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兵部司务厅主要负责掌管接收各地卫所递送上来的文书,编号登记,分司办理。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也容易获取情报的部门。
柴晏原本以为,温大郎会是第二个被抓起来审问的人,却没想到,温家那边传来消息,温大郎的母亲为了能让丈夫收心,不再去花街柳巷烧钱,花高价买回一对姐妹花,和婵娟不同,这对姐妹花是真正的扬州瘦马,而且还是处子之身,相貌也是一等一的。
温甲得了这对姐妹,早就把婵娟抛到脑后了,已经整整一个月没去过石锅巷,据说婵娟还曾雇人去米铺给温甲送过情书,温甲看过之后,让人给婵娟送去十两银子,当做分手费,让婵娟不要再纠缠于他。
温甲是生意人,身家丰厚,与他往来的风尘女子不计其数,加之自己的儿子又有官身,因此他虽然好色,可却很是谨慎,每一次都是好聚好散,还曾对人说过,他之所以要给青楼女子分手费,真正的目的是让她们闭嘴,不要说三道四,他不想因为自己而影响到他儿子的前程。
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会为了十两银子便能打发掉的娼女,而搭上自己的儿子呢。
而第三个嫌疑人于丙,此时正在发疯一般寻找婵娟,疯到什么程度呢,他伤心欲绝,晕倒在石锅巷婵娟家门口,被柴晏派去盯梢的手下救起送到医馆,这才捡回于丙的一条老命。
但是于丙中风了,嘴巴歪着,口水滴滴哒哒,说话更是口齿不清。
他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乖乖",他的小乖乖不见了。
孙郎中被从武库司请到兵部衙门喝茶,他对于丙在外招嫖一事丝毫不知,但是于丙找他借过银子却是真的。
孙家祖孙三代皆是进士,虽然都是小官,但家境殷实,对于丙这样的老奴甚是厚道。
于丙告诉孙郎中,他想去善堂认养个孩子,待他死后,给他扶灵打幡。
于丙年纪大了,自是没有精力抚养幼儿。孙郎中也听说过这种事,就是花银子,认养一个儿子,找中人立下契书,老人死后,由这个花钱认养的儿子为他扶灵打幡。
这种花钱认养的儿子,至少也是十几岁的,一般都不便宜。
因此,于丙来找孙郎中借钱,孙郎中听说他要认儿子,便没有怀疑,不但借给他一百两,还提前把三百两荣休银子支给了他。
当然,要提前支取荣休银子,也是于丙自己要求的,他说他兴许活不到荣休那一天,所以想把这笔银子支出来安排后事。
这三百两的荣休银子,是孙郎中的父亲在世时许给家中老奴的,孙郎中是孝子,而且也不缺这点钱,于丙既然想要提前支取,孙郎中觉得早给晚给都是给,那索性就现在给吧,因此,于丙从帐房总共支取了四百两银子。
根据帐房所说,于丙的老婆已经死了三十多年,他无儿无女,吃住都在孙家,平时几乎没有花销。
加之他又很得主子信任,平时拿的赏钱也不少,他的银子先前都是存在老帐房那里,总共存了七百八十二两。
可是最近三四个月,于丙隔三差五就找老帐房支银子,一个月前,七百八十二两全部支走。
老帐房担心他被人骗走棺材本,还曾仔细盘问过,于丙只是笑,什么也没说。
现在于丙中风了,在他的住处,只找到二十多两银子,也就是说,于丙一辈子的积蓄,连同他的荣休银子,以及从孙郎中那里借的一百两,全部不翼而飞。
而孙府里有人曾经看到于丙从孙郎中书房里出来。
做为管家,于丙掌管府里各处的钥匙,孙郎中书房的钥匙也在其中。
而孙郎中所在的武库司是六部之中油水最肥的地方之一,油水足,公事也相对要比其他衙门更加繁重,因此,孙郎中经常会把公事带回家,有时还会忙到深夜。
府里的人都知道,老爷很辛苦。
于丙是管家,并非孙郎中的长随,更不是书房里服侍笔墨的小厮,平时府里杂七杂八的事,都由孙太太管着,于丙有事也多是去找孙太太,而不是找孙郎中,孙郎中几乎不管府里的琐事。
既然这样,于丙去孙郎中的书房做什么?
孙郎中却很乐观:"老于他无儿无女,大半辈子都在我家,哪怕他看过我带回的文书,对他而言也没用啊。"
说起于丙去找暗门子的事,孙郎中更是不相信:"怎么可能呢,老于六十多了,他的妻子去世三十多年,他也没有续弦,如今上了年纪,又岂会沉迷于那种事,再说,他的身体也吃不消吧。"
的确吃不消,所以要去药铺买补药。
不过,事实证明,有一次于丙多喝了几杯,曾经对府里的一个管事吐露,他有了一个相好,那姑娘只有十几岁,青春貌美,可是却对他痴情一片,想要与他相伴终老。
那个管事自是不相信,说那一定是个骗子,为此,于丙借着酒劲,还打了管事一拳。
听说于丙的银子全都没了,这位管事很肯定地说:"我就说那是骗子吧,老于还不信,人家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还一心一意要跟着他,人家图他啥了,图他年纪大,还是图他不洗澡啊。"
重新搜查于丙的住处,这一次,在床板的夹层里,找到一份誊抄后还没有来得及送出去的文书,内容涉及兵部最新打造的一批军备明细!
就凭这份明细,孙家就够满门抄斩的。
孙郎中大吃一惊,他打死也想不到,忠心耿耿一辈子的于丙,临老了,却狠狠坑了他一把。
好在证据确凿,孙郎中没有参与,但即使如此,孙郎中也不可能继续留在武库司了,他的仕途也止步于此,但是身家性命却是保住了,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得知丁飞出事,王乙逃跑,在城门口被拿住,据他交待,那些硝石和硫磺,全部交给了林妈妈,林妈妈说她有个侄儿做生意要用,大魏朝有明文规定,对民间采购硝石和硫磺有严格控制,寻常百姓就是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多的硝石和硫磺。
王乙用丁飞偷来的硝石和硫磺,不但抵了在婵娟身上的嫖资,他还从林妈妈手里拿到了五十两银子。
至于林妈妈把这些硝石和硫磺,又转手送去了什么地方,王乙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