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 尘寰还是有两把刷子, 虽然这两把刷子的性质委实怪异了点,但管用就行,我赶紧揪着小姑丈的魂往医院跑,在小姑姑诧异的眼神下将魂按回了他的躯体里。
诺诺忍不住道:“要不要考虑一下死后考地府公务员?”
我挑眉看着诺诺。“我?”
诺诺颌首。“我发现你挺有做无常的潜质。”
我琢磨了下诺诺所谓的“潜质”, 问:“暴力执法的潜质?”
诺诺无言。
妈哒,还真猜对了呀。
做为盘古世界最重要的公务员机关, 地府这么暴力真的好吗?
小姑姑终于找到机会插了进来。“小落,怎么回事,你在跟谁说话?”
呃, 忘了这还有人,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的情况小姑姑也知道, 我一指诺诺的方向。“这位是我以前跟你提起过的诺诺。”
小姑姑的眼神霎时警惕了起来,挡在了病床前。“她来这做什么?”
呃, 虽然我觉得诺诺是个不错的朋友,但这绝不包括别的人, 没有任何人会高兴被无常上门拜访。地府的公务员没事不找上门, 找上门就一定是为了勾魂。不怪小姑姑想歪, 但这回真不是。
诺诺无语道:“我再怎样也是美人一枚, 就这么不招人待见?”
你不提还好, 一提,话说,美人你生得很好看吗?唔, 至少你的本体模样的确挺好看的,绝艳得令人一见难忘(三途忘川之畔的接引之花,只要不是喝了孟婆汤都不可能忘记)。
许是我的眼神流露出了心里的想法,诺诺更无语了。“我是傻了才跟你讨论这个问题。”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但我也无奈啊,我的眼睛又不受我自己的控制。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个,我赶紧跟小姑姑解释了怎么回事,诺诺这回上门不是为了勾魂,纯粹是来看热闹的。
确定了诺诺不是来勾魂的,小姑姑这才松了口气。“真是太感谢了,不知道诺诺小姐喜欢什么口味的香,我买来烧给你。”
诺诺:“.....我不是鬼,不吃香,不对,就算是鬼也是吃饭的。”
虽然看不出诺诺的脸色,但看彼岸花花丝的颤动程度,显然是被气着了,我赶紧拽着花走人。
小姑丈终于还魂,恶鬼的事却还没完。
他丢失的魂魄根本不清楚自己去了哪,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什么,这也正常,只是丢了一魂,不是整魂,浑浑噩噩是很正常的事,可一点信息都没有,你让我上哪去找恶鬼啊?
拿着罗盘,拽着安安,再发动了山庄里所有的非人生物。
“住我的房子,总得交房租吧?我也不要你们缴什么钱,帮我办点举手之劳小事就行。”
玄君用尾巴甩给了我一沓粉红的票子。“房租。”
我去,缴房租有你这么缴的,杀人呢?
看着跟出膛炮弹似的票子,我一把抓住,手掌顿觉发麻,这条死蛇究竟多大力气?
“玄君你居然还有钱?”不过我更为惊奇的还是他还有钱这一事实。
从刘元那里赚来的钱我与他对半分了,我的那一半全都给了小姑姑,这一年多为了给安安治病花掉了不少,剩下的虽然还有很多,但就安安那无底洞的情况,金山银山都不够填的,花光是迟早的事。但玄君比安安更牛,虽然他自己很健康,妻儿也很健康,他自己是蛇的模样,上街逛街那是制造恐慌,论理是没有花钱的地方的,但他有。
玄君化不了人形,但白姐能。
之前几百年一直忙着救老公,白姐都没怎么关注过人类社会的变迁,现在一关注才发现:哇,这才多久啊,变化简直天翻地覆(严重不想探究她所谓的才多久是指多久)。
白姐太过关注的结果便是爱上了逛街,吃喝玩乐都想试试,我很好奇,她若非有夫之妖,会不会去尝尝人类男子什么滋味。不是我脑子里想法太污,着实是这家伙玩得太疯。
这一年多陪着阿吉看电视看太多的后遗症:奢靡乱花钱=花天酒地=睡女人睡男人。
更为难得的是,不睡女人也不睡男人,这不到一年的时间,白姐居然就把几百万给花光了。不过也因为钱都花光了,这段时间她都不怎么出门了,一直闷在屋里修炼。
“刚赚的。”玄君回答。
“你又用不着钱。”我奇道。
“老婆用得着钱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十四孝好老公?不,我觉得,就算是二十四孝好老公也不如玄君。哪个老公会自己不花钱,专门挣钱全都给败家老婆乱花钱,我都不想提白姐因为觉得好玩或有趣而买的东西里有多少是一点用都没有,而她自己买了后也很快失去兴致放在角落里发霉的了。换个价值观正常的人族男子,这会早跟白姐离婚了。
不过说起这家伙用不着花钱的根本原因,我狐疑的问:“你怎么挣的钱?”
