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
就在张绣手中的长枪,即将刺入最后一个守军的胸膛当中之时。
一道冷冽而又熟悉的声音,突然传进张绣的耳畔。
持枪的右手微微抖动,出刺的长枪偏离了些许方向,擦着那个守军的脸庞,划出一道血痕,险之又险的穿了过去。
要是这道声音来的再晚上一秒钟的时间,布满了腥红血污的妖异长枪,也断然无法收回了。
只能说,这个守军的命还算不错。
“侯爷!”
对着这道声音,张绣那是再熟悉不过了。
也正因为此,他才会及时调整长枪的出刺角度。
方才,响起的若是一道他并不熟悉的声音,早已杀红了眼睛的他,绝对不会轻易地收回长枪。
“张绣将军乃是此战之首功,战后定当论功行赏!
你先率领本部人马,前往勇士城内收编那些投降的敌军吧!
至于这个人,交给本侯就好。”
一生铁甲戎装的高临,冷淡的说了一句之后,便径直走上前去。
闻言,张绣当即躬身抱拳说道:“喏,末将谨遵将令!”
城楼已经告破,勇士城也就是高临的囊中之物了。
不论是投降派,还是摇摆派,此时都不会给自己找不自在。
否则,高临手中的屠刀一旦举起,就绝对不会轻易放下。
看着最后一个守军,手中握着颤抖不已的弯刀,刀刃早已翻卷,不再锋利。
他颇为紧张的盯看着,朝他缓步走来的高临。
虽然经过一场恶战之后,他早已经身心俱疲,就连手中的弯刀都快要拿不起来了。
但是,他的将军和他说过,坚守城楼,誓死不退,战至最后一兵一卒!
最后,他的将军,他的战友也全都践行了这个誓言。
因此,哪怕他的身体已经到达了极限,哪怕他的心中有再多的恐惧。
他,都会战至最后一刻!
这是他必须要遵守的诺言。
“你们是一支真正的可战之军,本侯深感钦佩。
只是,可惜的是,你们跟错了主公,选错了路。
如今,你们全营官兵,已经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想要求死,那是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你死之后,你们这一营的番号,也将被彻底抹去。
你的这条命,或许轻如鸿毛,却也重如泰山。
本侯给你一个机会,归顺与我,亦或是战死沙场!”
高临的声音并不如何高昂,只能说是平淡冷冽。
但是,从他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震撼着最后一个守军的心灵。
是啊!
高临说的很对,他死之后,他们这一营官兵便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世上。
全营官兵尽皆覆灭,他们的番号也会被取消。
从此之后,这个世界上将不会再有,任何一点关于他们的讯息。
而如果他活了下来,尽管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们这一营的番号也不会被取消。
跟在高临身后,他或许真的能够重振旗鼓,拉起一支全新的军队。
只是,最终他还是摇了摇头。
他,只是一个小兵卒子而已,没有那样的能力可以统帅一军。
所以,战死沙场或许才是他最好的宿命。
走过奈何桥,在桥的那边,有无数翘首以盼的战友和兄弟。
与他一道共赴黄泉路,也不算孤单!
十八年后,他们又是一条好汉。
“多谢侯爷,但是我们将军说了,全营官兵宁死不降!
杀!”
