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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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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这也太神了吧?”周晓彤不敢相信的看着旁边的少年,心中惊诧无比,按理来说,这凶狠的一巴掌,就算用药要完全去淤肿,也至少得二十四小时,但这人只轻轻摸了自己一下,就完全复原了,简直就是活神仙啊。

这就是元气的作用了,不但可以起到治伤化淤的作用,还可以让细胞充满活力,所以不但周晓彤脸上的巴掌印没了,连皮肤都变好了很多。

一场风波就这样过去,林锋看似在睡觉,实际上是在体内运行周天,修炼玄天真经。

随着车子的抖动,林锋的脑袋慢慢的从椅子上靠到了周晓彤的肩膀上,然后继续下移,最后整个人舒服的趴在了周晓彤的大腿上。

周晓彤穿了一条连衣裙,连衣裙并不长,连膝盖都盖不住,又是坐着,由于是夏天比较热,连丝袜也没穿,两条美腿自然而然的就露了出来。

皮肤光滑细腻,吹弹可破。

周晓彤并没有推开林锋,如此近距离观察她发现,林锋竟然长得还挺帅,只可惜不该穿这身西装,周晓彤天生就对穿西装的人很反感。至于为什么,恐怕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

热热的气流从林峰嘴里吹出来,吹到那神秘之地,让周晓彤俏脸一阵发红。

……

福满楼门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美女,将酒楼穿着开衩旗袍,露出白花花大腿的礼仪小姐都给比了下去。

此时,两位美女正满脸焦急的望着街道。

“徐老师,你,你说锋子他该不会不来了吧?”白玲用手搭了一个拱桥,放在眼睛上,遮挡依旧还很毒辣的太阳。

徐雅馨有些生气,“这家伙,就知道逞强,我说帮他出钱,他偏不要……”

“嘿,我的宝贝玲玲,你怎么还在外面,快进来,别晒黑了。”刘明华站在酒店门口的空调底下,手中端着一杯红酒,悠闲的说道。

“要你管。”白玲气鼓鼓的看了刘明华一眼,这家伙仗着快要毕业了,当着老师的面也越来越放肆了。

白玲四目张望,林锋依然不见身影。

刘明华眼中闪过一抹厉色,但很快便被隐藏了起来,笑嘻嘻道:“我劝你们还是别等了,像他那样的穷鬼,交不出份子钱,哪有脸过来。”

徐雅馨叹了口气,这林锋也真是的,不就是一千块钱么,非死要面子。三班一共就他和刘明华两人考上了大学,刘明华能考上大学傻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同学会要是缺了林锋,根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刘明华还想说些冷嘲热讽的话,两美女却已经转过了头去,只得悻悻的闭上了嘴巴,冷哼了一声,真不知道那穷小子有什么好的。

今天徐雅馨脱下了一直以来的职业套裙,穿了一条宝蓝色的礼服,高挑的身材在修身的礼服映衬下更显完美。头发被高高盘起,顿时变得尊贵典雅起来。

白玲也穿了一件白色的小礼服,小礼服略微显长,可能是徐雅馨的,不过穿在白玲身上,却别有一番风味。

两人都画了淡妆,纯美精致,比起电视里的明星都丝毫不差了。

看着大小两美女那紧致的身段,刘明华一口将杯里的红酒喝光,邪里邪气的舔了舔嘴唇,脸上露出了一抹难以名喻的阴笑。

“玲玲,我们进去吧。”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徐雅馨无奈的摇了摇头。

“锋子真的不来了么……”白玲有些眼中流露出强烈的失望之光,如果这次林锋没来,下次见面,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徐雅馨叹了口气,“我了解林锋,他这个人一向守时,现在还没来,估计是不会来了吧,你也应该知道,以林锋的经济状况,根本不可能拿出一千块钱,他那人又爱面子……”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

突然,酒店里传来一阵洪亮的歌声,以及人群的喧闹声吸引了二人的目光。

“走吧。”徐雅馨将有些失魂落魄的白玲拉进了酒店。

“张倩,做我女朋友吧!”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生单膝跪在地上,手中捧着一束玫瑰花,玫瑰花中央还放着一颗晶莹璀璨的大钻戒。

“在一起,在一起!”班里的人开始起哄。

张倩,三班的学生,长得十分漂亮,脸蛋玉润的就跟羊脂玉一般,特别是一对眉毛,明明没有经过修剪,却如弯弯的柳叶,好看极了。虽然不比不上一中的校花白玲,但也是一中女神级别的存在了。

表白的男生名叫何军,也是三班的学生,平日里不学无术,但却有一个好爹。老爸开了个煤矿厂,典型的暴发户。

“何军,你,你快起来,这里这么多人呢……”张倩被何军弄得尴尬不已。

“倩倩,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这不是何军第一次表白了,以前表白,都被张倩以学习为由拒绝了。现在高三毕业了,张倩并没有考上大学,这一次,何军势在必得。

“张倩,你就答应了吧,那么大的钻石啊,可羡慕死我们了。”其他女生羡慕得很,可惜她们知道,何军不可能看的上她们,也只有干巴巴的羡慕罢了。

“对啊,嫁给何军,车子房子什么都不用愁了,比念大学好一千倍!”

