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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第四章伯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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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奇鸟在半年前的时候失踪了, 尹封彻底懵了, 他不知道怎么找伯奇鸟,平时都是对方来自己的梦境里找自己,现实里....他找得都要怀疑对方是否自己得了精神病臆想出来的存在了。

尹封虽然因为伯奇鸟的关系知道这个世界并非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但对于非人生物也只和伯奇打过交道, 要在茫茫人海里找一只伯奇难度太大,找得怀疑人生后干脆改成了找非人生物, 想着都是非人生物,应该认识。

人族的神话里既然有关于伯奇鸟的记载,尹封相信以前肯定有人见过伯奇鸟, 而且从记载来看, 有一些记载貌似是现实里的事情。

伯奇鸟有实体。

抱着如此推测这孩子最终找到了我的面前。

问题是,我也不认识伯奇鸟啊。

鹤城非人生物种类繁多得可以出非人生物图鉴了, 但伯奇鸟,还真没有。

我只能表示, 等我查查。

鹤城没有伯奇鸟不代表别的地方也没有,让辜小哥查一下雪莹山庄所有户籍档案, 还没有的话也可以问问特勤处, 伯奇鸟这种古老妖类, 特勤处的神经绝对绷得紧紧的, 不可能没有记载。

交换了联系方式, 撸够了烤串,我便去找美人,丫近来在洛阳一带拍戏, 找她既能省了房钱又可以问一下认不认识那只伯奇鸟。

三千年前正是周初,我记得美人也是周代初年的人,儿子被父亲给杀了,还变成了伯奇鸟这种事,只要不是在她死后发生的,她多少应该会有所耳闻。

路上与尘寰煲了个电话粥吐槽那只伯奇鸟如果没有说谎,那他亲爹得多厌恶这个儿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却能,这特么的还配称之为智慧生物?禽兽不如啊。

“被亲爹杀死,变成了伯奇鸟,听着有点耳熟。”尘寰嘀咕道。

我止步。“你认识?”

“我不认识伯奇一族的人,但它的糟心经历,我感觉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你再想想,说不定能想起来什么。”我道。“我还挺好奇的。”

虽然在去找美人的路上,但说实话,我对这事只信了七成,还剩下一成则是不确定伯奇鸟为什么对尹封那么好,如果是别有企图,那么他告诉尹封的话可信度就很值得商榷了。

可若尘寰也听说过的话,那就说明伯奇鸟对尹封说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信的。

尘寰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最终给我答案的是辜小哥。

尘寰绞尽脑汁想不起来,辜小哥顺口问了句,听完后来了句:“这个我知道啊。”

尘寰诧异。“你见过伯奇鸟?”

“我没见过。”

“那你怎么知道的?”

“看书看来的啊,我家以前挺缺钱的,学前启蒙都不上幼儿园,是在家里自学,也买不起书,都是奶奶带着我们去收旧书,收到什么书就拿什么书当教材,我记得有一本书里提到过伯奇鸟。”

虽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辜小哥至今记忆犹新,原因很简单:那则小故事刷新了他的三观。

故事总结一下就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后妈吹了吹枕头风,后爹就将前妻的儿子给杀了,儿子死后变成了伯奇鸟表达自己的冤屈,后爹知道自己冤枉了儿子,立马又变成了亲爹,将继妻给杀了。

辜小哥彼时就一感觉:牛。

因为继妻几句话就动手杀了亲儿子,然后又因为一只鸟又杀了继妻,这已经不是没长脑子而是长看脑子但脑子里严重进水且进的还是工业废水才行。以及,不知道这人后来的结局如何,毕竟,他不止和前妻有个儿子,和继妻也有个儿子。

杀母之仇啊,继妻的儿子还不得恨死亲爹。

两任妻子都死了,长子也死了,次子恨死自己,做人能做到这份上,人才啊。

辜小哥完全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能够做出这么没脑子的事,因此一直觉得那应该是奇幻小说,瞎编的。

我表示,至少九成不是瞎编,除非伯奇鸟就是奇幻小说的作者,不然没道理他会和小说作者同频,只有可能那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情。

