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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九章 风筝东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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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蓝天空,苍茫大地!

一名少女骑着白马,缓慢的行走子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路奔向东南而行。

她穿着一身蒙古衣衫,头上戴着一顶金丝小帽,秀长乌黑的头发垂下来,随着微风轻轻飘摇,说不出的惬意。

她有一双蓝汪汪的美眸,顾盼之间,有着别样的娇媚。

鼻梁微微挺起,皓齿嫣然,粉红的唇微微上挑,偶尔哼着小曲,微笑时,脸蛋俏丽华彩,恍若一轮神秘的明月。

她就是突厥公主,金木大汗的掌上明珠风筝。

风筝为了逃避熊都的死缠烂打,躲到北疆,找多格谈心,却没想到又被多格给出卖,打到了看守自己的几个亲卫,便又回到了首府苏台,但却没想到熊都不来纠缠自己,但熊都的老爹却又上门来逼亲,连着金木大汗也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像是蚊子一般墨迹个没完没了,好不烦躁。

若耳边真是一只蚊子,风筝随手捏死,也落得清静,可是蚊子偏偏是自己的父汗变的,又不能真的捏死他。

思来想去,风筝只好继续‘潜逃’。

这一次,北疆是不会去了,思来想去,她把目标选在了倭国。

中原富庶之地,她游走了个遍,早就没有了兴趣,而倭国,自己却从未去过,听师傅说,那里的男人很猥琐,女人很温柔,风情迥异,男女可以同浴,真是奇怪变态的民族,怎么也要去瞧瞧。

而且,更为紧要的是:那个什么陈小九,不就身在倭国吗?

风筝之所以对陈小九充满好奇,还是源于多格!

多格是她的哥哥,有能力,有魄力,有野心,将四分五裂的草原部族统一起来,建立了不世功勋。

男人做到这个地步,整个草原,也找不到第二个男人,能与哥哥相比,那个什么熊都自称什么突厥第一勇士,但又怎么与哥哥多格相比?

但是,陈小九却是让哥哥忌惮的人,甚至是忌惮到骨子里的人。

那无疑就说明,陈小九至少是与哥哥处在同一水平的男人,这样的人,难道不该去见一见吗?

而且,这个陈小九居然将哥哥吓得疑神疑鬼,嘿嘿……谁让多格是自己的哥哥了,这个陈小九,就由我来解决吧。

正因为此,风筝有了前往倭国游玩的冲动吧。

风筝手中有一张师傅送给她的地图,在地图上明白无误的标明了,从突厥东南阔江,走水路可以到达倭国,而从这里到阔江却有两条路,风筝自然是选择平坦易走的大道了,只是她又不急着赶时间,一路上慢吞吞的,顺便欣赏草原风光。

*********

熊都一万士兵装扮成五支商队,立刻沿着东南方向出发,行路甚急,一路寻找风筝的影踪。

他们手中有风筝的画像,一路上,见着女人就盘问,但却始终没有发现风筝的踪迹。

终于,在第六天,熊都的亲卫托木发现了一匹白马,而那批白马正是风筝的坐骑。

托木大喜,没有过分靠近,而是立刻给熊都报信。

熊都得到了托木的消息,心中大喜,急忙带着大部队赶来他是打定了主意,怎么也要得到风筝。

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傍晚十分,追上了风筝所骑的那匹白马。

他们都是商队装扮,所以也就没有让游玩的风筝过于警觉,熊都带着人闯到前面去,将四面八方围住,这才慢慢收拢,将风筝困在中央。

风筝此时才收回心思,看着足有万人的队伍将自己包围,心中一动,想着谁这么大胆,居然抢劫到自己头上了?不想活了吗?

“风筝,是我呀,我是你的丈夫熊都!”熊都在一众亲卫的拱卫下,笑着的向风筝打招呼。

“居然是熊都?”

风筝真是气得娇脸绯红,看着熊都笑得灿烂,越走越近,冷着脸嗔道:“你是谁的丈夫,再敢胡说,看我不割了你的舌头。”

熊都一看到风筝那张诱人魂魄的娇脸,就兴奋得连骨头都酥了,他下马,正面截住风筝,讪讪笑道:“就算我现在不是你的男人,将来也是,你早晚都要嫁给我的,咱们的婚姻大事,在你我还未出生之时,就已经订好了的,长生天也是点了头的,谁也改变不了,风筝,你又何必这么固执呢?”

“不要脸!”

风筝哼道:“我的婚姻由我做主,长生天可以决定我的幸福,我的生命,但却不能决定我的爱情,熊都,你死了心吧。”

熊都脸色变得难看,气呼呼的哼道:“风筝,你为什么要决绝我呢?难道我配不上你吗?我是突厥第一勇士,放眼整个突厥草原,还有比我更加勇武的男人吗?”

