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缅甸东吁王朝建立,逐步统一缅甸,并不断进攻明朝所属的土司和宣慰司。
由于明朝晚期的政治腐败,例如木邦土官罕拔向明朝报请袭职,云南官吏以勒索未遂,拒不发给承袭状纸,罕拔就反叛明朝,投向东吁。
至公元1566年,缅甸吞并了八百、老挝和车里三个原来属于大明的宣慰司。
明朝对云南外边政区实行的是,“外夷之治与内地殊异,非徒赖以抚安,而实资以控制”的统治方式,即军管性和羁縻性两大特点。
其军管性实质在于“外御贼寇,内固门庭”,明朝西南边疆无需驻扎重兵,即可依靠外边政区土司和宣慰司的“外护”作用,形成西南边疆的藩篱和屏障。
其羁縻性质则是不改变原有民族社会结构,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官建制,维系外边政区土司对明朝的国家认同,和基本的版图上的归附,以实现稳定明朝西南边疆、国家疆域的目的。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在云南以外的其他的地区,通过设置这种境外的,由当地人自己进行管理的机构,以实现对当地的统治。
到大明景泰年间,已经形成了稳定存在的,西南边疆外边政区体系。
包括“车里、木邦、孟养、缅甸、八百大甸、老挝六军民宣慰使司,南甸、干崖、陇川三宣抚司”为主的的“三宣六慰”。
但是像明国这样的对外的地方政治权利体系,却对明国自身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很明显,明国基本上对于这些地方,是不会太过于插手的。
到明国前期国力强大的时候,自然能够受到那些宣慰司和土司的拥护,不过这样问题也来了。
这些小的政权基本上都是独立的,就像我们之前提到过的木邦和孟养,到了中后期已经完全不听明国的话了。
莽体瑞叛变之后,完全打破了明国三宣六慰的局面,而且他不断的向着北面扩张,已经进入了明国的领内。
明国不可能放任这边关之人,肆意在领内肆虐。
于是无奈之下,朝廷派出了都督同知刘显,带领着他麾下的一万手下,前去云南平乱。
刘显同样也是抗倭名将,只不过之前他的战场,主要集中在福建和广东,所以倒是和戚家军没有什么交集。
不过这刘显手下的士卒,也是精锐之师。
虽说跟戚家军相比,或许在战斗力上有很大的差距,但是面对缅甸的蛮夷之人,却不会有任何问题。
刘显进入云南之后,也不着急行军,他首先联络了在云南的沐府。
我们都知道,自从沐英开始,沐府世代传承,在云南有着非常大的势力。
之后又联络了周边的几家土司势力,他们在莽体瑞的攻击之下,也是情势岌岌可危。
足足聚集了五万人之后,才以刘家军为主,对着对面的莽体瑞展开了进攻。
莽体瑞的麾下足足有十万,但是这十万人大部分都是乌合之众。
尤其是沐家一直坐在云南,所以对于周边各个土司、宣慰司的情况非常的了解,也知道了所面对的敌人的战斗方式。
在他们的配合之下,刘显七战七捷,不但击败了莽体瑞,还通过火攻和埋伏,斩杀了对方将近两万余人,俘虏三万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