不过,如果曾有这么个糟心的家庭,那只伯奇鸟最后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莫不是圣人?当然,也可能已经变态了,尹封当年濒临崩溃时在白昼时也很正常,正常得连他的亲人都没发现,便是心理医生也是靠直觉觉得这孩子有点不对劲,却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才一直坚持这孩子还没好全。也得亏心理医生经验多,直觉准坚持治疗,虽说没治好,但也拖延了,不然尹封可能还没等到伯奇鸟就已经没救了。

我道:“我不认为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因为配偶的几句谗言就能杀了自己的儿子。”

将心比心,我结了婚,配偶让我杀了前人留下的幼崽,我第一反应绝对是离婚。当然,我也不可能遇到那样的情况,若是想结婚的对像和前任留下的幼崽处不来,那么在幼崽成年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争取让两只碰不到一块,至于幼崽成年之后,这是我结婚不是崽你结婚你哪来的资格管我?

我至今记得自己与亲娘的一番对话,虽然老爹是亲爹,但他是个人族,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老娘是多想不开才跟个人族结婚,不知道人族的寿命很短暂吗?

老娘表示没问题,若是老爹死了,那么她也会继续活下去,若是再遇上合心意的人肯定会再婚的。

我当时就顺口问了句若我和合你心意的那个人处不来呢?

老娘的回答为:彼时你必定已成年,你既已成年,我成婚与你有何干系?

配偶和前任的幼崽根本没有多少相处的机会,自然不会有摩擦,更不会存在一方想杀了另一方的问题。

尘寰道:“我也觉得不太可能,记载上说长子是庶子,但按着周代的礼法,除非没有嫡子,否则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至少尚未礼乐崩坏的周初不会发生庶子越过嫡子的现像。除非继妻对那个男人是真爱,揉不得任何沙子,不然没有必要去害一个和自己没有利益冲突的孩子。”不过是一口饭的事情,除非是特别受宠,不然吃喝可能连地位高的家奴都不如,有必要那么吝啬?

我道:“周代虽非完全的盲婚哑嫁,但婚前最多见过两三面,哪来的真爱?而且那会儿还有男女奔于桑林的古风,不存在后来女子长于闺阁就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贵族女子婚前有几个情人并不是稀奇事。还有,先秦时期,贵族女子封爵乃至拥有封地和军队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在那样的环境下,一见钟情或许有,但一见钟情到真爱,除非中邪。”

尘寰只得道:“你说会不会是夫妻俩都中邪了?”

我道:“那个庶子不是庶子,是嫡长子。”

“这个结论你怎么判断出来的?”

“伯仲叔季,孟仲叔季,伯与孟皆为长,你知道古人为什么发明两个词专指长吗?”

“为何?”

“区别尊卑,伯为嫡,孟为庶,先秦时期这俩字不能乱用的。”

一个庶子自然不值得继妻费心思弄死,但若是嫡长子,除非她无意自己的儿子上位,否则踢掉嫡长子这块绊脚石是板上钉钉的事。

“继妻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上位所以想害继子,那么,什么情况下亲爹害死亲生儿子会得到好处?”尘寰的思维跟上来道。

我想了想,想不到。“这我也想不通。”

虎毒不食子,父亲驱逐儿子这种事先秦倒是不少,春秋战国时不少国家都有驱逐群公子的传统。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晋国,每代晋国选择了继承人都会将别的儿子驱逐,避免自己死后诸子争位导致内乱损耗国力,虽然这也埋下后期卿族分晋的隐患,但早期时这项政策的确让晋国走在了前面。

便是晋君为了大局与利益也不过是驱逐诸子而非杀子,足可见虎毒不食子,而人,至少大多数人也不是那么禽兽不如。

我着实想不通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父亲会杀了自己的儿子,尤其是那个儿子在古人的眼里还是子嗣里意义最重要的嫡长子,总不至于真的中邪了吧?