一声嘶吼过后,他拿着刀便朝着高临径直冲来。
不过,最后的结果其实早已注定。
他甚至都没有成功的,靠近高临身前两米的位置。
手中锃亮的银枪,悄然出刺,夺走了最后一人的性命。
“可惜了!你的选择,我并不赞赏。”
说罢,高临摇了摇头,便直接走下了城楼,朝着城内一路行去。
勇士城破灭,城内兵马战死接近五千人,投降者接近三千人。
只有寥寥几百人,成功的突破了赵云率领的两千轻骑,组成的包围圈。
骑兵冲锋时候的战斗力,确实堪称是世间第一恐怖。
但是,到了构筑包围圈,阻击敌军逃亡的时候,却是远远比不上寻常的步卒了。
每一个兵种,既然存在于这个世界,便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高临在勇士一带的壮举,消息很快便传达到了陇西郡,以及更加南边一些的武都郡。
不论是韩遂,亦或是马腾都没有料想到,高临竟然能够如此迅速的拿下勇士。
这么一来,勇士城破之际,便是李文侯部叛军溃败之时。
韩遂和马腾这样的老狐狸,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而且,一旦等到高临大军休整完毕,开始南征,以他们手上的那点兵力,完全是不够看的。
因此,他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抢占到最多的土地和物资。
汉阳郡富裕,而它的首府冀县更是无比富饶之地。
韩遂和马腾纷纷调遣大军,朝着冀县急速行军而去。
拿下勇士之后,高临按照贾诩先前所说的那样,并没有立刻展开南征,而是留在了勇士,巩固自己已经占领的郡县城池。
同时,他也让张辽在东部战场撤除,回到安定郡继续驻守。
因为在东部战场的功绩,高临分封张辽为安定将军(杂号将军),征东将军。
汉阳郡的李文侯部叛军,还有万余残兵,因此安定郡尚且需要驻守一定的兵力,用以抵御这些残余的兵甲。
因此,张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得留在安定郡,负责一郡之防务。
这既是高临对他的信任所在,也是对他的考验所在。
只要他能够镇守住安定郡无虞,那便证明他已经有了独自领兵一方的能力。
赵云在无情谷,已经证明了自己确实有将帅之才,现在也该轮到张辽来证明自己了。
唯有如此,高临才能放心的让他二人独自领兵在外。
“报!启禀侯爷,北地战报。
成廉将军率领一千步卒,大破北地羌人三千部落勇士。
与宋宪、方宇两位将军合兵一处,从东南方向强攻北地羌人部落。
而生鲜卑万余人大军,则从西北方向强攻。
不出一旬时间,北地羌人部落必将覆灭!”
高临出兵汉阳郡之前,成廉和宋宪等人便已经率军出击,联合生鲜卑人覆灭北地羌人部落。
成廉率领的一千步卒,刚刚行军不过三日,便遭到北地羌人三千骑兵的围攻。
然而,成廉却通过荒漠山丘的地形,大破北地羌人三千大军。
在此之后,成廉顺利和宋宪、方宇二人合兵一处,准备继续进军。
侯爷交代他们的军令,是尽全力帮助生鲜卑人,但是也要控制己方将士的伤亡。
毕竟,他们只是辅助作战,主攻的部队应该是生鲜卑人。
而且战后,他们也不会从北地羌人部落,拿到一分一毫的好处,更加不会占据北地羌人所在的草原大地。
如果不是高临现在主力大军身在凉州,并州大本营处在生鲜卑人的刀锋之下,他断然不会出兵相助。
闻言,高临不禁微微点头,成廉身为吕布帐下八健将之首。
(高顺不在八健将当中,张辽也并非八健将之首)
其能力肯定是当世一流,无论是个人武艺,亦或是领兵打仗的能力,肯定要比那些羌人强大许多。
这些羌人哪怕人数众多,也未必能在成廉手上讨到太多的好果子吃。
“成廉将军不愧是吾之猛将!”
高临由衷的赞叹了一声,旋即继续说道。
“本侯将令:许成廉将军北地将军(杂号将军)之职,统帅大军,继续西进,直捣黄龙!”
“喏,属下一定将侯爷将令,准确无误的传达给成廉将军。”
传令兵双手抱拳,单膝跪地,朝着高临沉声说道。
待到传令兵离去之后,坐在一旁的贾诩微微抬头,说道。
“侯爷,生鲜卑人就是一头吃不饱,喂不熟的野狼。
侯爷真的想要和他们做朋友,双手拱让出凉州西北三郡吗?”
望着贾诩眸中的疑惑和不解,高临轻声笑了几声,随后说道。
“文和先生,生鲜卑人固然是一批野狼,但是本侯难道就不是一头猛虎了吗?
野狼需要不断的吞噬猎物,才能长大变强,猛虎自当也是如此。
但是,野狼终究只是野狼,猛虎终究就是猛虎。
狼,永远都不会是虎的对手。
那些生鲜卑人,也永远不可能是本侯的对手!
与生鲜卑人结盟,自然是一件不得不为之的事情。
但是,其实它却也是本侯最应该做的一件事情。
北方的胡人势力颇大,若是不让生鲜卑人强大起来,将会很难抵抗。
胡人与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共戴天之仇。
如今,我们帮助生鲜卑人,吞灭掉北地羌人之后,他们的势力就将会凌驾于胡人之上。
他们与胡人之间,早晚必有一战。
这一战的结果,必然是胡人覆灭,生鲜卑人成为北方草原荒漠的霸主。
届时,不管他们是选择违约,与本侯开战。
亦或是按照约定,继续向西进军,吞灭凉州西北三郡,以及西域三十六国。
这对于本侯而言,都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文和先生认为,是大败生鲜卑人这样一个强大对手,比较节省时间。
还是本侯亲自率领军兵出西域,吞并三十六国更加节省时间?
