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飘逸山水间
癫怪、冷怪不由大骇。因为以他们的功力,退、闪一下刀啊剑啊,那是等闲的事。可以说,出道二三十年,还没什么利器沾过他们的身的。
可这是枪,是枪枪吃肉的子弹。
虽说,他们也避过不少子弹,从来也不将枪放在眼里。
他们哪里知道,尉迟风自小就生活在特工的氛围,特工的故事听得多了。对特工如何闪避子弹,早就略知一二。何况,他进了特别行动处之后,就突击训练了两个月,自己也懂如何闪避子弹。
因此,他尉迟风打出的枪,就不是直打,而是东一枪,西一枪,上下左右各一枪,几乎是将癫怪和冷怪包围了的。
癫怪、冷怪的大骇,就在这里。
他们使尽了浑身解数,上跳下窜,前闪后躲,好不容易才避开了尉迟风的子弹。
瞧,不过瞬间功夫,癫怪、冷怪已被尉迟风的子弹追得手忙脚乱,狼狈不堪。
这边厢,龚破夭跟天刀斗。
田欣与恢复过来的嘲怪打。
而尉迟风一人打二,仍显得十分轻松。他那枪伸出,就像没有缩回过,但枪身就仿佛是他的手,时弯时直,时上时下,时左时右。手不用变,而枪自变。
"老怪,小心下巴。"他刚说,一颗子弹就到癫怪的下巴。癫怪只能听着他指挥,马上闪避,子弹仍"嗤"声擦着了他的下巴,火辣辣的痛。
"哈哈,那是假的,我这是象棋中不论一身的招数,下巴是你,手是老冷。老冷你避不了的。"
"的"字音落,笑怪的手臂中了他尉迟风一枪。顿时血流如注。
"老冷你不用慌,皮肉伤而已,还没到要你命的时候。"尉迟风连讽带嘲地道,显得十分的轻松,但手中的枪却一点也不放松。枪口就像叮人的杀人蜂,持续不断,非追着对手叮不可。
"不过,老癫你又要小心了。你的脸那么扁,难看。整整容吧。"尉迟风说罢,"砰"的一枪,就吃掉了癫怪的一块脸皮。
脸皮被"吃",癫怪惨叫一声,边抽身飞退,边惨阴阴地道,"冷兄、嘲兄,咱是以己之弱斗人之强,成不了事的啦。咱识时务为俊杰,撤。"
冷怪、嘲怪忙撤。
其他几怪是旁观者清,哪里不知尉迟风枪法的厉害?也鬼影一闪,不见了踪影。
天刀看情形不对,早在癫怪发话之前,就溜得比兔子还快了。
尉迟风瞧着他们飞逃的背影,笑道,"嘿嘿,都一群兔子,连狼都不是。"
"迟风,你也别说,他们真不差,要不是你及时赶来,我和你嫂子真不知会怎样哩。"龚破夭道。
"嗬,大哥过奖了。"尉迟风谦然道,"我看你的八卦迷踪术都还没用。"
龚破夭笑了笑。
"嫂子的功夫也——"尉迟风欲说,却突然停住了,因为不见了田欣的踪影。
不由望着龚破夭问,"嫂子呢?"
"你问我,我问谁啊?"龚破夭反道。
"她这样就走了?"
"也许吧。"
尉迟风一脸不解,"她是风,还是云?"
"别管了,我们回去吧。"龚破夭拍拍尉迟风的肩膀,道。然后身形一晃,飘飞了起来。
尉迟风紧追在他身后,"听你的口气,好像有点无奈似的?"
"不是无奈,是有点遗憾。"
"遗憾什么?"
"好不容易碰上对手,还没打够瘾,就不了了之了。"龚破夭感到手痒痒的,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也许你是担心着嫂子,才没尽情施展吧?"
"以你之见,我是儿女情长了?"
"那倒未必。或者说,只是有点吧。嘿嘿。"尉迟风笑说。
回到住地,龚破夭一眼就看到,院里院外,都站着不少宪兵。而赵卓宾他们,已经坐在客厅里喝着茶。
在院子里,尉迟风被一个中年汉子拉到一边说话。
龚破夭径直走向客厅。
当龚破夭走入客厅,众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到他身上,充满了钦佩。
范庭兰满脸笑容地拉他坐下,为他斟上一杯茶,嘴上却道,"老大哦,好东西你不应该独吞,应该和我们分享。"
"是啊,老大不应该那么贪心。"其他人也附和道。
喝了一口茶,龚破夭显得不解地望着他们。
范庭兰笑说,"很简单,以后遇到强手的时候,你应该留点给我们过把瘾。这不,我们的手刚打得发痒,就没了对手了。"
"就是,统共加起来,打死的人还不如你打死的多。"万全策直话直说。
原来如此。
龚破夭笑了笑,"我明白,我们是一个团队,应该有种团队精神。"
"老大,别听他们咋呼的了。"孙玉国突然开口道,"其实眨眼功夫,你就让我们望尘莫及,我们哪里能帮上你的忙?"
"老二过奖了。"龚破夭笑道。心里却纳闷,杀手此行的目标,应该是尉迟风啊,怎么他们遇到的杀手都不强?
正自纳闷,尉迟风走了进来,"各位,马上回房休息,下午出发。"
"还要走啊?"万全策嚷道。
范庭兰看了他一眼,"这回出来是叫你特练,你以为是叫你来春城温柔啊?"
众人都笑了。
万全策不由红了脸,自言自语道,"那倒是、那倒是。"
回到房间,龚破夭发现,台上已经摆好两套平民服装、一只布袋。布袋鼓囊囊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
走近台前,龚破夭忍不住打开了布袋,里面装的竟然都是压缩饼干、猪肉罐头。掂了一掂,足有十几斤重。
难道长途跋涉?
看了看衣服旁边摆的一对千层布鞋,龚破夭心中已经有数。除了自己的私物,以用防身的盒子炮,其他所有暴露他们身份的行装,都要留下。也就是说,一觉醒来,他们就要以平民的装束出现。
掀开窗帘往往看了一下,此时天已微亮。
赶紧休息。
脱掉外衣躺在床上,龚破夭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醒来的时候,已快近中午。
穿上黑衣的平民服,竟然十分合身。
嘿,这后勤工作真是做得到位。
当他检查西装口袋留下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摸出了一封信。
谁的?
不用说,肯定是田欣留给他的。
展开一看,田欣娟秀的毛笔字便映入了他的眼帘——"老公,我的亲亲。
请允许我这样叫你。虽然你还没有用轿子接我回家成亲,可不管是感情上,还是事实上,我们都已经是夫妻。你的不辞而别,并非你的过错。我感觉得出来,这样神神秘秘的做法,肯定是因为特殊的任务。尽管我是多么希望和你长厢斯守,朝夕不离,更希望我们还是在桃源寨,白天去打打猎,晚上来约约会,过我们平淡宁静的生活。然而,这都是不可能的了,家仇国恨在身,哪一个好男儿都不会甘于沉默,都会去为国抛头颅、洒热血。爱你,就因为你是一个真汉子;爱你,就因为你有一腔男儿的气慨。别的都不想再多说,只想说一句,只要有机会,不管追到天涯海角,你都要砍下中村正岛的头;不管何年何月,我都会在家等你,永远等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