反正我是不信他是因为继妻的谗言就想杀了嫡长子,他最终会那么做,只有一种解释:本来就想杀,只是没有借口,继妻的谗言给了他一个借口。

这跟晋献公杀申生一个道理,骊姬固然冤枉了申生,但申生之死的主因还真与骊姬无关,骊姬充其量就是一个□□,有她没她晋献公都会杀了申生,她只是在晋献公想那么做的时候给了晋献公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申生之错在于他生得太早,晋献公还没老他就已长成,而且他还生得很不错,很得人心,晋献公很难不产生不安之感。肯定是有不安之感的,不然也不会骊姬一冤枉他二话不说就信了,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申生。就算晋献公没有不安感,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存在两个中心,且还是老的中心还活蹦乱跳的,年轻的已愈发强壮,产生冲突是必然。

晋献公比申生狠,所以申生死了。

唔,思及此,我有点怀疑那则记载里的伯奇他爹杀子是否也是这么个原因。

不过也不对啊,晋献公杀申生是因为申生是太子,但别的儿子却是没杀,反正我觉得做为一个有能力的君王,他不至于想杀几个人都杀不了,杀不了只可能是他没用心去杀。

晋献公诸子都去了别的国家定居,日子虽然不能和以前比,但到底是活了下来。伯奇他爹若是觉得长子威胁到了自己,赶走长子不就是了,而且,他也不是君王,长子也不是太子,着实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找到了美人住的酒店,推门而入便看到了一只正在欺负鸟的乌龟。

禽类和乌龟貌似是天敌,而食物链里,禽鸟比乌龟高一级吧?

眼前这乌龟按着猛禽拔毛是几个意思?

我的生物学知识莫不是喂了狗?

乌龟修炼的时间虽不长,但这些年与神人同居一个屋檐下,哪怕神人只是随口提点了一两句,但对于凡人而言却有着巨大的好处,加之众神为了让自己舒坦,不免下意识的改变周围环境的灵气浓郁度,乌龟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已经恢复了灵智,就是还没化开横骨说不了人话,但不能说话不妨碍它揍鸟。

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羽毛乱飞,满目狼藉。

真是没看出来这只乌龟战斗力不错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虑签个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从到处都是抓痕的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完整的垫子放地上坐了下来,边嗑瓜子边看龟鸟大战,看到精彩处鼓掌予以鼓励。

没一分钟这一龟一鸟就不掐了,我颇为遗憾,看得正精彩呢,怎么不掐了啊?不知道有头无尾最是要不得吗?

一龟一鸟气哼哼的或坐或趴,距离却不远。

乌龟开不了口,因此开口的是大鸟:“你是什么人?”

我指了指乌龟:“我认识它的饲主。”

“伯姜的朋友?”大鸟看向乌龟,乌龟点头。

我却挑了挑眉,伯姜,这可不是现代人会用的称呼,只有古时候才会有如此称呼,伯姜——姜姓嫡长女。

美人的确是先秦姜齐的嫡长女,但知道这事并且会以伯姜称呼她的只可能是她当年就认识的人,这只鸟看着挺活蹦乱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这只鸟,之前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再加上羽毛乱飞,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秃毛鸡似的,不太好辨识种族,但如今细看,这鸟有点像伯奇鸟啊。

“你是伯奇族的?”我问。

大鸟道:“算是吧。”说完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鸡状态,恶狠狠的冲着乌龟磨了磨牙,乌龟回以睥睨的眼神。

“你认识一个叫尹封的人族幼崽吗?”我继续问。

伯奇鸟愣住,看着我的眼神霎时锐利警惕如刀。

一看这鸟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我只得解释道:“虽然伯奇鸟一族的能力很适合做暗杀的勾当,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为尹封找不到,委托了我。”

伯奇鸟没说信还是不信,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将乌龟拎了过来。“它能为我作证,你俩既然认识,想来它说的话你是信任的吧?”

乌龟忙不迭的冲着伯奇鸟点头。

伯奇鸟这才勉勉强强的信了我,我也将尹封的事告诉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怀疑人生了,他既然没事为何不去见尹封?哪怕是不想见尹封了,道个别也可以啊。

伯奇鸟道:“我不喜临终道别。”

临终道别?

我愣住。“你要死了”

“我寿命快到了。”

我诧异不已。“你贵庚?”

“三千岁左右。”

“我从未听说过那只伯奇三千岁就老死的。”严格来说就没几只伯奇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万岁也普遍不存在寿终正寝。

“我并非真正的伯奇鸟,只是借尸还魂。”伯奇道。

我想了想,道:“借尸还魂?这是多想不开?”

