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很美,有些冷清的风徐徐的吹着,整个南城也显得静谧无比,行人更是少之又少。
叶志明刚从平台山刘谦家出来,开着汗血宝马沿着回家的路慢悠悠的行驶。
心里暗暗的想着:“陈思和盛萱不知道走了没有!”他没有急着回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毕竟陈思就是他未曾谋面的未婚妻,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陈思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外柔内刚的女人,看起来很温柔,其内心却刚强无比,很是好强,尤其是她那双既美丽又明亮的大眼睛,更是让他有些失神。
甚好,现在陈思并没有挑明,他还有时间慢慢解决,对于姑姑能不能接受,他也没有多少把握。
虽然陈思出身高贵,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目光看人。而他也不是个会装孙子的人,不可能为了取得陈思的好感,而把自己扮成一个小丑,他做不到,即便是家里施压,他也无法做到。
他同样是个骄傲无比的人,如今他虽然做了个凡人,不等于他源自以前的邪帝就要婢膝奴颜。一颗强者的心早已融入到他的骨髓和灵魂里去,甚难改变。
总之,他见了陈思,他的心就极难静下来,今晚显得非常的烦躁,寻思着到底要不要把这事告诉姑姑,他不想把这个好好的家破坏了。
心里还有一丝对死去父母的抱怨,觉得要定个娃娃亲,也不该有这么大的悬殊,寻个门当户对不是更好吗?像这样在世俗中悬殊的身份,甚难做到身份和地位相等。
他虽然不在乎,可世人的眼睛如何看,可对于身边的亲人只怕就矮了一头,说话都没有底气。有些自己给自己找罪受,那些童话中的故事,貌似只有虚幻中才存在,现实中即便有,也甚少,绝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至于叶家这个豪门身份,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也没有朝这个家庭去想过,他维护的是现在这个家庭,而非亲生父母家。
刘谦今晚虽然喝了很多酒,但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夫妻若是没有对等的身份和地位以及相应的经济基础,休想有平等的地位对话,在交往和应酬上,卑贱的身份似乎会成为那些上流社会的笑柄。
他本来没有甚么想法,可听了刘谦的话后,又有了一些另外思考了,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姑姑等几个亲人的感受。别娶回来的是位女皇帝,要供着,这就让他无法忍受了。
他叶大仙从来就没有把女人娶回来当女皇帝供着的思想,也没想过娶个名媛淑女就觉得了不起,这些名门娇女都是社会顶级存在的名流,若是*不好,会给原本快乐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灾祸。
修为虽然不断的提升,实力在逐渐的增强,但距离飞升却遥遥无期,甚是无望。
忽然,叶志明眼睛不由一亮,惊异地看着道上的一个黑衣人,由远及近,摇摇晃晃的走来,头却不停的朝后面张望。
也是叶志明的眼力极好,在两里之外都能清晰地看到,他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笑意,甚觉有趣。
大半夜的了,也正是魔鬼的快乐时间,各种阴暗的东西都会跑出来溜达,各种恩怨也参杂在里面,黑夜正好满足了他们的内心欲望。
“现在回去,我很尴尬,有两个新客在,去了也是坐个听众,我受不了那样的气氛。”叶志明如是想,他还不如在这里欣赏一下南城夜晚的魔鬼游戏。
杀人放火,貌似都是他无聊时作为观众的一点乐趣,他没有想过要救这个神秘的女人,既然敢在夜间行动,身上必有所恃。
况且他不是甚么救世主,更不是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他就是个混人,混在滚滚红尘里的小害虫。他不缺钱花,只要动动嘴动动手,钱就会哗啦啦的朝他涌来。
钱够他一家人使劲糟蹋就足够了,多了就是树叶子,没有多大用,还不如多弄点奇花异草,珍奇异兽实在,至少这些东西还能帮助他修炼。
二来,他非常喜欢半夜里到外面捞钱,只有遇到这等事,他才有大把钞票,但凡活在黑暗中的人,都比较有钱。
前次去了一趟烈虎堂,他随随便便就从刘二虎身上弄到了价值一个亿的钱财,接着趁此威胁刘家,又弄了十亿,票子来得太快,他几乎有些本能性的喜欢上了这等敲诈职业。
玫瑰一天忙前忙后,脚不沾地,一天也才几万块的收入,还是他弄了下风水,改变了一下格局的结果。他短短时日,卡里的钱就已经成了超级富翁了。
上一次杀了几个幽灵的人,钱财也不少,将近千来万左右,同时卖了套武功秘籍,从钱思明哪儿得到了这套房子,还加上一部好车,票子和药材都没少给,其价值也不菲。
现在苏樱被他忽悠了,成为了他专门跑腿的小厮,使嘴的已经有了两个,心里还想着,倘使把盛萱也搞成使嘴的人,世界就美妙多了,叵耐韩玲太过于自以为是了点,没能完成这个他使嘴的狗腿子,有点惋惜。
秋水现在已是他忠实的仆人了,她的命脉掐在他手里,只需给点甜头,这丫头好控制,不就是一个僵尸么?在别人眼里很难,在他眼里就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不大会儿的功夫,这黑衣女子已经来到了他的车前,碰的一声,身体忽然变得敏捷无比,形如灵猴,一下钻进了他的后车座里,一把犀利的刀锋已经斜压在他脖颈上,沉声道:“快开车,你若是出声,我就杀了你。”
前面还有一群人也追了过来,大声喊道:“她进车里去了,可能是同党。”
子弹‘嗖嗖’的从身边飞过,就是车的护栏都中了好几发子弹,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叶志明冷笑了一下,随即倒车,转过车头后,猛然加速,车子一下子拐了个弯,改道向城外开去。
黑衣女子见叶志明机灵的转车后,身上的杀气忽然收敛了起来,忽又呵斥道:“把烟扔了,没听见吗?”
叶志明好像没有听到,就是那把有些寒气的匕首,他也无视,默然道:“是你在求我,不是我在求你,自己被人家追得像个丧家之犬,还有脸在我面前显摆威风。”
“你……”黑衣女子惊讶得话都说不出来,她没有料到老实的家伙竟然无视她的威胁,且还出言讥讽。
她是被人追杀,但对付眼前这个小子却没有觉得会出意外,忽然听到叶志明这么一说,心不由得一紧,紧张的望着叶志明,只要叶志明作出伤害她的举动,她会毫不犹豫的把匕首划拉一下,便可让叶志明的脖子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然后慢慢的把他的血流尽。
“你再多言,我就把你的喉咙割断。”黑衣女冷然地威胁道。
“我讨厌黑夜,也喜欢黑夜。”叶志明笑嘻嘻地说道。
他好像并没有感到一丝害怕,自始至终都是如此。甚而依然叼着雪茄,懒洋洋的开着车,时而看了下后面追来的车子,时而瞥了眼反光镜,啧啧叹道:“你到底惹了什么人,好像势力不小,既然能开着越野军车,你惨啰!”
嘲笑的语气,让黑衣女很是气愤,同时心里又惊骇不已,她似乎绑架了一个不该绑架的人,她虽然初来乍到,但早把南城地形图研究透彻,知道叶志民现在走的路就是去城外。
“好好开你的车,不想死最好听我的,后面的人也不会给你解释,你和我已经是同伙了。”
“小姐,成了你的同伙有好处么?”
“好处,你要什么好处?”
“开个价吧!如果价格合适,今晚就做你的同伙好了,要是价格太低,对不起,我不奉陪了,家里还有人等我回去。”
叶志明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两脚踩着刹车,偶尔拨弄一下方向盘,连眼皮都不想抬一下,直接把黑衣女当成了空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