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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环套着一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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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爷,对于段业,您打算怎么办?敦煌我们还去么?”小四冷眼旁观,看出来自己兄弟俩基本已经过关,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了,因此也就问出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为什么不去?”卫彬一瞪眼,“怎么,你们俩怕了?”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二人忙不迭的表着忠心,“只要您一句话,我们俩,那是水里来,火里去,绝对眉毛也不皱一下。”

“那好。”卫彬想了下,道:“原计划基本不变,敦煌我们按照既定日程去,不过,你们俩,我却有个事情让你们办。”

“什么事情?”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卫彬嘴角一弯,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不过嘛,这一次如果你们俩再搞砸了,哼哼。”

“一定不会,一定不会。”

“哎~”卫彬舒展了下胳膊,“你别说,我呢,倒还真心想去见识一下段业那小子,哎,这天下,多少年没出这样的人才咯。”

小五有些吃味滴说道:“爷,您忘了,还有个刘裕呢,南朝那个刘裕,可也是不错。”

“对,还有他。”卫彬一想,“也好,这一次去敦煌,回头咱们再悄悄下次江南,让你们俩见识见识,江南的花花世界。”

“好啊!”

*************************************

卢水胡和吐谷浑乙弗部对秃发部的夹击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时刻。

秃发部虽然主动放弃了大部分寨子和据点,但是乐都,是秃发部已经经营了数百年的地方,实在是舍不得放弃,而且也不能放弃。

因为秃发部的大部分积蓄和耆老都在这里,实在是来不及转移。

眼下,秃发傉檀还在敦煌,秃发乌孤,秃发利鹿孤,秃发俱延,秃发文支等人也都纷纷奔向各地求援,秃发思复鞬更是还在姑臧等着吕光的回话,现在,秃发思复鞬的同母弟弟,秃发奚若率领最后的军队坚守乐都。

乐都是秃发部最后的希望,也是维系秃发部族人忠诚的象征,因为一旦乐都失陷,就象征着秃发部所有主要城池的全部陷落,那么就算等来了救兵,意义也不大了。

秃发奚若此人,是秃发部第一勇士,力大无穷,可战百人,而乐都城高池深,粮草充足,有内外两层城墙,守城的又全部是秃发姓的嫡系,因此当时秃发思复鞬估计守个半个月应该不成问题,而半个月后,无论有没有救兵,大局都已经定了,因此秃发思复鞬才决定把秃发乌孤等儿子全部派出去求援。

当然这样做,也有一个其他的考虑,那就是万一秃发部真的不行了,起码这些儿子都在,秃发思复鞬有自信,这些儿子,都是才干非凡,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才,他们如果活着,秃发部终究还有希望,他们如果也死了,那么就彻底完了。

选秃发奚若也是有原因的,因为秃发奚若因为身体的原因,无儿无女,加上年龄比起秃发思复鞬小很多,比起秃发乌孤却又大的不多,秃发思复鞬扮演的角色既是兄长,也是父亲,二人之间的感情非同一般的深厚。这样的话,在这个时候,秃发奚若自然要为了兄长,为了部族,挺身而出。

但是,卢水胡和乙弗部这次出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骑兵,草原奔驰,骑射穿插,那是势不可挡,可是乐都,偏偏是这一代几乎仅有的坚固城池,靠骑兵攻城,那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他们只能选择在城外二十里扎营,严密监视各地,同时派出很多股小分队,扫荡秃发部其他的小部落。

而秃发奚若也没有闲着,如今他已经顾不得城外了,只得不断加固城防,振奋士气,准备滚木擂石等等。他虽然在马上作战了很多年,但是常年干的,也是策马弯弓的活计,对于守城也是不在行的,但是,一切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改变了。

齐德,这个看起来就像一个吃货的胖子,这个看起来只会说空话的腐儒,在姑臧那惊天之变中,被段业给掳回了敦煌,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给绑架了过去。

带回去后,段业把他软禁起来,好吃好喝的给养着,却不派任何人审问他,当然也不会拷打他,可是齐德哪里受得了这个,当然是天天破口大骂。

段业的法子也很巧,根本就不去管他,而是派人把自己写的一些个小文章送给他看,这些呢说白了就是段业根据后世看过的一些个帖子,对天下大势,对于社会发展,对于科技可能的走向写的一些半分析半预测的东西,放到后世稍微水平高点的论坛,可能都会被喷成筛子。

可是这个年代不一样呀,齐德这样的人,哪儿见过这个?一看当即就被倾倒了。尤其是很多问题,也是齐德思考过,却因为思维和认识的局限,而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儿,段业的文章的见解,其实严格说起来并不高明,却恰恰站得高,所以看得远,齐德当即就服了。

等到后来,在憋了齐德几天后,段业再趁机高调出场,并且摆明了身份,齐德这才知道当初书店里那个见解非凡的少年,居然就是堂堂敦煌太守,自然是错愕莫名。

接下来的故事,就很俗套了,一番名士见明主的戏码,于是齐德就顺势投效了段业麾下。

如今,齐德真正第一项差事,就是被派到乐都,协助秃发部守城,而齐德也是欣然接受了这个任务。他过去只是读过万卷书,很多都是纸上谈兵,如今有个历练的机会,自然是好事。

而当初拿到秃发傉檀亲笔信的秃发奚若,开始也有些不太信得过这个书生,可是齐德来了后做的第一件事,就让秃发奚若大开眼界。

他第一个要求,是秃发奚若带着他,当然还有兵,去袭击城外的一支乙弗部的小分队。这个要求很合理,因此秃发奚若就带着三百人出城,几个冲击,当然就把这个小分队干掉,而齐德的目的,不是别的,而是为了亲身感受一下杀人的血腥。

强忍住呕吐的冲动,亲眼看了人杀人后,齐德从此便对战场有了第一步的认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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