可以看清红叶脸上的表情。
他的枪口,已经对准了红叶。
感受着风向,风力……四五百米的距离,风向和风力,已经能够影响子弹的飞行。
对于一名优秀的狙击手来说,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他可不想让自己的这次狙杀行动,因为这个小细节而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