“突厥第一勇士?”风筝哼道:“我哥哥多格就比你勇武!”

“多格是你的哥哥,又怎么能算数?”

熊都气息一滞,才讪讪道:“而且,多格右贤王是长生天选中的首领,是神,自然比我厉害,但是,若论及勇武,我却未必输给多格。”

“勇武不输多格?”

风筝笑了一下,玉手指着熊都说道:“我且问你,什么是勇武?”

熊都回道:“力拔山兮气盖世,这就是勇武。”

“哈哈,真好笑!”

风筝笑得灿烂至极,恍若一朵绽放娇媚的鲜花,直言道:“熊都,你若真是比多格勇武,为什么结束草原部族纷争,一统草原的俊杰是我哥哥多格,而不是你?为什么我哥哥可以做到右贤王的位置,而你,只能在卡巴左贤王的祖荫过活?为什么突厥将领心甘情愿的听从多格的军命,而对你熊都的军令置若罔闻?”

“我……”

熊都被风筝问的张口结舌,好半天,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因为多格是金木大汗的儿子!”

“你错了!”

风筝立刻打断熊都,直言道:“应该为我爹是多格的爹爹,所以我爹爹才做了突厥的金木大汗,而你呢,正因为你的爹爹是左贤王,你才得了一个突厥第一勇士的虚名而已,我说的有错吗?”

熊都辩不过风筝,加上那些私兵都在一边看着,直把熊都弄得面红耳赤,气呼呼的嘟囔道:“你牙尖嘴利,我是辩白不过你。”

“明明是你胡吹牛皮,被我驳得没面子,反而赖在我身上,你这样子,与小时候一样的无赖。”

风筝继续冷嘲热讽,“所以,你根本就不懂勇武二字,你最多是有些武力,但这个‘勇’字,是与你沾不上边的。”

“胡说!”熊都脸红脖子粗,大吼道:“我能生撕虎豹,怎么不能算勇?”

风筝道:“突厥能生撕虎豹的人多了,难道都能算勇?哼……还是我来给你解释什么叫做勇吧。”

风筝顿了一下,说道:“勇者,为家人不畏生死,为小勇,为部落不畏惧强权,为中勇,为国为突厥抛头颅洒热血,是为大勇,我想请问熊都,这小勇,中勇,大勇,你哪一点做到了?就说小勇吧,左贤王的腿被中原第一恶人陈小九弄断了,怎么不见你去报仇?至于中勇?我却未曾听说你守护部族的事迹,倒是一直让你的父亲守护你来着。”

“至于大勇,那就更与你无缘了!”

风筝说到这里,陡然提高了怒气,俏脸寒霜,满脸鄙夷的斥责,“我哥哥多格为了突厥的兴衰荣辱,带着突厥将士,远赴北疆,与中原人杀得难分难解,切有冲杀中原,扫平四海之势头,可是你熊都呢,不仅不去北疆杀敌,反而带着一万私兵来追逐一个女人,这就是你所谓的勇吗?你是连那些奋斗在北疆的普通士卒都不如呢,我又怎么会喜欢你这样的懦夫?”

风筝的话字字如刀,刺在了熊都的心头,刺得他心痛,脸色铁青,挥舞着拳头,却无法辩驳。

那一万名私兵也将风筝的话听在耳中,脸上火辣辣的烫。

“怎么?熊都,你不说话了?你要是还知道耻辱,就该去北疆杀敌,而不是一门心思的纠缠着我。”

风筝训了熊都一顿,拨马便走!

“你不能走!”

熊都忽然冲到风筝面前,双臂卡主白马的脖子,双臂力贯千金,硬生生的将风筝的战马阻拦在原地

风筝心里惊了一下,哼道:“很有力气吗?有力气滚到北疆去杀敌,不要纠缠我。”

熊都将风筝的战马卡得死死的,不依不饶的说道:“你与我成亲,我自然前往北疆杀敌,绝不妄言。”

“哼,在你心里,女人就是交换的条件?”

风筝心里怨气更重,“我不妨告诉你,北疆少了你,多格也一样成就大业,我根本就不稀罕你这种交换女人的男人。”

熊都拦住战马,恶狠狠道:“说一千,道一万,我今日就是不让你走,我就要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哈哈……”

风筝气得笑了,飘然落地,挺着丰满的胸,背着手,娇脸含霜,鄙夷的看着熊都,咬着银牙,说道:“你有多厉害?好,不如这样,咱们交手几个回合,只要你能胜了我,我就乖乖的跟你回去,我要是胜了你,你就让我,如何?”

熊都听着,不由喜得心花怒放,“好,我答应你。”

话还未说完,身形一纵,就扑过去,用出摔跤术,想要缠住风筝,这一下算是偷袭,端的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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