借尸还魂讲究特多,最合适的是血缘亲人,其次是躯体兼容度较高的陌生人,但说是陌生人,真的较真算起族谱,能够用以借尸还魂的躯体必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就算是陌生人,也一定是曾经有过一个乃至多个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灵借尸还魂到上古妖族的躯体里,这已经不是找虐了,而是寻死。

想要支撑起这比自身灵魂强大无数倍的躯体,灵魂的损耗极大,耗着耗着就该灰飞烟灭了,这家伙能撑到现在实属奇迹。

“不用这个躯体就得我弟或我父的。”

我惊讶。“你爹和你后妈杀了你,你居然不想杀了他们夺舍?”

伯奇无语道:“继母想杀我给阿球腾位置并不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这名字起得....他妈生他时肯定补过头导致生下来一只肉球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先秦时人起名大多这么个画风。

我道:“一般来说,碰上这种事应该很难不迁怒吧?”

“阿球秉性纯善。”

人族同父异母的兄弟竟然能有如此感情,稀奇。

“你与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么最终....”一死一....只能说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我们倒霉,摊上了差劲的父母。”

许是见我好奇,伯奇干脆将整个事情都给我说了说。

伯奇的继母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爱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来越远。伯奇丧母时还很小,而年纪太小的孩子,古时候是不会放出门随便溜达的,尤其是贵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球出生时活脱脱的一只肉球,又可爱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处一起玩的关系,球对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对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无法理解自己亲娘抽得什么疯,而肉球觉得亲娘不可理喻,亲娘也同样觉得儿子不可理喻,她明明都是为了他好。母子俩无法互相理解,最终随着肉球的长大渐行渐远。

随着肉球长大成少年明白了亲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后更是表示自己对尹国的国君之位没兴趣,自己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获得封邑。凭心而论他也没说大话,兄弟俩的能力都很出色,再加上氏族的人脉关系,想要自己打下一份家业也并非不可能。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肉球长大后靠自己的能力与审时度势的出色眼光立功获得了一块封邑从而建立了尹国。

只是,自己打下的第一代基业肯定没法和已经经营了数代的祖业相比,至少初期不能比。

母子俩的矛盾愈发深。

而这份矛盾在伯奇之死时彻底爆发。

肉球愤怒,他娘更愤怒,愤怒自己怎么将儿子给养得如此君子。

一怒之下亲娘给肉球掰扯了一番伯奇因何而死。

她是想弄死伯奇给肉球腾位置,但动手的人却不是她,并且,亲爹早有诛杀伯奇之意。

至于原因,很简单啊。

她是为了儿子,亲爹则是为了宗族。

伯奇虽然出色,但肉球也很出色,而肉球还有个比伯奇更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出身。

哪怕同为嫡子,嫡子与嫡子也是不同的,伯奇之母只是寻常卿士之女,是亲爹尚未青云直上时娶的,后来青云直上成了朝堂重臣前妻2死了,正好娶了出身更高的继妻。

肉球有能力更有优越的母族关系与尊贵的血脉,将宗族交给他,绝对胜过交给伯奇。

亲娘表示:你不该恨我,你应该恨你爹,是他想杀伯奇,我最多想着驱逐伯奇,是你爹把事情给做绝了。

摊上这么一对父母,搁谁都得没话说。

肉球气得差点原地爆炸,离了家,再也没回去过,母子俩算是彻底闹掰了,直至死也未修复,肉球走后没两年亲娘就被亲爹给杀了,而杀妻的理由很简单:蛊惑他残害亲子。

我觉得很奇怪。“若只是想让你腾位置,驱逐你不就可以了?有必要做那么绝?”虎毒不食子啊。

伯奇道:“没必要,但我那个时候在调查我母亲的死因,她死得太凑巧了,在父亲需要一段更好的联姻时恰逢其时的死了。”

我道:“你父亲做的。”

伯奇颌首。“他怀疑我想杀他。”

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将长子给杀了?这思维逻辑真是可以。

我叹道:“你可这是够倒霉的。”

伯奇点头,很是郁闷。“嗯,明明我被驱逐时特别做了一首《履霜操》用以揭露他的面孔,后人却傻逼的认为错不在他而是继母,是她谗言导致父杀子,我很可怜,父亲也很可怜,同时赞扬他在真相大白后大义杀妻。也就个曹子建专门写了文讽刺他,其余的,一群傻逼。”

这怨念也真够重的,以及历史的真相真是....令人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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