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达尔位于纳格兰的东北部,地势略高,紧靠湖泊而建。村庄里的居民大多以放牧和渔业为生,并遵循着古老的萨满教传统,对所谓的恶魔力量深恶痛绝。
二十年前的天崩地裂毁掉了半个外域,大部分兽人定居点也被夷为平地,幸存的玛格汉部族在盖亚安祖母的带领下,于此地建立以原霜狼族长加拉德而命名的村镇,并庇护了许多与父母分离的孤儿。其中不乏诸如加尔罗格.死眼、地狱咆哮以及萨鲁法尔的子孙。
如今这些兽人英雄的后代纷纷长大,成为了玛格汉部族的武力支柱,也使得加拉达尔再也不复当年孱弱可欺的避难所形象,而一跃成为外域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也正因于此,伊利丹才会在对付沙塔斯的紧张时刻还腾出一只手来,不忘对兽人们施展些小动作。
“前面就是加拉达尔了,雷根先生,”德拉诺斯勒住缰绳,指着不远处清晰可见的粗木栅栏道,“还请阁下稍等片刻,待我向盖亚安祖母通报过后,再请您进来详叙。”
“好,有劳了。”雷根简短地答道,同时示意赫洛德收拢人马在此地暂时歇息。
德拉诺斯微一点头,一拽缰绳正准备进入村庄,却突然间脸色一变,皱起眉头看向加拉达尔的村口:
只见原本平静的道路突然间震动起来,片刻后一队狼骑兵从加拉达尔鱼贯而出,全副武装地一字排开,挡在了联盟军队之前。
“加尔鲁什…”德拉诺斯朝洛克萨斯使了个眼色,低声道,“让你的人类朋友别惹事,这个肌肉男可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正说着,一名壮硕的兽人越众而出,脸色阴沉地盯着联盟军队以及在旁边的德拉诺斯,他身穿一套陈旧的战甲,但在场众人都能从其上嗅到一股凝结的血腥味,稍有些见识的将领暗自心惊地想到:得经过多少场惨烈的搏杀才能有如此逼人的煞气?
洛克萨斯摸了摸脑袋:“地狱咆哮家的那个小子?我记得他小时候可是个病秧子啊,怎么现在变得…呃,变得像他老爹一样了?”
“嘘…”德拉诺斯朝堂兄摆摆手,示意他不要继续说下去,“假如你们想安稳进去的话,就别提他老子…”
“德诺!”加尔鲁什扬声打断萨鲁法尔兄弟的对话,极为不悦地斥道,“你怎么和这些粉皮佬在一块?难道不清楚他们是部落的敌人么!”
德拉诺斯冷哼一声:“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加鲁什!这些人类是为了化解我们同塔拉破碎者的误会而来,作为地主你我理应为他们引见盖亚安祖母!”
“化解误会?”加尔鲁什挑衅地扫了遍对面的人类军队,冷笑道,“想当调停人也得有这个能力才行,他们…够格吗?”
“够不够格难道由你说的算吗!”赤色诸将听得都心头火起,赫洛德更是朝前一步,怒声喝道,“带种的话就跟你赫洛德大爷来比划比划,好教你知晓什么叫做礼貌!”
“哈,还真有活得不耐烦的!”加尔鲁什似乎完全遗传了其父的好战因子,对于人类的挑战不怒反喜,从座狼上一跃而下,擎出两柄短刃斧道,“那就来吧,联盟狗种,让我看看你们到底有什么能耐!”
“如你所愿,褐皮猪!”赫洛德一挥双刃长斧,只两步便跨过十几码距离,朝着加尔鲁什兜头砍去,速度之快让洛克萨斯都拦之不及。
“哼!”兽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左手斧抬起挡住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击,强烈的反作用力将赫洛德震退几十步,而加尔鲁什连晃都未曾晃动半点。
“你,不够格。”兽人摇了摇头,让赤色悍将的脸几乎都涨成了猪肝,“该死的,你这…”
“够了,加鲁什!”德拉诺斯走到对峙的两方中央,脸色阴沉地说道,“事有轻重缓急,现在并不是你展示自己蛮力的时候!如果你的骨头发痒欠修理,在面见祖母后我会帮你松一松!”
加尔鲁什双眼微眯,不明意味地冷笑一声:“德诺,你如此袒护人类到底是何居心,莫非你忘了在艾泽拉斯他们可是部落最为头疼的对手!”
“对手与否,只存乎于个人心中,”洛克萨斯突然出言道,“加鲁什,我想盖亚安祖母并未在这二十年里只教给你如何好战与鲁莽,对于一个合格的部族酋长来说,你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冷静和大局观。如果你只会用热血来指挥脑袋瓜子的话,那和你父…和一介莽夫有什么区别?”
