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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暗杀天才(下)(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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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旦丁爬上了楼顶,观察着彼此靠近的两幢楼五六米高的差距,还有两楼之间的缝隙是一米左右。

康斯旦丁不禁微微眉毛一皱,暗道:“这有些麻烦,该死的。”

“呼呼呼……”

雪还在飘,高楼上的风呼啸而过,刮过脸就像刀一样地刮地生疼。

“好吧,比起截手指,我更喜欢麻烦。”

康斯旦丁喃喃自语,“吱嘎吱嘎”扭扭手,转转脚,活动手脚,慢慢地面对高墙而后退。

“一!”

“二!”

“三四……”

“二十四!”

康斯旦丁退到楼的边际,身后的低下是黑乎乎的风在肆意妄为。

一个稍微粗心大意,便是永生。

“好了,亲爱的天才,上帝叫你回去了。”

康斯旦丁说完,脚一蹬再蹬,猛地一瞬间爆发,像猎豹一样爆发力,所有的力量如同山洪般肇始泓泄。

不一会儿,一道闪电般的黑影而过,康斯旦丁如风过境,旋起一阵风,奔过,雪花都吸到康斯旦丁消失的地方。

就在墙的边缘,康斯旦丁一弹,一跳,飞跃过一米左右的距离,再像泰山猿猴一样向高处攀援,“砰”地一支手搭在墙的边缘,“咚”地整个躯体狠狠地打在墙上。

“窸窸窣窣。”

水泥沙子纷纷攘攘地从手心,从身躯接触脱离坠入低下。

如果是人掉下去,一定是粉身脆骨。

康斯旦丁另一支手不容停歇,顺势搭上去,肌肉爆炸地膨胀,如同鲸鱼一般巨大。

康斯旦丁手肘一曲,整个人甩过去,落地时无声无息,就如同雪花落地。

蛇越来越靠近黑鼠了。

“醒了?”

康斯旦丁看到门口的守卫摇摇晃晃头,似乎快醒了,康斯旦丁快速地打开药瓶,把药瓶里的透明液体倒在白色软布里,又疾速盖好放好。

“有……!杀——手……”

守卫还没喊叫,就被康斯旦丁蒙住嘴,又昏昏沉沉地睡去。

“好孩子,睡一下就好了。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上帝会宽恕你的。”康斯旦丁安慰沉睡去的守卫,也在安慰自己。

康斯旦丁虽然是一个杀手,但不会为了达到目的,就不择手段,就可以乱杀无辜。

康斯但丁总是以击杀目标为目的,尽量不伤及无辜。

康斯旦丁慢慢地走下去,一个一个地如同企鹅摇摇晃晃地苏醒,又如同水草软软糯糯地迷昏去。

“好了,孩子们,快睡吧,天很快就亮了。”

每倒下一个守卫,都遗留一句安慰话。

“咚!”

“咚!”

“咚!”

脚步声一声一声,不急不躁。

康斯旦丁顺利地走到第四层,一个络腮胡的高个子正面对着他,还沉醉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白种人!

高个子!

高鼻子!

络腮胡!

“没错,是爱比尔·莫德先生。”康斯旦丁确认收货后,就悠闲地走进去。

“你是谁?”

爱比尔·莫德猛地一惊,大声问道。

“我吗?爱比尔·莫德先生,我叫传信侍者,我是一个好人,上帝叫我叫你回家了,你该回去了,你都好久没回去,你先回去再来吧!爱比尔先生。”康斯旦丁塌着皮鞋,镇定自若地走过去。

“砰砰砰!”

爱比尔·莫德抽出红色抽屉里的自动式手枪,二话不说,立刻射击。

能够走进来,并躲过守卫,不是正常人,也绝对不是大善人。

这是手握镰刀的死神,不是传信侍者。

黑鼠本能地丢下三明治,蛇猛地出击。

康斯旦丁在枪响起之前,快速向前连翻了四个跟头,躲过爱比尔·莫德的连发的子弹,又急忙地举起手枪,做出反击。

“砰砰砰!”

康斯旦丁的子弹没有命中目标。

“砰”!

“哗啦”!

爱比尔·莫德躲在办公桌下面,借着红木的办公桌的掩护,举枪打碎玻璃,趁机跳下去。

“混蛋!”

康斯旦丁暗骂,疾速地追去。

走到办公桌前,双手掌着办公桌,肌肉爆起。

“砰”!

康斯旦丁把办公桌推了下去,再卷着金色的窗帘跳下去。

康斯旦丁曲弓着,这能缓冲冲击力,一触地,康斯旦丁连翻了七八个跟头才停,又急速地走到办公桌旁,办公桌压着守卫和爱比尔·莫德。

“砰砰砰”!

不消呼吸之间。

康斯旦丁朝着爱比尔·莫德的心脏连开了三枪。

例不虚发!