生鲜卑人想要吞并这些地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短则两、三年,长则五、六年。
在这段时间里,文和先生认为,本侯已经成为什么样的人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文和先生还请放心,本侯绝不会放弃任何一块大汉王朝固有的领土!
相反,本侯的志向并不仅仅只在天下十三州之地,而是整个世界!
文和先生,你可懂得本侯的心思?”
这是高临第·一次在外人的面前,真正的吐露出自己的全部心思。
他的壮志可谓凌云,他的胸怀无尽浩瀚!
听完高临这一番心里话之后,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贾诩,胸膛当中竟然也跟着燃起了一团熊熊烈火。
侯爷,绝不是那种能够割地求和,出卖祖宗土地,换取异族人支持的败类。
他并不是后世晋王朝的司马族人,更不是宋王朝的赵氏族人。
在他眼里,异族人只是自己的猎物,而不是自己的父皇帝。
晋王朝和宋王朝受到的屈辱,高临一点儿也不会忍受!
这个天下,是汉人的天下。
这个世界,是汉人的世界。
“诩愿为侯爷之壮志效死!
若诩能够有幸见证侯爷之凌云壮志,虽死无憾!”
这一刻,贾诩才算是真正的读懂了,眼前这个无比年轻的少年侯爷。
他,今年才不过十七岁,他还有数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伟大的志向。
他还有子子孙孙,一代又一代的传人,可以替他完成这样的梦想。
这个世界,终将布满汉人的脚印!
“文和先生快快请起,你我之间不比行此大礼。
这样的志向,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去实现。
生鲜卑人,不过是本侯打下去的一颗棋子而已。
本侯有信心,在他们向我发难的时候,彻底将他们击溃!”
高临所言,铿锵有力,字字诛心。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诩万幸能够遇到侯爷这样的明公。
侯爷,韩遂和马腾已经在冀县城外大打出手。
最多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此二人之间必将升起不共戴天之仇。
最迟五月份,咱们就可以兵出陇西、汉阳,彻底收复凉州大地。
在加上侯爷施行的新政,期年之后,凉州必将重焕生机。
届时,侯爷掌拥并、凉二州之地,可谓关中之王!”
闻言,高临只是浅笑一声,旋即不疾不徐的开口说道。
“文和先生所言,倒是和当初的奉孝想法一样。
只是,时不我待,本侯已经没有这么多的时间了!”
说罢,高临不禁哀叹了一口气,真是时运不济啊!
“侯爷,您的身体?”
一时之间,贾诩并没有听明白,高临所言的真实含义。
相反,他还以为高临说出这话,是因为身体出了什么状况。
只是,侯爷的身体虽然不算特别壮硕,但是也还算肌肉饱满,相当健壮,完全没有生病的迹象啊!
难道,侯爷的身体另有什么暗疾不成?
想到这里,贾诩的眉头不禁微微蹙起。
难道是天妒英才?
就连上天都嫉妒侯爷的谋略才情,想要让他英年早逝吗?
不行!这样可不行!
侯爷一旦身体抱恙,却没有一个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这份家业的话,那么一切都会付诸空谈。
“侯爷,诩窃以为,侯爷当早成家立业。
就算暂时不立妻室,也该先纳几房小妾,为侯爷诞下子嗣。
如此一来,即便侯爷……侯爷打下的江山基业,不会瞬间付诸流水。”
贾诩当即双膝跪地,朝着高临行拜大礼道。
听到这里,高临哪里还能够不知道,贾诩彻底错会了自己的意思。
也怪自己没有明说,非要说出这种模棱两可的言语。
贾诩并非郭嘉,他没有很好的情报获得来源,并不知道当朝天子已经身患重病,即将驾崩离世。
不过,这家伙的联想能力确实厉害,在这几秒钟的时间内,竟然已经想到为自己准备后事了……
高临不禁一阵汗颜,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才好。
看着高临这副不出声的模样,贾诩还以为自己说出了侯爷的心声,当即添油加醋的说道。
“侯爷,诩听闻武威太守张济,家中有一小女,才貌无双,是为凉州第一娇美女子!
