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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我想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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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城外,卫青也恨的直想抽自己。

又是一次失败。

他本计划以步步紧逼的方式逼着敌人和自己决战,以便充分发挥汉军数量上的优势,但对方却识破了这个计策,死死的龟缩在城内不肯出来。凤阳城虽不高,但在一万“不死之师”和三万普通金军的守卫下,居然是固若金汤,无法撼动。

卫青恨恨的看着凤阳城,落日的余辉下,凤阳城仍是那么安详,但城下却尸体堆积,一片萧杀景象。白不信来到卫青身后,手里拿着一封文书,却并没有递过来。

“又是大司马的催战文书?”卫青问道。

白不信点头:“是,这一回还要求咱们派一个人去汇报一下战况。”

卫青皱眉:“现在哪有空闲的人去和他们坐而论道?”

“我去吧。”一边上响起一个声音,“老道一直很有空的。”原来是左慈。

卫青和白不信齐齐的看着左慈,卫青问道:“左道长,你可能说得清军情吗?”

左慈诡异的一笑:“他们听得懂军情吗?以老道的看法,那些人所懂得的军情,只怕并不比老道更多。何况老道于军情不是很懂,但这些日子眼中看着这攻战也明白了七八分,有这些就足够了,至于剩下的,不过是云里雾里的把他们唬住的功夫而已,这个功夫老道还是有的。”

卫青扑哧一笑,连白不信也露出笑意。左慈虽然不是官场中人,对官场却还真是够了解的。“你去吧,”卫青点头,“这一方面只怕咱们军中只有你有此特长了。”

营门处,花木兰和琪木格正站着看天。一阵冷风吹来,花木兰打了个冷战。“琪木格妹妹,你在外面站了好久了。”花木兰提醒道。

“我不冷,我想再站一会儿。”琪木格的脸冻的通红,却仍不肯回去。

花木兰叹息了一声。

昨天,她亲眼看到琪木格望着凤阳城偷偷抹泪。她知道,琪木格是为自己同胞而哀伤。虽然卫青屡战不胜,但从现在的情形看,只是因为卫青急于获胜,而不是因为不能取胜,现在凤阳被汉军团团围困,金军的失败是早晚的事情,一旦城破,这四万金军哪有生还的道理?琪木格自入汉营,亲眼看着金军一次次被屠杀,心中的哀伤又无人可说,自然十分难过。

花木兰的手温柔的搭在琪木格的肩上:“琪木格姐姐,别多想了,有些事我们是控制不了的。你有卫青,有一个家,这就是女人最好的东西了。”

琪木格苦涩的一笑:“家?我现在哪里有家?卫青是我的主人,却不是我的丈夫,花妹妹,我也想有个家,有仆人伺候着我的饮食起居,可是,我不是你,现在我仍然只是个奴隶。”说着说着,琪木格的眼圈红了,她低下头,匆匆走开。

花木兰呆在那里。琪木格没有家,没有仆人伺候,她呢?她曾经有过一个幸福的家,但那是很小的时候了。那以后。。。。。。她站在那里,脑海中想起自己曾经有过的另一个“家”,想起了她的另一个仆人。。。。。。

那是在青城。离此数百里。

城北,一大片破落的茅草房一个挨着一个。这里是最贫苦的人的栖身之所。他们不但没有家当,甚至没有土地,连进城住茅草房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们交不起城里的人头税。然而城外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强盗、野兽、金军不时的骚扰,无论哪一种都会让这些近于赤贫的人面临灭顶之灾。所以他们只有相互依靠,聚集在一起以求自保。

在这大片的茅草房中,有一处有一点特别。表面看,与别处没有什么不同,破落的茅草屋顶一个挨着一个,让人担心一旦失火,人们如何逃生。但如果你绕着这个挨得很密的屋顶走一圈,你会奇怪的发现,这些屋子居然是连在一起的,中间连个缝隙都没有。如果你好奇心过剩挨个去推那些破旧的木门,你会更为吃惊的发现,这些门只有一个能够打开,其他的门后面都是上好的青砖砌成的墙壁。

那唯一能打开的门里,是一个另类的世界。在茅草屋顶下面,是整根的上好木料和琉璃瓦建造的屋顶,只不过在这个真屋顶上面又用茅草建造了几个假屋顶,为了更逼真,还让这些屋顶错落有致的排列着,好象是好几间小茅草屋一样。