“在一起,在一起!”大家又开始起哄。

何军长得虽然不算帅,但也还行,此时又是玫瑰花又是钻戒的,女人很难拒绝。尤其是张倩并没有考上大学,只有出去打工,前途一片渺茫,能够嫁给何军,也算是个好归宿,而且在小县城,这也是大部分女人的想法。

“好,好吧。”在众人的起哄下,张倩红着脸答应了。

“太好了,倩倩,我爱你!”何军欣喜异常,一把抱起张倩,转起圈来。

被何军抱着,张倩闭上了眼睛,心里满是凄然。

时间倒退到两年前。

“妈的,敢坏我们好事,打死丫的!”密集的拳头落在了瘦弱的身体上。

不过不管怎么打,那个瘦小的身体却总挡在他们前面,一点也不后退。

“真他妈见鬼了,我们走!”几个混子,看着被打的头破血流却依旧伸手护住身后那娇弱的女孩的林锋,愤愤的骂了一句然后离开了。

混混离开以后,林锋终于倒了下去。

张倩抱着满头鲜血的林锋,哭泣道,“林锋,你怎么这么傻,我平日里对你那么差,你为什么要救我。”

林锋裂开嘴,露出一口沾满血的牙齿笑道:“你是我同学,我不能让他们欺负你。”

林锋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那时候的林锋,学习成绩差,家里穷,又不爱说话,班里的同学基本都不爱搭理他,包括她张倩也一样。

然而在她遇到欺负时,平日里几个要好的同学一溜烟的跑没了,唯有林锋死死的将她护在墙角。那天要不是林锋,估计她就被那几个流氓欺负了。

从那时候,张倩就开始关注起林锋来,渐渐的她发现,林锋其实并没有难么差劲。

他成绩差,并不是因为他不好学,而是因为唯一的亲人刚走了,心思没在学习上,旷课也是因为要帮万恶的村支书家干活抵账。

后来,林锋的成绩突飞猛进,竟然考起了重点大学。

那时候张倩就知道,林锋必定会一飞冲天,前途一片光明,而她的人生早已注定,结婚生子,然后平凡的过一生。

或许,嫁给何军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

“锋子,希望下辈子还能再遇到你……”一颗晶莹的泪珠从张倩眼角滑落。

“倩倩,你怎么哭了?”

“肯定是太高兴了呗,谁要是送我那么大一个钻戒,我也得高兴哭。”一个女生羡慕的说道。

看着这感人的一幕,白玲眼中的落寞更明显了,曾经她也多少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

以前她总埋怨林锋那木鱼脑袋不开窍,可现在,她埋怨自己不争气,为什么没能考上大学呢。

“玲玲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徐雅馨轻轻摇了摇白玲的肩膀。

“没,没什么……”

徐雅馨并没有发现白玲的异常,好笑的摇了摇头,“这帮小屁孩还真会搞事。”心里却有些羡慕,自己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会出现呢。

“玲玲,你真的想好要去读专科了么?现在读专科,真的没什么前途,尤其是女孩子。”徐雅馨还想劝劝白玲。

白玲挤出了一个笑容,“徐老师,我已经决定了,我相信只要努力,就算是读专科,也一定会有出路……”

白玲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她自己都听不见了。她真要去读专科么?家里根本就不会同意的,她爸早就说了,没考起大学就到海南跟他进厂打工,只怕以后再也见不到林锋了吧。

“林锋,你来啦?”这时候,徐雅馨略带喜悦的声音响起。

白玲抬头,只见一身西装革履的林锋走了进来,刹那间就呆在了。林锋本来就长得比较帅,这一穿上西装,当真还有几分贵公子的气势。心中不免升起一抹自渐形秽之感。她和林锋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哟呵,林锋,你还真来了,还搞了一身行头,不过癞蛤蟆就是癞蛤蟆,永远也变不了天鹅。”刘明华端着红酒杯,满脸不屑的说道。这林锋穿上了西装竟然比他还帅,自然引起了他的不满。

林锋连看都没看刘明华一眼,径直走到徐雅馨和白玲面前,歉然的说道:“不好意思,路上遇到点事,耽搁了。”

被林锋无视,刘明华顿时就怒了,“林锋,你架子可真大,所有人都来了就等你一个人,今天你要不请客,大家可不同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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