此女名为张姜子,也是武威张氏家族的掌上明珠,为侯爷妾室十分合适。
此外,还有李文侯之女,也是当世绝美之人,也可为侯爷妾室。
还请侯爷立刻下令,让儿女立刻前来勇士,与侯爷完婚!”
贾诩低垂着头颅,神态万分恭敬,煞有其事的沉声说道。
闻言,高临知道,自己要是再不出声的话,恐怕贾诩这家伙又要生出许多“是非”了!
美女虽好,但是也要看对眼时,才是最美。
否则,美女在他眼里,其实和凡夫俗子没有任何差别。
他不是贪恋女色之人,女人只是他生活当中的一味调剂品而已。
“咳咳!”
略微干咳了两声之后,高临开口说道。
“文和先生,你可能错会了本侯的意思。
本侯的身体一直以来都非常好,暂时还不需要考虑让后人**的事情。
所以,文和先生所说之事,暂时还是缓一缓的好。”
听到高临拒绝成亲纳妾的言论之后,贾诩当即匍匐在地,继续恳求道。
“侯爷,还请侯爷为江山大计所思虑。
况且,侯爷的年岁也已经不小了。
如今功成名就,早就该纳妾生子,有备无患!
若是侯爷不应允诩之请求,诩便长跪不起!”
贾诩这时候还是坚信,高临的身体肯定是有什么隐疾,只是不太方便说出来而已。
因此,他始终坚持,一定要让高临趁早纳妾生子。
哪怕后来高临说出了,皇帝即将驾崩这件事情,来解释自己方才的言语,依然没什么卵用。
这家伙似乎认定了,他高临不纳妾就是不行。
最后,高临为了不失去这个仅有的毒士,不得不苦笑着答应他。
你说,这叫做什么事儿?
他竟然被一个谋臣军师,逼迫的不得不去纳妾?
等到贾诩的背影逐渐远去之后,高临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不过,很快,他便意识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贾诩这厮,为何会如此熟悉,这两个女子的情况?
不对劲!
如果贾诩是因为担心自己身体有隐疾,突然之间要为高临讨几门亲事,怎么会一口说出两个绝色女子的名姓,以及各种情况。
完犊子!
高临这时候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他这是被贾诩坑了啊!
很显然,贾诩早就知道了这两个女子,而且一直准备将之推给高临。
今天,刚巧借着这个机会,顺利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不过,高临心中却也了然。
他身为一方诸侯,虽然年纪不算大,但是确实应该早早的诞下子嗣。
这,也算是古时候封建时代的一项传统吧!
对此,高临无法抗拒,也没有必要抗拒。
既然有美人儿主动送上门来,高临自然是照单全收。
这东西,就算不用,看着也很养眼啊!
说不定,多看看这种人间稀少的绝色,还会有延年益寿之功效。
……
在勇士城内休整了三日之后,高临便率领大军回到了金城郡,在治所允吾暂时驻守。
之所以选择允吾,作为大军的大本营。
一来,是因为允吾本就是金城郡的首府,也是人口最大,最富饶的城池。
二来,则是因为允吾离着破羌县城,距离不过百十里地。
一天之内,大军便可以从允吾,抵达破羌县城。
如今的金城郡,已经尽数落入了高临之手,只有破羌一城尚有六千叛军残党,誓死不降。
之前,他是没有功夫,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处理他们。
现在,该打的仗基本上也打完了,顿时间内没有任何紧要事务,需要高临去处理。
那么,这颗插在金城郡心脏处的钉子,也是时候该拔除掉了。
如今的高临帐下,可谓是兵强马壮,人才济济。
除了在安定郡的三千兵马,以及向北出击的四千大军。
还有三千精锐步卒驻扎在勇士一带,算是控制住了进入汉阳郡的咽喉要道。
往后,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从勇士出兵南下。
此外,不算这一万大军,允吾城中尚有七千大军!
这七千兵马,便是高临准备用来,对付破羌城中胡人的一柄利刃。
中平三年三月十三,高临亲率七千大军出征破羌,准备彻底消灭金城郡的羌胡叛军。
破羌城内的胡人叛军,基本上都是湟中义从胡。
也正因为他们全都出身于同一个胡人部落,才能够始终拧成一股绳,让北宫伯玉再次损兵折将,折戟沉沙。
但是,这群湟中义从胡在高临眼中,却未必就是铁板一块。
曾经的北宫伯玉,之所以拿不下破羌坚城,那是因为自己实力不够强大。
而他高临的威名,却是远播四海,在凉州境内可谓是止哭的良药。
很多凉州的孩童哭闹之时,他们的父辈就会喊道。
“云中县侯高临来了,云中县侯高临来了!”
