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这次KTV之行俨然变成了芙蓉的个人演唱会!
虽然观众只有两个人,但这并没有影响芙蓉的兴致。这个从异界来的小牧师,竟然把周杰伦所有的快歌全都唱了一遍,就连最新专辑《惊叹号》里的《水手怕水》和《琴伤》也没有漏掉。
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
铃不铃不铃我的闹钟怎么叫不醒我
芙蓉将已点歌曲里最后一首周杰伦的《水手怕水》唱完,终于放下了话筒。抄起桌上的可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已经半罐下肚,这才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今天唱得实在是太过瘾啦!”芙蓉窝在沙发里,满脸的幸福和满足,“要是我会说英语的话,一定会把阿姆的歌也学了的!”
有芙蓉如此惊艳的表演在前面,袁奋和赵琳儿之后唱起歌来也就有些索然无味的感觉来。两人随便点了几首喜欢的歌唱着,不时地聊着天,芙蓉则靠在袁奋的肩膀上呼呼睡了起来。
唱RAP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种歌曲歌词又多,速度又快,一般人唱上个两三首就得听一下,更何况芙蓉同学一连唱了十几首还没有停歇过,中间更是连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人家开演唱会的时候还会趁着换衣服休息一下喝点水,可芙蓉不这样,她觉得还是一口气唱完来的过瘾。
看着芙蓉在自己肩膀上打着呼噜、留着口水的可爱摸样,袁奋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要知道一个月前,芙蓉还是个连台灯和身份证都没有见过的小土鳖呢,现在她不但已经能够一个人出门买东西了,就连RAP也唱得那么有模有样。
这可都是我的功劳呢!
————
“真的不需要我送你们回去了吗?”赵琳儿站在奥迪门前,开口问道。这个女人刚才一个人干光了一整瓶红酒,现在仍然一副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
袁奋和芙蓉两人都不喜欢喝红酒,前者没有这个习惯,而后者则认为红酒里面有一种酸酸的味道、很奇怪。
相比红酒,袁奋比较偏爱啤酒,冰冰的,大口大口喝下去的感觉很爽。不过若是往红酒里面到点可乐或者雪碧的话,袁奋倒是可以接受。
虽然这种喝法在有些人看来是一种很土鳖的行为,但是他觉得只要自己喜欢、喝的开心就行,去管那么多干什么。
刚才唱歌的时候,他就帮芙蓉这么配了一下。尝过一口之后的芙蓉顿时爱上了这种味道,一口气将一整杯喝了个精光。可惜再想喝的时候,却发现酒已经被赵琳儿全部喝完了。于是她便将这种配方给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可乐还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呢,竟然能让那么难喝的红酒变得如此美味!恩,回家之后试试看可乐拌饭吧。
“不用啦,你先走吧。”袁奋摇头,“我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一个多礼拜,都快生锈了,得多走走,活动活动。”
“对的,我得陪袁奋一起活动,谁让我是他的女朋友呢?”芙蓉挽着袁奋的手臂说道。
“行,那我就不继续当电灯泡打扰你们的两人世界了。”赵琳儿笑着对袁奋说道,“公寓的钥匙已经给过你了,到时候自己开门进来,不过声音轻一点哦,明天我五点就要起来呢!”