房间的四壁都是优质的青砖所建。屋子虽然不是很大,但屋内十分整洁,幔帐低垂,宽宽的大床上是“贡料居”买来的被褥。一个梳妆台放在床边,红木的台子,大大的铜镜,梳妆台的抽屉里放着一些首饰。旁边的衣柜里,一些时尚的衣服挂的整整齐齐。

如果在城里,这至少是一个大富人家的小姐的闺房,而在这赤贫的人所聚居的地方,这屋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件衣服,都足够买下整个聚居区了。

不过,千万别打这里的主意!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没有任何人敢于接近这个神秘的屋子,每个人都知道,这里有厉鬼为崇,一旦你越过了这屋子门外环绕的那一道小水沟,近前三步,必死!

屋子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奇怪的人。这人身高不足三尺,整个身体好象都蜷缩成一个团,他根本不用弯腰,下巴就已经贴近小腹,后背象驼峰一样高耸。

这是一个侏儒。一个严重驼背的侏儒。自从他收拾完屋子,他就一直那么坐在角落里。房间里有椅子,也有床,但他不去坐,也不去躺。那是小姐的。他绝不会去玷污了小姐的任何东西。虽然小姐现在不在家,有时很久都不回来,但他绝不会因为小姐看不到就去坐小姐的椅子,或者躺小姐的床。

事实上,即使坐在地上,睡在地上,对他而言也已经是美如天堂了。从他儿时能够记事的时候起,他就一直睡在垃圾堆里,他奇怪的体形连乞丐都看不上他,经常被同样在垃圾堆里生活的人欺负。小姐发现他时,他已经只剩一口气,连嘴里都爬出蛆来。

是小姐救了他的命,现在能在这样的一间屋子里生活,他已经十分满足了。

事实上,小姐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坐了自己坐过的椅子,躺了自己睡过的床,但他在乎。

虽然现在他们远离家乡,生活在辽城城外这样一个下等的地方,但小姐就是小姐,永远是花木兰小姐。他永远不会对小姐有一丝一毫的不敬,哪怕这种不敬在别人看来根本是无关痛痒的事。

门外传来霹雳惊雷的声音,雨点打在屋顶上哗哗作响。他慢慢的站起来,头几乎紧贴着地面,一寸一寸的慢慢看着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

这屋子的确很好,但看来建成已经有一定的年头了,所以如果下大雨,墙角有时会有一点点渗水。

他绝不能容忍小姐住在一间地面上有积水的屋子里。为此他曾偷偷冒险走到门外,把所有可能渗漏的地方都用灰泥认真的涂抹了好几回。然后,他用一把刀在自己的胳膊上狠狠的割了几刀。

那是对自己不听小姐命令的惩罚。小姐亲口告诉过他:“阿福,不要到屋子外面去,不要让人看到你,一旦他们发现你,就会当作奇闻传播,如果这种奇闻被金人听到,我们就再也不能住在这里了。”

小姐的话他从没有不听过。有一次小姐离家过久,又忘记事先给他留够食物,当小姐回来时,他已经饿的奄奄一息了。但他根本没有离开家门一步----当然,从那以后,家里一直备有一个月的食物。

只有这一次,他违背了小姐的命令。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能让小姐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绝不能让积水出现在小姐的屋子里。小姐虽然不是金枝玉叶,但她绝不能受这样的委屈!

他终于把四面墙角都探查完了。没有渗水。他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重新走回角落坐下。

门外,闪电一个接着一个,大雨已经下了很久,小姐仍没有回来。

阿福的神色有些悲哀。

他猜得到小姐上哪里去了。一定又去看阿土少爷了。每次小姐去看阿土少爷,回来后都会发一夜的烧,但她总是忍不住要去看一看。现在雨这么大,小姐回来后一定又会发烧。

他突然站起身,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嘴巴。阿福,你这个白痴!还不赶快烧水准备小姐回来洗澡?你真是懒到家了!

他急急忙忙的走到厨房,借助一个小婑凳把水缸里的水舀到大锅里,点火烧水。然后吃力的把一个比他身高还要高的大木桶搬到屋子里,认真的用一块抹布把木桶里里外外都擦的干干净净,再在木桶底铺上花瓣、香草。

水烧开了。他擦了擦头上的汗,感觉自己干的很不错。“阿福,嗯嗯,你以后要记得,不能再等小姐快回来了才想起烧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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