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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起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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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巷里已经亮了路灯,夜市的摊子也陆陆续续摆了出来。

秦初开着电动三轮车,熟练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后面迎风沉思的陆温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为空间有限,他只能双手抱着膝盖,努力回忆原书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节。

远远看去,纤瘦的少年就像一只被主人带出来兜风的小狗,柔软的头发被夜风吹得飘飘而飞。

在原书里,作为男主角的父母,陆爸爸和陆妈妈一直都是恩爱夫妻典范,全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提到这对夫妻吵过架,出过什么感情问题。

而陆妈妈曾经跟陆温安分享过自己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她跟陆爸爸算是青梅竹马,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学校,在高中的时候,两人都是同学所说的扛把子,都不爱读书,放学就跑到学校外面,打群架收保护费。一个陆哥,一个英姐,那是响当当的名号。

后来他们恋爱了,也是闹得沸沸扬扬,远近皆知。两人高中一毕业,复杂的家庭情况以及性格原因,他们直接就没上大学,去闯荡“江湖”了。

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没有学历的亏,好在两人能打能抗,一个靠在地下拳庄打拳,一个靠给赌场当保镖,慢慢开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为讲义气,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愿意跟着他们夫妻混,后来陆爸爸果断结束打拳生涯,因为陆妈妈肚子里有宝宝了,他们要为即将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营造稳定的环境,所以两人一合计,就出来开了一家保全公司。

从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扫前半身的霉运和坎坷,他们就此过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为从小就同甘共苦一起并肩长大的,用陆爸爸说的话,他跟妻子是交过命的感情,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她背弃她的。陆妈妈也是如此。

所以陆温安怎么想,都不觉得陆爸爸在外面会有什么桃花债。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陆妈妈和陆爸爸的亲生儿子,现在他的养母竟然跟他们有渊源,是认识的,所以当年这孩子抱错的真相,也就变得耐人寻味了。

陆温安忽然一拍自己膝盖,就说嘛,哪有亲生母亲会这么对自己孩子的,说明吴荟是知道的,秦初并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会这么不疼惜他,辱骂他又让他小小年纪就出来赚钱养家的。

想通了之后,陆温安抬起脸,看向面前正在认真开三轮车的秦初,少年高大宽阔的肩膀,看上去特别坚韧又有毅力,陆温安既感觉怜惜又有点愧疚。

毕竟自己占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妈,享受了他本该拥有的温馨亲情。

坐在前面的秦初只感觉后面有两道灼热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后背上,弄得他握着车把的手都忍不住紧了紧,下意识地把背给挺直了,愣是把一辆普通的三轮车开出了在骑摩托夜跑的感觉。

好在摆摊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继续刻意摆酷酷的pose了……

这条热闹的小巷是默认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没钱买摊位的,他就只能见缝插针,在某个角落停好三轮车,然后在车身上拉好横幅,上写:秦记烤红薯。

这个简易的小摊位,还是秦初靠自己拳头才保下来的。人家看他年纪轻轻,一开始都还以为好欺负,时不时上门来滋事,并且借口要收保护费。

秦初呵呵冷笑一声,只有哥收人保护费的道理,哪里轮得到你们这些瘪三来挑衅。于是一挑三,直接干了一架,最后以对方三个大男人灰溜溜逃走而告终。

而秦初为了表示哥虽然年轻但绝对不好惹的架势,干脆跑去给自己手臂上刺青,表示也是道上混的,每次一摆摊,必定先把袖子给撩起来,露出张牙舞爪的纹身,大家一看就知道这少年是道上混的,不敢惹。

而当初去纹身的时候,店员推荐的其实是一条小青龙。秦初看了以前顾客刺完青的买家秀,觉得太没内涵也太烂大街了,于是开口提出要求:有没有显得有文化又很凶的刺青?

那个年轻的店员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神秘兮兮地拿出压箱子的图册,说道:“有是有的,你看看。”

是一把大宝剑,青铜色。

年少意气的秦初一拍大腿,很合眼缘,就这个了。于是秦初手臂上就多了一道青铜剑纹身,气势倒还真的不错。

起码他这样一亮相,站在烤炉后面认真卖红薯的时候,不经意露出胳膊来,不仅没有人敢再来找麻烦,而且还招惹了很多小姑娘来围观。

只不过今天多了个陆温安。

陆温安自知有愧,跳下车就忙前忙后,帮忙摆摊支架,比小狗腿还要积极,只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第一次干活,难免磕磕绊绊。

秦初把要准备烤的红薯从麻袋里拖出来,一转头就看到旁边的少年正在准备生火。

他手里摸着木炭,已经变得黑乎乎了。

秦初无语了一瞬,笨蛋,连手套都不知道戴的吗?

他放下红薯,大步走过去,一眼就看到小少爷原本白嫩嫩的手掌心变成了黑炭,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违和。他不太温柔地开口说道:“你别动了,站在旁边看着就好。”

然后秦初自己拿出手套,他抬头看了看乱糟糟的四周,再看看陆温安,难得良心发现,“你还是回家好了,别待在这里了。”

陆温安黏在他旁边,跟甩不掉的年糕一样,“初哥,你让我做吧,我会削红薯皮!”

秦初:“……”大哥,烤红薯要削皮吗?!

最后秦初还是没把人赶得走,他在专心生火的时候,陆温安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车后面,开始一个个洗红薯,认真的模样像个小媳妇。

秦初回头看了一眼,见他乖乖巧巧的样子,一贯冷硬的心难得软了软,也就随他去了。

炉子很快就生好了,木炭变得红彤彤的。秦初站在炉子后面,熟练地手拿钳子,把红薯一个个放进去,姿势霸气又酷帅。

陆温安站在旁边,视线又忍不住看向他的手臂,随着他的动作,那刺青也在扭动,却不难看。纹在秦初身上,竟然生出了几分美感。

加上秦初本人长得又俊美飞扬,他不笑的时候,很酷,笑的时候,很帅。所以生意一直以来都很受小姑娘以及颜控们的喜欢,还算不错。

陆温安站在旁边也一度沉浸于对方的盛世美颜中,不愧是能当男主的天命之子啊!然后他想着要免于当炮灰的命运,适当地抱一抱对方的大腿还是有必要的,于是忍不住说道:“初哥,你烤红薯的样子,真帅!”

秦初拿着钳子的手一抖,这是什么土气的夸奖,他听了怎么没觉得开心!

于是秦初没有给他这句赞扬什么回应,继续沉着冷静地烤着自己的红薯。

旁边的少年忽然又用一种绵软的嗓音小心翼翼地请求道:“初哥,我可以摸一摸你手臂上的纹身吗?”

实在是太好看了(/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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