“啊,你那么早起来干嘛?”芙蓉很纳闷。
在她看来,睡觉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喜欢的啊。怎么会有人那么早就起床?在阿莱斯大陆的时候,要不是每天早上老师有规定必须在六点的时候就起床修炼魔法,自己每天都会像现在这样睡到中午。
和老师比起来,还是我们家袁奋好,他就不会让我早起,嘿嘿。
“同学,我得上班啊,明天更是要去赶飞机!哪像你们那么悠闲,想睡到啥时候就睡到啥时候?”赵琳儿叹了口气,钻进车门,“好了,那就这样吧,我先走了。有事情打电话给我。”
袁奋笑看着赵琳儿驾车离开,牵着芙蓉的手,走出了停车场。
现在是晚上十点半,对于夜猫子来说,S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已。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还是那么的多,熙熙攘攘的,很热闹。店家为了招揽生意,将自己的招牌灯光开到最亮,加上路边的路灯,使得漆黑的夜变得像是白天一样。
今天的芙蓉,终于穿上了那套从美特斯邦威买的衣服——红色短袖T恤和那条让袁奋喜爱万分的牛仔热裤。白皙的皮肤在五彩霓虹的照耀下给人一种人间仙子的感觉。
性感时尚的穿着加上她绝美的容颜,让许多来往的男性生物驻足观望,流连忘返。有不少男人都因此撞在了电线杆上,或者被身旁的女友拎着耳朵拉走。
芙蓉是个喜欢热闹的女孩子,左手被袁奋牵着,右手拿着一根糖葫芦啃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两人亲密的样子,和地球上的普通情侣并没有什么两样,一副甜甜蜜蜜的热恋样子。
又有谁会想到,两个人的相遇,会是这么的不可思议?一个是普普通通的高中毕业生,另一个却是从异界穿越而来的魔法师。
两人手牵手,谁也没有说话,就慢慢地这么走着,灯光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
“Eighteen”酒吧离开S市某处著名的景点并没有多少距离,据说那里是看夜景、谈恋爱的绝好去处,袁奋之前一直是单身,所以也没有兴趣一个人去那里装深沉。
两人来到这儿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人相对白天来说少了不少,而且都是一对一对紧紧簇拥着,悄声说着甜言蜜语。
袁奋拉着芙蓉加入了他们,两人紧靠着趴在护栏上,看着夜色,吹着江风聊着天,惬意万分。
“袁奋,袁奋。”芙蓉轻轻地拉了拉袁奋的袖子,轻声说道,“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不许乱想哦。”
“嗯,问吧。”袁奋静静地看着芙蓉,等待着她的下文。
“如果,我是说如果哦。”芙蓉的声音很轻,听上去有一种缥缈的感觉,“如果我有一天突然离开你的话,你会怎么样啊?”
“离开我?”袁奋愣了一下,“我记得一个月前在KTV里我曾经说过,除非你自己要走,否则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赶你走的。”
“嗯,我记得。”芙蓉点头,想到一个月前袁奋发誓时的样子,芙蓉心中就很感动。自己当时才刚来地球不久,什么都不懂,袁奋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
“所以,你说要离开我,那一定是因为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让你伤心了。哦,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拒的外力。”袁奋摇了摇头,“我们先来说说第一种可能吧,放心,芙蓉,我不会做任何让你伤心的事情的。你是我的初恋,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女孩子,我疼你还来不及呢,第二种……唔……”
光明神在上,袁奋你就是个大笨蛋!竟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还要我主动亲你,太过分了!
袁奋的话才说到一半,却被芙蓉用嘴巴给堵住了。
这个小妮子红着脸踮起脚,狠狠地吻在了袁奋的唇上。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亲袁奋,完全不懂得神马要领,想到袁奋曾经亲自己的方式,当下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袁奋的嘴唇。
淡淡的、软软的,好像并不怎么好吃的样子嘛。
袁奋只觉得脑袋轰隆一声,愣在了原地。
我勒个去,又被强吻了?
下意识地将芙蓉柔若无骨的身子抱在怀中,袁奋顿悟了——我可真是个笨蛋啊,电视里面不是说过吗,对于女人提出的这类问题最好不要用语言去回答,因为任何甜言蜜语都比不上一个深情的吻来的有用!
光明神在上,我竟然还在那里像个傻瓜一样分析,真的可以回家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袁奋顿时低下头,轻轻地将芙蓉的嘴唇含在嘴里,好像喊着果冻似的,轻轻吮吸起来。他感觉到怀里芙蓉的身子轻轻地颤了一下,脑袋害羞似的往后缩了缩,可她那双搂住自己后背的手,却更加的用力了。
袁奋微微地睁开眼睛,发现芙蓉闭着眼睛,一副享受的模样,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好像在说话。
舌头敲开芙蓉贝齿的同时,芙蓉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身子也变得滚烫。袁奋当下不再犹豫,温柔地探索了起来。
两个人口舌纠缠了好一阵儿才分开,芙蓉的脸已经红得像是快要滴血了一样。
她媚眼如丝地看着袁奋,吐气如兰地说道,“袁奋,你太过分了,不过我还要……”
听到这似嗔似娇的声音,闻着芙蓉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体香,袁奋觉得自己的血管都快要爆掉了,再次低头吻了下去,芙蓉闭着眼睛,哼哼唧唧地、生疏地回应着袁奋,双手紧紧地搂着他,仿佛想要将自己融进他的身体里似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