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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真正的大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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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唐允捏着小鼻子,有些担忧的看着林锋,“好辣啊,锋子,咱们还是别吃了吧。”

“无妨!”林锋笑了笑,长吸一口气,甩开膀子正要准备吃。

“噗!”正吃着,一个食客,突然双眼一翻,栽倒在地,七孔冒血抽搐了起来。

旁边不少人,也是吃的满脸痛苦,一见吃伤人,纷纷丢下碗筷,围了过来。

“呜呜!”伴随着急救车的警笛声,早已经在外围等候的急救医生们冲了进来,将那吃伤的犯人直接抬上担架,飞快而去。

哎!听说过吃老鼠药会死人,没想到这吃饭也会死人啊!林锋打了个哈哈,望天兴叹道。

其他本来还在死撑的人,也没心思再吃了,毕竟命才是最重要的,真要吃个七孔流血而死,那就太不值了。

很快,店里就只剩下林锋、络腮胡须壮汉,还有几个死撑不退的大胖子。

“锋子,你刚刚怎么不救那人。”唐允皱眉掐了林锋一把,有些不悦道。

“放心吧,他死不了,只是帮他泄泄火气而已。”林锋笑了笑,同时暗地里对金胖子这手也很是佩服。

这油虽然难消化、油腻,但从气味来看,掺杂了药材成分,应该是有助于胃酸分泌的。至于那辣椒粉吗,绝对是上品辣椒,掺杂了其他药物磨制成粉,虽然入口辛辣,但其实能消淤去痰,生津活血。

是以,林锋并不担心那食客的安全。

哇!肉酥软滑嫩,弹性柔和,色泽鲜艳,不愧是江东第一饭馆啊。

林锋边吃边赞,虽然满嘴辣椒粉辣的嘴皮都快要烧起来,但那味道着实让人回味无穷。

这正是金胖子的精明之处,能够吃下这道菜的,要么是先天体质惊人,要么是有玄门中人,以这样的方式收徒,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五大碗红烧肉盖饭下肚,林锋拍了拍肚子,满足的喊道,“老板,该上烤全羊了吧。”

“好小子,看不出来,你饭量竟然不小啊。”对面络腮胡须原本还以为林锋一碗就得趴了,没想到这斯斯文文得家伙,竟然一口气吃完,连脸都不带红的。

“那是,兄弟你也不耐啊,下一关烤全羊,咱们比比看谁吃的快。”林锋抹了抹嘴,嬉然笑道。

此刻,五碗红烧肉盖饭下肚,林锋只觉全身血脉都暖融融的,盖浇饭的火辣与元气相融,竟然生生不息,原本疲乏的机体与被霍庄主所创之伤,也迅速的恢复着。

真是神了,没想到区区一道菜谱,竟然有如此功效。

我怎么就没想到,通过美食对元气的补益,来增强修炼呢。美食为常,丹药为辅,如此一来,修炼速度必然会事半功倍。

想到这,林锋不自觉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哟,小兄弟,这么美,看来我金胖子的手艺还不赖啊。”金胖子亲自端着一个菜盘来到桌边,打趣笑道。

林锋笑而不语,金胖子从盘子上端下一个汤盅,轻轻揭开,顿时一股清香扑面而来,让人神清气爽。

但见那汤白如凝脂,鲜滑如雪,上面漂落着星星点点璀璨的油花,油花之上又扑着几片梅花花瓣,清新雅致。

“这就是梅山融雪汤,配合着酥脆、香甜的白玉脆酥,绝对是天下一绝,不是我金胖子吹,就算是神仙见了也犯馋。”金胖子自豪的抬起手比划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唐允见金胖子一番好意,当即轻轻用勺子舀了一口白汤,泯入嘴中。

汤入喉咙,但觉一股清凉直透尾椎,周身无不通畅,仿若灵魂都清透了,所有的烦恼、悲伤尽皆而去,有的只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是纯白世界。

真美啊!唐允闭上眼睛,享受这美好的一刻。

“唐小姐,你再试试就着饼的滋味。”金胖子微笑道。

唐允黏了一块脆酥,轻咬一口,顿觉香酥温甜与那香汤一融合,无不美妙。

“这菜肴搭配有千万种变化,若是配上火焰山,则是冰火两重天的美味了。”金胖子借着让唐允品位美食的机会,不断的介绍美食的妙处,想要以此来打动林锋。

林锋也是心照不宣,其实心底两人早就暗自契合了。

“喂喂,金胖子,你们还有完没完,到底还要不要比赛啦。”后面剩下的几个参赛者中,有人不爽的大叫了起来。

“当然要比,来人,上烤全羊。”金胖子心情大好,一拍掌声若洪钟的大叫了起来。

一只只香气四溢,滴着油花子的烤全羊被抬了上来,架在参赛者的桌上。

每只全羊不算内脏、头颅、蹄子后,至少也得五十斤,这对于刚刚吃下五大碗油腻红烧肉盖饭的参赛者来说,绝对是一道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哇!这次真是来对地方了,吃了这一顿只怕是一周都不需要进食,也足够供应机体新陈代谢所需了。”林锋暗自惊喜道。