然后,这些哭泣的的孩童,就会因为恐惧而立刻停止哭闹。
上一世,逍遥津大破吴军过后,张辽止啼的典故。
这一世,看来要被高临抢先了。
敌人变得更加强大,让人心生畏惧。
这个时候,手中只有一座城池的胡人,心中会不会泛起涟漪和别样的心思呢?
答案,必然是肯定的。
如果再加上贾诩奉上的计策,对城内守军的几大将领逐个击破,破羌县城并不难拿下。
天际苍茫,大地辽阔,深黑色的夜幕笼罩之下,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昏暗无比。
从允吾出征,行军到破羌城外,正好需要一整个白天的时间。
因此,当高临大军行至破羌之时,天色已经完全黯淡了下来。
没有冬日里的寒冷和冰雪覆盖,只有一声声战马的嘶鸣声,以及步卒们鼎沸的人声。
七千大军分成不同的几个方块,两千精锐轻骑兵在赵云的带领下,一直游走在众人安营扎寨的场地附近。
大军在安营扎寨的时候,是最容易受到敌军侵袭的,也是最容易被一击即溃的。
所以,行军向来稳妥的高临,便让赵云率领轻骑兵巡逻安防,防止敌军夜袭大营。
除开这两千宝贵的轻骑兵,黄忠和庞德率领着两千羌胡叛军,也就是勇士城内的那些投降士卒。
对于这些叛军,高临自然不会让他们直接解甲归田。
因为,那样做的话,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
他们造下的那些杀孽,都需要自己一刀一枪的去偿还。
这两千羌胡叛军,便是高临这一次,用来攻打破羌县城的炮灰。
这一仗打完之后,他们还能剩下多少人,那就要看老天爷的旨意了。
就算是全军覆没,高临心里也并不在乎。
其一,这都是一群该死的异族叛军,不值得他去怜惜和悲悯。
其二,这群叛军的战斗力并不强大,也并不是经过新式训练的精锐,死了也就死了,并不值几个钱。
相反,要是这些羌胡叛军活下来的多了,他还需要支付一笔不俗的军费。
和这两千羌胡叛军泾渭分明的,则是两千一路跟随高临,从并州而来的精锐士卒。
他们不仅受到过详尽的新式训练,也在战场上厮杀了许久,可以称作是真正的精锐步卒。
这两千精锐步卒,现在由高临亲自率领。
而最后的一千兵马,则是之前的汉民叛军,由张绣率领。
现在正在安营扎寨的兵马,主要是跟随高临良久时间的精锐步卒。
而汉民叛军也在一旁帮衬着,唯独只有羌胡叛军无事可做。
对此,这些羌胡叛军还天真的以为,高临在善待俘虏降兵。
“报!敌军骑兵来袭!敌军骑兵来袭!”
军营刚刚扎到一半的时候,传令兵便踉踉跄跄的跑了过来,大声地呼喊道。
听闻传令兵的喊叫,那两千羌胡叛军顿时慌了神,想要四向逃窜。
不过,随着黄忠、庞德二人亲自率领的黑卫司官兵,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落地之后。
很快,这两千羌胡叛军便稳住了阵脚,最起码不再到处乱跑了。
“战场逃兵,军法处置!”
黄忠一声暴喝,骇的那些羌胡叛军,差点儿就要尿·裤子了。
只是,尽管这些家伙暂时性的稳住了阵脚。
但是,想让他们正面迎敌,抵抗敌军骑兵的冲锋侵袭,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这群胆小如鼠的羌胡叛军,要是有那个胆量,也不会向高临主动投降了。
这,就是一群软骨头而已。
也不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鼓起勇气,参加叛军的?
毕竟,只要参加了叛军,那就是将自己的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
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滚落一地。
而反观那些正在安营扎寨的汉军精锐,则在高临的指挥下,快速放下各自手头的活计。
朝着高临所在的地方汇聚而来,快速而又准确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战阵。
“全军听令,出战!战!杀!”