非人生物挣钱,大多是以人形在人类的社会打工或经商,可玄君......谁会雇一条蛇当员工?或是与一条蛇做生意?发现蛇能开口说人话没给吓出心脏病都是好运了。
玄君随口回道:“黑吃黑呗。”
我茫然。
白姐提她男人补充道:“前些日子有抢匪抢了银行,老公看到后就把抢匪给抢了。”
这事我有听说,前些日子的抢匪还不知道从哪弄了把抢,当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一个客人可倒了大霉,被顺手开了一枪,现在还在医院昏迷不醒。也因此这事民众的关注度挺高,但警察死活破不了案,那些抢匪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思及此,我忍不住问:“.....抢匪呢?”
“吃了啊。”玄君理所当然的回答。
很好,这案子警察这辈子都别想着能破案了,直接定义为悬案可以省不少精力。我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一下警察局的那些家伙,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干了,但怎么也是前同事,多少有点交情。
不对,话题怎么跑歪了?现在的重点可不是这个呀。
我道:“就这么点钱你就想当房租?”
玄君用冰冷的竖瞳瞅了我一眼,又丢过来一沓钱,一沓又一沓,抢匪究竟是抢了多少钱啊。
“这些钱买下雪莹山庄都够了。”
我道:“你得讲道理,雪莹山庄最值钱的可不是这栋建筑物,而是它坐落在一条灵脉上,你在别的地方买栋房子住下,能这里的充沛灵气?能让你就算身上伤势未愈也觉得舒舒服服的?”
玄君道:“所以我给了你这么多钱啊。”
我也道:“可这不够啊。”
玄君的蛇鳞肉眼可见的竖起了一定弧度,我心里不由咯噔了下,这条蛇在雪莹山庄呆了这么久都惹什么事,也没有传说中凶残恶毒的大妖该有的风范,纯粹就是妻奴一条。我都要忘了这家伙是什么样的存在了,该不会想像吞了抢匪一样把我给吞了吧?
尘寰拉了我一下。“我帮你,这些钱你就收下吧,鹤城不大,少一个人手也不影响什么。”
我正想顺坡下驴,白姐忽的抓住了玄君的七寸,同时将钱抓了回去。“那么多钱拿去缴房租多浪费,我能买不少东西呢,这些天一直闲着,你陪我去逛街。”
玄君委委屈屈的任白姐捏着七寸拎走了。
我抹了一把汗,差点就得上演神民vs凶兽后裔蛇的大战了。
尘寰疑惑的问我:“你似乎很坚持要玄君与白姐帮忙?”
我颌首。“这也是没办法,论起找恶鬼,他们比我们敏锐。”
恶鬼与凶兽的本质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凶兽是最高级的终极版本,而恶鬼是削弱再削弱的弱渣版本(ps:这个弱渣仅针对于神魔,对于普通人,哪怕是弱渣版本也够要命的。)。
凶兽后裔虽然不是凶兽,但从安安的身上我可以确定一件事,凶兽后裔自凶兽那里继承的不仅仅是血脉,还有灵魂的异变,继承了凶兽血统的后裔,灵魂也是向凶兽靠拢的。如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凶兽后裔与恶鬼某种意义上算是差不多的存在,既然是类似的存在,想来它们很容易感应到对方。
凶兽喜欢浊气,恶鬼喜欢的也是浊气,而它们本身就是浊气的一部分所化的极致衍生出来的东西,它们自身的材料便是它们最喜欢的食物。
恶鬼喜不喜欢吃凶兽不得而知,但看安安对厉鬼以及恶鬼的兴趣就知道凶兽是很喜欢吃恶鬼的。
白姐与玄君喜不喜欢不得而知,这么久了我知道这俩位吃过人,但吃没吃过恶鬼,完全没提过。但就算不吃,它们对恶鬼的感觉也一定比我们敏锐,是非常不错的雷达。
听了我的解释,尘寰完全不解:“你不是辞职不干了吗?怎还为了这座城如此冒险?若是惹怒了它们俩,真吃了你,我看你怎么办。”
我理直气壮道:“我现在又想干了。”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不恨了?”
我叹道:“本来就没恨过,只是不再喜欢了而已。”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保护?”
这个问题要如何回答?我想了想,发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继续:“大概,是因为无法视若无睹吧。”
这座城有很多的妖,血统不纯粹的人,血统纯粹的人,虽然时有摩擦与冲突,但总体上还是相处得很和睦的,然而,这一切都如空中楼阁,摇摇欲坠。
因为支撑它的那根擎天柱已经倒塌了,我不如君长青,但这个时候我是最适合出现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若我也不管,这座楼阁将彻底成为空中楼阁,轰然倒塌。
远的不说,就是老狐一家子,若是鹤城乱起来,它们一家子肯定没法再好好过日子,而这样的家庭,鹤城还有很多。
我不喜欢人族了,但我还没厌恶到能够坐视人族和妖族真上演种族大战,虽然天上的那些神仙八成会很高兴,但我不会高兴。既如此,之前是心情不好所以赌气的说罢工放假,不然就我当时的心态,别说化解矛盾,就是抓几个人下锅清炖红烧饲养食人妖鬼都有可能,太危险了。
可现在情绪已经调节好了,至少心气勉强能平和了,自然该继续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