“你是…洛克萨斯?”加尔鲁什咋听此言火冒三丈,但细看之下却觉得对方颇为面熟,思来想去竟是当年在纳格兰的幼时玩伴:那会儿自己年纪尚小,孩子头的洛克萨斯就是他们一帮小屁孩的保姆和长兄,所以即便二十年未见,加尔鲁什还是立刻认出了对方。
“不错,正是我!”洛克萨斯昂然答道,“你如今业已成年,也应该明白自己身上的担子有多重,如果继续这般冲动好斗,你如何带领战歌氏族…”
“够了!”加尔鲁什突然低吼道,喝断了洛克萨斯的话语。
“我知道自己的路应该如何走,无需你们操心…”兽人的口气微微一缓,“不过好意兄弟心领了,洛克。”加尔鲁什略带厌恶地看了眼人类军队,说道,“既然你们都觉得有必要让他们和祖母谈谈,那我就听大家一回…不过!”
加尔鲁什突然扬斧指向雷根,“我要和这个看起来最强的家伙打上一场,如果他能赢的话我就让路!”
“荒唐!你以为这是儿戏么!”萨鲁法尔兄弟齐声斥道,然而却被雷根扬手拦下。
骑士对两人笑了笑,示意他们无需担心,“兽人,你确定要和我打么?”
“废话,傻子都能看出你是这群人里最强的,我还需要怀疑个屁!”加尔鲁什将双斧转了个圈,颇不耐烦地说道,“来吧,不要继续浪费时间!”
看着加尔鲁什充满挑衅的面孔,雷根嘴角微微上翘,朝怒目而视的下属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好吧,如果这样我都不应战的话,那就显得太失礼了…毕竟,我们可是来贵地做客的。”
雷根翻身下马,只是随意地站定,那无形中散发的威压便渊渟岳峙般让周围一干人等深感窒息。果然,在经过萨格拉斯的一番改造以及哈维斯的精神领域加持,骑士的实力已更上一个台阶,相信此刻即便和巫妖王正面应对也有一拼之力,而不是像之前在圣光之愿礼拜堂时靠着圣骑先烈的帮助才能击退对方。
“哈哈,果然没看走眼,你的实力,是我所见过最强的!”加尔鲁什被雷根强大的气势一激,不但没有半点气馁,反而双眼直射出血红的求战之意。
要说这好战的性子还真是地狱咆哮家族的遗传,跟他老爹一样,加尔鲁什也属于遇强则强的性子,和当年格罗姆.地狱咆哮跟半神火拼半天,最终一刀秒了塞纳留斯是一个道理:只要名字里面带着地狱咆哮的,就没有一个是怯懦的主!
尽管在表面上,加尔鲁什对自己的父亲向来是抱着排斥态度的——格罗姆带领部落饮下了深渊领主玛诺洛斯的血液,兽人一族从而变得嗜血、狂暴,进而被燃烧军团所利用,成为炮灰大举入侵艾泽拉斯,最终导致了近乎灭族的命运。
自小加尔鲁什就明白,父亲对部落的过错百死莫赎,这导致他成年前的性格极为孤僻偏执,虽然盖亚安祖母曾经开导过他,然而年轻却责任心深重的兽人仍无法原谅父亲,他觉得格罗姆不仅有愧于部落,甚至也是地狱咆哮家族的一个污点。
可同时少年兽人躁动的内心和他的父亲也是一般无二:他们渴望战斗,拥抱死亡,只有强者的鲜血才能缓解地狱咆哮们饥渴的大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加尔鲁什甚至比格罗姆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许在他看来,对手越强才越带劲。地狱咆哮家族的男儿,本来就是在战场上砍杀死亡的宿命,就算是神站在面前又如何?他们手中的战斧可不会因为圣光而变钝!
“人类,告诉我你的名字!”加尔鲁什郑重地双臂交叉,朝雷根行了个决斗礼,“我能预感到,这场战斗将必然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
雷根闻言笑了笑,从山姆手中接过大皇家之剑,也竖在胸前遥遥行了个礼:“暴风城圣骑士,克里斯汀.雷根…我也能预感到,你将成为一个绝不逊于乃父的强者。”
加尔鲁什的瞳孔微微一缩:沉声道:“你是在讽刺我么,人类?”
“不,我是在寄托一种希望,年轻的兽人,”金色的圣能逐渐升腾,将大皇家之剑和审判铠甲笼罩在一片光晕中,此时的雷根像极了威严的审判天神,“地狱咆哮的血脉,向来归于无穷的战斗和鲜血之中,我希望你能如自己的父亲一样,去打破它,去改变它!”
兽人的面孔抽了抽,怒吼一声道:“废话少说,看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