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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土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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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味在剧情的最开始是一副特别标准的文艺青年打扮。

什么叫特别标准呢?

大概就是程式化,特别符合人们想象中的文艺青年形象。

长发、墨镜,脖子上挎相机,脚底下蹬皮靴。出门不开车,就得骑挎子。骑车的时候还得穿件皮夹克,拉链还得是斜的,这样才够味儿。

于是,每天上戏之前,大本事都得在化妆间里捯饬好一会儿。明明是现代戏,他却感觉跟拍古装戏没什么差别。

大本事跟海青是同学,京影97级,黄雷的学生。同一级的还有笑傲江湖里演林平之的李杰,瞅着像是mini版于飞鸿的闻峥嵘。虽然没96级那么星光灿烂,但也算得上是有名的明星班,净出演技派。

“师兄好!”

这天早上,大本事正对着镜子捯饬头上那顶不听话的假发呢,耳边却传来了招呼声。

“哟,万年,今天来的挺早啊!”

大本事对万年的印象不坏,演技不错,平时也不像别的公司的二世祖似的,在剧组吆五喝六。更重要的是,这小孩是自己师弟啊!

裙带关系,左扯右扯总能拉上,这就是专业院校的作用。

“有点事儿想请教您一下。”万年笑道。

“什么事?毛锋的演法?挺简单的吧。”大本事好奇道。

万年解释道,“不是毛锋,是电影里的一个角色。”

大本事之前演过猪八戒,虽然褒贬不一吧,但总归是演出了自己的味道,锦毛鼠,影子猪,那两段单元的剧情也挺感人。

这次过来,万年也是想问问关于白小年的事情。

虽然决定要在现场听导演的指示,但万年还是想尽量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要是全按着原电影的路子走,那自己顶多也就是第二个苏有鹏。

自从上次接到流星雨邀请,万年心里就有点气不顺。

作品不分高下这种话,都是嘴上说的。

风声跟流星雨放在面前让你随便选,就是傻子也知道选哪个。这就是等级,这就是高下!

万年虽然面上平平常常的,但是心里还是挺为自己的演技骄傲的。雷阵雨这么一来,让他心里还真就开始犯嘀咕了。

难不成换个人来,他也能跟自己似的?

穿越顶多是让自己多了点前知,多了点经验,不加身体素质不说,多的那点心理素质也被几年的婴儿生涯磨了个干干净净。

虽说是二周目的号,但是他除了知道路该怎么走之外,啥装备没有,啥技能也没保留。

荷尔蒙一冲撞,热血一上头,还真就有点糊涂了。

“什么角色?”

万年答道,“叫白小年,在剧情里是个唱昆曲出身的军官,跟上级有点肉体关系。”

“兔儿爷!”

“对,是这个意思。”万年点点头。

“那你想问什么?”

万年想了想,“您说,这个角色,他是该往哪个方向上塑造呢?是年轻英俊,青春年少?还是该阴柔妩媚,就跟一个人戏不分的伶人似的?”

大本事笑了笑,“你问我没用啊,得看你自己的理解啊。”

他又补充道,“就比如说,我要演猪八戒了,那我也不能去问徐征对猪八戒什么想法啊。”

徐征的猪八戒,特点是天真无邪,装傻卖萌。

而大本事的猪八戒就更像是一个成年人,一个比较怂的成年人。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慢慢觉得猪八戒的乐观和开朗性格中始终贯穿着极大的精神胜利法,像是一种极致的阿Q精神的体现。我不愿把猪八戒演成一种特别俗、特别低级趣味的搞笑人物,应该是自然流露出来的幽默。”

甭管想法跟演出来的一样不一样,人家总归是找出了第二条路。

白问!还是得自己寻思!

······

“嘿,你这造型,挺有意思啊。”几日之后,万年看着化妆间里的姑娘傻乐。

“怎么了?我觉得挺好啊。”刘思思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自我感觉还不错。

毛锋执意要跟秦素素结婚,而在结婚的第二天,这小子却号称自己得了恐婚症,一溜烟跑到南方去了。无奈之下,秦素素只能先把优优托给毛家父母照顾,而自己去找回毛锋。

几日之后,毛锋从粤州回来,告诉姐姐自己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商人龙瑾。豆豆把毛锋的行踪告诉了秦素素,素素到酒店大闹一场。最终,素素和毛锋离婚,并到粤州工作,把优优留给毛家照顾。

在老实了一段时间之后,毛锋的心再度骚动了起来。这一次,他看上了来余味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的农村姑娘潘美丽。

或许是演技不错,或许是形象适合,总之,刘思思在试镜中得到了潘美丽这个角色。

潘美丽,农村姑娘,豆豆的熟人,保姆潘凤凰的妹妹。刚进城没什么见识,自然是被毛锋这个渣男给很快拿下了。

农村姑娘嘛,在打扮上肯定也得乡土化起来。

说实在的,这也是一种固有印象。人家潘美丽都有博客了,还不知道该怎么打扮?