这一次,高临亲自率领两千步卒,朝着前方大踏步而去。
整齐有序的步伐踏在褐色的泥土上,传来一阵阵“啪·啪!”的响动声音。
经过新式训练的精锐步卒,有着良好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究竟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些什么。
黑暗之中的马蹄声逐渐增强,这意味着来袭的敌军离他们越来越近。
两千精锐步卒摆成一个稳固无比的阵型,安静的等待着敌军骑兵的冲锋。
四百长枪兵,挺着长达六、七米的长枪,倾斜着插在地上。
在那四百长枪兵之后,则是八百弓箭兵和二百轻弩兵。
剩下的四百刀盾兵则是位于两侧,守护住整个战阵的命门所在。
像高临摆出的这种阵型,最怕的就是敌军骑兵,突然从战阵的两翼冲锋而来。
一旦侧翼被撕裂,那么战阵也就彻底完蛋了。
所以,除了四百刀盾兵守卫在两侧,赵云率领的两千精锐轻骑,也一直埋伏在旁边。
在这漆黑如墨的夜晚,来袭的敌军大概率发现不了,赵云率领的轻骑兵。
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来,数万马蹄踏地,千马狂奔。
“来了!”
站在战阵中央指挥作战的高临,看着面前已经不足一百步的骑兵,低声呢喃了一句。
他专门为骑兵准备的长枪兵,是时候展现出他的强大威力了。
对付这些轻骑兵,长度超过六米的长枪,便是世间第一大凶悍利器。
没有任何阴谋与诡计,有的只有战马与长枪之间,最血腥的较量。
冲锋在最前面的数十匹战马,当马上的其实看清楚面前,散发着阵阵妖异寒光的长枪阵之时,顿时心中大骇。
但是,正在急速奔腾中的战马,根本不可能停下。
更何况,他们的身后还有数千匹战马,正在朝着前方快速奔腾。
他们没法后退,也没法跳马求生。
不说这战马全速奔驰的时候,速度是多么的惊人。从上面跳下来非死即伤。
就单单说这千马奔腾,你要是不幸落入了马下,不出片刻时间,就会被无数马蹄踩成一滩肉泥。
破羌城内的胡人叛军,心里十分清楚,他们不可能正面抵抗住,高临大军的超强战斗力。
一旦放任他们攻城,用不了几天的时间,破羌城就会被攻破。
因此,他们必须趁着高临大军立足未稳之际,趁着浓黑的夜幕突然袭击。
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有一线生机。
这一次的夜袭,他们足足出动了四千骑兵,也是城内一大半的守军了。
这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只是,身经百战的高临,以及计谋百出的贾诩,怎么可能会想不到,城内的骑兵会发动夜袭呢?
早有准备的高临大军,一直都在严阵以待,就等着这些家伙耐不住寂寞,想要在野外决战。
“侯爷所说的骑兵克星,大概就是这些长枪兵了吧!”
后方军阵当中的贾诩,望着高临大军所在的地方。
借助着皎洁的月光,以及昏黄色的篝火,他能够勉强看到那一排排锋锐至极的长枪。
“哈哈!军师,你可能还不清楚,侯爷的脑子有多么好使。
那些长枪兵,虽然也是对付敌军的利器,可以绞杀无数的战马和骑士。
但是,事实上,更加恐怖的地方,其实并不在于那些密不透风的长枪阵。
而是站在他们身后的那些弓箭兵,以及手持单兵强弩的轻弩兵!
他们,才是骑兵的终结者和毁灭者!
哪怕是赵云将军率领的精锐轻骑兵,在这样的战阵面前,想要正面强攻,也是行不通的。”
站在一旁的黄忠,不由得大笑着说道。
自从侯爷发明了这种专门对付骑兵冲锋的战阵之后,他们这些步兵将领,也是大大的出了一口气。
虽然,这样的战阵也不见得,一定能够胜过装备了骑兵三宝的精锐轻骑兵。
但是,至少也能够五五开,两边是要各看本事,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对付这样的战阵,黄忠和赵云等人,那是很有经验了。
只要一股脑的冲击侧翼,撕裂开一个口子,便是最有效的方法。
然而,在战场上,向来都是多兵种混合作战。
这种军阵的两侧,肯定会有大量的刀盾兵,以及轻骑兵护卫,防止敌军突袭。
多兵种的联合作战,才是最为顶级,最为无懈可击的战争武器。
闻言,贾诩稍微思索一番过后,当即点了点头。
“侯爷之大才,世间罕有!”
“轰轰!”
一声声巨响传来,无数战马倒在了锐利而又密集的长枪阵面前。
战马的嘶鸣声,骑士的哭嚎声,声声刺耳!