轻轻用刀子割了一块,细细一嚼,好家伙,居然是用蛇油烤的。

羊肉本来鲜而嫩,肉质极软。但浇上阴寒之蛇炸出的油脂,这肉质就会变的紧致而且缺乏弹性,不仅仅很难嚼,而且极难下咽,更别提消化了。

果然,剩下的几个大胖子嚼了两口,发现跟牛皮糖似的,牙帮子都肿了,根本就嚼不烂。

“呸,什么玩意,跟牛皮似的,这哪是人吃的,不吃了。”几人怒气冲冲的离开了桌子。

“自己没本事,就别逞能,这羊肉虽然是紧了些,但吃了管饱。”坐在林锋对面的络腮胡须壮汉,傲慢的冷笑道。

说罢,就着桌上的免费啤酒,大嚼了起来,那有力的腮帮子嚼的直咔嚓响,煞是让人惊赞。

“好家伙,这么能吃,这大胃王怕是非他莫属了。”一旁有人赞叹道。

众人再看林锋,瘦瘦弱弱的,瞧那身板也不像是能吃下一只羊的人,能吞下五碗红烧肉盖饭就已经是奇迹了。

大部分人自然是看好络腮壮汉的,但随着他的咀嚼、下咽愈发的艰难,脸愈发的通红,看客鼓掌之余也是捏了把汗。

再看林锋,连刀叉也不要,撕了个大羊腿就是一通狂啃,油花子沿着嘴角哗哗的冒,神态轻松,看起来那叫一个美啊。

吃这羊也是得讲方法得,这羊虽然大,又是阴寒蛇油烤制,确实难以咀嚼下咽。

但真吃到胃里去了,那蛇油与胃液一中和,上等的羊肉瞬间融化成脂肪、蛋白质以及各种营养,不仅仅不伤肠胃,还能最大化的为肠胃所吸收。

可以说,这就跟在输营养液没啥两样,不同的是,输液是靠血液流动吸收,而这是通过肠胃吸收。

毕竟金胖子可是聪明人,否则就算是一般的武修高手,这么一通狂吃下来,也得撑死了。

而真正能坚持下去的人,也正是能体会其中奥妙之人,也是金胖子想找的人。

要想成为一个上等的好厨师,不仅要精通各种菜谱、药理,还要懂的菜肴对机体的效用,既能品位美味的同时,又能强身健体。

从林锋和络腮壮汉来看,一个是先天能吃,有把子蛮力和强壮的身躯,一个是玄门杰出新秀,金胖子自然是倾向于林锋。

“好了,吃完了,真是美啊。”林锋擦了擦嘴,打了个饱嗝道。

“锋子,我都不知道你这么能吃的。”唐允眨巴了一下眼睛,想到平素自己做饭,往往就是两菜一汤,还不够这家伙塞牙缝的呢。

“这不是比赛嘛,再说了吃你做的饭菜,那叫享受,在精不在多。”林锋微笑道,说话间又冲着对面牙花子都咬青了的络腮胡须耸了耸肩。

那壮汉倒也不恼,微微一笑,不慌不忙的嚼咽,愣是将整头羊给吃完了,顺带连免费的啤酒也一并消灭了。

只是从速度上来看,林锋明显快了不是一星半点,高下立分,根本无需再比。

“哎,真没用,长的五大三粗的,还比不过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子。”

“是啊,天知道这小子文文弱弱的,竟然是个猪八戒转世,太能吃了。”

“我估计啊,他那口牙,准得比九齿钉耙还厉害,要不然这比牛皮还结实的羊肉咋吃的这么快。”

听到这些白痴的议论声,林锋苦笑不得,不就多吃了点,吃得快点吗?咋就成猪八戒转世了,真是无语。

“吁!好久没吃的这么饱了。“壮汉打了个饱嗝,粗犷的用手一抹嘴,冲林锋走了过来。

“小兄弟,我秦力一向自认为是江东第一大胃王,但今天输给兄弟你,真是心服口服。”壮汉豪气道。

林锋心中很是汗颜,他不过是占了玄门修炼的光罢了,真吃,怕是比不过秦力。

“好,真是英雄相见,惺惺相惜,我现在宣布,本店大胃王是……”金胖子拍了拍林锋的肩膀,却发现到现在连这家伙的名字都不知道。

“林锋!”林锋报上名字。

“大胃王就是林锋了,这是奖金与奖品。”金胖子拍了拍手,早已经在一旁等着的伙计连忙将奖品端了上来。

奖金是十万美金,奖品是一把菜刀,但见刀身漆黑如墨,厚一寸有余,锋刃处有细小缺口,但却丝毫不影响它散发着寒光的锋利。

好刀,林锋伸手一提,但觉厚重实沉,怕是足足有几十斤重,换了一般人根本就提不起来。

那刀一入手,顿觉亲切称手,林锋手指一动,菜刀在手心耍了个漂亮的刀花。

好刀,日后即可用来做菜,又可当做兵器,当真是一举两得,再好不过了。

一旁的金胖子更是心中如同抹蜜般,庆幸找到了传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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