不过,除了剧组之外,观众也往往对某些角色有着固有的印象。若是让潘美丽打扮的时髦起来,估计观众又要开始质疑:一个农村姑娘怎么还穿的这么时髦呢?

不过,这些跟后世电视剧里,小职员住大house的设定没法比。

大概,后世电视剧的观众都是阴兵,从来没见过阳间的生活,看着什么都相信。

也就只有阴兵,才能在视频网站上刷出好几亿的播放量来。

阴兵,我的超人!

潘美丽的打扮确实很乡土,头发梳到右侧编成麻花辫,看着这个发量,万年都有点怀疑,这姑娘走路的时候会不会不平衡。

床单似的花裙子,黑T恤外头套一件绿色的开衫。虽然大家形容小姑娘漂亮的时候,都会说长的跟一朵花似的,但要是真有姑娘穿的跟一朵花似的,那肯定不太好看。

“准备,开始!”

余味的摄影工作室是在京城的一个创意园区取景,这地儿算是赞助商之一。

打板声一响,街上的行人就走动了起来。

镜头对准了手里拿着一张纸条,左顾右盼的刘思思。

她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托特包,里头满盈盈的,看起来装满了东西。今天服装师还特意给她加了一条格纹丝巾,本来还不太土,加上这条丝巾之后,农村姑娘想要变得时尚的那股味就更浓了。

刘思思光顾着找摄影工作室,却没注意身后正在打电话的毛锋。

于是,很戏剧性的,俩人就撞到了一起。

万年本来眼神里带着点不高兴,小爷不说是银枪小霸王,怎么着也算是文化馆大卫科波菲尔呢,就这么没排面?

没想到,眼神往上一瞟,看到的不是什么没眼力见的路人,而是个淳朴的土妹子。

当然,主要是漂亮!

“不好意思啊,俺不是故意的。”刘思思忙道。

万年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姑娘,估摸着也是恨不得当场给她朗诵一首诗。

这个时候了,他肯定不能责怪人家姑娘,多不绅士啊。

“我们认识吗?”

刘思思警惕的后退一步,心想这人该不是傻子吧?怎么撞了他,他还过来问这样的问题?紧接着转身便走,想要离这个怪人远一点。

万年眼神一怔,跟了上去,“那我们既然不认识,撞到了,说明很有缘分,对不对?”

刘思思也不理他,光顾着向前走,一边走,一边还左右张望。

两人就这么一个走,一个追,来到了余味工作的照相馆前。

潘美丽刚来京城,需要办暂住证,于是毛豆豆就推荐她去余味的照相馆来拍照。说出来意之后,余味本来想直接开整,谁知毛锋却有了新主意。

“等会儿,我自我介绍一下。”万年轻轻一甩头,一脑袋卷毛随风飘动。

隔着监视器,刘姜都感觉一股子闷骚气扑面而来。

万年继续道,“我叫毛锋,是毛豆豆的弟弟。而他呢,是我姐姐的老公,也是我的姐夫。当然,我就是他的小舅子。这家店也就算是,有我一点点股份吧。”

“你刚才说拍什么,证件照?”万年正色道,刚才还一脸骚气的表情,此时却正经无比,“我再赠送你一个写真怎么样?”

“啥叫写真啊?”

万年摆摆手,让余味别急,接着道,“写真,就是穿上很多很漂亮的衣服,然后摆出很美丽的pose,很棒的!”

“俺不拍!”

“为什么不拍啊?”万年讶然道,“你条件这么好,不拍写真可惜了。”

刘思思歪歪头,“多少钱?”

“八百块钱,算我赠送你了。”万年笑道,泡妞嘛,就是得下血本。

大本事此时也看明白了,毛锋这小子是又开始动歪脑筋了,“就是,你替她付写真的钱是吧?”

“嗯,是啊!”

“姐夫啊,就是得告诉你。”大本事严肃道,“这个八百是原来的价钱,就现在吧,它涨价了,现在是两千一组片子。”

说罢他又对前台道,“小张啊,找你锋哥收一下钱!”

······

毛锋算是万年演过的最单纯的角色了,没啥太深的心眼,家庭也幸福美满,没什么过去跟伤痕。就是一个一心想着泡妞的青春骚男,演起来可太简单了。

若是说毛锋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极度的自信跟自大。从小被家里人宠着,还长得帅,没受过什么挫折,自然心里会觉得自己干什么都行。

而且,他之前的恋爱经历也都是一帆风顺,不说是海王,也算的上是万花丛中过,叶子随手摘,好过的姑娘不计其数。

他追求潘美丽的原因也很简单,第一肯定是因为对方漂亮,第二则是因为家人的一句戏语。

之前跟秦素素离婚的时候,毛锋的妈妈就曾经说,让他找个单纯的农村姑娘。

于是毛锋就把这句话当成了圣旨,开始追求潘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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