不过片刻的时间,先后便有数百匹战马死在了长枪阵面前。
而高临这边,持握长枪的士卒,伤亡的数字竟然保持在两位数!
而且,这些伤亡的步卒,大多还是被那些弓马娴熟的骑士,用马弓射伤,或者射死的。
真正被骑兵近身杀伤的士卒,可能都没有超过十个。
骑兵的坟墓,绞肉的机器,长枪兵的这些个称号,可不是凭空而来的。
按照原本的历史,还要过上好几百年的时间,才会出现大规模的长枪兵。
高临使用的这种战阵,其实还是模仿西方马其顿战阵,然后进行改良过的。
在长枪阵尽情肆意绞杀敌军骑兵的时候,更加恐怖的箭雨正在无差别的覆盖向敌军骑兵。
死在长枪阵前的骑兵,最多不过四、五百人,而死在箭雨之下的敌骑至少也要超过了八百人!
只是一轮冲锋,夜袭的胡人骑兵,便付出了难以想象,不可接受的代价。
长枪阵阻碍了战马的奔腾,让无数骑兵停在原地,变成了一个个活靶子,被箭矢攒射成一个个刺猬人。
平常时候,骑兵冲锋虽然也畏惧于弓弩兵,会有不少骑兵死在箭雨之下。
但是,骑兵冲锋的速度极快,弓弩兵还没有射出几根箭矢,他们便已经冲到了敌军阵中。
因此,寻常战阵里面的弓弩兵,对于骑兵的威慑力并不算大。
顶多顶多,也就是能够多杀几个敌军吧。
然而,自从有了宛如禁区一般的长枪阵之后,弓弩兵的恐怖威慑力便被无限的放大。
他们甚至都不用瞄准,随便朝着人群当中攒射,便一定能够成功命中。
“撤退!撤退!”
夜幕之下,来袭的敌军根本不知道,他们被什么东西死死地阻拦住了。
此时的他们,在肝胆俱裂的情形下,一心只想要逃回破羌城中。
至于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他们可不想葬身在恐怖的长枪阵,以及漫天的箭雨当中。
长枪阵前,一片血肉模糊,无数战马与骑士的尸身混合在了一起。
狰狞血腥的肉泥,已经分不清究竟是人·肉,还是马肉了。
眼看着敌军想要撤退逃跑,高临当即大手一挥,高声呼喊道。
“变阵,追击!”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战争缓缓变形,长枪兵取出埋在地下的枪柄,朝着左右两侧快去跑去。
而原本深处两翼的四百刀盾兵,则瞬间来到了战阵的正前方,朝着疯狂逃窜而去的敌军骑兵尾部追击而去。
在那四百刀盾兵之后,则是大量的弓箭兵和轻弩兵紧随其后,亦是紧追不舍。
高临并没有追出去,而是朝着后军缓步走去。
因为,追击的主力,其实并不是这些变阵的步卒,而是一直隐藏在暗处的两千轻骑兵!
他们,早就在赵云的率领下,全速奔腾着,朝着敌军� �腹部猛冲而去。
只一瞬间,阵型井然有序的轻骑兵,便将敌军的腹部彻底撕烂。
前面已经逃跑掉的一千余骑兵,赵云也不打算再去追了。
他们开始调转马头,去专心对付被切断尾部敌军——多达一千余人的骑兵队伍。
两千养精蓄锐,士气昂扬的轻骑并,本来战斗力就要远远超过胆战心惊的胡人骑兵。
更遑论,从后方一路追赶而来的步卒,此时也出现在了绞杀的战场上。
手中的大盾轰然挥砸,一匹停止了奔跑的战马轰然倒地,整条马腿的骨头被彻底打断。
利用大盾挥砸马腿,也是高临用来对付骑兵的办法之一。
特别的,如果遇到那些重装骑兵,甲具骑兵的时候,轻武器便没有了丝毫作用。
就连长枪阵这些东西,也都失去了作用。
这个时候,就只能选择用盾牌,铁锤这些重武器挥砸,才能对重装骑兵造成一定的杀伤力。
“战!杀!”
一声声厉吼传来,不论是骑在战马上的精锐骑士,还是步战的精锐步卒。
亦或是舍弃了弓弩,拿出随身携带的铁棒参战的弓弩兵,浑身爆发出了一股强烈的杀意。
今夜的月亮,似乎有点格外的鲜红明亮,点缀在半空中,似乎在遥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