三枚子弹带着硝烟进去了爱比尔·莫德那颗珍贵有活力的心脏里。

只三枪。

康斯旦丁才确认此人无力回天了,已经到上帝那里了。

康斯旦丁从不打一枪,他要眼睁睁看着三颗子弹穿入暗杀之人的胸膛,最好是心脏。

这是一个杀手的素质与修养。

“好了,爱比尔先生,我亲爱的天才,下次不要这么顽皮了,上帝可不喜欢顽皮豹。”

康斯旦丁朝着枪口吹吹,转身离去,走在雪里。

雪还在下,地上慢慢摊出一堆热热的鲜红的腥血,不一会儿,子弹与心脏,大脑,躯体,冷却了。这里可不是在胸膛里,能比得了的。

“吱”!

黑鼠在慌不择路地奔逃。

“嘎!”

黑鼠还是迟了,最后还是一口被黄黑的三角头的毒蛇吞了。

一切又归于沉寂。

“呼呼呼。”

寒风凛凛。

这是肃杀之夜,死亡之夜。

…………

“你好啊,康斯旦丁。”

一声乍响。

拉尔夫斯从背后一肥手搂着正在走路的康斯旦丁的肩膀。

“不用这么客气,拉尔夫斯,还有,你该减肥了。不然,你的床,它受不了。”康斯旦丁推下拉尔夫斯的肥手,说。

“伙计,我要不是压在你身上,你操那么多心干嘛?”拉尔夫斯撇了撇康斯旦丁的性感的小屁股。

“拉尔夫斯,你敢进我家门,我就把你送回给上帝,让他再教你做人。还有,离我远点。”

康斯旦丁无比嫌弃地说。

“噢,伙计,有必要么,我们都是老搭档了。”

拉尔夫斯拿出雪茄,又说:“要不要来一根?”

“谢谢,不用了。”康斯旦丁推辞道。

“啊,真搞不懂你,酒不喝,烟不抽,女人不睡,男人也不睡,你活着是为了什么?伙计。”拉尔夫斯无比迷惑。

康斯旦丁活着不像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

杀手,是一个只有今天,没有明天。只有自己,没有爱人。只有手枪,没有感情的人形手枪,移动的手枪,变通的手枪。

很多杀手,都是尽情地享乐,因为不知道明天是否还能再见到太阳。有纵情于情色,有纵情于成瘾品,有纵情于赌博,但康斯旦丁这样的,什么都不沾的,可是异类,怪胎,鹤立鸡群。

打着煤油灯,都找不到。

“没兴趣而已,没有什么。拉尔夫斯。”康斯旦丁不会告诉拉尔夫斯,仅仅敷衍他而已。

康斯旦丁有一个自我法则,这个自我法则一直约束着康斯旦丁,使康斯旦丁自律自严。

“叮”!

“唰唰”!

拉尔夫斯打开煤油火机,打上火,点上雪茄。

“呼”!

拉尔夫斯深深吸了口雪茄,又缓缓从鼻孔和嘴巴里而出,就差耳朵眼睛没有烟雾,才说:“我怀疑你是不是有病?是不是不行?我知道一位博士,很厉害,八十岁的老鬼都可以再治起来,你要不要来,第一次打八折。”

“狗娘养的拉尔夫斯,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嘣了你,让你和天才回去一起喝伏特加。”

康斯旦丁不喜欢拉尔夫斯的荤话。

当然,只要不是针对康斯旦丁的,一切都随他自由。

“信,一向都你动手,我才不把自个的脑瓜放在你枪口赌,这是傻瓜才干的蠢事。”

拉尔夫斯慢悠悠地说。

任务执行中,一般都是拉尔夫斯侦查,安排。康斯旦丁则是死神的镰刀,负责送人归天的。

雪花片片落。

积雪中,鞋印一深一浅,很快又有新的雪花落进去,灯光昏昏黄,灯盖上也挤着厚雪。

康斯旦丁顶着风雪,向前走去,拉尔夫斯顿停了脚步。

“该死的,早知道这么厚的雪,就穿雪鞋好了。”

拉尔夫斯嘀咕一声,抽出了一根雪茄,又点燃了。

拉尔夫斯点上雪茄,叼着雪茄,再走上去,追上康斯旦丁,肩并肩。

时不时,一阵浓烟腾腾。

两人淹没在夜色里,天空的雪花飘飘然,落在这个古老的星球。

这个星球叫做诺曼诺兰星球,也称为水球,因为它的地表是21%陆地,79%海洋。

诺曼诺兰星球有一颗星球卫星,雅雅那,也称为月亮,意思是美丽至上的女神。

诺曼诺兰星球围绕一颗巨大的恒星作椭圆形周转,这颗巨大的恒星是阿阿罗拉,也称为太阳,含义是耀眼的太阳神。

诺曼诺兰星球自转一圈,便是一昼夜,公转一次,辄是一年,一年有四季,春夏秋冬,一季有三个月。

一年有十二月,每个月有三十天,总共三百六十天。

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钟。

诺曼诺兰星球怎么诞生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冬天的时候,会下雪。

雪,会总会来的,只是有的时候,来晚了一些,但从不会缺席。

“呼呼呼。”

雪花宛如秋天时的棉花,开在白茫茫的世界里,诺曼诺兰星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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